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精選28篇)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房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證書(蕪湖市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出售房(是/否)已設抵押,甲方為該房屋的產權狀況負全責。該房屋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車庫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出售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出售房的合法性,并有權將該房上市交易。如情況不實,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一條及第二條成立的前提下,購買甲方出售房的完全產權,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出售房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出售房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蓋章后,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必要材料并立即支付丙方傭金:甲方_______元,乙方_______元;及甲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乙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貸款手續費_________元。丙方實收傭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此外,乙方還須當即支付甲方購房定金_________元。如發生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2.無需銀行貸款
丙方將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后,乙方須當即向甲方付清房款余額。
3.銀行貸款
①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款的30%首付存入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③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方違約。
2.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搬空并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如甲方拒不履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3.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如甲方違約,必須承擔雙倍定金返還給乙方的責任,同時也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在解除合同時,違約方應將違約金結清。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甲方須出售房的產權清楚,無糾紛,無債權、債務。出售后,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現狀同產權證記載相符。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物業交驗完畢后,房屋所產生各項費用:如電、水、煤氣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甲、乙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甲、乙雙方可委托丙方代辦該房屋所有權證。否則,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產權糾紛、債務與丙方無關。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九條 附件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合同。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須加蓋百家幸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出賣人)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買受人)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于 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盤:_________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_________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_________元(美元),(大寫)_________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美元),(大寫)_________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簽約當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于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_________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_________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_________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_________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_________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_________
7、施工許可證 證號:_________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_________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后,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天津某設備廠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天津市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天津開發區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開發區第二大街捷達路號門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已經進行了企業改制,原國有投資全部退出,為盤活有效資產,甲方決定將擁有產權的坐落于天津市河東區路號大樓0-5層房屋(總建筑面積6320.52平方米,房屋結構為框架,詳見本協議附件1《房屋產權證書》)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為公司業務拓展的需要,有意購買甲方擁有產權的上述房屋;丙方為甲方的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就甲乙雙方前述房屋買賣行為,愿意作為甲方的保證人,向買受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于20__年12月 日于中國天津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天津市河東區路號的大樓0-5層房屋,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筑面積為6320.52平方米。房屋結構為鋼混。詳見本協議附件1。
2. 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河東字第號。土地使用權方式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東單國用(20__)自第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849平方米。
3. 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4. 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及施工圖等資料(見本協議附件2)。
5. 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
該房屋整體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人民幣)。該價格不包括辦理房屋及土地過戶交易手續所需的各種費用,該房屋轉讓過戶交易發生的各項稅費(含土地變性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但甲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與其他廠房分戶手續的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遞交相關部門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據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與乙方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詳見附件8)之約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辦理完畢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買賣房屋的定金人民幣 420萬元(占總房款的20%,可以折為購房款),同時,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購房款420萬元,即總房款的20%;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及土地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該兩證根據房管部門的規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產權手續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840萬元,即總房款的 %;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產權手續并在雙方實際辦理完畢全部房屋交接手續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萬元,即總房款的15%;
4、剩余總房款的5%為乙方暫扣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進住本協議項下的房屋 年月后,如果房屋無嚴重的建筑質量問題及房屋權屬瑕疵等問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交房方式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40 日內(該時間越短越有利于買方利益的保護,畢竟占據房子會掌握主動,因此,建議將此時間盡量縮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后就能進駐),甲方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騰空并交付給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應同時將本協議附件2記載的該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一并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承諾條款
1、 甲方承諾: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權,并沒
有任何出租,也沒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權人,同時,對于該房屋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之上沒有設定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承諾: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含所屬土地)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前的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網絡使用費、衛生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應該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承諾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與乙方辦理前述費用的確認及相關繳費權證的交接手續,并根據前述承諾承擔交接之日前的費用。
3、 甲方承諾:由于土地紅線距離本協議項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該房屋周邊劃出約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給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承擔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如遇國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權屬甲方;對劃出歸乙方使用的該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圍墻、架設欄杠、柵欄等方式對該部分土地與甲方的其他土地進行分割,并對該土地享有相對獨立的使用權。甲方如果以后處置其他房屋及土地,應該與受讓人講清楚關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況并保證受讓人也同意乙方繼續使用。
對于前述范圍的土地,甲乙雙方將對現場進行丈量后做出補充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及時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及時將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沒有一并轉移或者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有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屋(含土地)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及時辦理完畢的,甲方應該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賠償遲延辦理過戶手續期間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出現惡意違約,不再履行本協議,或者明示毀約,甲方應雙方返還乙方定金,并承擔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該房款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此外,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的可得利益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違約時該房屋之市場價與雙方約定的協議價之差價部分。
4、 如果出現本條第1款、第2款的情況,乙方可以給予甲方
一定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應義務的,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協議,并根據本條第3款的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4
一、合同簽約提示
1、本合同為《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存量房買賣。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過辦理轉移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您需要簽署一式三份,交易雙方及北京存房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各執一份,并請您在合同騎縫處簽字確認。
2、請您確認,在簽署合同前,您已仔細閱讀過合同條款并予以理解和接受,同時我公司經辦人員已向您告知與交易房屋及合同簽署有關的信息。
出售方(簽章):買受方(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如您對我們的服務有任何問題、意見或建議,請您撥打我們的服務熱線)
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經紀銷售版)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出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號/室(以房屋所有權證為準)。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為:___層,其中地上___層,地下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工業】【其他_______】。
(三)該房屋【否】【是】帶車位出售,車位坐落: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
(四)該房屋【否】【是】為甲方家庭少有住房;甲方購房時間【否】【是】滿五年,滿五年依據【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票】【其他】。
第2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甲方房屋為共有房屋時,無論是否有共有權證均需提供該房屋共有權人的同意出售聲明,若甲方無法提供,將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其他______】方式獲得。該房屋【無土地使用權證】【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_______種情形。
1、商品房;
2、已購公有住房【非央產】【央產,甲方需提供《在京核心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甲方需提供《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見》;
4、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回遷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該房屋未設定抵押】【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該房屋的抵押,甲方應_______(填寫條件或時間)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該房屋除前述條款抵押情形外,另有抵押的,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抵押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自行于______________(填寫條件或時間)辦理完畢該抵押的解除手續。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該房屋未出租】【該房屋已經出租】。
甲方已將該房屋出租的,需保證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并能夠積極配合房屋交易過程中的評估、房屋交驗過程,若因此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被撤銷,視為甲方違約。
第三條甲方與乙方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的方式達銷售易
甲方和乙方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銷售(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北京存房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備案證明編號:京經紀(__)第8300號,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員姓名____________,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第四條銷售總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銷售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通過【資金監管】【資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劃轉。
本合同資金監管指:北京市房屋管理行政機關為保障買賣交易雙方資金安全,強制性要求資金監管區域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劃轉必須通過其設立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監管,待產權轉移登記完成資金解除監管。
本合同中資金存管指:為確保交易資金安全,買賣交易雙方可向銀行申請,將交易資金進行凍結,凍結期內交易雙方均不得單方使用、支配;待滿足解凍條件后資金解凍。
本合同中資金自行劃轉指:買賣交易雙方未采用資金監管或資金存管的方式,自行交接購房款并簽署《自行劃轉聲明》(附件九)的行為。
(二)乙方采取【全款】【貸款】方式支付該房屋銷售總價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
1、選擇全款支付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所有銷售總價款。
第1次,于【甲方解抵押當天】【房源核驗通過當天】【網簽后______日內】【___年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資金通過【資金監管】【資金存管】方式劃轉;
第2次,于【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當天】【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資金通過【資金監管】【資金存管】方式劃轉。
第三次,于【戶口遷出當日】【交付房屋當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資金通過【資金監管】【資金存管】方式劃轉。
2、乙方選擇【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申辦貸款的,擬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其他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除定金與擬貸款金額外的所有銷售總價款。
第1次,于【甲方解抵押當天】【房源核驗通過當天】【網簽后______日內】【商貸面簽】【公積金初審】【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資金通過【資金監管】【資金存管】方式劃轉;
第2次,于【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當天】【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資金通過【資金監管】【資金存管】方式劃轉;
第三次,于【戶口遷出當日】【交付房屋當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資金通過【資金監管】【資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劃轉。
第五條貸款的其他約定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獲得貸款機構批準貸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乙方自行籌齊剩余房價款,最遲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申請當天支付給甲方。
2、乙方繼續申請貸款,但再次申請貸款獲得批貸函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后80日。
3、本合同終止,甲方應返還乙方已付款,乙方按銷售總價款的10%承擔違約責任,在交易進程中已經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如因國家法律或政策調整導致貸款機構未對乙方批準貸款,且乙方無法支付該房屋銷售總價款的,本合同終止。甲方返還乙方累計已付購房款,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該房屋買賣交易的
(一)甲方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設備、裝修情況。甲方保證本人、共有權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且保證代理人已獲得其合法授權出售上述房屋。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涉及本房屋交易的全部資料真實、有效。除合同及本次交易附件載明的房屋權屬狀況外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在合同簽訂前及簽訂后對該房屋通過抵押、訴訟、查封等方式進行任何妨礙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情況。因上述任何一原因導致合同無效或不能履行,甲方應退還累計已收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承擔房屋銷售總價20%違約責任及全部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在交付房屋時將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附件十所列物品及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應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物業交驗止,該房屋保持原狀,違反本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其它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雙方另行簽署的補充協議或物品清單(附件十)。
(三)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共有人積極履行該房屋交易過程中的網簽、貸款、交稅、產權轉移登記、抵押、放款、房屋交付等環節的義務并按要求提供材料,若任何一方違反本,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
(一)甲方應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條件或時間)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在交付日之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及其他:_________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無償轉移至買受人名下。
(三)房屋交付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稅、費相關規定
(一)本次交易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甲方承擔全部】【乙方承擔全部】【各自承擔法律規定的應繳稅費】,因約定承擔一方不按約定繳納全部稅費,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解除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該房屋銷售總價20%的違約金。
(二)如甲方該房屋為家庭少有住房,須在交稅時保持家庭少有住房狀態;如違反上述約定,造成增加的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繳納新的稅費的,約定由【甲方】【乙方】【其他__________】繳納;未約定由誰繳納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第九條權屬轉移登記
(一)甲乙雙方最晚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如合同履行期間,因產生需要延長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時間的情況,甲、乙雙方應當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二)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合同簽訂之日120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如乙方選擇解除合同,適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約定。
2、如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房屋權屬轉移義務,且自本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產權轉移登記之日止,甲方按乙方全部已付款的萬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并于實際產權轉移登記之日向乙方支付。
(三)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20日內未能完成房屋產權轉移且乙方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的,適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
2、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應依據實際情況另行書面約定產權轉移登記日期,乙方應自本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產權轉移登記之日止,按全部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并于實際產權轉移登記之日向甲方支付。
(四)甲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1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全部戶口遷出手續。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期或無法將與該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應當向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10%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全部戶口遷出義務。
第十條違約條款
(一)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房屋交付在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之后的,甲方逾期10日之內交付,自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應按該房屋銷售總價萬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且應于實際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超過10日,甲方應繼續履行房屋交付義務并按該房屋銷售總價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于房屋實際交付之日支付。
2、甲乙雙方約定房屋交付在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之前的,甲方逾期10日之內交付,自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應按該房屋銷售總價萬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且應于實際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繼續履行。
甲方逾期超過10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適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約定。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應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按該房屋銷售總價萬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時間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在10日之內,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的,適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
(三)甲方將該房屋出售第三人,導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退房解除合同,乙方選擇退房解除合同的,適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約定。
(四)乙方因個人原因導致貸款機構未對乙方批準貸款,在如下情形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選擇單方解除的,適用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
1、乙方選擇自行籌集剩余房款的,若超過約定產權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未能籌齊并支付給甲方;
2、乙方選擇繼續貸款超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80日未獲得批準貸款的。
(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違約責任外,任意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經守約方催告后15日內仍未履行該義務,如合同可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須繼續履行,違約方須按該房屋銷售總價的1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構成本合同解除情形的,適用本合同第十一條解除條款約定。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條款
(一)如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應當以書面的方式進行。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自動解除。乙方應按銷售總價款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的責任。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退還抵扣違約金后剩余的乙方已付款;如已付款不足以抵扣,乙方應于解除之日支付不足部分。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已經發生的各項費用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解除合同后,乙方另須配合甲方辦理注銷網上簽約等手續,如未辦理甲方可單獨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二)如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應當以書面的方式進行。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自動解除。甲方應于5個工作日內將其已經收取的乙方的全部付款返還給乙方,并按照房屋銷售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逾期將乙方已經支付款項返還給乙方,則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已經發生的各項費用及其他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另解除合同后須配合乙方辦理注銷網簽手續等,如未辦理乙方可單獨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簽訂后,發生了買賣交易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控制、無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或自然災害(如戰爭、罷工、征用、臺風、地震、火災、水災等)以至合同當事人不能依約履行職責或不能如期履行職責,發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災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職責的責任或推遲履行職責。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交付房屋】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本合同正文共8頁,一式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存房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5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所售房屋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等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屋所在地: 。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占地面積
3、甲方所售房屋結構、層次為: 。
二、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價金額為(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付給甲方房屋總價52.6%的首付款共(人民幣) 拾萬元整。其中, 拾萬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付給甲方,另外 拾萬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必須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除首付款,剩余 拾 萬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付給甲方。
四、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以乙方(黃小華)名義辦理
2、甲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逾期未辦理完相關證件或房屋逾期不能交付的,乙方可以自動延長剩余的付款時間,直到甲方妥善辦理完相關房屋證件為止。
五、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乙方已付的房款中扣出 元作為違約金,剩余的房款如數還給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價 的違約金。
六、其他
1、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必須要履行承諾,在沒有雙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另一方不得隨意違背或更改合同內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6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方梁勇、金榮將位于隨州市機務段東城八角樓鐵路三區幢單元西房屋一套出賣給乙方金剛、謝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所有權證:東城字第號。(此房屋原由鄧華春所有(產權比例80%)。年月日鄧華春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元的價款轉讓到何本強、王平的名下。年月日,何本強、王平又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元的價款轉讓到金榮、梁勇的名下。)房屋面積約60平方米。
二、房屋價款:玖萬陸仟元整(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遇房屋拆遷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補償費等費用由乙方享有。
四、此房于前交付,交付前所涉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等費用或其他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房屋拆遷補償等相關事宜。鄧華春的?房屋所有權證集資住房證?、?襄樊鐵路分局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合同書?及王平與金榮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原件,在乙方付清甲方全部房款時,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房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證書(蕪湖市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出售房(是/否)已設抵押,甲方為該房屋的產權狀況負全責。該房屋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車庫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出售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出售房的合法性,并有權將該房上市交易。如情況不實,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一條及第二條成立的前提下,購買甲方出售房的完全產權,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出售房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出售房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蓋章后,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必要材料并立即支付丙方傭金:甲方_______元,乙方_______元;及甲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乙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貸款手續費_________元。丙方實收傭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此外,乙方還須當即支付甲方購房定金_________元。如發生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2.無需銀行貸款
丙方將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后,乙方須當即向甲方付清房款余額。
3.銀行貸款
①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款的30%首付存入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③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方違約。
2.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搬空并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如甲方拒不履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3.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如甲方違約,必須承擔雙倍定金返還給乙方的責任,同時也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在解除合同時,違約方應將違約金結清。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甲方須出售房的產權清楚,無糾紛,無債權、債務。出售后,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現狀同產權證記載相符。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物業交驗完畢后,房屋所產生各項費用:如電、水、煤氣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甲、乙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甲、乙雙方可委托丙方代辦該房屋所有權證。否則,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產權糾紛、債務與丙方無關。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九條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合同。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須加蓋百家幸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臺江縣臺拱鎮秀眉東大道,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證號為:臺國地土( )第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臺房權證臺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臺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到期。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
(1)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先預付定金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___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 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戶及設施屬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于__________月__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后,若乙方沒有過戶,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后屬于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戶、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_________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愿意將____市____區___號樓___單元___樓___室___廳___衛,面積___平方米房子賣給乙方。
二、房款總價___元(人民幣)大寫:___元整,房款不包含進戶費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購房資料同時付給甲方定金___萬元整,大寫:___元整。
(2)乙方在____市花園領取鑰匙時將剩余購房款___元,大寫:貳___元給甲方付清。
四、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資料辦理過程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
五、在開發辦交鑰匙時,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交鑰匙前一切資料。
甲乙雙方如未按以上條款履行,負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鎮______居委___組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___鎮______村___組村民)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所屬自已的一幢房屋出售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房屋坐落情況及邊界:
1、本協議所指的房屋為______市______區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小地名____________所擁有的住房(木質結構、四列三間)豬圈、牛圈。
2、房屋邊界:東至地壩外坎;南至申高應房屋邊界;西至屋檐溝;北至牛圈屋檐。
二、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項。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該房屋及地基的所有權,此后與該房屋有關的事宜皆與甲方無關。
2、房屋出售后,甲方應盡的義務及應享有的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因房屋拆遷及其它原因產生的風險及利益概由乙方負責或享有。
四、其他事宜: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地號為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占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故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范圍內出資建設廠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以工程造價部門的預算額為準)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于本協議簽完后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余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后的房地產轉讓協議中再行約定。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協議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在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圖(略)
2。抵押協議(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該房地產于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1、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寫:_______元)。
2、該二手房系老式小區,物業情況尚不明,但賣方保證過戶前不欠繳各種物業費用,如有拖欠,賣方保證將所欠之物業款補足買方。(所欠款額以物業公司結算為準)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_____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租期自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賣方須于簽署《天津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 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后,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于_________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 賣方須于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 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余額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1、交由居間方托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于年月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 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于年月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于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
買方需付稅費:(11)印花稅;(12)契稅;(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托公證費。
其他費用:(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_____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___%;賣方支付:______%。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暖氣費___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后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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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3
南通市房屋購買合約書
賣方:
買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南通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____幢___室____套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載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出售的上述房產情況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二、本合同約定的面積為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建筑面積根據通房改[1998]第39號文件規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積必須以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實際測定的建筑面積為準。
三、甲、乙雙方必須如實申報本合同項下房地產成交價格雙方議定房地產成交價格計人民幣_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約定房屋交會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諾:
1、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
2、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沒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如已設定按揭、抵押他項權或存在依房債權債務等情形的,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征得有關債權人的書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產已抵押的情況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購買的意思表示
3、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不存在優行購買權的情形
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妨礙房地產權轉讓的,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雙方約定,根據房地產權利主體一致原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所有權轉移,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悔約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給付本合同項下房價款的,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據國家房地產權屬管理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后三十日起至南通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辦理房產權屬登記手續,在辦理權屬登記時,雙方相互協助并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必須簽訂書面協議并由雙方本人會同至南通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申辦本合同終止與撤銷登記手續。
九、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權轉移所需繳納的規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雙方也可另行約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書面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房屋所有權證的領證手續可由甲乙雙方或乙方按照規定申領,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親自前來申領的,可委托他人持經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書。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南通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留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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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二 年 月 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濟南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筑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路_______幢(號)______層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 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在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 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 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房地產管理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丙方的中介促成下和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但未辦理分戶土地證。如該房屋確需辦理土地轉讓使用手續,甲方需提供協助并按國家政策執行。
第三條價格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第五條交付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時或不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于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同時適用定金條款處罰。甲方未按時或不交付房屋及產權證書按上述條款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丙方應對甲、乙雙方交易起配合和協助義務并督促雙方履行合同否則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___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保證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有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稅費的交納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契稅和房產證登記費由乙方向國家交納;房屋交易如有其它稅費均按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費用交接時間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在自愿、平等和誠信的原則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購買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責任
1、在委托期限內認真地為甲方盡快尋找適合甲方要求的房屋。
2、在委托期限內向甲方不限量地提供房源直到滿意為止。
3、協助甲方同房屋出售人簽訂買賣合同等程序。
二、甲方責任
1、不得與乙方介紹過的房主自行成交,否則乙方有獲得本協議中約定的代理傭金。
2、不得將乙方提供的賣方信息資料轉交他人。
三、服務報酬
如乙方為甲方尋找到合適的房產,甲方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0.6%作為委托費用,計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違約責任
甲方不得與乙方介紹過的賣方自行成交,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必須支付乙方本協議中約定的傭金。
五、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交溫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月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8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上訴就是購房合同樣板,希望能夠幫到你。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19
第一條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萬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合同范本《二手房購房合同范本》
3、甲方應在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
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
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地址:現住址:聯系電話: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地址:現住址:聯系電話:簽約日期: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0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于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小學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 年 月 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 年 月 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 元/每噸;電費: 元/每度;燃氣費: 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 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 年 月 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筑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衛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戶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柜、消防控制柜、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 年 月 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 年 月 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 年 月 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 年 月 日;交付使用: 年 月 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 年 月 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1、甲方擁有該內蒙古財經學院團購住房名額一個,并自愿將該住房名額及購買權利出讓給乙方;
2、乙方擬購買住房一套,同意受讓甲方購買單位團購房屋的權利,并購買該房屋。 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委托人、中間人的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就團購住房購買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團購住房(預建房坐落于--、本住房面積--、每平米均價為--元,戶型未定)的購房權轉讓給乙方,購房資格轉讓價格為四萬元(大寫:--萬元),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選房、交費、房屋產權證辦理等相關手續。
二、付款方式:甲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屋認購資格轉讓款肆萬元,甲方在確認該款到賬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條。
三、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取代甲方取得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房屋團購資格,甲方在參加團購住房簽訂正式合同的條件成就時,應當通知乙方簽訂合同;乙方應按照開發商要求的時間和數額及時交納購房款,甲方不承擔任何購房款。
四、甲方保證乙方在交納開發商要求的全部款項的前提下,必須協助乙方簽訂正式合同,并在乙方支付開發商全部房款后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證件。
五、雙方約定,學校給于甲方該套住房的房款補助及其它優惠均有乙方享有,但由市場價格的漲跌引起的資金浮動及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團購房屋的權利,就其轉讓團購房資格事宜已取得其所在單位及開發商的同意,并保證本協議簽訂后,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方式將甲方房屋團購資格轉讓給
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的認購資格。
七、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單位團購住房活動取消,乙方將有權解除本協議。因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四萬元“房號轉讓費”,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和協助乙方取回甲方參加團購住房時交納的所有預付款及利息。
2、因甲方轉讓購房權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義取得該團購房所有權的,以及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將團購房資格轉讓給
第三人的,造成乙方無法取得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本協議
第一條約定的全部轉讓價格,并按乙方已向開發商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未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團購房資格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原因未及時足額向開發商交納購房款,造成乙方無法取得團購房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交納的團購房資格轉讓款不予退還。
七、特別約定: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團購房最終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取代甲方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
八、在辦理完該套住房房產證過戶手續后,乙方應按其與后期所購買房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正式合同履行支付剩余購房款以及其他義務。
九、雙方均為自愿達成此轉讓協議,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約定由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2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建筑面積,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 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430000.00元。
三、乙方于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貳萬元整,即小寫XX0.00元。
四、乙方第二次付款大寫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0元。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并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余款項一并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后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叁仟元購房款,小寫3000.00元,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叁仟元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簽定日期:
簽定地點: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4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方梁勇、金榮將位于隨州市機務段東城八角樓鐵路三區第57-2幢1單元5樓西(10號)房屋一套出賣給乙方金剛、謝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所有權證:東城字第01-017351號。(此房屋原由鄧華春所有(產權比例80%)。20xx年10月2日鄧華春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220xx元的價款轉讓到何本強、王平的名下。20xx年2月29日,何本強、王平又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35300元的價款轉讓到金榮、梁勇的名下。)房屋面積約60平方米。
二、房屋價款:玖萬陸仟元整(乙方已于20xx年11月20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遇房屋拆遷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補償費等費用由乙方享有。
四、此房于20xx年4月10日前交付,交付前所涉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等費用或其他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房屋拆遷補償等相關事宜。鄧華春的«房屋所有權證»、«集資住房證»、«襄樊鐵路分局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合同書»及王平與金榮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原件,在乙方付清甲方全部房款時,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6
賣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X市X區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X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X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X元整(大寫:佰拾萬仟佰拾X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X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拾萬仟佰拾X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幣X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拾萬仟佰拾X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X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X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X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共X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代理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鑒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X年X月X日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7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地號為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占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故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范圍內出資建設廠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以工程造價部門的預算額為準)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于本協議簽完后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余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后的房地產轉讓協議中再行約定。
六、為擔保上述款項及有可能因違約而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違約金及簽定房地產轉讓協議,甲方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雙方在簽定抵押協議后至昆山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抵押協議是不可撤消的協議,主協議無效,抵押協議仍有效。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協議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在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圖(略)
2。抵押協議(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蕪湖市房屋購買合同書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度假村____樓房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一九__年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