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精選30篇)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農民合同制】勞動合同關系,現乙方對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并永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甲方同意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按照相關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次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和賠償以及其他要求。
5、乙方在簽字之日起7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宿舍騰清、線路人員賬務交接、償還電費以及財務借款等事項。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6、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7、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留存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
解除勞動合同告知函
公司:
本人 ,于 年 月 日入職公司至 年 月 日,擔任公司 一職,因公司長時間拖欠本人工資未能按時足額發放,本人現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請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以下經濟賠償金。
一、本人于 年 月 日入職公司,直至 年 月 日公司并未與本人簽訂書面的勞動關系,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該雙倍支付工資,現請公司支付在此之間的雙倍工資,本人每月公司為 元,共計11個月,公司應當向本人支付 元賠償金并且應當為本人補充購買在此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
二、因公司具有嚴重過錯導致本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經濟賠償金 元,計算標準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本告知書自送達之日生效,請公司于收到本告知書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前述兩項經濟賠償金合計金額 元,并為本人補充購買社會保險。否則,本人將采取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專函告知,望慎處之。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4
簽訂時間:年月日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雙方于月訂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年月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5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編號:
我單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身份證號:__________)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訂立的合同編號為,合同期限為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人單位(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現因 ,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年 月 日止;
3. 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乙方離職后需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對在職期間從甲方或悉的各種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5.除本協議約定的內容以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7
員工姓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________年限期的勞動條約,現因勞動條約期滿(大概由于 緣故起因),停止(打掃)勞動條約。
根據有關規定,切合(大概不切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稱于本人____月變動勞動條約書一式三份,甲乙兩邊、賦閑職工機構各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通告模板二
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將發給(不發給)你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醫療補助費______元,并將提前預支你____月份的39;工資______元。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辦理完畢。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告模板三
被通知人:
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____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或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____元,其它費用:____元
請您于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8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的勞動合同,現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于_____年___月__日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二、乙方在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的有關經濟補償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有的約定處理。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年,乙方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
三、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再為乙方支付任何社會保險金費用。
四、雙方共同商定: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必須結清所有關于借款、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等債權債務,甲方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辦理好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因任何一方違約延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
五、乙方離職后不得利用在甲方獲取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式、客戶名單)從事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的行為。
六、本協議書經甲方與乙方在協議書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 甲方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資,共計 元。
三、 甲方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 元。
四、甲方根據公司年薪制薪酬支付方式支付乙方20xx年剩余薪酬,共計 元。
五、甲方根據企業承擔比例以現金形式補發乙方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社會保險,共計 元。
六、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交接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七、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十、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十一、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2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根據《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關系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因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今一直患病未能上班,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二、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給予乙方相關補償款人民幣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待遇(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及失業保險等)補償、工資福利補償等)】。
三、乙方取得上條所述款項后,不得再以勞動關系為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關系事項全部了結,甲方不再為乙方承擔或支付勞動關系解除前后的任何社會保險金等費用。
四、本協議簽訂之日,雙方已經結清所有賬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獎金、津貼、補助、加班費等所有債權債務),雙方之間已沒有任何經濟關系。
雙方共同承諾:今后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五、乙方離開甲方公司后,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及本協議相關解除勞動關系事項等,負有保密義務。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當誠信守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現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遵守《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變更條款。
三、自簽訂本協議后,甲、乙雙方不再有任何法律權利義務關系,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本協議沒有約定的事項,均視為放棄。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愿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五、本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章生效,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結清以下款項:
a)月份工資:共計¥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元
c)經濟補償金:共計¥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元;
e)其它:共計¥元;
f)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于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協商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二○一○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勞動合同解除時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二、乙方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待遇享受截止時間為二○一○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補償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全部給付項目包干總金額共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上述款項為一次性了結總付金額,包括賠償金、各項經濟補償、工傷醫療待遇、加班工資、其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三、乙方對甲方應付其勞動報酬和各項經濟補償等款項的金額予以確認并沒有爭議。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爭議。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仍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以外亦無其他爭議。假設存在其他權益爭議,甲乙雙方均同意將其放棄。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發發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二○一○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二○一○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6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公正、充分溝通、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首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系。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于 年 月 日辦理辦結。
3、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為 元(大寫: )。可于 年 月 日至財務部領取經濟補償金。
4、甲方為乙方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止,并按實際考勤核算。出勤薪資發放日按原勞動合同約定于次月10日發放。
5、本年度年休假已使用完畢。
6、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至 年 月止,公積金至 年 月 日。
7、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包含本協議內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雙方認可就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無任何爭議,解除事宜無任何異議,且再無其他未盡事宜。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x年 xx月 xx日 日期:x年 xx月 xx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7
一、解聘合同范本
解聘合同范本______________甲方(藥品經營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乙方(藥學技術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職稱/資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乙方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于甲方擔任____________職務,現因_________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年__ 月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企業公章)
____年__月__日乙方簽字:
____年__月__日備注:
1、本解聘協議書簽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二、解聘原則有哪些
1.以事實為依據。
解聘人員要有理由,那種隨便處置員工的企業永遠得不到全心全意為企業著想的.員工。只有以事實為依據,才能使被辭退員工心服口服,其他的員工也不會受到影響。
2.體面。
現代化的今天,是一個雙贏的時代,在辭退員工時,也應充分考慮被辭退員工的體面,減少因被辭退而給其帶來的不快,同時也減少了對企業潛在的威脅。
3.堅決。
勇敢地表達企業的立場,不要拐彎抹角。
4.迅速辭退決定一旦做出,就應堅決實施。最忌諱信息已傳出,但人力資源部門卻無相應行動,尤其是對待有不軌行為的員工,速度是越快越好。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8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針對患病員工的管理是一個經常需要面對的問題。企業能否解除或終止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呢?對于這個問題,需要分三種情況具體分析:
1、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二條規定,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以其不能勝任崗位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由于患有疾病,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欠佳,身體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偏低,需要進行治療和康復,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就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權,因此,在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內,企業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法定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四十四條及四十五條規定,如果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是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必須順延到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之日才能終止。
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假如因勞動合同的順延,導致員工的連續工齡達到十年的,這時候,如果員工想要與企業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也不能終止勞動合同,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與員工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何認定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呢?在實務中,企業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在患病員工的醫療期滿后,如果該員工的病患仍然未能痊愈,致使其需要繼續治療的,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員工上班,如果員工向公司出具需要繼續治療的病假單、住院證明或診斷書,要求繼續請假治療而無法上班的',有企業據此認為,該員工已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也就無從談起從事其他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企業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依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第一種方式處理的,一旦發生糾紛時,企業存在著很大舉證困難。而按上述第二種方式處理,則可以更好的避免勞動爭議和糾紛。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種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僅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還需要支付醫療補助費。
“醫療補助費”的依據是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實施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該辦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9
甲方:(藥品經營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資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于甲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現因 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企業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備注:
1.本解聘協議書簽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由于沒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預的關系,導致司法實踐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勞動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糾紛更是困惑著司法實踐,文章圍繞此方面展開探討。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首先應當對勞動合同法律關系有正確認識。勞動關系本質上是民事主體之間所產生的關系,因此其法律關系應當遵循私法自治原則,出于員工和用人單位地位的懸殊以及社會發展的利益衡量,對勞動關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調整,所以是《勞動法》是公法與私法相融合而產生的法律,調整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作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僅體現了私法性的內容,也體現了公法的理念。當私法上的原則不能確保實質正義的時候,就要用公法的強制手段進行彌補,從而實現真正的公平和正義。也就是說法院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應當遵循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國家公法干預的統一,這是我們正確審理勞動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確理解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基礎。解除勞動合同爭議主要涉及到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續等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法規賦予員工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只要構成前述條件,便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因此員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談不上違約金的問題。
我們應當注意到下面情況:第一,員工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為此規定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就服務期有特別約定,員工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但對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則予以調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應主動調整,應當由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抗辯。
第三、用人單位以提供住房、汽車等特殊待遇為條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因為住房、汽車等返還問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爭議的案件予以受理,具體審理時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處理。
二、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未向員工送達或者在送達不能時沒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眾的,該決定對員工不發生約束力,員工請求撤銷該決定,法院應當予以撤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僅應當對解除合同的事由負舉證責任,而且應當對決定告知或者書面告知的負舉證責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被撤銷后,應當按照員工的原工資標準賠償員工的.損失;如果訴訟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判令一次性支付員工自勞動合同屆滿之日至判決之日的必要生活費。
勞動合同解除后糾紛
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出具爭議。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當查驗解除勞動證明,也就是說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被用人單位錄用審核的一個條件。勞動合同解除后,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文,合同關系終止后,合同當事人之間仍然有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所以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時向員工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證明內容應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時間等內容,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而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的范圍,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及時作出判決,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影響員工就業,員工提出賠償要求的,應當支持。
用人單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證明涉及對當事人人品等評價的,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有侮辱當事人人格等內容,如果用人單位證明的內容侵犯當事人人格權的,當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訴,不屬于勞動爭議。
二、有關手續的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不及時辦理員工檔案轉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以雙方沒有結清欠款或員工未支付有關賠償金為由扣置員工檔案或不辦理有關手續,員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如因用人單位的行為直接導致員工無法就業而造成員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競業限制條款的適用問題。
競業限制是指公司的職員(尤其是高級職員)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于競爭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后的特定時期和地區內也不得從業于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競業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不會隨著職員的流動流向競爭性的企業,保持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我國競業限制的規定散見于法律法規與部門規章中。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秘密侵權問題的函》第1條規定,勞動合同中如果明確約定了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內容,由于員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害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并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作出裁決。
但是競業限制條款是一柄雙韌劍。所以我們在審判實踐中應當充分認識此特點。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時,如果當事人之間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解除后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員工不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系終止的,競業限制條款應當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另有特殊約定并且給員工經濟補償的除外。對競業限制條款的審查也應本著意思自治為主,司法適度干預的原則。當事人對競業限制適用的地區、時間和禁止員工從事行業的范圍約定明顯不合理的,對超出必要程度的競業限制條款,法院可以認定該條款對員工不產生約束力。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人民幣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如存在以上費用甲方同意在發放工資的`同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3、甲、乙雙方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辦理乙方相關離職手續;
4、乙方應當于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的行為;
5、乙方應根據勞動合同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嚴格遵守競業限制內容,否則甲方有權依據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承諾書》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6、除上述約定外,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7、本協議一式貳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簽字或簽章):
聯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1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為“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2、特別解除權:《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一)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特別解除權,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以外,其它幾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后,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不可抗力解除權:《勞動法》沒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權,但我國《合同法》對不可抗力解除勞動合同卻有明確規定。所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水災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筆者認為,不可抗力也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之一。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2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已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書面提請辭去所有職務,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辭職申請,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并承諾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自愿于xx年xx月xx日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基于勞動關系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等費用共計元(大寫:)。乙方同意并認可前述金額。
3、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后,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及勞動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各個方面。
4、乙方應當于xx年xx月xx日前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歸還借用甲方的財產、結清財務賬目和離職等各項手續。
5、經乙方確認,乙方已明確知悉相關法律或政策規定的各項權利,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所有薪酬福利、報銷等已結算完畢,雙方不存在任何糾紛,乙方承諾不再就勞動關系等各項內容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6、乙方承諾并確認:自甲方依據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向乙方支付該協議中所約定的全部款項后,乙方與甲方及甲方的`總分公司、母子公司及其他所有關聯公司均已解除勞動關系,乙方與上述公司均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及勞動爭議糾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上述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7、如乙方違反本承諾,愿以《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中所約定的甲方應當支付的全部款項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甲方。
8、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則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元違約金作為賠償。
9、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于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所約定的所有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
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日解除,如有經濟補償金及未結算工資,甲方須于解除之日起下期工資發放日一并支付。
2、乙方對勞動合同的解除時間及經濟補償金、未結算工資等的支付時間無任何異議。
甲乙雙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擔其他責任,互不履行勞動合同中其他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4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用版】
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 甲方繼續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資,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 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 元。
1、保密內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1)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并處1200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 補充說明:
由于乙方從事本公司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因為乙方現在還處在試用期內,三天內可以申請離職。
九、 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5
________先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先生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x月x日簽訂勞動合同,現因勞動者個人原因,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解除勞動合同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20xx年x月x日。
二、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向乙方付清年月應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包括工資、保險、福利、加班工資等。
三、乙方確認,甲方無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確認,甲方付清本協議費用后,甲方已付清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工資、保險、福利、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等,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乙方承諾不再對本協議內容及與甲方的勞動關系事項提出任何仲裁、訴訟請求或者其它要求。
五、乙方應于20xx年x月x日前按甲方《離職交接清單》的要求辦妥工作移交等離職交接手續,歸還所有屬于甲方(含甲方關聯公司)的文件(含任何載體)和財物,否則,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乙方承諾,離開甲方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利益和名譽的活動。乙方違約的,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乙方確認,本協議的全部內容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____
乙方(勞動者):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30日內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日期:____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8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那么單位需要要求員工在書面辭職申請上簽名,并且盡快安排員工工作交接,安排員工的離職時間。并且在員工離職后為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并保留員工的人事檔案兩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勞動者依據勞動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
即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之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三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辦法如下:
搜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證據,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9
甲方: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x月x日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xx年x月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
甲方: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30
XX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與 先生/女士簽訂了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您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以法定的最低就業年齡等基本錄用條件以及招用時規定的文化、技術、身體、品質等條件為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六條規定,《XX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第XX條和第XX條規定,以及原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條款。經公司管理層批準,依法與您解除原勞動合同。
按國家和XX市政府的勞動管理規定公司將支付您本月應得的工資。現特此通知 先生/女士,原勞動合同將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請即日起與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并領取本月應得的工資,并于 年 月 日起, 先生/女士與XX有限公司完全脫離勞動關系。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人事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