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品購買合同書(通用3篇)
農業產品購買合同書 篇1
甲方(供方):
簽訂地點:
乙方(購方):
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執行國標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要自提票后,做最終結算。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購方承擔。
五、合理損耗及劑量方法、超欠幅度;計量以供方為準。
六、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提出異議期限:以供方化驗為準,購方如有異議貨到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若有異議,可以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質量檢驗裁決。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可以自由協商。
八、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供方):
乙方(購方):
日期:
農業產品購買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為農產品加工企業,乙方為農產品種植戶。經雙方協商,乙方作為甲方的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在甲方的技術指導下,為甲方種植農產品,甲方給予乙方技術指導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收購乙方按約生產的農產品。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條款:乙方有適宜農產品種植土地 ____在 處,已經甲方確定為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度相應農產品收獲收購季節結束,乙方在上述基地種植本合同附件一確定的農產品,由甲方按約收購。農產品的名稱、品種、產地、規格、種植面積、收購數量、收購價格、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
二、種子種苗的供應條款:種子種苗的供應按下列第 項確定:
1、由乙方自行在市場上采購;
2、由甲方有償提供;
3、由甲方無償提供;
4、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由甲方有償提供的,種子種苗的價格應當在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中列明,種子種苗費,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規定支付:1 在取得種子種苗時一次支付;
2、在取得種子種苗時支付種子種苗款的50%,余下的50%待收購產品時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給;
3、取得種子種苗時支付種子種苗款,全部種子種苗款在收購產品時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給。
甲方提供種子的,保證種子的發芽率達到 %以上,達不到 %由甲方補給種子,種子發芽率以室內試驗為標準。甲方提供種苗的,保證種苗的成活率達到 %以上,達不到 %由甲方補給,成活率以室內試驗為標準。
三、農產品的栽培和田間管理條款:為保證農產品的質量,甲、乙雙方應當在農產品的栽培、田間管理方面加強合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農產品的種植資料,指定技術人員定期到乙方田間進行技術指導。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培訓和技術指導,按照相應農作物的栽培技術要求做好播種、肓苗、澆水、培土、除草、施肥、用藥、除病蟲害、收割和其他田間管理,并做好各項家事作業記錄。
在種植過程中,乙方必須按規定施肥和使用農藥,對農藥的使用,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只能使用甲方規定的農藥和用藥要求。若出現確需使用甲方規定以外的農藥的,應事先商請甲方技術部門,經甲方技術部門同意確認才能使用。如果未經甲方同意濫使農藥和其他有害農產品質量的化學、生物制劑,造成農產品不符食品衛生要求和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購乙方生產的該批農產品。
四、收割和交貨條款:農產品的收割根據相應產品的播種期、氣候、規格、品質要求等具體情況決定。臨近收割季節時,乙方應當將農事記錄和相關農產品的成熟情況告訴甲方,甲方應派技術人員到田間指導收割,并向乙方及時下達收購通知。
收割后的農產品應當及時裝筐裝載運送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通常情況下在甲方加工工場,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需要運送至其他地點的,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因此增加運輸費用的,增加的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乙方應當清潔的運輸工具運輸,并予以固定,以避免擠壓、污染。農產品需要暫時停放時,應當停放在通風陰涼處,以保證農產品的新鮮。農產品沒失、破損、變質、污染等風險責任,過磅交貨前由乙方承擔,過磅交貨后由甲方承擔。五、收購及驗收條款:乙方在基地上種植的符合質量要求的農產品,應當全部交售給甲方,甲方必須全部收購。收購時,甲方應當對乙方交售的農產品即時進行驗收,檢驗合格的按品級確定收購價,并向乙方出具收購單。檢驗不合格的,可以拒絕收購,但應向乙方說明理由。對于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品級不合格的,甲方可以降級收購,并與乙方協商后確定收購價,向乙方出具收購單。
對于需要作農藥殘留和理化指標檢測的農產品,甲方也應即時檢測。不能即時檢測的,應當在收購后 天內檢測。收購后不能即時檢測的農產品,甲方應當分戶堆放,以區別來源。由于無法區別來源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收購單價和價款結算條款:收購單價本合同附件一(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合同附件一(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雙方在收購時協商確定。國家或者當地政府有收購保護價的,收購價格不得低于國家及當地政府規定的收購保護價。
甲方收購乙方交售的農產品后,應當即時付清價款。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收購單向甲方財務部門結算,甲方財務部門見單后應當立即付款,不得打白條支付。對于需要作農藥殘留和理化指標檢測的農產品,價款在確定檢測之日的次日支付;檢測不合格的,甲方應將農產品交還給乙方,向乙方告訴處置意見,并可以拒付價款。
七、不可抗力條款: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事由,提供相應證明后,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對產品的處理,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本合同要求種植和交售農產品的,按每畝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種植的農產品不交售甲方,另行出售給第三方的,按每畝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而造成甲方另行臨時采購的,臨時采購價高于雙方約定收購價部分為甲方的損失,由乙方予以賠償。(3)遲延交售造成甲方另行采購的,甲方有權拒收。因而造成甲方另行臨時采購的,臨時采購價高于雙方約定收購價部分為甲方的損失,由乙方予以賠償。
(4)因施肥、農藥和其他生物、化學制劑使用不當和田間管理不當,造成品質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約定的要求提供種子種苗,造成乙方錯過種植季節的,按每畝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提供的種子種苗不符要求的,應當及時補救,無法補救或者補救后,仍造成乙方絕收、減收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拒絕收購的,按每畝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另行出售農產品。乙方另行出售增加的費用和另行出售的價格低于約定的收購價的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4)延遲收購的,每延遲一天按延遲收購部分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當進行賠償;
(5)延遲付款的,每延遲一天按延遲付款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當進行賠償;
(6)由于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培訓和種植要求存在嚴重差錯,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解決條款: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愿意協商的或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條款:
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署之日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地點。
甲方:
乙方:
日期:
農業產品購買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購貨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2.產品貨款、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
第七條驗收方法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對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