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老師承擔外語輔導工作合同書(精選3篇)
教育中心老師承擔外語輔導工作合同書 篇1
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委托,推薦本教育中心老師承擔乙方的外語輔導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基本要求
1、乙方授課的科目為:__________________。
2、授課起止日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體授課時間為_______:_______分———_______:_______分(每月_______次授課)。具體授課時間如有變動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支付甲方的授課費用為_______元/次。授課費用支付方式為:即以首次授課為計算日期,①按月支付,每月_______號為付款時間②一次性支付課程款。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學習場地環境和條件。
2、甲方的老師需對上課的內容進行基本必要的備課和相關資料的準備。
3、甲方在授課期間應做到為人師表,談吐優雅,耐心細致的講課,為乙方解答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并做好其他相應的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損傷乙方權益的行為。
4、乙方負責甲方在其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在授課期間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老師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及有關學習資料。
6、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如實向甲方介紹授課對象的實際情況,協助甲方的老師做好授課工作,如因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能向甲方老師匯報乙方的實際情況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如對甲方的授課老師的工作不滿意,在支付完甲方按本協議商定的報酬后,可向甲方提出更換或終止合同,甲方將視具體情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予以更換他人并重新簽訂協議或終止合同。
8、乙方監護人必須及時付給甲方按本協議商定的報酬,不得拖欠或拒付課程款,如乙方拖欠課程費,自結束授課之日起每天罰金按應付課程款的_______%計算。
三、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須提前_______日通知對方。
四、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五、本協議,在簽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負責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育中心老師承擔外語輔導工作合同書 篇2
編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學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家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旨在培養造就優秀中小學教師和教育家,鼓勵優秀人才長期從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xx]34號)精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丙三方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協議簽訂的前提
第一條 乙方具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資格,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自愿報考甲方師范類專業。甲方和丙方經審核,認為乙方符合擇優錄取條件,同意錄取乙方為免費教育師范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生)。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訂免費師范生的招生辦法和錄取原則,對報考甲方師范類專業的考生進行審核,擇優錄取免費師范生。
將免費師范生的錄取通知書及經甲方、丙方簽字蓋章的本協議書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監護人在本協議書簽字后,錄取通知書生效。
第三條 按照培養造就優秀教師和教育家的目標,制訂免費師范生教育培養方案,提供優良的教育教學條件,對乙方實施教育培養,進行管理和綜合評價。
第四條 按照國家財政部核定的標準,在乙方四年修讀年限內,免除學費,免收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
第五條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制訂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具體辦法,錄取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第六條 關心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成長,并為他們繼續深造、終身學習和職業發展創造條件。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及錄取通知書到甲方報到,經甲方復查合格后,正式注冊入學,成為免費師范生。
第八條 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教育培養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養,修讀年限為四年。
第九條 在四年修讀年限內免繳學費、住宿費,并領取生活費補助,同時可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延長修讀年限期間,費用自理。
第十條 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根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入學后兩年內可在甲方規定的師范類專業內進行專業二次選擇。
第十二條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教育教學計劃,達到教育培養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師范生免費教育的相關政策,履行國家義務,畢業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畢業時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崗位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或服從分配,到中小學任教。
到城鎮學校工作的,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符合條件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可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和與教學相關的學術型碩士學位。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滿一學期后,均可個人申請,經任教學?己撕细癫⑴鷾,培養高校根據任教學?己私Y果、本科學習成績,綜合考核后錄取。
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免費師范畢業生修滿規定課程學分,通過論文答辯,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并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提出免費師范生需求建議計劃,配合甲方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在錄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簽章的本協議書。
第十七條 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的各項工作,確保其有編有崗。在乙方畢業時,組織用人單位與其在需求崗位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
第十八條 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在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二年。保證免費師范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并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和中小學為乙方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周轉住房。
第十九條 鼓勵和支持乙方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促進其終身學習和職業發展。
第二十條 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對于違約者,要求其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交納違約金,同時公布其不誠信記錄。
五、終止協議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規定審批程序,終止本協議:
(一)在校學習期間,經甲方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認定,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
(二)在校學習期間或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甲方或丙方認可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指定醫院確認,因身體原因不宜從事教師職業。
六、解除協議及處理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不再繼續享受師范生免費教育,且須在學籍取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
(一)因觸犯刑律或違反校紀被開除學籍;
(二)自動放棄甲方學籍。
七、違約情形及處理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畢業后未按本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向丙方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二)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未滿十年且未經丙方同意的,在離開教育崗位之日,按不足服務年限(包括離開當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八、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及相關部門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他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經甲、丙方蓋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監護人簽字后生效。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乙方及其監護人共同簽訂本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20xx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監護人(簽字或按指印):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中心老師承擔外語輔導工作合同書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學校):
為了適應產業發展的需要,優化企業的人力資源,建立長期的人力資源供需協作關系,實施“定單式教育”,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總則
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實施以職業能力培養為中心的教學模式,為企業培養既有良好職業素質又有很強的操作技能的應用型人才,雙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關系,本著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甲方產業發展需要和用工計劃,設置招生專業和短訓班種類,確定校企合作辦學班級人數,按甲方職業崗位群的知識技能要求和職業資格準入相關條件制定實施性教學計劃,按需施教,為企業培養實用型技能人才
二、責任和義務合作辦學協議書(一)甲方責任:
(1)負責接收乙方專業,學生名,安置在
公司。工作時間為一周五天,每天八小時工作制,除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按國家勞動法和地方法規規定給予報酬。
(2)負責向乙方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結構狀況,職業崗位特征描述,各職業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技能等級,協助乙方制定各專業培養目標,審訂聯辦專業實施性教學計劃和各種培訓班實施計劃,制定各專業崗前培訓計劃和頂崗實習計劃。
(3)根據當前一段時期用工需求和員工培訓計劃,提出聯合辦學各專業春、秋季招生建議計劃數和短訓班期次人數的建議計劃。
(4)甲方負責接站、接待工作,甲方確保乙方學生到達后,三天內順利上崗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就業,由甲方提供免費吃住和返程車票,按到達時間算起。
(5)甲方負責制作“__________________培訓基地”,乙方負責懸掛于校門口。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要求設立班(班級名稱根據公司名稱或所需專業名稱設定)人(班級人數),并即時反饋給甲方。
(2)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供的用工信息,如實向學生宣傳并正確引導學生做好就業準備工作。
(3)乙方負責送畢業學生到企業工作,提前將學生的專業、人數等情況通知甲方。
(4)由乙方負責制作“_________________實習基地”,甲方負責懸掛于企業門口。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