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房屋地址: 。
2、建筑面積 平方米,戶型: 室 廳 衛。
3、家具家電: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具家電清單》。
4、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地產權證,編號: 。
5、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二、租賃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二)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如期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押金
(一)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_________元(大寫),該租金不包含甲方出具租賃發票的費用。 (二)租金以每 個月為一期支付,先付后用。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后期租金應于每期屆滿日前 日向甲方支付。
(三)押金:(大寫) 元整,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該筆租賃押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四)租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甲方確認收取租金的賬戶如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
五、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間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①水費②電費③電話費④有線電視費⑤燃氣費⑥物業管理費⑦上網費⑧車位費⑨ 費用。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一)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7日內返還該房地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使用費。
(二)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一)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三)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合同解除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賃期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二)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7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2個月的。
十、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損失。
(三)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押金抵扣。押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爭議解決及合同生效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出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2
業主:(甲方):
(稱乙方)
根據法律有關規定,為明確業主與租客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在虎門鎮懷德
乙方使用,出租期年月日。
二、租金定為月租元正,每月水電費按租客的分表實際計算。衛生費及政府有關部門向外來人員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押金元,住滿三個月退房可退押金。
三、乙方在簽訂本約后先交一個月租金和本月租金作按金,每月日前繳交上個月的所用水、電費和當月的租金,如拖欠超過5天,甲方有權要乙方遷出該屋,不退回乙方所交按金。另乙方在本合同居期末滿前遷出,不退回按金,水電按表計收。
四、乙方在租賃期,不能在屋內干任何違反國家法律及當地居住條例的'行為。否則后果自負。也不能自行轉給他人居住,如有違反上述條例,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不退回按金。
五、乙方要愛護屋內任何財物,如有損壞要照價賠償,乙方進住該屋的一切裝修,間隔入墻固定物件在遷出時不能拆回搬走,全部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居住期內,如有費用未付清及損壞財物所造成的費用,甲方有權在乙方的按金內扣除。
七、要注重衛生,不得隨意將雜物丟出屋外,如有多次違反所雇傭清潔工人費用由違者負擔。嚴禁飼養動物,寵物。樓梯屬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東西,如勸三次仍不改進,將由業主雇員強行清理,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
八、甲方交樓時給乙方的大門及房門鎖匙共條,期滿遷出時必須如數交回業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甲方,另一份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3
合同號: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
出租人:成都高新置業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出租房屋給乙方使用 事宜,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及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區天韻路150號“成都高新國際廣場” 座(暫 定名)第 層 部分位置,建筑面積約為 ㎡,具體位置詳見附件一樓層平面
圖(用陰影表示部分)。該面積作為實際計租面積,雙方不再就使用實際面積進行結算。 甲方出租的房屋為商鋪,乙方租賃經營,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改變房屋租賃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第一年的租期結束之日起算,免租期 個月(含裝修期和試 營業期),即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自 年月 日起正式計租。
2. 租金第一、二、三年(即從 年月 日起)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每季度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全年共計¥(大寫:人民幣元整)。
3.租金以每 個月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賃房屋的租賃原則。租 賃于房屋交付前七日內交足,以后的租金均應在下一付款周期開始前七日交足。
4.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5.乙方所交租金僅為所租賃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業管理費、電費、空調使用費等使 用房屋所發生的費用。電費、水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1. 乙方自簽約當日須向甲方交付一個月租金的款項: ¥幣: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
2. 履約保證金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履約保證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據。
3.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給所租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壞的(正常的自然磨損除 外),乙方應將所租物業回復原狀,否則,租賃合同終止后,甲方可以從履約保證 金中扣除合理的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相當于租金的房屋使用損失,保證金不足以抵 扣部分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 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房屋使用所產生的水電氣、物業管理等公用事業費 用,甲方有權從其保證金內提取上述費用和因延遲繳納上述費用產生的滯納金、違 約金等,同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后,應在15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至相當于同期兩個月租金的金額,否則視為乙方毀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該 年度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5. 合同屆滿后,乙方將所租物業回復原狀,并付清所有的費用,經甲方及大樓之物業 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乙方將完好物業歸還甲方(正常磨損除外),且乙方在租賃 期間無任何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甲方即在15日內不計利息將履約保證金返還 乙方,保證金不足抵扣欠費的,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在5日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物業管理及物業管理費:
1.合同簽訂時,乙方已經了解大樓的物業管理狀況,并同意接受大樓的物業管理。
2.租賃期間,乙方無條件遵守大樓物業管理部門規定,并按照規定向大樓物業管理部 門繳納物業管理費、電費、水費、空調費等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米¥ 元,乙方按交付。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房屋用于銷售,應向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 享有優先購買權。
2. 若乙方放棄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的事項通知乙方,房 屋所有權的轉移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除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外還應負有以下責任:
1.1 抵押
本租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權用建筑物包括租賃物業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權設置抵押。 甲方須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到損害。
1.2 維修責任
租賃房屋發生的自然損壞或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損壞,甲方應負責維修。
2. 乙方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除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外還應負有以下責任:
2.1 安全責任
乙方應隨時檢查消防設備及防火設備,及時排除上述設施和設備的問題。由于上述設施設備(由第三人過錯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除外)而產生、導致或引發的任何人身或財產傷害,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2.2 裝飾裝修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裝修房屋,裝修方案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并經房屋管理部門批準方可施工,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甲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租賃合同終止,無論甲方是否繼續使用乙方的裝修,甲方均不對乙方的裝修進行補償,甲方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的,乙方還應承擔恢復責任。
2.3 設備設施的維護
2.3.1 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房屋所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并承擔日常維護費用; 消防設施及設施設備的重大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3.2 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完整、無償地,在適宜租用的清潔、良好狀 況下(自然折舊除外)將房屋所有設備、設施移交給甲方。甲方在移交10日內, 發現設備、設施因乙方原因而受損的,乙方應當承擔合理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 從保險證金中扣除。
2.4 轉租、分租、轉借、調換租賃房屋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轉租、分租、轉借、調換租賃房屋,或將房屋交與其關聯企業使 用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2.5 公用事業費用
租賃期間,乙方應承擔并按時交納租賃房屋的稅費,電費、電話費、光纜電視費、 衛生費等公用事業費。
2.6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 并通知有關管理部門。
2.7 乙方不得占用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承租部位進行經營,亦不得擅自占用樓宇公用部 位,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2.8 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只能作為咖啡、快餐經營場地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規和成都市政府的各項政策,不違法經營。
第八條 房屋交付
1. 甲方按房屋現狀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應當保障房屋設備設施的完整并不受損害。
2. 甲方同意乙方在所租賃房屋的東面開一扇門,見附件一平面圖所示。
3. 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乙方必須及時騰退房屋,并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搬出 全部物件,10日后房屋內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乙方在 租賃期滿后不及時騰退房屋的,甲方按上述季度租金的兩倍收取乙方實際使用房屋 期間的房屋使用費,如該行為導致甲方對新的承租客戶違約的,乙方還應承擔該違 約所導致的全部損失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優先權。
第十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租賃房屋損毀到無法修復,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的違約責任
1.1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日期向乙方支付違約 金。違約金為逾期天數乘以同期應收租金的千分之三。
1.2 租賃期間,若甲方的確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的10%計算。
2. 乙方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