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購房合同書(精選3篇)
擔保合同購房合同書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
用途
購房
種類
利率
期限
年個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金額
年
月
日
金額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動產、權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購房合同書 篇2
抵押權人:(貸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20 年 月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按揭貸款合同范本(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_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 擔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20 年 月 日
附表一:
抵押人資料
┌────────────────────────────────┐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 │
│ (英文) │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電話: │
│配偶姓名: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電話: │
│家庭住址: 電話: │
└────────────────────────────────┘
附表二:
抵押物詳情
┌───────────────────────────────┐
│房產地址: │
│大廈名稱: 樓宇座別: 樓數: │
│年期: 面積(建筑) │
│用途: 購入價: │
│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編號:( )深證房售字第 號 │
└───────────────────────────────┘
擔保合同購房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職工住宅樓認購事宜,經甲乙方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甲方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決定為本單位職工建設二棟住宅樓,住宅樓位于 。
第二條 職工公寓認購依據。
乙方為甲方單位職工,甲方通過自建的方式建設職工公寓。
第三條 乙方所認購職工公寓的基本情況。
乙方認購買的職工公寓(以下簡稱該職工公寓,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號房。
該職工公寓的用途為住宅,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層,地下____層。 該職工公寓陽臺是封閉式。
該職工公寓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職工公寓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以有資質部門的測繪數據為準,多退少補。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簽定協議時交房款 元,開工后交房款 元,主體完工后交 元。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甲方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驗收合格的職工公寓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
2、政府及國家政策的原因。
第九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責任。
自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承擔利息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乙方所購職工公寓質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交接。
職工公寓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第十二條 甲方保證銷售的職工公寓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職工公寓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職工公寓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水通、路通和電通。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職工公寓僅辦理單位權屬登記證書,不確權到乙方名下,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證明,證明乙方所認購房產產權歸乙方。乙方所購公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對外轉讓銷售。
第十六條乙方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職工公寓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協議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職工公寓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協議經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出賣人:泰安市魯中建設總公司濟南房地產分公司
公司地址:濟南市美里路5號郵政編碼:250118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 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本項目系國家重點工程京滬高速鐵路拆遷安置工程,為妥善安置拆遷戶, 出賣人經規劃、建管等部門批準取得位于濟南市槐蔭區美里湖辦事處美里村東側、美里路南側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安置房。
該地塊占地面積為110畝,規劃用途為住宅。定名為美里花園欣城。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_號房。該房屋的用途為住宅,屬磚混結構,層高為_____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層。儲藏室編號_____號,車庫編號為______號。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平方米,車庫平方米。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付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款;該房屋單價為(人 民幣)每平方米_____ 元,儲藏室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_____ 元,車庫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拾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第四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 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 雙方同意多退少補,據實結算。
(2)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銀行貸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第六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為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按預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 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之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 人按累計應付款的4%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 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 差額確定。
第七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 有關規定,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 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15日告知買受人的;
2、因政府政策原因導致延期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預期時間,分別 處理:
1、逾期不超過30日,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 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4%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 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 到買受人所購房屋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接。
房屋到達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簽署房屋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出賣人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買受人應在出賣人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合同結算面積誤差款和其他應 付費用。
第十一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的 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一的標準 設計要求。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恢復到原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在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 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第十五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做 住宅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 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 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的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的提請濟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槐蔭區法院訴訟。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 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 人執 ___ 份,買受人執 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 年____月____ 日 ____ 年____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