車輛租賃勞動合同書(出租汽車駕駛員)(精選3篇)
車輛租賃勞動合同書(出租汽車駕駛員)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性別:出生日期: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車輛租賃勞動合同書(出租汽車駕駛員)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20_年5月28日至20_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150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
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
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方:
___年___月___日
車輛租賃勞動合同書(出租汽車駕駛員)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車主: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車主: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理性、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所有的N掛號大貨車出租給乙方使用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保證具有大貨車處分權,該大貨車證照齊全,所有手續符合營運條件,營運必備附屬裝備、工具基本齊全、性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權利、義務糾紛;乙方保證其具備合法的駕照資格、貨運運輸資質,且具有大貨車駕駛、營運經驗,具備該車輛熟練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斷能力,且有其他大貨車營運所需條件、能力。
三、甲方將大貨車交付乙方時,雙方均應當仔細核對該車全部證照、手續、票據、合同,以及該車實際車況(車輛保養情況、車輛外表含輪胎),甲方保證大貨車性能正常,交付乙方時不存在隱瞞以及虛構情況,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向乙方支付相應維修、維護費用作為補償。
四、乙方保證待本協議終止時,所交還車輛除正常機械磨損以及非人為損失外,該車輪胎、發動機性能(不燒機油)與接受車輛時對等,乙方接受時的營運必備附屬裝備、工具基本齊全一并交還甲方,否則視情況由乙方向甲方承擔相應維修、維護費用作為補償。
五、乙方自行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修、維護、保養,愛惜車輛,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壹萬元)定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按月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貳仟元)分五個月支付完畢,該車租金每月為7000元(柒千元),第一年租金從乙方接受車輛之日起,20日后當日一次性支付完畢,以后剩余租金每月于前述日期一次性支付完畢;____年___月租金甲方于前述時間支付,____年___月及其之后租金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起按月向乙方如期一次性支付,逾期每日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100元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七、該車交強險、商業險由甲方按期提前負責辦理;該車審驗、二級維護、掛靠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予以協助;該車修理、維護、保養費、燃料由乙方負責,乙方接受前的權利義務(包括違章處理)由甲方承擔,乙方接受后的權利義務(包括違章處理)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導致的.擴大的責任雙方依此承擔。
八、在乙方營運期間,乙方應當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經營,若該車出現交通事故,乙方必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正確處置現場,在相應保險賠償不足的情況下,其余全部賠償由乙方自愿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雙方務必講誠信,在辦理年審、維修(護)、投、報保險等情況下,互相理解、配合,以維護雙方共同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諸如自行維修成本小于保險報案成本時,乙方應當自覺選擇前者予以處置。
十、違約責任。甲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并單獨再行支付__元,(貳萬元)賠償金,乙方擅自將該車輛用于營運之外的用途,不得對該車輛進行任何改型、轉租、抵押外借等本協議書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處分用途,或者提前解除合同,除非甲方書面予以同意,否則乙方自愿放棄已向甲方繳納的定金、租金、另行向甲方賠償甲方10000元(壹萬元)賠償金,外加賠償甲方該車
輛配套的6條新輪胎。
十一、本協議租賃期限定為貳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后乙方如果繼續使(租)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雙方另行簽署合同,否則按合同規定甲方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該車輛驗視、維修、維護,退還定金、收回車輛。
十二、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效力相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