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發行合同書(通用3篇)
雜志發行合同書 篇1
____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志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志委托乙方發行后,該雜志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范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志__月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并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于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扎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志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折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志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發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志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志臨時合刊必須合價,并于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志交乙方發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托其它單位、個人辦理發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范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志的綜合性宣傳并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免費分發、張貼。
第七條 乙方最遲于雜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志(應于每期雜志收齊三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志款(于每期雜志送齊后三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志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濕、訂戶收不到所訂雜志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志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并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志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志,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志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志,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志,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志發行數量和分布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本)。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簽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雜志發行合同書 篇2
____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志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志委托乙方發行后,該雜志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范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志__月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并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于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扎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志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折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志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發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志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志臨時合刊必須合價,并于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志交乙方發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托其它單位、個人辦理發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范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志的綜合性宣傳并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免費分發、張貼。
第七條 乙方最遲于雜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志(應于每期雜志收齊三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志款(于每期雜志送齊后三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志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濕、訂戶收不到所訂雜志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志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并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雜志發行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此協議
1.乙方與______網和______網聯合進行網上證訂。甲方允許乙方在網上刊登甲方提供的所有關于雜志的各種資料,并允許乙方代為訂閱甲方雜志。
2.乙方保證協議期內在______網、______網、______網三家網站同時刊登“報刊訂閱”鏈接。
3.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以電郵的方式將訂閱甲方報刊的訂戶詳細資料傳給甲方,并在每月的1日前,把訂報刊款打到甲方帳戶上。
4.甲方必須二日內確認訂閱款和訂戶資料收到,否則視為已收到。
5.甲方如果有訂閱折扣的需要或是折扣的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無責任。
6.乙方保證嚴格按照甲方的訂閱價格和訂閱折扣對外宣傳和征訂。
7.甲乙雙方的協議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8.乙方以月、季、半年、年的方式為甲方訂閱。
9.訂戶如需發票,由甲方開具訂戶付款全額發票。
10.甲方訂戶全年雜志為_____元;乙方按每月結訂閱款總數的_____%做為報刊的手續費和乙方的稅金。
11.甲方在入網時,需要交納_____元入網費,乙方為甲方開展網上訂閱服務時間為一年。
12.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每月至少一期的甲方刊物。
13.乙方有權為甲方的封面、雜志logo做宣傳和促訂。
14.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資料和圖片上傳到網頁上,如發生刊物宣傳過程中出現著作權糾紛,乙方得以免責。
二、協議的解除
1.合作期間,雙方任意一方對另一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的行為有異議時,可以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問題。
2.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意條款,另一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承擔相應損失。
3.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地震、火災、政府政策風險等)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相應責任,由此雙方不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一方也不必繼續履行相應的責任。
4.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
三、聲明及保證
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2.其有資格從事本合同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其經營范圍之規定;
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并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四、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1.若雙方在本合同范圍內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當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定下的任何規定,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2.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