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盜安全門銷售合同書(通用3篇)
防盜安全門銷售合同書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 乙雙方根據簽訂此合同,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具體條款: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二、進場交貨時間、地點
1、進場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2、交 貨 地 點:
三、質量要求、材質配件及驗收標準
1、甲方提供產品必須符合國標20__5---20__《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
2、甲方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資料及其他相應手續,甲方保證防盜門通過有關部門驗收,驗收費用由甲方承擔。
3、防盜門安裝完畢后,乙方根據本合同質量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給甲方,貨到指定地點至安裝完成期間由乙方負責保管。
3、材質配件要求:門扇板厚1.2,門框板厚0.6,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
甲方負責產品運輸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安裝施工條件
1、甲方負責防盜門安裝且在到貨現場施工條件具備情況下一定時間內安裝完畢。
2、甲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乙方工地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六、價格及付款方式
本防盜門價格共計 元整,合同簽訂后乙方預付甲方定金元,安裝后付80%,余款一個月內付清.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賠償甲方違約金 元.
2、甲方若因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應負責維修、更換、并賠償乙方損失。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產品保修期:產品保修期為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壹年。
4、甲方負責免費按批調換經業主裝修后的防盜門鎖芯,鎖體。
4、本合同簽訂后,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所有商定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如補充協議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終止及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變動而影響本合同的權利義務。
2、如果合同雙方產生爭議,應根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所在地靖邊人民法院裁決。
3、 同在雙方履行完義務后自然終止。
4、 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防盜安全門銷售合同書 篇2
管理方(簡稱甲方):北京酒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___分公司
酒店(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安全消防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遵守履行: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消防法》,認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并在其營業場所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滅火設施和器材;
2、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工作時,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不得銷售和儲藏任何違法、違禁物品;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出現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與肇事者解決。
4、乙方在本項目內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和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甲方管轄區域;
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定期的安全消防檢查;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公共區域擺放任何物品;
8、乙方不得在本項目內未經許可擅自動用明火和使用超負荷電器等。
9、乙方應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及合法的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水、電、照明或空調維修檢查工作。
2、因甲方管理責任給乙方帶來損失,其賠償依據國家法律或政府承認的權威機構鑒定為準。
3、甲方對乙方存放的現金或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的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4、甲方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權定期對乙方的安全放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范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6、乙方在甲方管轄范圍內所違法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甲方負責本項目內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8、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車輛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進行檢查;并有權制止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攜帶物品離開小區的行為;
9、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引起的(如:地震等自然災害)損失甲方不負責任。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徹底搬離甲方項目后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防盜安全門銷售合同書 篇3
土建專業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
發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1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__);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 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資格情況進行核查,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 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查批準。
(11) 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 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 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 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 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18)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 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 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 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規程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 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 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論證。
(26)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 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也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 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 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 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 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 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 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 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