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質量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貨物質量購銷合同書 篇1
供方:簽訂時間:年月
需方: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結算方式:需方打款,供方收到款后安排生產,生產完成后及時發貨。
二、交貨時間:
三、交貨地點及運費負擔:貨物生產完成后,運送到安平縣物流中心,貨物運費由需方負擔。
四、驗收方法:需方可在貨物生產過程中,或生產完成后派專人到供方廠家檢驗貨物質量。
五、如一方需要對合同進行變更、修改或終止,必須征得對方的同意并簽訂書面文件為效。
六、合同一旦訂立供方必須按期交貨,并對產品保證質量。
七、任何一方毀約,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復印件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或調節解決,協調調節不成時,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十、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供方廠需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銀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戶名:
銀行戶名:銀行賬號:
單位地址::
貨物質量購銷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和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按工程保修的實際狀況,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對___ __工程保修具體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簡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類型:
質量評定等級:
第二條 保修范圍及期限
在保證業主入住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保修期內以下項目的維修責任并負責修復。
1、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保修年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5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3、 給排水、電氣線路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 2 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4、 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 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5、 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 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第三條 保修責任及具體要求
1、甲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委托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行使對本工程有關保修工作管理權:包括質量保修金管理和工程保修管理。
2、在本工程集中交付業主后1年內,乙方必須委派不少于1名全權代表、4 名維修人員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保修工作。 1年后,甲方可以不派駐人員現場辦公,但是為保證維修的及時進行,防止損失擴大,乙方應保證從早上6時至晚間10時至少一名維修人員的手機暢通,以確保甲方將維修信息通過電話及時通知乙方,使投訴及時處理。電話通知將由甲方和監理方建立電話通知記錄,乙方應予以認可。因乙方維修人員關機、不及時接聽等導致通訊不暢而導致維修延誤的,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50-100元的違約金。因乙方維修延誤給導致業主投訴或給業主或甲方造成損失的,其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供保修責任人和維修人員的名單及聯系方法,保修責任人及維修人員以及其聯系方式若有變化,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無法聯系到乙方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保修責任人: 責任部門: 聯系電話:
3、乙方應該按照甲方下列要求的時間趕赴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工作:對出現的比較緊急的質量問題如滲漏、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等出現質量問題并影響正常使用的,乙方須在接甲方通知后2小時趕到現場并于8小時時間內完成維修;對其它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或指定時間內趕赴現場,并于指定時間或與業主約定時間內進行維修,最長不超過7天內完成維修;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上述時間內完成維修的,應有甲方的書面認可后順延維修時間。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3款約定的時間趕赴現場,并且已經影響了工程維修的,則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根據維修事項的急迫程度,要求乙方承擔500—20xx元的違約金;如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不能及時維修確實有不能抗拒的意外事件,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可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維修事項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處理完畢,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權根據維修事項的急迫程度要求乙方承擔100—500元的違約金。當乙方無法按時趕到現場維修或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維修,則甲方還有權委托第三方維修,其維修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5、對于緊急質量問題,為了防止損失的擴大,乙方授權甲方可以不經過通知乙方,直接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如果甲方不通知乙方也不委托他人維修造成損失擴大,乙方就損失擴大的部分不負責任。
6、對于質量問題,應由乙方提出維修方案,并需甲方及業主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維修結果需經甲方和業主驗收合格。乙方提出的維修方案應保證最大可能的減少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比較重要、復雜的維修方案應經甲方以及業主同意或者按照甲方以及業主的要求整改后實施。如乙方擅自實施維修,且維修方案引起業主不滿,乙方應無條件提出整改方案并經甲方和業主認可后實施維修,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業主損失;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還有權委托第三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每發生一例乙方擅自維修的情形,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500—1000元的違約金。
7、根據官方氣象預報通知的暴雨、臺風等惡劣天氣來臨之前,乙方應前來對工程進行全面的巡查、檢修、保養,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做好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如果乙方未能主動前來檢修或者經過甲方通知后不前來檢修,每發生一例,乙方應向甲方承擔500-20xx元的違約金,如導致當月質量投訴多于前兩個月平均投訴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xx-5000元的違約金。
8、乙方應對維修工作負責,乙方對同一部位同一質量問題維修后,在二次使用的過程中(如漏雨部位維修后下次下雨再次滲漏等)發現質量問題依然存在,造成業主再次投訴,則無論是否過了質保期,乙方均應負責予以修復至合格,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該不負責任的行為要求乙方承擔1000元違約金,如重復維修次數增加,違約金金額將以1000元為單位并隨維修次數予以累計遞增。
9、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有義務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現場進行維修查看,如果查看后認為不屬于乙方質量責任,則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質量問題的原因,對于難以判斷的質量問題,則應報告甲方進行判斷。如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0—1000元的違約金,且該情形將被視為乙方維修延誤,甲方可另按照本條第4款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如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維修或者配合維修,乙方應實行成本價格的適度優惠收費。對于甲方委托的維修工作不配合或者不按時完成,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0-1000元的違約金。
10、對于墻體裂縫、漏水等甲方認為可能出現乙方和其他施工單位混合責任的質量問題,乙方應首先進行維修,并查找質量問題發生的具體原因,如確認質量問題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甲方協調責任方承擔乙方配合維修的相關費用。對于質量問題是否屬于乙方施工范圍的確定有爭議的,由甲方組織相關人員作為判定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的鑒定方,為了判定工程責任所發生的鑒定費等費用由鑒定確定的質量責任方承擔。待責任確定后,由甲方向責任單位發出工作通知單。如果認定責任單位為乙方,或者判定由乙方承擔一定比例的質量責任,乙方在工作通知單確定的時間內無法提供合理證據推翻判定結果,即視為其認可質量問題,須承擔相應的維修及修復責任,或認可甲方委托第三方維修。如果乙方不按照通知前來進行維修,或者不進行相關的維修配合,每發生一例乙方應向甲方承擔1000―5000元的違約金。
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提供保修所需的有關各類材料、零配件及相關技術資料等物品放置在甲方客戶服務中心以備臨時維修需要,并按時參加甲方通知的保修單位聯席會議以有效處理各種質量問題。
12、乙方需全面履行維修的義務,保證履行維修義務的效果和質量,并對維修的效果和質量負責。 本合同第二條1、2項的保修責任,在質保期的最后12個月內維修的部位的保修期自修復之日起延長12個月;維修部位在延長期內發生同樣的質量問題,保修期再行順延12個月。
本合同第二條除1、2項之外的其他項目的保修責任,在質保期的最后6個月內維修的部位的保修期自修復之日起延長6個月;維修部位在延長期內發生同樣的質量問題,保修期再行順延6個月。
13、“修復”以甲方和業主的書面確認為準。如對是否修復有爭議,任何一方可申請質量監督部門檢驗鑒定,如申請,則以質量監督部門的檢驗為準,檢驗費用由對是否修復的結果判斷錯誤的一方承擔,如不申請,則仍執行前款約定。
14、業主投訴的質量問題,對于是屬于業主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還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難以界定時,乙方有義務先進行維修,乙方應當對不屬于乙方施工質量承擔證明責任,能證明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協調有關方承擔乙方維修的費用,不能證明,則推定為乙方質量責任。
15、本合同約定的質保期內,甲方的客戶服務中心每月的最后一天召開保修會議,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召開的保修會議,保修會議形成的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作為質保金的結算依據。乙方必須指定專人現場參加,如果不能到場,將視為乙方認可會議做出的不利于乙方的決議內容,并必須執行,乙方拒不執行,將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乙方不及時參加保修會議的,每發生一例,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0-500元的違約金。
16、甲方將對乙方實施定期考核。甲方售后服務部門根據月度投訴信息處理結果,定期向各維保單位通告投訴發生及處理情況,對維保數量大,處結率低,但下月度維修工作仍無明顯提高的,甲方有權以月度為單位要求乙方承擔1000—5000元的違約金,并依此累計作為半年考核評價的依據。
17、在維保工作中如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減料、以及嚴重不負責任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除負責重新修復外,每發生一例甲方將有權要求乙方承擔1000—5000元的違約金。
18、乙方發現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維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此類重大質量問題發生時,乙方除了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外,對于由此導致的第三方索賠損失應該全額賠償。
19、如因乙方未按時保修質量問題引起業主重大投訴索賠,或者引發媒體事件,甲方除可按本合同約定追究相關責任外,每發生一例,甲方還有權乙方承擔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四、維修人員規范要求
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下列入室維修規范要求:
1)接到維修信息后,拿著維修單到達業主家先按門鈴(等待業主應答),接通后面帶微笑,自我介紹:“您好,我是XX單位維修人員,前來為您服務。”
2)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時應執行“十備”服務標準。即:入戶勘查維修的自備鞋套,工具(包)箱、工作牌、墊布、蓋布、抹布、自備通訊工具、維修工作單、維修服務監督卡及垃圾袋。維修應保持墊布及蓋布清潔無浮塵。
3)維修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工裝整潔、無異味。
4)進入業主房間時,應先穿好鞋套,然后將墊布鋪于地面,工具箱、材料放置在墊布上,用蓋布把維修房間的物品進行覆蓋,并在維修前向業主簡要說明維修方法,對于可能產生的污染提前向業主說明,并承諾維修完畢后打掃干凈。
5)在維修時要把墊布鋪在選定的位置,將工具、材料和拆下的零部件放在墊布上。維修工作中動作要輕,速度要快,盡可能減少噪音,如無法避免,應事先向業主說明,做到保質保量完成維修工作,達到業主滿意。
6)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向業主“吃、拿、卡、要”。不在業主家抽煙、喝水、吃飯,不接受業主饋贈、不借用業主的工具、材料,不刁難業主。
7)不得打探業主的個人情況和討論有損于甲方公司形象的事情等,不談論與維修工作無關的事情。
8)維修完畢應用備用的整潔抹布將維修部位擦拭干凈,并收拾好散落的維修工具、材料及各種雜物,并對地面進行清掃,保持干凈。
9)維修結束請業主驗收,并向業主講解發生(問題)故障原因,介紹保養知識和正確使用的各種方法及注意事項,耐心解答業主提出的問題,對不便回答的問題不要回答及承諾。嚴禁與業主發生語言和行為上的沖突。
10)維修完畢時,應再次向業主表示歉意并致禮退出房間,告辭時請業主有其它問題請立即與甲方聯系。
11)如按約定時間到業主家,業主不在時,應留下“留言卡”,并將情況報告甲方客服中心。 甲方將建立回訪制度,對乙方維修人員是否遵守上述規范對業主進行回訪并進行記錄,根據乙方實際執行情況,乙方維修人員每違反一項上述行為規范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50---500元的違約金。
2、乙方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如存在下列行為,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視乙方行為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擔200-10000元的的違約金:
1)因乙方維修服務方面的問題導致客戶投訴的;
2)與客戶直接發生激烈語言和行為沖突的;
3)做有損于甲方品牌形象和聲譽的陳述的;
4)未經業主允許動用或者使用業主私人物品的;
5)偷拿業主物品的;對于第5)項情節嚴重的,甲方還有權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五條 違約情形的處理
1、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甲方委托第三方維修,其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該維修費用指該第三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料費、人工費、通訊費、交通費等。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拒絕維修或維修延誤導致給業主要求賠償損失或主張其他賠償責任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承擔的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應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拒絕支付的,甲方可在質量保修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繼續追償的權利。但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拒絕維修或維修延誤導而應向業主承擔的損失賠償及其他索賠等賠償金,不得從質量保修金中扣除或提取,若乙方拒絕以現金形式支付,則甲方有權從質量保修金中雙倍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賠償金。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時,由甲方將向乙方開具《維修違約證明單》(附件一),該證明單一式兩份,由乙方在甲方聯上簽收。除非有證據證明乙方不存在該證明單中列明的違約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簽收該證明單,乙方拒絕簽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該證明單中違約金額兩倍的違約金。該證明單僅僅是對由于乙方的行為給甲方的品牌、聲譽,以及維保工作管理造成的損害進行的違約賠償,不包括甲方委托第三方維修的費用、業主由于質量問題和乙方維修工作問題提出的索賠損失,以及因質量責任和維修工作產生的其他費用支出。
第六條 質量保修金結算撥付
1、甲方負責管理乙方提交的工程質量保修金并對乙方的保修工作進行檢驗,按本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完成以后向乙方返還工程質量保修金。
2、 工程質量保修金總額為工程總造價的 %,總金額 元人民幣(暫定價,實際總金額以工程結算價為準),根據實際報修、維修及服務情況,扣除乙方承擔費用、違約金、以及其他原因應扣款后,保修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結算比例如下:
1) 工程驗收滿一年后(30天內),返還質量保修金(扣款后應付)的 %;
2) 二年后(30天內),返還至質量保修金(扣款后應付)的 %;
3) 五年后(30天內),返還至質量保修金(扣款后應付)的 %。
4)如果存在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的情形,第三次支付的保修金的50%將在保修期順延期滿后支付。
第七條 通知條款
本合同所列的通知方式均為有效聯系方式,甲、乙任何一方按本合同方式發給對方的各項通知,電話、傳真、e-mail自發出之日視為送達,郵寄將以平郵或掛號郵件按本合同所列地址寄出,并自寄出7天后視為送達有關通知書。甲、乙任何一方更改聯系方式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因乙方及其委托代理人變更聯系方式而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不能送達通知,則自甲方寄交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視為送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時限含法定節假日。如到期當日為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空格中所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2、本合同作為甲方與乙方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或簽訂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履行完畢全部合同義務為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質量購銷合同書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榃僧村旅游廁所(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通過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土建工程為 1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1年;
供熱及供冷系統為 1 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含電氣(器)、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設備]為 1 年;
裝修工程為 1 年;
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1年;
在沒有明文規定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條例,雙方協商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
綠化工程為工程全部完工初驗合格后一年。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為1年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負責實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結算價的 %。
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
五、質量保修金的扣出及返還
發包人在應付款中扣出。在保修期內承包人應按保修內容進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發包人保修通知書在二天內未派人進行修理的,發包人則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修理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或由發包人從保修金中扣出。
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滿,承包人完成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的整改,并按照《南寧市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竣工移交管理暫行規定》(南府發[20__]86號)的要求,簽署了《市政工程保修期滿存在問題整改復檢鑒定表》后的14個日歷天內,發包人將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退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