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人才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畢業生人才租賃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實現人事管理的規范化、合理化,建立人事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的用人機制,使人事工作更好地為用人單位服務,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人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根據乙方要求,乙方向甲方租賃等名人才,租賃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一、甲方責任
甲方根據乙方的具體要求,在乙方的協助下,為乙方提供如下服務:
1.畢業生接收工作:為租賃員工辦理畢業生接收、報到、落戶手續。
2.為租賃員工保管人事檔案,辦理轉正定級,職稱評定,出具有關證明,接轉黨團組織關系。
3.員工工資、獎金的統計、發放:為租賃員工建立個人工資賬戶,為租賃員工辦理工資、獎金發放等工作。
4.代繳各類保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租賃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5.工傷保險理賠:為租賃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租賃員工因執行乙方公務而發生傷亡事故,由甲方負責申報并辦理相關理賠工作,超出保險理賠以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提供勞動政策法規方面的咨詢:為乙方提供人事、勞動有關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7.敦促乙方租賃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間,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按時完成乙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愛護乙方的財產,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8.在協議期內,若租賃人才無正當理由在未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下自行離職,甲方負責向乙方重新派遣人才或經雙方協商同意修改或提前解除此協議。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不能單方面提前解除此協議。若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此協議,由此導致的甲方與租賃人才之間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必須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租賃人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數額按《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確定;
2.乙方在使用向甲方租賃的人才過程中,必須始終遵守勞動法和我市有關勞動、用工的法規、政策;若由于乙方違反勞動法和我市的勞動、用工法規和政策等原因造成甲方與租賃人才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必須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租賃人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數額按《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確定;
3.租賃人才有下列情形的,乙方不能解除人才租賃協議: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租賃人才是女性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本合同期滿時,租賃人才是女性且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本合同延續到哺乳期結束;
5.乙方每月應按時向甲方支付人才租賃費,租賃費計算方法為:人才租賃費=租賃人才月工資+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元)+失業保險費+管理費元),共計元/每月,社會保險費用根據市社會保險局規定調整;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上述款項轉帳到甲方指定賬戶上,若乙方不能按時履行該款規定之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由此導致的甲方與租賃人才之間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必須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租賃人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數額按《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確定;
6.乙方所租賃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間,租賃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間因工致傷殘、死亡的,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承擔相關義務;租賃人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由乙方按《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支付;乙方安排租賃人才加班加點的,乙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直接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報酬給租賃人才;
7.督促租賃人才遵守甲方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
畢業生人才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單位):
乙方(學校):
丙方(學生):
甲、乙、丙三方本著解決丙方就業目的,維護三方利益,經友好協商,就丙方到甲方實習(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實為學生有就業意向的實習協議。如果丙方能按甲方要求進行實習,并完成學業,甲方必須與丙方簽正式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單位錄(聘)用畢業生審核備案表》,或者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
二、甲方職責:
1、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實習期間,全面負責對丙方的管理、教育、考核,確保丙方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并為丙方提供人身意外保險每人一份。
2、實習期間,甲方提供丙方每人每月 元實習補貼費,每個工作日提供餐食 頓,并協助解決丙方的住宿,住宿費由 方負責。
3、實習期間的作業時間為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若需加班,則另付加班費 元/時;或工作時間制度為_______________。
4、實習期間或期滿,提供多份或一份丙方表現和實績的鑒定,作為丙方的專業實習和畢業設計成績評定依據。
5、實習期滿,丙方成為甲方正式職工時,須及時另簽《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三、乙方職責:
1、負責提供丙方在校期間的品行和成績等資料,供甲方選聘時參考,并組織丙方到甲方進行實習(丙方到甲方的車票款由 方解決)。
2、協助做好丙方的教育思想、實習指導和常規管理工作。
3、甲、丙雙方有矛盾時,出面協調、妥善解決。
四、丙方職責:
1、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分配,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與考核,爭取優異的畢業實習成績。
2、應履行協議規定的實習期限,不得以個人原因擅自離開甲方,違者應付違約金 元,并接受乙方按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教育處理。
3、本著自愿原則,甲丙雙方商定,在甲方辦理好丙方錄用手續后,由丙方支付甲方一次性推薦服務費 元。
4、實習期滿,雙方議定后,另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
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如有必要,三方商定后另簽修訂或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代表: (蓋章) 丙方本人: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畢業生人才租賃合同書 篇3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省教育廳翻印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面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國家教育部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有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單位經濟類型
單位性質
黨政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其他事業單位、廠礦企業、三資企業、部隊、其他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院(系、所)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注(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