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書(精選3篇)
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文件,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項目內容: 建項目部分施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后之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控制危險點源的措施,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有權要求乙方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時,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
4、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或安全措施方案,甲方進行審查并備案。
5、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行為有權制止和糾正,對不聽制止和糾正的,按昌邑市瑞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6、乙方在甲方施工作業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
7、發生事故后,甲方有權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參與對事故責任者處理和上報。
8、甲方按照乙方承攬項目的工程量、作業量情況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萬元以下交 元;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交 萬元;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交 萬元;
萬元以上交 萬元。
對于起重車輛,甲方按照乙方起重車輛的最大作業噸位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噸(含)以下 萬元/車/年;
噸以上 噸(含)以下 萬元/車/年;
噸以上 萬元/車/年。
若乙方施工中未受處罰或及時繳納罰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
9.甲方的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其他人員均有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作業情況的權利,未經甲方批準有轉包、分包等違法施工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監督部門負連帶責任。
10.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區域前,甲方要對乙方主要管理人員及施工所有人員進行為期8學時以上的安全培訓,教育內容含部分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管理規章制度、現場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護知識,并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者辦理入場廠證。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2、甲方提供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工作條件必須符合國家、集團公司有關標準和規定。
3、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審批、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并按有關規定實施監護,確認安全條件。
4、甲方應對發生的事故立即組織處理,防止事故擴大。甲方對責任事故必須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作業過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間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向上級反映。
6、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7、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工藝封堵等環境條件。
8、對乙方進入甲方廠區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9、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
10、對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存在的安全問題,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2、在生產作業中,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生產條件和行為,乙方有權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見。
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員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并立即報告。
5、發生事故后,乙方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未按規定施工,違章作業造成乙方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處理善后及事故呈報。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作業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按規定做好本單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檢查,發現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上報;參加搶險時,應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確保人身安全。
3、在生產過程中,甲方和乙方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向上級反映。
4、乙方自覺維護雙方的安全衛生設施、設備和器材,進廠人員的勞保著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
6、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應編制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組織機構的組成及安全工作計劃;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臺賬;
(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臺賬;
(5)現場安全衛生管理與急救預案;
(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管理規定;
(8)用火作業與消防管理規定;
(9)起吊作業管理規定;
(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管理規定;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2)現場照明管理規定;
(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管理規定;
(14)受限空間內作業管理規定;
(15)防暑降溫與防寒防凍管理規定;
(16)廢料廢氣和廢水的處理與排放管理規定;
(17) 編制安全施工措施 ;
(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規定;
(19)其它。
7、乙方在履行作業的過程中,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作業,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乙方違反此規定,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需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并經甲方同意認可,出具同意報告;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9、應為所有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員工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與甲方無關。
10、乙方人員的勞動保護由乙方負責,由此發生的費用及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違約責任和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造成事故的,依據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定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
(四)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五)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施工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
(六)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賠償相應的損失,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
(七)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的資格。
(八)由于雙方都為所有員工辦理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后員工的工傷費用由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支付。
(九)在作業過程中發生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主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行業、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管領導:(蓋章) 主管領導:(簽字)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民法典》、《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文件,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項目內容:建項目部分施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后之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控制危險點源的措施,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有權要求乙方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時,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
4.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或安全措施方案,甲方進行審查并備案。
5.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行為有權制止和糾正,對不聽制止和糾正的,按昌邑市瑞海生物科技*限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6.乙方在甲方施工作業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
7.發生事故后,甲方有權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參與對事故責任者處理和上報。
8.甲方按照乙方承攬項目的工程量、作業量情況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10萬元以下交5000元;
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交1-3萬元;
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交5萬元;
100萬元以上交10萬元。
對于起重車輛,甲方按照乙方起重車輛的最大作業噸位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20噸(含)以下1萬元/車/年;
20噸以上50噸(含)以下2萬元/車/年;
50噸以上3萬元/車/年。
若乙方施工中未受處罰或及時繳納罰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
9.甲方的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其他人員均有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作業情況的權利,未經甲方批準有轉包、分包等違法施工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監督部門負連帶責任。
10.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區域前,甲方要對乙方主要管理人員及施工所有人員進行為期8學時以上的安全培訓,教育內容含部分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管理規章制度、現場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護知識,并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者辦理入場廠證。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2.甲方提供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工作條件必須符合國家、集團公司有關標準和規定。
3.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審批、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并按有關規定實施監護,確認安全條件。
4.甲方應對發生的事故立即組織處理,防止事故擴大。甲方對責任事故必須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作業過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間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向上級反映。
6.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7.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工藝封堵等環境條件。
8.對乙方進入甲方廠區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9.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
10.對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存在的安全問題,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2.在生產作業中,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生產條件和行為,乙方有權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見。
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員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并立即報告。
5.發生事故后,乙方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未按規定施工,違章作業造成乙方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處理善后及事故呈報。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作業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按規定做好本單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檢查,發現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上報;參加搶險時,應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確保人身安全。
3.在生產過程中,甲方和乙方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向上級反映。
4.乙方自覺維護雙方的安全衛生設施、設備和器材,進廠人員的勞保著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
6.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應編制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組織機構的組成及安全工作計劃;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臺賬;
(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臺賬;
(5)現場安全衛生管理與急救預案;
(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管理規定;
(8)用火作業與消防管理規定;
(9)起吊作業管理規定;
(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管理規定;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2)現場照明管理規定;
(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管理規定;
(14)受限空間內作業管理規定;
(15)防暑降溫與防寒防凍管理規定;
(16)廢料廢氣和廢水的處理與排放管理規定;
(17)編制安全施工措施;
(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規定;
(19)其它。
7.乙方在履行作業的過程中,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作業,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乙方違反此規定,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需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并經甲方同意認可,出具同意報告;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9.應為所有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員工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與甲方無關。
10.乙方人員的勞動保護由乙方負責,由此發生的費用及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違約責任和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造成事故的,依據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定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
(四)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五)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施工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
(六)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賠償相應的損失,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
(七)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的資格。
(八)由于雙方都為所有員工辦理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后員工的工傷費用由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支付。
(九)在作業過程中發生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主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行業、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主管領導:_______(蓋章) 主管領導:_______(簽字)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_______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_______
簽定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定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書 篇3
發包人: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
工 程 名 稱 :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點 :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 :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為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實施單位,負責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配合階段、竣工驗收配合階段的工作。為明確發包人、設計人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就本項目的設計服務工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內容。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序號分項目名稱暫定建筑面積設計階段及內容
1工程設計
第三條 發包人須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
2
3
4
注:發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設計文件的文字應為中文簡體,并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及當地的相關法規。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時間有關事宜
1
2
3
4
說明:
1、上述序號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應以設計人順利收到發包人提供的齊全設計資料為前提。設計人提交階段設計成果后,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工作。發包人對階段設計成果有異議且向設計人書面提出的,設計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2、設計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工作不能如期進行時,各階段設計圖紙的提交時間經發包人確認可順延。
3、上述設計文件的提交地點為 。
4、合同外設計文件的加曬、復印和制作按實際量結合下表單價計算收費。
規格A0+A0A1+A1A2+A2A3A4
單價(元/張)32.521.210.80.40.3
5.設計人在提交各階段設計圖紙時應同時向發包人提供該階段圖紙完整電子文件一套,圖形應為由AutoCAD繪制的dwg格式。
6.施工圖順序編排應考慮項目分期施工或分為幾個施工單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圖紙應統一為A1圖幅。對于大面積樓層(如地下室底板、頂板),一層結構圖可以多張圖表示,圖紙劃分應與現場施工段劃分一致。
8.圖紙目錄須包含“有效出圖日期”,并與施工圖圖簽內的出圖日期吻合。
9.施工圖進行修改時,應在圖簽的“圖號”欄內添加修改版號(如“修A”),并同時修改圖紙目錄內的“圖號”欄,目錄的圖紙版號應與施工圖嚴格吻合。
第五條 設計費及支付進度
5.1本合同項下設計工作設計費用(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現場配合及竣工驗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__種方式計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包干的形式,設計單價為 。上述設計單價為固定單價,已包含設計費、人工費、發包人向設計人就本次項下設計有關工作的`說明(詳見發包人就本次項目招標補充文件內容)及咨詢費用、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不可預見費等設計人為完成本合同項下的設計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履行期間,無論物價如何上漲,設計單價均不作任何調整。設計面積按實結算,由甲方根據方案
設計方案提交發包人并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3完成全套施工圖
提交全套施工圖經發包人確認合格并通過施工圖審查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4現場施工配合
工程施工完畢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5其它及竣工驗收配合
本項目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審核設計人付款申請報告后10日內支付。
6合計100%
5.5 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各階段工作并提交相應的設計圖紙和資料,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合格后,設計人提交書面的付款申請,發包人按上述條款的約定審核付款申請并向設計人付款。若發包人對設計人提交的付款申請存有異議,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設計人,由雙方協商確認后再行付款。
5.6設計人在收取發包人每一筆設計費時,應按發包人的要求開具同等金額的有效發票給發包人,否則發包人有權拒付,直至設計人開具同等金額的有效發票為止。
5.7本合同款項以現金/支票/轉賬形式支付。乙方銀行帳號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6.1 發包人責任及義務: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及義務: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并對其正確性、及時性、經濟性、優化性負責,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相關規范及行業標準。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設計資料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在發包人約定的時間,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圖紙會審、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因設計人的錯誤,導致設計圖紙及資料需進行更改時,設計人應當及時更改,不得據以要求發包人增加費用,且提交圖紙的日期不順延。
6.2.7設計人應提供設計組成員名單及詳細情況介紹給發包人,甲乙雙方就設計人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達成一致后,設計人設計組成員名單及詳細情況介紹作為本合同附件(詳見附件 ),發包人有權根據各設計人主要負責人具體工作表現提出增加、更換要求,設計人應予以增加、更換,不得要求發包人額外增加任何費用,設計人在未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時,不得隨意更換或減少項目組設計成員。
6.2.8設計人對發包人提交的資料文件發現有誤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發包人改正。對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設計人應妥善保管。
6.2.9設計人應按協議約定和國家的有關規定配合本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在設計圖紙會審時,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并協調和解決施工部門及其它部門(如發包人、監理部門、質監部門等)對施工圖所提出的有關設計問題。
6.2.10設計人應確保在接到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時內派出有關專業人員到達施工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并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
6.2.11設計人應在本項目工程施工階段,派出設計代表參加有關設計問題的專業會議和聯絡會議,對關鍵的、新的施工工藝進行指導施工,對某些關鍵部位,作出相應的現場檢查落實;設計人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解決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有關設計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并參加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的驗收、各階段工程的竣工驗收及總體驗收等工作,務求達到設計的質量要求和符合國家有關的質量標準。
6.2.12設計人應按工程需要及發包人要求參與工程質量驗收,負責本工程設計聯絡工作。
6.2.13設計人有義務指出施工單位技術上的缺點及對物料及機械的標準及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提出意見。
6.2.14設計人不得將本項目轉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本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完成。
6.2.15設計人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材料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設計人提供的系統配置清單產品應有至少三個或以上的同檔次品牌可供選擇。
6.2.16發包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數據。
6.2.17設計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擴散或轉讓發包人提交的圖紙等技術資料。
6.2.18工程開工后,如發包人需要,則設計人應派人到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到施工現場人數視工程進度而定,所發生費用均由設計人支付。
6.2.19施工圖設計要求盡量不引用標準圖,如確需引用,需向發包方提供標準圖復印件。
6.2.20設計人的設計需在發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標范圍內進行,在初步設計審查時核定此限額。如施工圖設計造價超過設計限額要求,設計人應免費進行調整,經多次調整后仍未達到設計限額要求的,應經過發包人書面認可后方可實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7.2發包人單方面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發包人根據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結算費用;設計人單方面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的,設計人需向發包人雙倍返還定金,并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7.3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設計人支付所欠設計費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7.4設計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發包人交付設計資料或設計文件并經發包人確認合格,或未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進行竣工圖審核蓋出圖章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累計超過10天的,發包人可單方解除合同,設計人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應退還發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7.5設計人設計文件達不到發包人要求的,應立即無條件進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設計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條執行。
7.6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的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合同的總設計費金額相等。
7.7發包人按階段付款,設計人只有在完成該階段工作并經發包人確認后,設計人才可收取該階段的設計費。如果因設計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設計任務而造成發包人不認可設計人任一階段的工作,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發包人有權另聘其他設計單位完成設計工作,該階段及該階段后其他階段設計費發包人無需支付。
7.8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擅自減少或更換已經發包人確認的項目成員(詳見附件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退還發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發包人的一切損失。
7.9設計人基于本合同的規定應向發包人支付的違約金及賠償,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未付給設計人的款項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設計人應在發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發包人付清。
7.10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將本合同轉包或分包,否則,設計人須向發包人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因此造成發包人損失的,設計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
8.1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關書面文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
8.2設計人因本項目所知悉或獲得的一切發包人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條 其他
9.1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2雙方約定只有以下人員在以下規定范圍內有簽字權:
商務:____________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設計成果確認:____________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圖紙交接:____________
姓名職務
發包人
設計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4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起訴方向發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設計人貳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章):______ 設計人(章):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