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留學學生合同書(精選3篇)
英國留學學生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赴英國自費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1、甲方為乙方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英國院校的綜合情況,結合乙方條件幫助乙方選擇在英國的學校和課程。
2、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留學材料的寫作,按照乙方要求進行修改。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費留學咨詢服務,委托甲方辦理赴相關材料書寫的有關手續。
2、乙方應根據英國院校及英國駐華使領館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留學所需要的個人資料。
資料包括:1. 在校學生:提供本科在讀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3年或4年的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 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等等,推薦信導師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系方式。
2. 已經畢業工作:提供原畢業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大學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 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在工作期間就職單位,擔任職位,完成過任何項目,取得任何成績等等,推薦信導師或雇主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系方式。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1、乙方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服務費用:□a類: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書寫(一個ps,2個推薦信), 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叁仟元整(¥)。
□b類: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薦信中的某一個或2個文件的書寫,服務費依材料數量而定,人民幣壹仟元一份(¥ )。
□ps □推薦信1 □推薦信2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費。
乙方簽訂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務費(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務費為 元),甲方在收到該款項及編寫所需資料后,在7-10天內為乙方進行留學材料的書寫,完成后,甲方將材料的 %交給乙方,如果乙方滿意,乙方將二次服務費付與甲方,甲方將全部材料提交給乙方。
四、 退款及違約責任l、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后,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后,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
2、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后不滿意,并且甲方修改后仍不能另乙方滿意,乙方可以申請終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 元工本費,其余收取的費用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
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后滿意,或經甲方修改后滿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額,每份 元,當乙方收到材料%后視為為甲方已經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終止合同。
3、 若乙方自簽約之日起提出終止或退出材料書寫,甲方所收服務費不退。
五、附則:
1、 如因戰爭、外交關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合同的履行,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據相應款項,收到甲方應退款項之日終止。
3、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給予乙方滿意的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英國留學學生合同書 篇2
我同意接受________________國學生________________的家長委托,同學生一起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
我愿意履行以下監護人的職責:
一、督促該生不做來華學習目的以外的活動,并保證遵守中國的法律。
二、督促該生努力學習并遵守貴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督促該生按時繳納各項費用,該生不能支付有關費用時,由我負責支付。
四、負責該生在貴校學習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理工作。
五、我將承擔照顧和管理該生的學習與生活。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問題由我負責。
監護人情況: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英國留學學生合同書 篇3
學生的安全管理是每個家庭的幸福和每個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和基礎。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讓家長放心,進一步明確學校和家長對學生安全管理各自的責任和目標,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齊抓共管理。
校方(班級)的責任和目標:
1、將學生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規管理中,班級堅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守則、公約》,抓好防范工作,把安全管理的責任和目標落到教職工人頭。
3、定期檢查,妥善處理校內不安全事端,及時排除學校不安全隱患。
4、對學生中校內發生的意外事故,及時通知其家長,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學生家長向保險公司爭取賠付。
家長的責任和目標:
1、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樹立為國教子思想和正確的子女成才觀,言行、舉止為子女做出榜樣。
2、加強對子女進行安全常規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個“嚴禁”:(1)嚴禁子女在校外結交社會朋友,參加非法組織;(2)嚴禁子女逃學曠課,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3)嚴禁子女身帶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4)嚴禁子女私自下河、塘、堰、溝洗澡;
(5)嚴禁子女騎單車(自行車、摩托車)上學和攔車、爬車、搭乘無載人執照的車輛;6)嚴禁子女私拉亂接電線、電器和違犯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課紀律和操作規程;(7)嚴禁子女小偷小摸;(8)嚴禁子女在家中聚眾耍鬧,亂吃零食;(9)嚴禁子女翻越圍墻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樓頂、陽臺、欄桿等處坐、爬、冒險;(10)嚴禁子女進營業性舞廳、酒吧和電子游戲室觀看兇殺、色情影視及書刊。
3、理解學校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對子女從嚴教育和管理,發現子女不安全因素時,主動向老師報告,自覺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限期改正違紀行為。
4、對學生因下列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和傷亡,其后果由家長和學生自負,學校只負教育責任:
(1)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
(2)因爬車、攔車、搭乘無載人執照車或騎車上學回家違反交通規則造成傷亡;
(3)因私自下河、塘、堰、溝洗澡溺死;
(4)因在禁止活動的地方冒險、追逐打鬧造成的傷亡;
(5)因翻越圍墻、不請假私自出校或逃學造成的失蹤、傷亡;
(6)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帶傷害性游戲造成的傷亡;
(7)因偷盜、賭博或介入非法團伙組織造成的傷亡;
(8)因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煙、飲酒造成的傷亡;
(9)因私自亂拉亂接電線、電器造成的傷亡;
(10)因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課違反紀律和操作規程造成的傷亡;
上述協議從學生入學至學生畢業出校期內有效。
班級第一責任人(班主任):
學 生(簽 字):
學 生 家 長(簽 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