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小轎車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品牌小轎車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并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違法、違規活動;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
盈利性運輸;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冊地址:注冊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字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字地點:簽字地點:
品牌小轎車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就地下停車位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供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 地下停車位基本情況
1.該停車位位于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第____幢地下____層,該車位編號為____。
2.該車位長____米,寬____米。
3.該車位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_;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__。
4.該車位適合停放車輛類型為____。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 租金
該車位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
第四條 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租金。
第五條 逾期付款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已交租金不予退還。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六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1.甲方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該車位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_
。1)該車位所在樓棟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回執。
。2)該車位位置已劃線。
第七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車位交付甲方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___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車位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乙方有權退車位。乙方退車位的,甲方應當自退車位通知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手續
驗收交接時,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第九條 使用承諾
乙方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和該車位所在樓棟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 物業管理
甲方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該企業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停車管理服務備案手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向乙方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一條 所有權變更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_____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租金。
第十二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附件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合同,在此之前的口頭約定、書面資料不構成合同的內容因而無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署前,雙方都應向對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小轎車租賃合同書 篇3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_____元,大寫金額:___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____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后,吊籃租賃剩余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六、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并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簽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筑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柜。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并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于違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并清理干凈。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合同價格賠償。
七、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后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