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電路訂購合同書(通用3篇)
集成電路訂購合同書 篇1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以利于更好地進行合作,經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合同細則:
甲方(銷貨方):
電話:
乙方(購貨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一. 要求:
1. 運輸方式(請選擇打勾):ems 航空快遞 中鐵快運郵局包裹 ,自提/代提 送貨上門
2. 運費結算:由 方負擔。
3. 運輸地點: 聯系電話:
4. 運輸包裝:安全、 準確。如乙方收到貨物后發現碰撞、損壞或數量差異現象,當天必須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甲方視現貨為安全、準確抵達。
5. 質量要求:按廠家技術要求。
二.違約責任:
1.甲方對所售貨物承擔 30 天內質量保證的責任,由于集成電路屬易損品,保質期內,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糾紛,甲方要求乙方在進行全部或抽樣測試或使用芯片時必須采用插座,如直接把芯片焊接上板后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概不負責退換。
2.乙方按生產廠家技術標準和甲方上述要求測試后如發現有質量問題甲方一律給予更換或退貨。
對于乙方未按產品本身參數標準等超標使用或其它使用不當導致損壞,甲方將不承擔退換。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后,乙方預付全部貨款。
2. 甲方收到傳真單后,當天發貨。
五. 其它約定事項:
a) 本合同經雙方經辦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b)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外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以下空白處補充:
三. 采購內容:序號 型號 品牌 數量 單價 小 計 封裝形式 合計人民幣(大寫):
小寫:
甲方:
乙方: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集成電路訂購合同書 篇2
訂購合同
20__年07月20日
定 購 合 同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以利于更好地進行合作,經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合同細則:
甲方(銷貨方):深圳市思邦電子有限*司
地址:深圳市思邦電子有限*司
電話: 83744718
傳真:
乙方(購貨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一. 要求:
1. 運輸方式(請選擇打勾): EMS 航空快遞 中鐵*運
郵局包裹 ,自提/代提 送貨上門
2. 運費結算:由 方負擔。
3. 運輸地點: 聯系電話:
4. 運輸包裝:安全、 準確。如乙方收到貨物后發現碰撞、損壞或數量差異現象,當天必須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甲方視現貨為安全、準確抵達。
5. 質量要求:按廠家技術要求。
二.違約責任:
1.甲方對所售貨物承擔 30 天內質量保證的責任,由于集成電路屬易損品,保質期內,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糾紛,甲方要求乙方在進行全部或抽樣測試或使用芯片時必須采用插座,如直接把芯片焊接上板后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概不負責退換。
2.乙方按生產廠家技術標準和甲方上述要求測試后如發現有質量問題甲方一律給予更換或退貨。對于乙方未按產品本身參數標準等超標使用或其它使用不當導致損壞,甲方將不承擔退換。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后,乙方預付全部貨款。
2. 甲方收到傳真單后,當天發貨。
五. 其它約定事項:
a) 本合同經雙方經辦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b)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外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以下空白處補充:
1.
2.
3.
4.
三. 采購內容:
序號 型號 品牌 數量 單價 小 計 封裝形式 備 注
1
2
3
4
5
6
7
8
合計人民幣(大寫): 小寫:
甲方:深圳市思邦電子有限*司 乙方: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集成電路訂購合同書 篇3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為集成電路試制事宜,特立本合約,并同意條件如下:
第一條 標的物:委托芯片名稱_________(ICNo._________),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尋適合之代工廠,就標的物進行集成電路試制。
第二條 功能規格確認
一、甲方完成本設計案之各項設計及驗證后,應將本產品之布圖(Layout)交由乙方進行集成電路制作之委托事宜。
二、甲方的布圖(Layout)資料,概以甲方填寫之TAPEOUTFORM為依據,進行光罩制作。乙方不對甲方之布局圖(Layout)作任何計算機軟件輔助驗證。
三、標的物之樣品驗證系以乙方委托之晶圓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WAT)值為準,甲方不得作特殊要求。
四、如甲方能證明該樣品系因乙方委托之代工廠制程上之誤失,致不符合參數規格范圍,雖通過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仍視為不良品。
第三條 樣品試制進度
一、甲方須于委托制作申請單中注明申請梯次,若有一方要求變更制作梯次,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后始可變更。
二、原案若有因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于事由發生時,盡速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議定交貨期限。
第四條 樣品之確認
一、樣品之確認以第二條之第二及三款之規定為依據,甲方不得對電氣特性提出額外的樣品確認標準,若因甲方之布局圖(Layout)與TAPEOUTFORM不符,而致試制樣品與甲方規格不符,因此所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應于收到標的物試制樣品后肆拾伍日之內完成樣品之測試。若該樣品與甲方于委托制作申請單及TAPEOUTFORM中指定不符,且甲方能證明失敗之樣品是緣由制程之缺失所造成,甲方應于肆拾伍日之測試期限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于此肆拾伍日之期限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樣品已為甲方所確認。
三、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所提之異議書拾伍個工作日內,將該異議交由第三公正單位評定。若甲方所提出之異議經評定,其系可歸責予乙方時,乙方應要求代工廠重新制作樣品。新樣品之測試與確認,仍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二、三及四款規定行之。除本項規定重新制作之外,甲方對乙方不得為任何其它賠償之請求。
四、如新樣品仍與甲方指定之規格不符,則甲方得要求終止合約。惟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已付予乙方之費用,且不得就本合約對乙方為任何損害賠償請求,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除已付費用外之補償。
第五條 試制費用試制費用依乙方訂定之計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填送委托制作申請單、委托制作集成電路合約書及TAPEOUTFORM電子文件,連同擬下線的布局檔案資料傳送至乙方,并由乙方寄送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予甲方。
二、甲方收到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一個月內應以即期支票支付費用予乙方,乙方于收到費用后始制寄發票寄予甲方。甲方需于付款后始能領取該標的物。
第七條 專利權或著作權甲方保證所委托之設計案布圖(Layout)資料絕無任何違反專利權或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或侵害他人智能財產權之情事,若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甲方負責,如造成乙方損害,并應賠償之。
第八條 所有權與使用權與本設計案有關之光罩及制程資料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均歸屬乙方。甲方為制作光罩需要、同意乙方將布局圖資料交由乙方委托之代工廠,但乙方應責成代工廠嚴守保密責任。
第九條 保密甲方所提供本設計案之布局圖(Layout)及光罩均為甲方機密資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委托之代工廠不得將該資料泄漏予任何第三者,亦不得將相關之資料、文件,挪作與履行本合約義務無關之其它用途,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第十條 不可抗力本合約因天災、戰爭或其它非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履行時,一方應于事由發生時通知他方,并本誠實信用原則,協助他方將損害減到最低。
第十一條 合約有效期限
一、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至簽約日起滿二年自動失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得另以書面續約。
二、本合約于合約期限屆至前可因下列事由終止之:
(一)雙方書面同意
(二)甲方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終止合約
(三)如甲方有受破產宣告、清算、重整等事由,或其負責人犯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四)甲方所交付之布局圖有侵害他人智能財產權之情事時,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第十二條 合意管轄因本合約所生爭議,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 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悉依_________有關法令規定定之。
第十四條 本合約附件為合約之一部,與本合約有同一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約之修訂、變更或增刪,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第十六條 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印花稅各自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