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竹制品定購合同書(精選3篇)
麗水市竹制品定購合同書 篇1
定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竹制品定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竹制品品種、規格、數量及金額。
品 名
規格(m×m)
數量(單位)
單價(元)
總金額(元)
腳手架
二、交貨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時間: _________;地點: ____ ;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
三、定金。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結算時定金抵作收購款扣除,如甲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結算方式。交貨驗收后應當場現金結清貨款或 。
五、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其他違約約定: 。
六、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 日內通知對方。
七、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 。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 。
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____年 月 日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____ 份,甲方 ___ 份,乙方 份。
定購方(簽章): 供貨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麗水市竹制品定購合同書 篇2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采購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規格型號、價款等石材單價已包含開槽、倒角、切割、磨邊、拋光、包裝、運輸、裝卸、保險、稅金等完成合同供貨的所有費用。數量為暫定面積,具體結算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執行。
第二條質量標準:供方所供產品必須同時滿足或不低于以下全部項質量要求。
2.1 供方提供石材樣品,經采購方確認后封樣。供方所供石材應與樣品一致,有明顯差異時,采購方有權提出異議。
2.2 所供石材外觀及質量必須按《天然花崗巖建筑板材》(JC205-92)優等品標準執行,表面光潔度達到90度以上。
2.3 所供板材全部采用大砂鋸進口設備加工,自動拋光機拋光。供貨方應按工程實際測量情況,繪制施工排版圖,并對所供石材進行嚴格的色差控制,保證整體飾面無明顯色差。
2.4 允許尺寸誤差不超過以下標準要求:(1)厚度:±1㎜;(2)長寬度:-1.0~0㎜;(3)平面度:<1000㎜為±0.5㎜,>=1000㎜為0.8㎜;(4)對角線允許誤差:0.4㎜。
2.5 物理性能要求:體積密度不小于2500kg/m³;吸水率不大于 0.7%; 抗壓強度不小于60MPa;彎曲強度不小于8MPa;
2.6 其它技術要求及參數按照 執行。
第三條 供貨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供貨方對所供石材免費質保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兩年,并將本合同所供材料樣品保存兩年,如有質量問題,供貨方負責重新供料、切割、安裝,發生費用或損失由供貨方承擔。供方還應隨貨提供石材的進口證明等相關資料。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所有石材的包裝必須以適合運輸、搬運、保管和減少損耗為宜,每塊板材必須在側面(非裝飾面)注明與施工排版圖對應的編號及尺寸,飾面和角部則應予以保護。
第五條 合同結算數量的計算:
5.1 所供石材結算量均按上墻實際使用面積計算,并在此基礎上,由采購方補貼供貨方百分之零點五的運輸、搬運、鋪貼施工損耗,超出損耗部分由采購方工程部主持分清責任,由供貨方或施工方承擔。
5.2 合同結算數量的確認: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組織各方人員進行本合同石材實際供貨數量的最終確認,經雙方確認的數量為合同的最終結算數量。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除去采購方5.1條款的損耗補貼外,其余所有損耗均由供貨方承擔。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A 起轉移,
A:收貨驗收合格;
B:收貨驗收合格且支付合格石材總價價款80%貨款時;
C:其他: 。)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供貨方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時間:
8.1 交貨地點:按序號 要求執行。
A:采購方 項目倉庫;
B:采購方指定地點 。
8.2 交貨期限:按序號 要求執行。
A:供方一次性完成供貨,并于合同簽訂后 天內交貨。
B:分批完成供貨: 前第一批石材到貨,分批交貨及完成全部供貨時間須與工程進度一致,按采購方工程部要求順序供貨。
第九條 貨物的驗收、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合同約定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并按如下方式進行。
9.1 收貨驗收:采購方須在貨到后立即清點包裝數量及在3日內驗收以下內容:
1)發貨清單與收貨數量是否相符。
2)外包裝是否破損,程度如何。
3)收貨規格是否與訂貨規格及箱單相符。若上述三項有不符之處,雙方應立即確認,且供貨方須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9.2 加工過程中的驗收:若在加工或去除包裝過程中,采購方(或施工方)發現供方所供石材或規格、數量與訂貨單不符或存在較嚴重的其它問題,采購方應立即通知供貨方進行妥善處理,若由于供方處理不及時而導致工程延誤,由供貨方承擔全部責任。
9.3 安裝使用過程中的驗收:對有些缺陷須在安裝后方可進行驗收或識別(如色差或性能或現場試驗等), 若采購方(或施工方)在安裝使用過程中發現這樣的品質缺陷,則采購方立即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6小時內到達現場,在雙方確認后,供方應立即無條件無償提供補貨,并負責重新安裝。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每到現場 ㎡,經采購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該批材料款的80%貨款;完成全部石材供應,并經驗收合格,支付至全部材料款的95%;三期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壹年后,無材料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余額5%。
第十一條 權利保證:供方應保證需方在使用標的物及標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關于侵犯其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的指控。
第十二條 風險轉移:標的物自 C 起(A:貨至現場落地時;B:收貨驗收合格后;C:工程竣工驗收后。),標的物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采購方,運輸途中標的物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供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約定對可能發生的訴訟事宜適用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由采購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禁止商業賄賂:
(一)在雙方業務往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談判、簽訂合同及實際履行過程中,供方不得向采購方工作人員贈送物品、現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給予采購方工作人員好處或利益。
(二)若供方違反上述承諾,采購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簽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給采購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負責全部賠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5.1 供方派駐現場指導員,進行現場業務培訓、配合貨物驗收、接洽供貨時間等 ,服務費優惠不計。
15.2 石材防護劑的使用與否由采購方指定。如使用則采用江蘇潤石牌,價格(含防護劑、人工費)為底面加四側面 元/㎡(按底面積計算);表面保護劑為 元/㎡。
15.3 采購方延期付款按延期支付部分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賠付供貨方損失。雙方約定:所有石材貨款的受款單位為上海福泉石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5.4 供方承諾:如因運輸、原材料、加工生產等供方原因造成貨物遲延交付,則向采購方支付壹萬元/天的罰金;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罰金不足以抵付采購方損失的,則由供方承擔因遲延交付或不能交付(遲延超過20天視為不能交付)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15.5 供貨方須在合同簽訂后45個連續日歷天內將本工程所需荒料全部運抵上海工廠,并按計劃在一周內加工成工程板,否則需向采購方支付5000元/天的賠償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采購方執 伍 份,供貨方執 壹 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麗水市竹制品定購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滿足亞運源筑售樓部園建工程的需要,錦宸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向廣州市番禺區名昊石材店(下稱乙方)訂購一批石板材。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現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 石板材規格及數量:
1、 所有石板材規格必須符合本合同附表中的尺寸要求,尺寸偏差±1毫米。
2、石板材數量按附表。
二、 石板材單價及總款價款:
石板材單價詳見附表,另加每平方石材運費7.00元,總價款為81165.27元人民幣(捌萬壹仟壹佰陸拾伍元貳角柒分)。
三、 石板材質量要求:
所有石板材的色彩、花紋、硬度必須符合雙方定板的樣板一致,不得有明顯的色差,如果貨不對板,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必須無條件換貨。
四、 供貨日期:
首批貨源必須保證在五天內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即20xx年12月28日到貨),其他貨源必須在20xx年1月2日全部運到施工現場。
五、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字后,甲方先按本批石板材總款的30%給乙方作為定金,其他款項待全部貨運到施工現場,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