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份共有合同書(精選3篇)
房屋按份共有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產權份額_______%。
乙方: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產權份額_______%。
丙方: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產權份額_______%。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為維護友好的共有關系,經各方友好協商,依據《民法典》,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則
1.1、因共有的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
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1.2、任一產權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關事宜向外發布要約邀請,但對外訂立合同的,必須經過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數,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簽署、執行。
在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也應該按照絕大多數的業主意見協助執行。
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在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也應該按照絕大多數的業主意見協助執行。
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對共有房屋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按照各產權人的份額負擔。
二、關于管理事務執行人
2.1、各方一致推舉方為此房屋的共有事務的管理執行人,以及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負責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執行人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照產權份額承擔。
管理人應向全體產權人提供相應的票據、以及賬本記錄。
2.3、關于房屋共同事務所產生的資料,原件由管理執行人保存,管理執行人應向其他產權人提供復印件。
2.4、關于房屋共同事項需要經全體產權人討論決定的,一般情況下,由管理執行人負責召集、并負責書面記錄。
2.5、管理執行人的報酬,由全體產權人討論,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執行。
2.6、管理執行人在銀行以管理執行人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
________________,作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賠償款等)存放的專用賬戶。
三、關于房屋出租
3.1、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體業主應該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賃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可獲得的租金收益。
3.1、租賃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戶直接存入專用賬號,或者由管理執行人收取后,存入專用賬號。
3.3、存入專用賬號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專用賬號的租金,由管理執行人在2日內辦理轉帳,將各產權人應得的份額轉存入各產權人預留的銀行帳號:
屬于管理執行人的份額也應該轉出,以確保專用賬號的資金屬于全體業主按份共有的狀態。
四、關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沒有出租的,應保持空置狀態。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應該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場價格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支付租金。
未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應按照市場價格的2倍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賠償侵權損失。
五、關于產權份額轉讓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系。
所謂同等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3大交易條件:
1、同樣的價錢;
2、同樣的稅負方式;
3、能夠在天內付清全部款項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本協議作為份額轉讓的附件,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并簽署本協議,否則轉讓人不得轉讓。
轉讓人堅持轉讓的,由此而造成其他產權人糾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應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產權人,比如:電子郵件、電話短信、郵寄快遞等,轉讓人應收到通知10日內書面回復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不作書面回復的,視為放棄購買權。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數)業主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由該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參照以下方式協商:
1、共同受讓,受讓比例自行約定;
2、以抽簽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其余方退出;
3、以競價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價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夠操作并達成一致意見的方式。
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在10日內不能向轉讓人提供就行使優先權達成的一致書面意見的,轉讓人有權決定將其份額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中某一位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而無須再另行通知其他業主。
六、關于分割、析產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析產)。
6.2、要求分割的產權人應將其分割請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其他產權人不希望分割的,則應在30日內與分割請求人協商,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轉讓份額的意見執行,分割析產程序終結。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未能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分割析產程序繼續。
6.3、分割析產程序按以下方式進行:(可以同時選擇、同時進行)
1、委托房地產中介機構放盤,發出出售房屋的要約邀請。
簽訂買賣合同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決定拍賣成交保留價,與拍賣機構簽署委托拍賣協議,委托拍賣機構發布拍賣公告,公開拍賣。
6.4、自分割請求人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內,通過上條分割析產程序后房屋仍無法處分的,分割請求人有權提起分割析產訴訟,請求法院拍賣房屋,對拍賣所得價款予以分割。
6.5、對于析產分割所發生的合理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產權份額承擔,包括:中介傭金、拍賣公司的手續費、法院訴訟費、評估費、執行費(執行程序評估費、拍賣費)等。
七、關于通知
7.1、各產權人有效書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手機短信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郵寄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手機短信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郵寄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8.1、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各方簽字生效,共同執行。
房屋按份共有合同書 篇2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接方(乙方): 身份證號:
工程項目: 家裝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后,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房屋居室裝璜,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為三室兩廳。
3、施工內容與造價: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項目及結算價格表》和設計施工圖。
4、委托方式:包工及部分包料,甲方自行采購的主材,乙方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5、工程開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7、合同價款: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工程造價為: ,即(大寫 )。(附件中涉及甲方自行采購項目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以報價單所列項目為準),增項另計。
第二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的材料及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同意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增加的項目,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與造價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負責,如臨時需要乙方采購的需乙方負責;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材料供應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璜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要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材料經乙方,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須按整個工程的用量匯同甲方進行用量核定后不包料部分由甲方購買,用料核定后須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
第四條:付款方式
1、第一期工程款:雙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后,甲方須付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第一期水電材料、磚類輔材費及人工工資、生活費用。
2、第二期工程款:水電鋪設、磚類鋪貼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須付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二期木制材料費及人工工資、生活費用。
3、第三期工程款:經甲方驗收木制作合格后須付總價的30%作為三期漆類粉刷材料、人工工資、生活費用。
4、工程全完竣工后,乙方組織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須支付工程尾款,保留全部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
5、自驗收合格日起3-12個月內,甲方使用確認無質量問題,支付余下5%的質保金。
第五條:工程驗收及步驟
1、水、電、氣、網線、電視線鋪設完成。
2、磚類鋪貼、地面找平等完成。
3、木制作、石膏板吊頂等完成。
4、乳膠漆、白漆類完成。
以上每步須經甲方驗收后方能進行下一步驟。
第六條:竣工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4、工程完工自驗收合格當日起一年內,乙方實行質量保修。即一年內因乙方施工或所購材料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一年內因甲方使用不當或所購材料造成的問題,則由甲方負責維修材料的購置費用,乙方免人工費進行維修。
第七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設備、管線,由甲方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分,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須盡快負責修復和賠償。
3、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因脫料或倍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論處。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工程總造價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l、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雙方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業主): 乙方:
現住地址: 現住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房屋按份共有合同書 篇3
甲方(遺贈人):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________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于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__________元,醫療補助費__________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_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遺贈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