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模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精選3篇)
勞動合同書模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篇1
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模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篇2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于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范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生干凈,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后尾箱衛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并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于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于抵押、變賣或用于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范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并經公司同意批準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系,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后,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于彌補甲方損失后的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后,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余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簽字蓋印) 乙方(簽字蓋印)
丙方(蓋章)
經辦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勞動合同書模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篇3
甲方地址:興義市機場大道桂香園小區33棟501 姓名: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證號: 電話:
一、甲方提供一輛具備經營資格、營運證照齊全、設備完好的城市出租汽車給乙方承包從事客運經營,乙方在經營服務中須保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遵章守法。
二、承包合同期限為 年至本車報廢期限為止。
三、乙方一次性交經營資產押金(含信譽安全保證金)人民幣乙方。
四、承包金為 元/日,每日交車時間為 至次日 。
五、如乙方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將扣除乙方車輛相關費用。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要做到有關城市營運管理中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得將本出租車從事違法亂紀之事,如乙方未按城市營運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違規、違法、他人損害等)由乙方全部負責。
七、在承包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辦理出險、索賠,其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外,其剩余經濟索賠由乙方自行負責并且要修復車輛。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有違章事項,乙方自行負責。
八、營運期間如被乘客投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如給甲方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九、本合同期間,如有國家實行燃油補貼,車輛廣告費等,甲方安全占有。
十、如在合同期間,甲方有特殊情況下,提前換車或出賣,本合同就提前終止,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生效。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附身份證及相關證書復印件,同時報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十三、按每公里 元支付給甲方油費,如氣價、油價有大變動,另行協商。
十四、乙方在營運時,需時時注意觀察車子的水溫、機油及各種不正常時的聲響等,如出現有不正常情況時需及時處理,如因駕駛員不小心造成車輛損壞的由該駕駛員自行修復,并承擔臺班費用。
十五、本車車號為貴 。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