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精選33篇)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
致________分行:
根據你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我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單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現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放于你行的定期存款作為上述貸款抵押品,該定期存款帳號為________,貨幣及金額________,期限自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特設定本抵押書,本抵押書為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在此,我公司授權你行:在我公司違反上述貸款合同的任何條款或不論什么原因未能按時歸還上述貸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費用時,你行有權按貸款合同規定,從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全額扣收我公司應還你行的本金、利息及費用。
我公司聲明:
(1)本抵押書為不可撤銷的,只要上述貸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費用尚未還清,本定期存款抵押書將繼續保持有效。
(2)你行對本抵押書項下的權益不會因為對上述貸款合同的修改、補充、刪除而受任何影響。
(3)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若此定期存款發生轉期,則轉期后的定期存單即自動替代已作抵押的定期存單。未經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抵押的定期存款。
抵押人________公司(公章):____
授權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
締約方: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保證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訂本合同。
貸款的第一部分
第一條貸款種類:這種借貸行為是民間借貸行為。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150000元(不大寫小寫)如有約定,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一個月,自20____年11月15日起至20____年12月15日止(以到期票據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憑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提前足額還款的,除實際借款天數外,還應支付15天的利息。三個月內(含三個月)部分提前還款或還款的,除實際借款天數外,提前還款部分還應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
無正當理由,貸款人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因生活需要提前收回貸款的,應當提前15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利息和本金的償還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之一時,貸款人有權在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對因正確行使上述權利而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
1。借款人將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
5、借款人連續兩次未償還貸款利息;
6、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惡化了。危及貸款資金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協議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散或終止。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并于借款人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之日終止。合同需要變更或者解除的,應當由合同各方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部分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或全部效力,合同雙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以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如發生一般違約,任何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貸款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
2、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借款人借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對貸款人的還款義務,視為嚴重違約,應予清償借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4、保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締約各方同意
當借款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原僅作為抵押貸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為正式購房證明,抵押產權歸貸款人所有。
第十五條締約各方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是明確的,沒有異議和疑問。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簽字人和保證人簽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 擔保人: 借款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20____年11月15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3
貸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登記生效)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4
抵押權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第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授揭貸款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2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個月。
三、貸款利率:__月息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首期還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生存款帳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加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5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貸款合同第二章甲方(資金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住所:
乙方(資金出借人):
住所:
甲方因經營生產需要資金,特向乙方借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甲方的貸款屬于生產經營貸款,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合法、正當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監督檢查甲方貸款的使用情況,但乙方對甲方貸款的使用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甲方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和人民幣(小寫)(大寫如有不符,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甲方貸款期限為個月。甲方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時,乙方不得再出具付款證明。
第四條甲方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的%,該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四倍以內。利息從合同約定的借款日起計算。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確定的利率保持不變。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乙方的借款現金應在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兩天內直接支付給甲方或通過銀行轉賬至甲方銀行卡。
如資金未直接支付給甲方或甲方銀行卡,甲方在此授權乙方在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兩天內將現金直接支付給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將貸款存入收款人賬戶。收款人銀行賬號為:,開戶銀行為:。
第六條甲方自愿償還貸款本息,每30天還本付息一次。
每30天借款時間,甲方應在第31天向乙方支付利息元。甲方應將利息存入乙方賬戶或向乙方支付現金..
貸款到期日,甲方應將貸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存入乙方賬戶或一次性支付現金給乙方。物主
如需提前還款,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確認后方可提前還款..如提前還款,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式收取本息。
第七條甲方自愿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提供抵押擔保。甲方以自有財產作為抵押物,并附抵押物清單。
抵押擔保包括甲方的貸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律師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于本合同抵押設定登記之日將抵押權屬證明、土地使用證明、抵押登記證明交付貸款人保管。如抵押物未登記或不能登記,乙方有權單方面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對甲方的貸款..
抵押物到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全部登記費用,乙方予以協助。
第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應承擔以下責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負責維修保養,確保抵押物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抵押期間,因抵押物價值減少,由甲方其他財產承擔責任,甲方應在20日內向乙方提供相當于減少價值的擔保。
3.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再次抵押、清償債務、贈送禮品等。對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乙方同意轉讓的,甲方應以抵押物轉讓所得提前足額償還貸款。
4.如乙方宣布按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且未還清,乙方有權依法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能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則甲方應就逾期貸款每日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情形之一時,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貸款或處分抵押物:
1.甲方違反本合同條款;
2.甲方一次或多次未按時支付貸款利息;
3.甲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5.甲方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甲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6.根據保證條款的約定,因甲方或抵押物發生變化,需要甲方提前履行義務或乙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7.甲方的抵押物因乙方的債權而發生變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提供另一項擔保..
第12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于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全部付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所有合同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13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權益轉讓給他人;但是,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責任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14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登記抵押。第十六條登記抵押物時,雙方需要簽訂登記部門提供的格式合同的,格式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登記部門提供的格式合同與本合同條款的內容、理解和解釋相沖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甲方:乙方(蓋章):
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_____貸款期月利率_____(1+貸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額=_______________
還款期數(1+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無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款規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為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二、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例次序處理:
1.第一用于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于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三、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余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四、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余,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為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并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書委托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并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定時,必須委托代理人代其執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并征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余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余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余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后,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并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之后,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展商之賬戶。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余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余,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為限,保證額度并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助辦理該抵押物業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退還或調換并經擔保人同意后,擔保人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出通知的郵戳為準)不予答復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并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為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四、在辦理抵押務案、登記或注銷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有權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師)代為辦理上述各項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異議,并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地區,或為該等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同內抵押權人之權利,以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同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同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并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后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壹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叁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壹份。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7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黃金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價值_________萬元的黃金共_______千克。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黃金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抵押黃金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黃金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黃金。
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黃金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8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物品數量重量大于或小于1克,向甲方作質押。
2、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叁拾日(月)按足叁拾日(月)收取利息。
7、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8、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于合法正規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贗品。甲方占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乙方保證:
(一)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毀,自行終止。
(二)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1、違約條件:
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2、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3、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5、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并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20_年月日
簽訂合同和履行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計兩頁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9
出 質人:杭州 酒店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質權 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的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臵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或出質人違約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 貳拾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質人執 份、質權人執 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股東會議決議
時間: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0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
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1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2
中國農業銀行商業( )農銀抵合字( )第______號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對乙方開發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項目的購房人提供商業用房抵押貸款(以下簡稱“商業用房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所開發的上述項目商業用房的購房人提供商業用房貸款。具體購房人指與甲、乙雙方簽訂《商業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第二條 甲方對該項目提供的商業用房貸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度有效使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満未使用的額度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三條 甲方為該項目購房者提供不超過房價或評估價(兩者取低者)_____%的貸款(其中營業用房貸款不超過房價的______%)。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______年。
第四條 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擔保方式、違約責任等,以借款人與甲方簽訂的《商業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約定為準。對于不符合甲方規定條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權拒絕貸款。
第五條 甲方應按照《商業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地發放貸款,并負責一次性將貸款劃到乙方在甲方設立的售房專用帳戶上。
第六條 乙方承諾
1.所開發的項目為合法項目,開發和銷售的各項手續完備,售房專戶的資金專項用于本項目的建設,不挪作他用,按時、保質地完成項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夠按時入住。
2.與該項目有關的建造和銷售活動存款、結算業務集中在甲方辦理。
3.該項目物業管理單位在甲方開立存款帳戶,統一辦理與該項目物業管理有關的代收、代付業務。
4.協助甲方辦理抵押貸款項下商業用房的抵押登記或預登記手續,并將房屋他項權證等記文件直接交甲方執管。
5.在借款人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對甲方提供的商業用房貸款承擔回購保證責任,并在甲方開立“回購保證金專戶”,按照甲方商業用房貸款余額的______%存入回購保證金。當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時,負責代為償還,授權甲方直接從保證金賬戶中扣收。有關回購保證責任的具體內容以《商業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記載為準。
第七條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發放貸款前,辦理抵押貸款項目工程質量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金額不低于本協議確定的抵押貸款最高限額。保險期限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保險期間,被保險的抵押貸款項目工程如發生保險責任內的問題,須以保險理賠款代借款人償還相應的貸款本息,理賠款不足以償還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如發生保險責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問題,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驗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代借款人清償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
經甲方同意不辦理工程質量保險的,應在本協議“其他事項”中另作約定。
第八條 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轉讓、合資、分立以及企業領導變更等重大事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落實相應措施,確保其回購責任的承擔。
第九條 在售房及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與購房人發生的有關房屋質量、價格、交付時間等方面的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在印制售樓說明書、廣告宣傳中,有關涉及甲方的名稱或其他文字,事先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條 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時,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協議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理解,并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3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4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訂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為:______個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議,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事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身為止)。
第三條甲方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
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乙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 (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 (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鑒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復、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 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6
廣州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做為專業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公司,現針對大廣州地區、北京地區的中小企業客戶,特別推出一種貸款創新產品--------快速審批的無抵押貸款,最高額50萬元,期限兩年。同時協助您與國際性銀行建立起戰略信用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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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營業額達到200萬含;
4、持股15%以上的股東年齡一般在28---60歲。
中小企業無抵押貸款申請所需文件
基本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2、國地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
4、公司章程
5、驗資報告
6、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7、公司主要成員與擁有超過5%公司股價的董事,持股人身份證或者護照;
(以上資料全部復印兩份,協同原件一并帶來)
財務資料
8、近六個月銀行對帳單;
9、企業近期財務證明;
近三年財務報表或者近三年的審計報表及近三年的稅務單包括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
10、其他能證明公司經營收益狀況的文件資料;
注意事項
11、持股超過15%的股東要親自到銀行簽字(帶公章、私章、財務章);
12、貸款額RMB40萬以上,擔保人要提供銀行為受益的人身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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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保證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
二、借款期限
借款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本借款不收取利息。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一次性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乙方用 做抵押。乙方若借款期間出現意外或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本金。
(三)丙方為本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有義務對丙進行償還。
(四)此事件由 本人認可,由證明人 作證,與其他人員及家屬、親屬無關。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相關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8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19
貸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貸款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制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登記生效)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0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本合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1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2
委托人: 性別:
現住地址:
身份證號:
受托人: 性別:
現住地址:
身份證號:
一、委托人自愿將車牌號為 的車輛(發動機編號為: ,車架編號為: )委托受托人對外出售,并與買受人辦理上述車輛的買賣及過戶手續。
二、上述車輛的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超出部分歸受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三、受托人在辦理上述車輛的買賣及過戶手續中所簽置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四、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辦理完上述手續為止。
五、在委托期間,委托人對該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受托人無轉委托權。
六、本委托書一式 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3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己方原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己方原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二、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三、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關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四、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可,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五、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六、勞務費按月貸款余額的_____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七、委托貸款資金借款合同規定從甲方匯出之日起計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賬戶(________萬元以上用電匯),并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八、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年月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4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分行法定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電話: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電話:_______住址:_______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__
借款人為購買_______(以下稱“房產商”)的_______(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__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貸款幣種:_______
2、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3、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____個百分點(b+%)。每期計息日的________的b為________貸款利率的b,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b為該貸款發放日的b。b采用__________個月浮動。
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________年。
3、結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條件
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1、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要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________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____%手續費。
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
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5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為抵押權人。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
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
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 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算方法,按照中國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
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
2.制造廠家: 。
3.型號: 。
4.件數: 。
5.單件: 。
6.置放地點: 。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
8.抵押期限: 年。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抵押物權消失。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
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 ,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
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賃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6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物品數量重量大于或小于1克,向甲方作質押。
2、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叁拾日(月)按足叁拾日(月)收取利息。
7、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8、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于合法正規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贗品。甲方占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乙方保證:
(一)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毀,自行終止。
(二)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1、違約條件:
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2、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3、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5、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并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7
抵押人: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貸款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 _ _ _ _ _ _ _ _。
2.數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價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查、臨時管理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應共同檢查抵押物的數量和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認可。
2.臨時管理:抵押物的臨時管理仍由甲方負責,一切保管及其他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險: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并將投保財產轉移給乙方..如果被保險抵押物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將直接從保險公司獲得全部賠償作為償還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的出售及監管
1.抵押物的出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促銷,并將銷售款項直接劃入乙方指定賬戶,作為償還所欠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買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將款項匯入銀行分行的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裝運前,甲方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給乙方審查。對于在其他地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合同的復印件或復印件應在裝運前提交甲方審查。
3.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材料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相關經濟數據。如乙方認為有必要,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庫存和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會計資料,甲方應予以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自己是抵押權的合法所有人。日后如發生抵押權歸屬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原始文件和單據移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丟失或損壞。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壞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
如甲方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臨時管理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內將抵押物移交給乙方。逾期不移交抵押物的,乙方可依法向_ _ _ _ _ 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遭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甲方應賠償乙方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順序
1.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未能清償到期本息,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處分抵押財產的方式和程序由_ _ _ _ _人民法院決定。
3.抵押財產的價格由市物價局確定。
4.處分擔保物的收益應按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抵押物納稅。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款。
扣除上述金額后如有余額,應全額返還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仍不足以償還所欠本息的。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主張欠款。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如因實際困難,甲方未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乙方要求延長抵押期限,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后,乙方可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證處授權的債權文件。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直接向_ _ _ _ _ _ _ _ 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該副本應采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人:(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銀行及賬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蓋章)。
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銀行和賬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8
抵押人: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業務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抵押品的名稱和數量。
名稱:_ _ _ _ _ _ _一輛車,排量:_ _ _ _ _ _ _,顏色:_ _ _ _ _ _ _,車牌號碼:_ _ _ _ _ _ _發動機號:_ _ _ _ _ _ _。上述抵押車輛歸甲方所有..
第二按揭期限。
抵押期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次抵押聲明和臨時管理。
1.存貨: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檢查抵押物的數量和質量。
2.臨時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臨時管理,所有倉儲和保險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自己是抵押權的合法所有人。日后如發生抵押權歸屬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原始文件和單據移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丟失或損壞。
第五,抵押物的處分。
1.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未能清償到期本息,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財產,并有權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第六,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 _ _ _ _ _ _(蓋章)
抵押權人:_ _ _ _ _ _ _(蓋章)
簽署日期: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29
土地抵押貸款合同范本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30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貸款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2、貸款日期開始和結束。
3、甲方愿意將其合法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貸款的抵押物。并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完好無損,并負責維護。乙方有權了解和管理抵押物的狀況。
4、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以人民幣向乙方足額償還貸款,且未能與乙方簽訂續貸合同,乙方無需通知甲方有權處分或買賣甲方的抵押財產,用于全額償還貸款。甲方無異議,并根據乙方要求,將該物業騰空搬出,交由乙方處理或使用。
5、抵押貸款期間,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處分抵押物(包括甲方提前歸還貸款給銀行贖回房產證)。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民事糾紛、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違約責任方承擔。
6、甲方授權協議見公證書。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上述授權及相關承諾是不可撤銷的。有效期自甲方全額償還貸款之日起屆滿。
7、上述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發生的費用(包括注銷)由甲方。
8、如甲方逾期還款,需續簽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另行協商。如甲方逾期還款,且雙方未簽訂續貸合同,則屬于甲方違約,甲方必須每天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1%的違約金,直至貸款還清。
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備注: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處分抵押物,甲方無異議。
A、甲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乙方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相關規定(包括聲明)。
乙方(貸款人)簽字: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31
貸款抵押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王崇中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特訂立本合同:
1.貸款總金額:______元整。
2.貸款總期限:______。
3.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一)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一條龍所需要的質押、抵押貸款額度質押權利憑證、抵(質)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2.為甲方提供第三方形式的擔保,提供信用卡等供信貸部門審查使用
3 . 乙方向借款方(銀行)提交的一切資質證明、抵押權屬文件、責任認定等都由乙方負提供并且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甲方不存在承擔后期可發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甲方為保險受益人,保險單乙方負責保管,保險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能以次通過非法手段占為己有,侵占乙方抵押財產。
2.乙方根據甲方透支借款款額大小具體收費詳情為:
甲方如接受以上收費請立即下載貸款抵押合同,個人有效身份證;貸款額發送到本公司電子郵箱,本公司即馬上辦理。當日即可放款到你指定的銀行卡上!
1.抵押物名稱:____。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收到甲方申請的借款材料后,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可提交給銀行;銀行受理通過后即可將借支款一次性轉到甲方開立的帳戶上
3.如甲方通過銀行各方面認證收到銀行的借支款,甲方需在
24小時內付清乙方的辦款服務費
本合同系經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進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甲方:
甲方:乙方:年月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32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為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抵押權設立登記或抵押權預告登記,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詳情
第二條 抵押詳情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為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或抵押權預告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為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設立登記、房屋最高額抵押權預告登記,以及上述登記中抵押權的預告登記變更為抵押權設立登記。乙方代理權限:提出登記申請、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接受詢問、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3、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或不準確,雙方自行解決爭議并愿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4、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其他
1、本合同與抵押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存單抵押貸款合同書 篇33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為確保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押給甲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 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
共有人或個人均自愿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個人: (簽字)
2、 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3、 抵押方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 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編號為的主合同項下的本金___元人民幣(大寫金額),利息計算方式為___,借款期限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如果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屬于法律規定需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一月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1、乙方應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 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擔保。
2、 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 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3、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 乙方應配合甲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 乙方應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日內,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 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 抵押物權屬發生爭執;
(3)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 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 乙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7、 乙方應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8、 主合同變更的,乙方仍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債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 債務人為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 乙方未按第六條第1項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保證條款
1、因以下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 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 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 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 履行期限屆滿日。
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 下抵押權因第八條1項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均需向本合同簽訂地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條款:
備注:
抵押人:
個人簽字蓋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
共有人簽字蓋章:(如物資產權歸個人所屬在共有人欄填寫個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