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批采購合同書(精選3篇)
馬鈴薯批采購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購馬鈴薯種薯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品種、數量
1、品種: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噸
3、級別:原種
二、質量標準、薯塊規格
1、質量標準:品種純度不低于99%,凈度不低于97%,病、爛、凍薯率低于2%,符合原種.種薯標準(GB18133-20_).
2、薯塊規格:單薯重50-120克,定量35±0.5公斤/件。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種薯單價為_______元/KG(含種子費、運輸費及其他不可預見費),合同總價款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先預付貨款定金_______元,乙方將種薯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貨到驗收合格后,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公司正式發票或稅務指定機構代開發票,再次向乙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做為質量保證金,在種薯播種后,按照馬鈴薯生長周期達到甲方要求成活率后進行支付。
四、驗貨地點及方式
甲方代表在乙方庫房驗貨,驗貨方式采取隨機取樣方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驗收合格后,可予發貨。
五、交(提)貨地點、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六、包裝
網袋包裝、包裝費用、裝車費由乙方承擔。
七、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驗收種薯時發現乙方以次充好,甲方有權拒絕驗收,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所供種薯到達時,需到甲方指定地點過磅,乙方所供貨物重量不能低于甲方所需重量的千分之一。若乙方所提供貨物重量無法達到甲方采購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驗收,直至乙方補足為止,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貨款。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驗貨的種薯足量供貨。
2、乙方提供的種薯,如果因質量問題導致嚴重減產或絕收者(由權威質量檢測機構評定種薯質量及問題),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種薯,并保證種薯的成活率在85%以上,若種薯種植成活率無法達到甲方要求,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質量保證金。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購貨發票、種薯檢驗證明、檢疫證明、資質證明等。
5、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無償運送至甲方合同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丟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及時將貨物運至甲乙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若乙方未能及時按照雙方約定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適當延長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三天。
7、乙方必須保證所銷售種薯成活率在85%以上,并為甲方免費提供馬鈴薯種植、培育養護技術服務指導,若乙方所售種薯種植成活率無法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合同預留質量保證金。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供貨物,超過規定期限5天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定金,并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協議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申請調解未解決的, 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內容的任何改變或變更需雙方書面同意并簽字后方為有效。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馬鈴薯批采購合同書 篇2
一、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二、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照GB/T18704-20____國標驗收,表面光亮,無裂痕,劃傷、分層和壓痕,焊道平整無痕跡,符合緊密均勻。
三、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如乙方所供貨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甲方有權在收到貨物30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如屬于乙方加工責任,乙方承諾包換。
四、交貨時,乙方提交產品銷售交接清單和產品檢驗報告。
五、包裝與包裝物:塑料袋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六、交貨地點運輸方式:乙方工廠交貨至甲方工地并負責卸貨,運費及裝卸費由乙方支付。
七、結算方式:預付15%合同款37239.00元;(2)提貨前支付40%合同款99304.00元,發貨;(3)人員到場支付15%合同款37239.00元;(4)安裝驗收合格7日內支付30%合同尾款74478.00元。如因乙方安裝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耗損過大導致超出合同500米之外的,乙方將無償提供多余的材料及安裝服務。如因甲方原因超出合同總量500米以外的按500元每米結算,不另作合同,雙方負責人據實簽字即可生效。
八、交貨時間:預付款到賬,本合同生效,乙方必須10日內制作完成發貨到甲方工地。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進入訴訟程序,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乙方收到合同定金時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馬鈴薯批采購合同書 篇3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并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義另有要求,本協議及其附件中的名詞應具有如下定義:
本協議:本協議包括本協議正文、采購訂單、本協議所有附件、技術協議以及本協議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協議甲 方: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注冊地址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在 成立。注冊地址為: . 最終用戶:指 下屬的分(子)公司(見附件1)為本協議項下 最終使用人。除甲方書面同意,本協議所指定任何最終用戶均無權直接向乙方發出采購訂單。
第 三 方:指甲乙雙方、執行方、最終用戶、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組織機構和自然人。
招標文件:指由甲方發布的編號為 的 項目的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指乙方為響應編號為 的招標文件而編制的.投標文件,包括評標過程中簽署的答疑、澄清等補充文件。 技術協議:指乙方與本協議的最終用戶就本協議項下的設備技術條件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標 的 物:指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為完成本協議及其項下合同所必須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硬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運輸及保險等。
采購訂單:指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簽訂的包含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體要素的交易憑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見附件3)
現 場:指項目所屬最終用戶的工作現場。
第二條 框架協議執行方式
1.為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其需求計劃及本協議向乙方發出采購訂單,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價格和付款方式執行采購訂單,雙方最終簽署采購訂單。
2.除本協議明確約定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乙方不得將本協議及其本協議項下訂單的制造、加工等義務委托或轉包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 適用于本協議的項目、供貨范圍及技術標準
1.本協議適用于附件 1 中所列項目。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可以對適用于本協議的項目清單進行增減調整。每次調整由雙方書面確認。乙方承諾不因項目未批準無法實施追究甲方的責任。
3.技術標準:按照乙方與最終用戶簽訂的技術協議為準。技術協議應作為本協議項下訂單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價格及交貨期
本協議項下所指貨物單價固定(分項價格表詳見附件 2 )甲乙雙方根據該固定單價簽署本協議項下訂單。
1.貨物單價貨幣單位為人民幣,為到最終用戶現場價格,含國內運保費、增值稅等費用。
2.附件 2 中的價格為固定單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受訂貨數量、批量、交貨期和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附件2中設備數量增加或減少均按該單價增減。
3.附件 2 中的價格有效期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時間,在此有效期內,框架協議下的價格保持不變。
4.采購訂單項下每套交貨期不應超過 8 周。
第五條 技術協議與商務報價
1.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應立即與項目最終用戶技術交流,并在接到通知后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與最終用戶技術協議的談判和簽署。
2.乙方應將在采購訂單執行過程中有關開工會、設計聯絡會、組態、培訓、工廠驗收、現場開箱驗收、現場服務等所需人工日數量明確在與最終用戶簽訂的技術協議中,并將上述費用在商務報價時一并報出。
3.乙方根據與最終用戶的技術協議和本協議中的單項價格,向甲方報出每套系統的配臵和商務報價,經用戶核實并簽字確認后,提交甲方,作為甲乙雙方簽署訂單的依據。
第六條 付款條件
1. 本協議項下人民幣采購訂單付款條件為:(銀行承兌支付)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作為合同預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發貨通知后30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45%;合同設備全部到達甲方現場,乙方向甲方開具合同全額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 余款10%為合同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設備(或合同工程)正常運行壹年無質量問題后結清余額。
2. 如果采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應在訂單中另行約定。
第七條 采購訂單
1.甲方根據項目進展向乙方發出項目技術和商務談判通知,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程序和原則報價,雙方確認后簽署采購訂單
2.采購訂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未約定權利義務等內容均適用本協議有關規定。其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采購訂單約定為準。
3.采購訂單經甲乙雙方確認后,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如確需修改,則提出一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影響簽約進度和交貨期的責任。
第八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應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并提供適合運輸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裝、運輸支撐件等,以保證貨物安全穩妥送達現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裝卸或運輸中發生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
2.如因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并向承運人追究責任。
第九條 貨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本協議及其項下采購訂單中貨物風險和所有權自貨物交付時起由轉移,雙方各自承擔交付前后的風險。即在采購訂單約定時間、地點交付之前貨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貨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
1.最終用戶負責根據技術協議約定標準對到貨貨物數量、外觀等進行全面檢查及質量驗收。
2.如雙方對貨物質量、數量等產生爭議,雙方同意由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并將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為確認貨物質量的基本依據。相應的檢驗費用由檢驗報告中引起質量問題的責任方承擔。
3.如最終用戶通知甲方在貨物驗收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暫時中止支付相應部分貨款并根據第三方檢驗結果決定是否恢復支付。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質保期限及服務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每批貨物通過現場驗收后12個月或發貨后18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貨 (不可抗力除外),應向甲方承擔以下遲交貨違約責任:
1.1每遲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部分貨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部分的貨值。乙方支付違約金并不解除其交貨義務,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貨超過90日歷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遲交貨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1.3分期交貨情況下,如乙方部分交貨延遲導致本合同被甲方單方解除,甲方有權就已接收部分貨物向乙方要求退貨,乙方應退還該部貨款、承擔退貨費用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補足。如逾期未補足,應按本條第1款承擔遲交貨違約責任。
3、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應向甲方承擔以下質量違約責任:
3.1如貨物在現場開箱檢驗或安裝調試過程中被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拒付貨款并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換。
3.2質量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自費對質量問題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