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醇汽油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乙醇汽油銷售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醇汽油供銷事宜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1、 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國家施行新的標準則按新的標準執行。
2、油品價格:汽油/噸;/噸;元/噸;柴油元/噸;-10# 元/噸.
3、乙方訂購汽油噸;噸;-噸.總價款 (大寫: )。
4、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轉帳帳號( )。
5、乙方需甲方配送,運費( )。預付10%定金,甲方將油品送到,驗貨付款后卸車。
6、 油品自提:
⑴、交貨(提油)地點:為甲方指定的油庫。如因甲方原因無法安排乙方在以上油庫提油,甲方可安排乙方在甲方所屬的其他油庫提油,因此所產生的額外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
⑵、交貨方式(提油):自甲方的儲油器將油輸入乙方的運輸油車起即視為貨物已經移交。
⑶、選擇運輸方式為:乙方自提(由乙方選定車輛運輸)。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油庫提油后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7、計量:根據甲方供油油庫流量表實測計算輸油數額為準。損耗按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乙方對流量表實測計算輸油數額有異議的,可在出庫前雙方共同計量確定。
8、驗收:乙方應當在提油時進行驗收,如對收到油品質量有異議,應即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所供油品合格。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異議后日內和乙方共同檢驗,或者共同委托相應的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乙方預付;如甲方的供油存在質量問題,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10、本合同價格為當時提貨價格,以后價格按發改委通知意見調整。如已辦完付款手續油未提完油價上調時,未提油品價格不變,提完為止;油價下調時未提油品按下落后價格,差價沖下次貨款或退款。
11、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造成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部分無法履行,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通知對方,采取積極補救措施,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12、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此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4、乙方所購油品供給完畢后合同自行失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醇汽油銷售合同書 篇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點為: 加油站
二、標的物(下稱“油品”)93#汽油
三、質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國家 標準。
四、數量:每月 按實際購油數量結算。
五、結算價格: 按購油時掛牌價結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貨款結算方式:預先對加油IC卡充值,IC卡內有金額時方可購油。
七、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
八、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從加油IC卡余額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時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許甲方把卡內余額用盡,但不允許甲方超額加油,余額用盡時乙方有權停止加油。加油卡掛失期間(包括暫時掛失和正式掛失),辦理掛失手續后48小時內發生的單位卡消費由甲方承擔其損失,48小時之后發生的消費由乙方承擔其損失。甲方遵守《中國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國石油加油卡單位客戶服務協議》的全部內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2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醇汽油銷售合同書 篇3
合同買方_________公司和賣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買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合同買方提供下列商品:_________(略)
2.期限交貨日期從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或每滿一年后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________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12個月。
3.商品規格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_________.
4.商品數量:_________(略)。
5.價格_________(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合同買方(簽字):_________賣方(簽字):_________附件
附加條件規定7.價格浮動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合同買方。合同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除買價外,合同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如合同買方向賣方證實,合同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制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_________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于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合同買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并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如無另行規定,合同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合同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取貨全額即付,如合同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合同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后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合同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后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征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合同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
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并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簽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并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征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托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托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