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個人二手轎車出讓合同書(精選3篇)
民間個人二手轎車出讓合同書 篇1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 ;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賣方: (簽某)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簽某)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民間個人二手轎車出讓合同書 篇2
借 款 合 同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法人代表:
一、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2、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
借款人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三、借款利率: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雙方約定利率為月息 %,綜合
服務費%,借款人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止,共 個月。
五、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但是不足十五日
的按十五日計算,超過十五日的按月計算。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
為止。
六、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
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權收回全部借款。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七、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用由用,小車車牌號為作抵押擔保,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八、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十、借款人和保證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認可出
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十一、若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甚至本合同項下的電話出現關、停、掛機等現象的,出借人將通過法律手段和社會輿論壓力等多種手段來追償。出借人有權在公共場合包括重復公布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廣播、網絡、張貼布告等,直至全部實現清償為止。
十二、特別規定:凡借款人應當償還的利息、違約罰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上。出借人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卡 號:
凡由借款人匯入該賬號的款項一律視為償還本合同項下的欠款和利息。該帳號不作另外的用途。
凡以其他方式償還借款的,一律與本合同無關。任何一方不得據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年月日
民間個人二手轎車出讓合同書 篇3
借方企業名稱:?(簡稱甲方)?法人:?電話:?法定地址:?受托方(受益方):?(簡稱乙方)?法人:?電話:?法定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_____》第405條、424條、426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受益人各方經濟利益分配依法簽定本居間合同,雙方嚴格按約履行。
第一條:
(A)甲方委托乙方以?指定銀行定期定存的?方式方法融資?伍?億元,用款期限?伍?年。
(B)甲方向乙方提供融資資料:
(C)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文件,保證真實有效。如甲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偽造手段時,一經發現愿接受《_____》第42條款規定雙倍處罰。?(D)甲方與銀主簽定合同過程中,獲悉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漏或者不正當的使用。如因過河拆橋,越軌等行為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者,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條:居間有效時限
一旦甲方與銀主正式簽訂合約時,乙方的居間行為即告完成。
第三條:居間費計算方法及支付
甲方與銀主融資總金額?伍?億元,居間傭金按?2?%支付,傭金總額為?壹仟萬?元人民幣。采取批進批清的原則,同臺結算。甲方在支付時發生延誤,則每日按3接受處罰,故意違約者,則按居間費雙倍處罰。
甲方不能按上列表內名額履約支付傭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方按上列指定受益人名單分配金額足額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動解除。?2、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等原因,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獲得融資成功后,在經營過程中所觸及違法、_____行為均與乙方無關,永不追訴乙方所得,由此項業務而引發的任何爭議,乙方均不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居間合同與對應的標的合同,同時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時銀主有責任監督甲方支付居間方傭金的足額到位。本合同系雙方依據《_____》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約束力。
第八條:
本合同手寫有效,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后有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掃描件:
簽約地點:北京?簽約時間:20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