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房產析產合同書(精選3篇)
父母子女房產析產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為父母子女關系,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房產析產協議:
第一條:該協議中析產房產概況如下:
(一)該析產房產位于 ;
(二)該析產房產是在甲方原所有權證號為 房產的基礎上翻新加蓋的房屋(原房產平面圖及四至范圍見附件)
(三)該析產房產的土地使用面積大約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有正方上下二樓六間,南房上下二樓六間。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述析產房產正房上下二樓六間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所有權項下的所有相關權利歸乙享有),南房上下二樓六間所有權歸丙方所有(所有權項下的所有相關權利歸丙享有),甲方自動放棄協議中所述析產房產的所有權。
第三條:因該析產房產屬農村小產權房屋,且該析產房產是在甲原有房產的基礎上翻新加蓋的,因政策原因不具備重新(變更)登記的條件,在辦理重新(變更)登記條件成就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丙雙方辦理相關手續。
如在未辦理重新(變更)登記前,本協議約定的析產房產被征用拆遷的,征用后房屋拆遷補償款,乙、丙各方就各自在此析產協議中分得部分享有完全所有權。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該析產房產協議簽訂前,該房產無產權糾紛,并不受他人追訴。甲、乙、丙各方均應保證,在該協議簽訂后一直到房屋產權重新(變更)登記或拆遷手續辦理完畢期間,該房產不因自身原因受第三方追訴,如因本協議中任何一方原因,使其它方無法享有該析產協議中分得房產所有權及項下相關權利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未經其他方同意,本協議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中約定的不屬于自己部分的房產進行抵押、轉賣或進行其他涉及所有權及所有權項下相關權利的處分行為,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向受損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父母子女房產析產合同書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結構。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施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另行簽訂合同,并報房屋所在分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擔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報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憶雙方各執一份,三份送房地產管理所。
十三、雙方約定的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父母子女房產析產合同書 篇3
委托代持房產合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代持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房產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主旨
甲方委托乙方,由甲方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指定房產(以下簡稱代持房產),該代持房產的所有權及相應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
二、代持安排
1.代持房產信息:
房產地址:
房產總價:人民幣 元
房型與面積:
(以下稱代持房產)
2.截止本協議簽訂時的付款與簽約安排: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 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文件。該類文件的權利義務由甲方享有及承擔。
。2)涉及代持房產的費用(定金、首付款等)共計人民幣 元(以實際金額為準),均系由甲方實際支付(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支付或通過任何一方賬戶支付)。乙方對此無異議。
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協議簽訂之前或之后乙方取得(即以乙方名義購買、登記)的上述所列房產,均視為代持房產,均視為由甲方出資購買。甲方無需另行提交出資或購買的證據。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代持房產的所有權,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包括:
。1)對代持房產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2)取得與保管代持房產的購房合同、相應證件、發票、資料、鑰匙等;
。3)承擔由代持房產產生的稅收、物業費用等費用, 及代持房產使用中產生的其它費用;
(4)支付購買代持房產的款項,包括購房款及房貸還款、傭金、抵押費、保險費等與房屋有關的所有費用支出;
。5)在任何時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將代持房產變更登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或辦理相關抵押登記等,乙方應予配合,相應費用由甲方負責。
。6)除非另有特別約定,代持房產中的裝修、家具、設備設施均為甲方所有,甲方無需另外提供購買出資的憑據。
2.乙方對代持房產的權利義務,按如下處理:
。1)乙方不享有代持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對代持房產進行侵占、破壞、轉賣、出租、出借、抵押及贈與。
。2)乙方有義務將本協議代理購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關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證其利害關系人不得主張代持所有權利。
(3)根據本協議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如乙方作為代持房產名義持有人承擔或支出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費用
1.就乙方代持房產事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報酬人民幣(大寫) (¥ 元),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因代理甲方購房及代持房產事宜支出的合理交通費、通訊費由甲方承擔。
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無需就委托購房事宜向乙方支付其它費用、報酬。
4.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五、違約責任
1.因乙方違約,或因乙方原因導致代持房產被處分或導致甲方無法行使對代持房產的權利,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同時包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如導致甲方無法追回代持房產的,應另外按代持房產的當前市場價值對甲方進行賠償。同時如果乙方因違約行為取得收益,該收益應歸甲方所有。
3.根據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銷費用的,逾期超過5天的,每超過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0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解除本合同或主張代持房產的相關權利。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利害關系人聲明
本人聲明:本人已知悉并同意位于 的房產(包括屋內裝修、電器家具等))系由 實際出資購買并擁有所有權, 僅為名義代持,本人同意對該房產不主張權利;如需變更過戶,本人將予以配合。
簽名確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