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肥料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農業肥料購銷合同書 篇1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肥料購銷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訂購肥料如下:
二、合同產品總額:
合同金額:人民幣:元整。
三、交貨時間:乙方于__年月日交貨,由乙方負責運輸至甲方指定基地,如甲方原因造成時間變更,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數量為暫定數量,具體數量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驗收及交貨方式:
甲方在基地驗貨,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在發貨單上簽字確認,乙方即完成交貨任務。
五、貨款支付方式:
1、分兩次發貨,第一次發貨15噸,甲方支付元貨款后,乙方將貨物發至甲方基地,余款憑發票和簽收單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算。
2、第二次發貨等甲方通知,付款方式同本款第1條。
六、質量要求:乙方保證提供的復合肥復混肥料標準;保證提供的有機-無機復合肥符__標準。
七、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八、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因肥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甲方責任
雙方簽訂購銷合同后,產品不得任意退還,如有退貨,甲方應支付相應的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
合作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合同有效期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2、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農業肥料購銷合同書 篇2
甲方(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需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農藥供貨一事,自愿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質量標準及要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農藥質量標準,隨產品附送同批產品的生產批號、開據正規發票,并保證產品的有效期。
二、送(取)貨方式及運費: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往乙方指定地方,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如有破損,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產品的銷售價格乘以破損產品的數量扣除貨款。
四、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方正農藥系列產品,并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甲方供給的農藥質量問題(或延期供貨)造成乙方損失的,則甲方按8000元/畝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甲方產品必需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如乙方不嚴格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產生藥害或其它病害,甲方不負責任。
(2)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期限付款給甲方,如延期支付貨款,則乙方按產品總價的1%/天的違約金付給甲方(延期不能超過15天)。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日期:
農業肥料購銷合同書 篇3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肥料、農藥供貨一事,自愿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 商品名稱、商標、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的名稱、規格及價格。具體需貨數量和品目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供貨。
價格暫按附表中的價格執行,如有變動,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發貨。乙方提供價格不得超過同地區內同類同品牌產品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乙方供給甲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肥料、農藥質量標準,隨產品附送同批產品的生產批號、開據正規發票,并保證產品的有效期。如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拒收。
三、送貨方式及運費:乙方負責將產品運往甲方項目地址(青白江區福洪鄉幸福村天府莊園內),其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需在送貨當日驗收貨物,乙方應提供正規發票,并附甲方收貨人簽字單據作為付款憑證。
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產品包裝需按照國家肥料、農藥包裝相關規定進行包裝,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如有破損,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產品的銷售價格乘以破損產品的數量扣除貨款(或者置換相同質量規格和數量的產品)。情況嚴重,甲方可拒收。
五、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按半年結算一次(180天),如遇特殊情況,結算日期順延10個工作日,期間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供貨。
2.延期付款,每拖延一天交付千分之三罰金。
六、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甲方使用乙方產品必須按照產品說明用藥、和施肥,如甲方不按照乙方產品說明使用產生藥害或者其他病害,乙方不負責任。
乙方責任:乙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并對產品質量負責。因肥料、農藥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雙方簽訂合同后,產品不得任意退還(質量問題除外)。
七、本合同如有涉訟,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時,任何一方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