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店采購合同書(精選3篇)
夜宵店采購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____,乙方系______________,是電子商務平臺的'供應商用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就電子商務平臺服務有關事項簽訂本電子商務平臺服務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第一條:服務及條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電子商務平臺使用服務,具體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信息在線管理、網上報價、競價、在線投標、供應商網上專賣店、_______物流中心供應商網上寄售店信息反饋等,以電子商務平臺實際提供功能為準。
2、甲方負責開發和維護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電子商務平臺各項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時工作時間內的技術支持。
3、乙方可使用電子商務平臺從事_______采購有關的商務活動,并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__供應商管理要求。
4、乙方應對電子商務平臺用戶名、登陸密碼、硬件加密鎖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擔保密義務和責任。
5、乙方應在使用電子商務平臺遇到任何信息錯誤、系統故障、功能瑕疵時,及時尋求甲方技術支持,提供使用情況反饋,以便甲方解決系統問題,完善系統功能。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支付使用費,在企業用戶注冊時,甲方將不予以審核,乙方無法成為______________成員;在平臺對供應商年審時,甲方可在年審到期前30天向乙方發出催付通知,乙方應在收費截止日期30個日歷日內完成使用費支付,否則甲方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電子商務平臺使用資格,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供應商交易資格。
第二條:費用與支付
1、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電子商務平臺使用費(以下稱使用費)。使用費用計費日期以甲方為乙方頒發數字證書日期為始點,以_______個日歷日為一年度。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并且甲方在確認收到使用費后5個工作日內給乙方頒發數字證書及USBKEY。年度使用費標準為_______元人民幣/年。甲方可以根據電子商務平臺運營維護需要調整使用費標準。
2、增值服務:(有)或(無),增值服務協議單獨簽訂。增值服務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反向增值服務選擇:(有)或(無)反向增值服務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增值服務協議中國中鐵采購電子商務系統平臺收費標準
3、支付方式:
乙方應在企業用戶注冊完成后,將當年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并在每年使用費到期前30個日歷日按同樣方式支付當年使用費。甲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4、發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費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寄出正規稅務發票,乙方發票開票信息及郵寄地址為:請乙方財務部門將上述發票信息單獨打印并加蓋財務章后隨合同一并寄出。如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證明。
第三條:承諾與保證
1、電子商務平臺以滿足_______上物資采購需要為建設及運行目的,甲方不對電子商務平臺功能滿足乙方特定商務目的提供任何保證和承諾。
2、在收到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一條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饋后,甲方應及時處理、解決,但甲方并無義務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電子商務平臺錯誤、故障、瑕疵為由拒付或要求退還使用費、要求甲方承擔導致乙方喪失交易機會責任的任何要求。
3、除本合同明確約定以外,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形式的承諾與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密
1、甲方對乙方數據信息負有嚴格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或甲方內部未被授權的人員,并應采取保密措施保證數據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收到國家有關司法機關正式要求時,甲方對外提供相關數據信息的行為不受限制。
3、乙方不應將對電子商務平臺系統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臺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條:變更及終止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經授權代表簽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則另一方有權經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3、如甲方對年度使用費標準做出調整,應在下個年度支付期間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該標準調整,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乙方經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4、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釋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夜宵店采購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訂購本合同項下貨物(以下簡稱“貨物”)事宜,雙方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信守。
注:
1.地板計算數量為暫估數量,不能作為供貨和包干依據;
2.供貨單位綜合考慮因地板質量、色差、切割等帶來的損耗量,并需要預留不低于供貨數量5%的維修量,以備補貨。顏色紋路以封樣樣板為準;
3.本合同所稱價格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單價,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生產制作、供應、包裝、運輸(含保險費)、稅金、裝車、貨到工地現場負責卸車及風險費、漲價等完成交付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安裝)
一.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種、規格、顏色、主要性能和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設計及材料樣板要求,并應有出廠合格證、防火檢測報告、環保檢測報告,無文件地暖測試報告拒絕使用;
2.防潮墊:品種、主要性能和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保證良好的防潮性及腳感,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
3.乙方供應的貨物應符合國家放射性性檢測標準GB18580和國家產品質量標準(GB/T 18102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GB/T 18103—20xx年實木復合地板、GB15036—94實木地板、LY/T 1330—1999抗靜電木質活動地板、LY/T 1573—20xx年竹地板)規定,且各項指標應達到標準中所規定的優等品要求。(根據產品選擇標準)
二.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為: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點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點和接收方。乙方應于交貨日將貨物送至:____________。
3.乙方在發貨前,應提供書面的發貨清單至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項目現場,甲方的驗收管理人員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
4.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產品采用公路汽車運輸方式,因產品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承諾按照甲方要求送貨,避免一次貨運量過大,無法消納和運輸;四.包裝標準:(請用“是”或“不是”標注):
木地板包裝必須進行保護性包裝,采用紙箱內附帶襯墊。乙方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產地等法律規定的內容。如因產品包裝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業規定,導致產品破損或發生其它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退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承擔因甲方退換貨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甲方有權進行現場抽驗,抽驗率應滿足不低于3%;甲乙雙方應共同驗收產品,驗收合格的,甲方書面簽字確認。對甲方驗收不合格的產品,乙方立即退貨,并應立即補足因不合格產品所致甲方缺貨數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該不合格產品后再進行補足工作。乙方應承擔因產品不合格而補換貨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甲方退換貨)及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如果乙方對經甲方驗收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之檢驗結果有異議,乙方應在該質量產品到達雙方指定地點后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雙方協商解決或按本合同約定解決。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訂后1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的20%作為定金;定金在甲方應支付的后續貨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貨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后15天內,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貨物的總價款的60%向乙方支付貨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鋪貼完且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貨物總額結算(含補貨)應付貨款,且甲方預留結算款的5%作為保證金,其它余款在結算后十天內付清;
4.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遲延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其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貨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其應向甲方支付遲延交貨貨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遲延交貨超過約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賠償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如甲方由此產生的實際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金額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該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如甲方由此產生的實際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金額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該不足部分。
六.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合同事項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其它約定:
1.備貨。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訂貨數量之外增加10%的產品備貨,以備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貨物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5%的,該部分貨物的供應以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本合同之補充協議為準。
2余貨處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切割等影響二次銷售情況下,乙方按本合同價退貨。乙方負責余貨的運送,并承擔退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但需預留兩年的總合同數量3%維修量地板,以備維修保養所需,貨品存放在供應地庫房處,保證供貨的及時性。
3.特殊說明:對供貨產品的工藝要求例如:
●含水率嚴格控制在≤8%,保證吸水、變形、翹曲、收縮在規范指標控制內;
●吸水厚度膨脹率不得超過3%,板內甲醛釋放量:每100g板重總抽出甲醛量不得超過9mg(按GB18580
標準為≤1.5mg/L);
●地板紋理表面應薄厚均勻,每箱中無明顯色差、無裂縫、無節疤等瑕疵,且木紋清晰;
●漆面平滑,無氣泡,應使用優質環保耐磨漆UV耐磨漆,耐磨為國家標準“優等品”標準,≤0.08g/100
轉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環保進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著力、抗剝離度等技術指標須符合國家規范
●保證不翹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翹曲滿足規范及地采暖區域使用的要求; ●基材采用上等的櫸木或柳桉,不可用楊木、楊雜或其它雜木混用的基材;
●保證背板選用櫸木材料,且背板櫸木觀感達到無過多疤結(每塊不多于2處),無補丁,背面封漆; ●表面觀感與樣板一致,無過大的色差,顏色要均勻,花紋不能太亂;
●按照規范要求的項目進行的一次測試、二次復檢費用均已經包含在此次報價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費
●規格:____________910*125*12mm,表面厚度為2.0mm。 ●面皮樹種:____________楓樺木
●油漆品牌:____________德國堅弗牌或同等檔次的油漆●膠水品牌:____________芬蘭太爾牌或同等檔次的油漆●地板完全達到各項國家質量標準的要求●基材結構要求:____________
◆第一層:____________ 2.mm楓樺◆第二層: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三層: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四層: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五層: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六層:____________2.2mm桉木◆第七層:____________1.7 mm桉木◆第八層:____________0.8mm櫸木◆結構,縱橫交替膠合板結構◆含水率:____________6—8% ◆熱壓工藝:____________14kg/㎝2 ◆密度:____________700 kg/m3
◆芯板含水率10%以內,三次成型,基材養生時間不低于15天; ●主要工藝
◆芯板整理采取先進的拼縫技術,提高面板等級; E1級;
◆二次整理,層層割芯,嚴格控制疊離芯;
◆鋸邊對角線誤差低于1mm,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進入平衡室,確保整片基材含水率達標且均勻。 ●涂裝:工藝九底兩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飽滿潤澤) ◆五道透明彈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剛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八.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安裝條款:
(加在提供安裝服務的乙方中)
(1)木地板進場前必須先送樣認可,進場后必須辦理報驗手續;
(2)根據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須與設計師先協定木地板的鋪裝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須做好防潮處理并保證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況下進行施工,否則不得進行鋪板工作;
(4)拼裝木地板前必須對地面進行自流平處理木地板鋪裝前對地面基層必須進行防潮處理,(如不在合同范圍內的需要對地面的平整度進行逐戶測量,形成數據表格報給裝修總包、監理、總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達到標準要求后方可進行鋪貼;
(5)木地板的鋪裝工藝可參照生產商的合理性建議,但最終質量仍由鋪裝的承包商負責;
(6)木地板施工期間和完工后,須由鋪裝單位按照要求進行成品保護工作,具體見成品保護要求。
(7)鋪裝單位報價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____________與大理石收口的不銹鋼或銅條,材質與節點設計需報甲方確認方可施工)
(8)保潔要求:地板表面保潔時不宜用濕拖把,禁止使用鏟刀、美工刀等鏟刮;應先用地板專用拖把把灰塵清除,然后用濕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釋劑、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脫漆劑等液體接觸地板,防止產生化學反應,損傷油漆表面。
(9)驗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地板鋪設面層驗收規范》、《木地板保修期內面層檢驗規范》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日期:
夜宵店采購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閥門采購合同
工程名稱: 項目名稱: 甲 方: 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程總承包部 乙 方: 建 設 方: 監 理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程總承包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價 數量
計量單位
總價(元)
合 計
大寫: ¥: 元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并填寫驗收單后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采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后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并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后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工程總承包部
企業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