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精選34篇)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_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一、苗木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編號: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干徑(cm):___________
高度(m):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
合計金額
合同總價(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1、合同單價包括苗木的本身價格、挖取、短途轉至裝車地點、土球包扎、裝車、辦理苗木檢疫證、運輸證及長途運輸費用,梳葉、加蓋遮陽網等交貨前的所有費用及稅費。
2、苗木為______貨,乙方______成活,必須嚴格按合同約定要求供貨,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二、質量要求
1、苗木的質量按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執行,同時應符合甲方對該產品指定要求。乙方保證苗木質量符合甲方規定的要求,乙方對苗木質量負完全責任。
2、合同所購苗木冠幅、樹型飽滿、不偏冠,長勢良好。
3、土球:土球泥土密實,成標準圓球狀,全部帶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裝用草繩或有孔透氣塑料薄膜包扎牢固,在運輸途中不得散開。
4、胸徑測量:一般喬從植物土球土面處往上1米處(若1米處正好是局部腫脹處則以1米處往下正常處為準)測量樹干直徑。
5、存放時間:苗木挖取后存放及運輸時間不能超過_____天。
6、裝車要求及運輸:樹枝要收攏,不能有嚴重斷裂現象發生。科學合理裝車,適當裝滿,不能損壞樹皮和樹尖,運輸途中樹枝條完整不能斷裂、土球不能散開,此為裝車基本準則。若遇惡劣氣候或長途運輸,如夏季高溫,裝車要避開高溫時段,運輸途中需采取擋風、避雨、遮陽、保水等保護措施,確保苗木質量。
三、交貨地點、方法及期限
1、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乙方負責送貨。
(2)乙方負責委托第三方運輸,甲方負責運費。
(3)甲方自提自運。
3、貨物裝卸采用第_____項執行:
(1)乙方負責裝卸。
(2)乙方負責裝、甲方負責卸。
(3)甲方負責裝卸。
4、交貨期限:雙方約定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貨,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但甲方應至少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
四、質量驗收及付款方式
1、現場驗收:苗木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及時安排相關人員下車,并同時安排驗收員現場驗收和開具驗收單,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乙方將驗收單、運單、送貨單及合法有效的發票按本合同單價辦理貨款結算,(因長途運輸土球輕微散球、壓斷枝的,甲方扣款應在驗收同時及時與乙方溝通,乙方現場認可簽字,雙方友好協商意見達成一致后方可扣款。)結算單據報甲方有關領導審批并移交甲方財務付款,辦完甲方財務付款手續后,甲方財務按下列第_____項進行付款。
2、付款方式:合同貨物到甲方指定地點交付,驗收合格后,以人民幣方式結算,乙方須提供以下資料:
(1)合同。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
(3)驗收報告(加蓋甲方公章)。
(4)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檢測報告。 或由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應在驗收合格及資料齊全情況下的______個月內完成貨款的支付。
五、違約與處罰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經甲方確認,允許按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法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1、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實意思。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在需方未進行產品驗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三、交貨地點
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供方負責產品運輸到需方所在地配貨站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建議以汽車運輸為主,以保證供貨及時。
五、合理損耗
產品的一切的合理損耗均含在確定的供貨價格中,需方不考慮為此增加的額外費用。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應對供應的產品包裝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應保證需方接收前產品質量的良好,否則,產品的任何損壞(傷)都視為產品的質量問題。
七、驗收標準和異議
需方于收到產品后,于當日內完成產品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及供應方法
其供應方法與主產品一同運輸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安裝地。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需方預付20%的設備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做為預付款,需方在貨到工地安裝完成,并檢查合格后,兩日內支付設備款的70%和安裝費(即人民幣_______元),設備款的10%為保質金(即人民幣______元),12個月后付清,12個月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解決。
十、違約責任
對于供方提供的產品未能按照計劃到貨,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視為違約,扣總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為違約金。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彩以下第(3)種方式:
(1)由經濟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由當地稅務局出具“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
甲方: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基俊農產品貿易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就農產品配送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為甲方提供廚房所需的各種農產品配送(即蔬菜、水果、糧油、家禽等農副產品)。
2.供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合作期間雙方應本著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合作。
一、雙方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可對乙方的配送要求、服務水平及衛生情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不良之處。
3.甲方所需商品必須在前一天晚上12點前通過電話或者傳真的方式報給乙方,給乙方提供采購依據和時間。
4.乙方提供的商品經雙方協議在當月30好結算確認后。貨款在次月的5日前,由甲方一次性用現金或轉賬方式付清。 5.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貳拾萬元(100000元)的蔬菜質量和單價保證金,保證金在第一次結賬貨款里扣出,甲方須填寫收據并蓋上單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據,合同終止甲方反還乙方的保證金。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環境和衛生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
食品,確保菜肴的新鮮和衛生。
2.乙方員工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私自攜帶甲方物品離開。
3.乙方所有商品價格需每十天報價一次,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供應。
4.乙方的商品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配送時間到貨或提前半小時到貨,到貨后需協助甲方的工作人員過稱進庫。
3.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一次性結清乙方的所有款項。
三、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在銷售過程中造成客戶中毒的,經相關部門鑒定封樣后,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甲方未按時結清乙方賬款的,應承擔違約金(比照銀行逾期付款處理)。
3.如乙方因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如乙方仍不能達到其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終止合同都應提前60天通知對方并協商,如未按規定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4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離岸價”、“貨交承運人價”、“到岸價”、“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或貨交承人價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或貨交承運人價交貨,和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交貨地點;和/或
.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
產品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 :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 :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元 :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含運費)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在需方未進行產品驗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三、交貨地點 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供方負責產品運輸到需方所在地配貨站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建議以汽車運輸為主,以保證供貨及時。
五、合理損耗
產品的一切的合理損耗均含在確定的供貨價格中,需方不考慮為此增加的額外費用。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應對供應的產品包裝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應保證需方接收前產品質量的良好,否則,產品的任何損壞(傷)都視為產品的質量問題。
七、驗收標準和異議
需方于收到產品后,于當日內完成產品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及供應方法
其供應方法與主產品一同運輸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安裝地。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需方預付20%的設備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做為預付款,需方在貨到工地安裝完成,并檢查合格后,兩日內支付設備款的70%和安裝費(即人民幣_______元),設備款的10%為保質金(即人民幣______元),12個月后付清,12個月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解決。
十、違約責任
對于供方提供的產品未能按照計劃到貨,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視為違約,扣總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為違約金。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彩以下第(3)種方式:
(1)由經濟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由當地稅務局出具“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供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稅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稅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6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標的物
綜上,本合同總價款為元(含稅)。
二、交貨時間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或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交付標的物。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
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由甲方在乙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
提貨地點:。
(2)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指定地點:江西省萍鄉市經濟開發區周江管理處美孚倫石化廠區內
四、運輸責任及費用的負擔:
1、運輸方式:汽運
2、費用:運費由
五、產品的驗收
1、乙方提供的月餅必須是合法生產的,符合國家的各項衛生質量標準的要求。月餅質量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要求,并提供甲方與材料相符的QS標志內容(執行標準、配料或原料、凈重、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
2、甲方接收貨物后,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或通過肉眼能夠發現的表面瑕疵問題,應于發現上述問題2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予以補足、更換。
3、月餅的質保期為天,質量保證期內月餅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予更換貨物或退貨。
六、付款時間、方式
1、甲方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指定以下賬戶。開戶行:賬號:。
3、甲方支付相應款項時,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足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款項,由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完全地履行付款和收貨的義務。
2、甲方按時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3、乙方應及時、準確、全面地履行合同規定的交貨義務。
4、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規格需符合甲方要求。月餅原材料必須確保新鮮安全,制作過程衛生規范,若因乙方原材料或成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保證對其生產、銷售的月餅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置權或取得相關授權,無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未能及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出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導致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數量提貨的,甲方應提前72小時通知甲方,若未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
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本合同上添加、刪除、涂改的條款無效。本合同原件和傳真簽約件、復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乙方:國藥控股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采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定義
1.1.1、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稅供貨價數量備注合計:__________
1.1.2、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3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配送費率:____________
1.1.4、降價:包含但不限于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戶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退貨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稅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稅金等各項費用。
1.2、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______,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1.3、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90天內按(原含稅中標價-現含稅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區域(客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戶)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簽、說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1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____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______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臺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稅法、GSP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于稅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_x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付款期限: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稅發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周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稅發票開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__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____________醫院當期匯款后于__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 電匯或1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3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12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3.3、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后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并解決完畢后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后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戶的庫存并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承兌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后,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賬號被注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甲方應采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說明書要求保溫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采取相應的保溫或冷藏措施。對于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溫箱運送,并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溫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由于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戶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戶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1.6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于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退換貨運費、產品銷毀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乙方的下游客戶(包括但不限于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要求退貨時;
6.4、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戶);
6.6、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7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并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毀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甲方自提 (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貨證明及提貨人 身份證明)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 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采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后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
10.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沖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于乙方。
10.7、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分立、合并、注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后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甲方(公司注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注銷后的權利義務承繼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稅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稅率差異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0.8.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并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征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稅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稅率銷售;
10.8.1、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0.8.2、國家增值稅改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稅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稅率的發票;
10.9、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托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8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銷售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為了減低采購風險,限度維護甲乙雙方利益,特制訂本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采購物品說明
3.1采購物品及說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4.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快遞形式寄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大寫: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號。上述資料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電話: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并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調試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理的處理措施。(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采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后,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采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按合同條款第4.4將驗收款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采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質量保證期:采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但不包含由于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后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后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采購物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后,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方應采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 年 月 日終止,具體時間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處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涂改無效。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9
供方:
需供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玖拾叁萬陸仟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見銷售票。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一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一的罰金。
③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罰金。
④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⑤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七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五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七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需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年月日
經辦人:年月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0
供方: 簽約地點: 需方: 簽約時間:
一、質量要求:供方須提供質保書或貨產品化驗單,其品質應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貨物以干基計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減2元/噸;S、P每增加0.01%,扣減2元/噸;Fe含量低于68%時,每低0.1扣減2元/噸,如果Fe含量高于68%時,每高于0.1%增加2元/噸。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為準,貨物運至需方院內后,需方在供方的監督下進行取樣化驗,如供方貨物不能達到上述約定的確質量要求,需方有權按第二條款約定從供方貨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化驗單出來當天提出并送權威部門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提出異議方應承擔皂民的復檢費用。
六、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憑需方付磅單位、化驗單位結算。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簽約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
供方: 合同編號:20xx-1-15 需方:徐州市興譚爐料廠 簽訂日期:20xx年1月15日 質量商定標準: 簽訂地點:徐州利國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1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家具(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
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 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 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后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家具應符合甲方的。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松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 交貨時間:XX年 月 日
五、 交貨地點: 。
六、 合同總額(見訂單明細): (¥ )。
七、 貨物明細:(附表一:訂貨單)。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 %
作為定金,并于貨到 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后,并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
并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 元,該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
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后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 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一、 乙方責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 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 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 訴訟權力。
甲方:天津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采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2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下表列物品批量采購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標的物、數量、價款
貨物名稱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
總額(大寫)
總額(小寫)
1、表中所列材料均需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達甲方。
2、合同單價為(含稅)到甲方指定卸貨地點價格。
3、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甲控物資以招標單價浮動計算公式為準)。
4、乙方按甲方書面計劃供應,數量以甲方實際驗收數量為準。
二、乙方對貨物權利瑕疵的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售賣的標的物擁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不存在法律糾紛及訴訟,并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抵觸,對供應的標的物的出讓是其合法有效的行為。乙方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方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乙方保證因權利瑕疵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質量要求
技術標準: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同約定并提供相應的產品質量說明書。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時間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時間:
五、計量方式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物隨標的物轉移給甲方。乙方包裝物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銹等需要,確保標的物安全無損運抵合同約定地點。
2、標的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技術規格書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買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乙方標的物包裝不當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標的物損壞或丟失時,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更換或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標的物的誤運,乙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
七、履約保證金的約定(作為選項,根據標的物的供應數量、時間、付款等情況是否需要約定履約保證金條款)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共計_______元整。如乙方未及時繳納履約保證金,前期貨款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乙方履行完供貨義務且無違約時,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為最后一批標的物交驗___個月后,若無質量問題半年后甲方一次性無息返還。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檢驗標準: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乙方應隨貨同發必要文件,如:發貨物資清單、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2、標的物運抵交貨地點后,甲乙雙方應按乙方提供的發貨物資清單對到貨數量、外觀、規格型號、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進行核對查驗。數量驗收依據甲方書面發貨通知進行,質量驗收以質量證明書為依據,并由甲方收貨人抽樣復測。
3、抽樣復測以甲方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及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標的物不能滿足甲方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標的物并解除合同,甲方要求更換時,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更換合格標的物,并在____小時內將不合格標的物運出場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否則買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
4、乙方送貨時,由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按實際驗收數量簽收,并填制甲方統一使用的三聯單(主要材料驗收單),此單據第一、二聯留甲方,第三聯交乙方,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甲方。此驗收單不作為判定標的物質量的依據,甲方出具驗收單并不免除乙方對其標的物應負的質量責任。乙方憑甲方指定有效簽字人的主要材料驗收單作為結算依據;、數量異議交貨當時解決。如有質量異議甲方應在發現標的物質量____天內提出,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日內處理。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乙方于每月____日前提供國家規定稅務發票和材料驗收單等必要文件到甲方結算,乙方逾期未辦理結算手續的,甲方將不再補辦。甲方在辦理結算手續后支付當月貨款,其中____%貨款留作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在甲方驗收使用后___天內無息付清。質保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對交付標的物產品質量的保證責任。
2、付款方式: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
3、乙方考慮到甲方資金不到位的特殊情況,同意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延期付款并不承擔延期付款利息。乙方保證有一定的資金能力及合理的標的物庫存量,保障及時供應,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
十、不可抗力
1、本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可預見的、遭受影響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對本合同的履行產生影響的客觀情況。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以便雙方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此事件產生的影響,并在天內出具權威獨立第三方證明文件,雙方應就是否繼續履行或變更終止合同達成協議。
十一、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應履行的其它義務
1、在履行期間,應保證甲方所需規格的材料隨時滿足甲方需要,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保持合理庫存,必要時準備臨時儲備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統籌安排運輸,確保設備、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運轉,以滿足按時、按質、按量安全地將標的物運到工地,不耽誤甲方的'正常施工;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在供應環節(含裝、卸及運輸過程)中,要保證達到綠色環保要求,如因進料污染環境、噪音等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違約情形及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和數量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工地達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不供貨或供貨時間、數量、方式和交貨地點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逾期供貨貨物總值的___%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所供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不能按甲方要求彌補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質保金,并解除合同;乙方所供貨品種、規格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無條件退貨責任并無條件將所供的不合格材料清理出甲方場地;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在質量保證期內,如甲方發現因本合同中的貨物質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訴損害,經有關國家部門證實后,甲方將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損失,并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質量保證金的返還不免除乙方對交付貨物質量的保證責任。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不能交付標的物或交付標的物的時間、數量、規格和交貨地點、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以及不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承擔由此原因造成的損失,并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質量保證期內,因標的物的質量原因而使工程受到投訴損害,經國家有關部門證實后,甲方將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損失,并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相關證明證件、稅務發票真實有效,如因票據等不合法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應付料款中加倍扣除。本合同的履行完畢,不免除乙方承擔損失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合同簽訂后不允許債權轉移和委托付款。
十四、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___________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3
合同編號: 甲 方: (采購人)
乙 方: (成交人)
受甲方委托, 采購中心組織對 進行采購,于年月 日通過競爭性談判,確定乙方為成交人。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遵循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清單及合同金額(詳見報價表,附后)
1. 項目編號 號。
2. 項目名稱: 。
3. 具體內容: 。(詳見乙方報價表)
4. 合同金額:人民幣元 (大寫: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 1. 驗收合格后一周內, 財政局根據政府采購合同、《驗收結算書》、貨物發票復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標金額。
2. 項目驗收合格后,成交人憑政府采購合同、《驗收結算書》、貨物發票復印件到 采購中心退付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退現金)。
三、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 交貨時間: 年月 日。
2. 交貨地點:。
四、履約驗收
1.乙方提供的設備為最新生產的原裝正品,各項指標符合出產國檢測標準和出廠標準,各項技術參數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標文件承諾。
2. 乙方提供的產品若為原裝進口產品,還應在驗收時提供該設備屬原裝進口的相關憑據。
3. 乙方所交產品不符合規定或質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換貨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不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若乙方的行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權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責任,甲方為此所受到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5. 甲方按國家相關標準和本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自行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驗收。
6. 驗收內容:所采購的設備數量和運行的質量。
五、保修條款、售后服務
嚴格遵守售后服務承諾,質保期為_____年。凡在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須更換同品牌、同型號新設備,并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服務。在質保期外,提供設備的更換、維修只收取成本費用,不收取人工技術等費用。
六、相關權利及義務
1. 甲方和采購中心在驗收時對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和追究違約責任。
2. 采購中心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投標文件承諾內容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3. 甲方、采購中心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協助履行付款責任。
4. 甲方、采購中心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5.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支付相應合同款項。
6. 乙方有義務按投標文件中的售后服務承諾提供良好的服務。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將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請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取消其中標資格,采購中心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除采購中心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外,甲方還將視情況在延遲交貨期內每天按合同總額3‰的標準收取違約金,并提請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及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乙方和采購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交貨時間到期以前及時向甲方和采購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可以簽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補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仲裁解決。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兩方各執一份, 珙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和珙縣財政局采管辦各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競標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附:乙方報價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日 期: 年月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4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商業貿易提供豐富、鮮活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名稱
品種
數量(公斤)
等級
單價(元/公斤)
金額(元)
第二條: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無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包裝
(1)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2)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3)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4)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5)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價格
按合同價格執行,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變動時,按新價格執行或由當事人商議確定。
第五條:訂單
甲方應提前45-120天與乙方簽訂書面訂單。
第六條:貨款結算
(1)簽訂訂單時甲方支付訂單金額的 30 %給乙方;
(2)乙方交付貨物給甲方,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余款給乙方。
第七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的誤差,重量允許有 %的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支付退貨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貸款金額的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貸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貸款的,應按逾期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金額 %的違約金。
(6)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挑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7)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逾期交貸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絕給甲方,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若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畢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商品類型麻核桃樹碼子;附報價單明細:
特別約定:
1、供方按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的商品類型供貨。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統一驗收。
3、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不合理危險。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頭樹碼子、免費嫁接。
第二條商品價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后,即有效,并作為結算貨款的依據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變動,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報價單,經協商一致,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確認。凡給需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協議適用區域內同類供貨價格。價格應包括運費、嫁接費。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簽約時,一次性給需方履約保證金元,本協議屆滿后保證金由需方如數退還供方,如供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需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并將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4、如雙方對供貨量及供價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數量為準。
第四條退換貨
1、需方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質量和品種要求,供方無條件退貨。
第五條商品驗收
1、供方應保證樹碼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實際供貨品種數量按需方實際收貨記錄為準。
3、上述驗貨,如產品質量責任由供方承擔完全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產品質量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處理。
2、因質量等問題給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和損失由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需方的信譽及商譽,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根據問題的嚴重性對供方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補充: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總經理:總經理: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6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7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____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____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8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項目》招標的結果(招標編號:__________)和“招標文件”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就以下產品和條款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及項目
編號
產品名稱
品牌/產地
配置或參數
數量
單價
金額
產品金額合計
(大寫) (小寫)
其他部分
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說明
金額
安裝費
調試費
其他
合計
(大寫) (小寫)
合同總金額
(大寫) (小寫)
二、產品的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將上述貨物全部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使用。
2、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驗收前的一切費用(包括包裝、運輸、保險、入關事宜、安裝調試等)、風險(包括損壞、滅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2、經雙方協商,采取以下___種付款方式:
a、上述貨物到貨并經甲方清點無誤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的到預付款,共計: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
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
b、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合同總金額____%(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為____個月。
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銀行保函后十個工作日內,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的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
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退還乙方該銀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凍銀行資金。
3、乙方賬戶如下:
公司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
四、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滿足合同配置的全新產品。國產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口產品必須符合產品的原廠標準及有關的國際標準。
五、產品驗收:
1、乙方完成全部項目的安裝調試并通過自驗和試運行測試后,由甲方組織項目的驗收。
2、乙方完成產品交付,在自驗、試運行正常后,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后,經一個月試運行無異常,應在乙方出具的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確認。
3、驗收時甲乙雙方應于現場依據本合同規定的驗收依據共同對商品的數量、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指標進行驗證。
六、驗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標準:(需與用戶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2、計量要求:(需與用戶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七、驗收依據
驗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標準和要求進行:
1、合同中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地、數量等款項和相關的配置情況文件(附件1),以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文件。
2、生產廠的出廠標準。
3、本合同規定的驗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務保障
1、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廠商產品,并對其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包修,質保期為____個月,從甲方對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簽字確認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2、乙方對其所供產品應能提供質保期外的原廠商技術服務支持,負責維護維修。
3、乙方對其所供產品負責安裝調試并保證能正常運行使用,應對需方的使用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4、乙方所供產品必須具有合法手續及相關的文件。如涉及知識產權,則必須是自己擁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須隨產品向需方提供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和相關的資料。如所供說明書和資料是外文的,供方應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譯成中文文件。
九、違約責任
1、貨到并試運行一個月后,甲方應及時對產品開展驗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應向乙方說明情況,與乙方友好協商適當順延。
2、甲方應按期如數支付貨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應與乙方友好協商延期支付,但須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產品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隨時收回全部產品并向甲方索賠
3、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產地、質量、性能指標、配置與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裝調試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或拒絕在驗收/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對存在的問題給予及時的圓滿的解決,原則上須在貳個月內給予解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決的應及時與甲方友好協商并須得到甲方的認同。
4、乙方對所供產品存在的問題不能如期解決,應給予換貨或退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應給予補償。
5、乙方過期或不能交付(過期達60天即視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訂產品的,乙方須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為,過期:每過一天乙方償付甲方該項合同價款的0.5%,但累計償付金額按慣例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的5%;經雙方協商不能交付的,供貨方除償付過期違約金外,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例解決。
6、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和正常使用。乙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使用所需的條件和環境要求等事項須事前向甲方說明。因未說明而造成本合同的產品不能安裝調試、正常使用,乙方應承擔責任并給予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保證該設備配套的完整,貨到既能正常安裝調試使用,如發生因缺少附備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須負全部責任,應完全給予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供方承擔。
十、爭議的解決
1、出現問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由深圳市仲裁機構協調解決,協調解決未果,依法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乙方投標文件為準,其它事項雙方協商補充。
2、本合同未作明確約定,而又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
(包括附件)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簽署時須加蓋騎縫章方為有效。
甲方:
簽署時間:
乙方:
簽署時間: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9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即:人民幣:叁拾肆萬伍仟柒佰叁拾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于收到產品3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31付款地點和賬戶: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
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采購約定貨物,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約定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采購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工藝要求等產品信息以本協議附件為準。
二、本協議貨款總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貨款分 次支付: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2、甲方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3、甲方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 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4、所有貨款,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賬戶,視為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三、交貨時間、地點、驗收
1、乙方承諾在 年 月 日之前按時保質交貨。
2、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貨物簽收單視為乙方交貨。
3、甲方收到貨物時,僅對外觀、數量進行驗收。在貨物質保期內,甲方有權就質量提出異議。
4、如甲方在驗收時,發現貨物數量、質量與約定不符,由乙方及時提供退換貨服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四、運輸方式與運費
1、乙方負責辦理運輸相關事宜,承擔運費。
2、乙方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風險轉移
貨物風險自甲方收到并驗收貨物后轉移。
六、包裝
貨物包裝應確保適合運輸,確保不發生破損,保證貨物安全、完整。
七、質量標準
1.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確保符合本協議及附件的約定,如有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也應作為交貨質量標準。
2.貨物質保期為 。
八、售后服務
1.如甲方在貨物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選擇退換或修理。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不屬于質保期內質量問題,在甲方支付人工費及配件費的前提下,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修理。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甲方有權選擇退換、修理、折價處理,如發生嚴重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采購目的不能實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相當于本協議貨款總額 %的違約金。
3、違約方除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條款外,還應賠償非違約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鑒定費等)。各方均有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是疊加的。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本協議連同附件共計 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可以傳真、掃描或者拍照的方式簽訂協議,上述方式簽訂的協議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掃描拍照的方式簽訂的文件,需備注發送的郵箱,甲方郵箱為 ,乙方郵箱為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1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
│郵政編碼 │
│委托代理人│
│
│
├─────┼─────┼─────┼───────┤
│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
│
│
├─────┼─────┼─────┼───────┤
│
│電
話 │
│傳
真 │
│
│
├─────┼─────┼─────┼───────┤
│
│傳
真 │
│開戶銀行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
│
│帳
號 │
│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
│貨地點│
│方式│
│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
├───┼──┴──┴──┴──┴────┤包裝費用承擔:
│
│違約 │
│
│
│責任 │
│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公)證意見:
│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鑒(公)證機關(章)
│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其他約│
│
│定事項│
│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鑒(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2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3
甲方:
甲方:
乙方:
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中藥原藥材,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合同以下條款:
一、訂購原藥材數量與價格(可另附清單)
二、質量商定標準:□符合《中國藥典》20__版一部標準;□部頒標準;□樣品為準。
三、付款結算方式:原藥材運到甲方后,經甲方驗收入庫、取樣質量檢驗合格后,憑甲方開具的驗收單據45天內付款。
四、交貨地點: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倉庫。運費由乙方負擔。
五、供貨時間:
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后,須在______天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因甲方業務調整采購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修訂采購計劃。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簽訂的合同條款,如期將原藥材運至合同規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貨的,需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的,乙方將按所簽訂合同貨物款的3%支付甲方違約金。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采取康級降價處置。
3、因市場聚格調整,需要調整供貨價格,乙方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
(三)雙方共同協定
1、每次下達采購訂單合同時,當質量標準無法確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藥材樣品為執行的質量標準,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保管。
2、貨到甲方處,甲方必須在兩星期內出具質量報告,如未出具質檢報告的,視為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特別情況雙方協定。
3、經質檢不合格的原藥材,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甲方可以代為保管,因保管不當產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合同產生的異議或糾紛,按合同條款和法規處置。
七、合同執行期限:20年月___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4
甲方(采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甲乙雙方 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采購的物品內容和成交價格(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1、 交付時間:20__年5月6日。
2、交付地點:采購單位倉庫。
3、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4、驗收時間:甲方必須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后?
3?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5、驗收標準::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采購單位(甲方):供貨單位(乙方):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5
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經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物買賣簽訂下列條款。(貨物的具體情況見附件)
1.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期限為_______年。
2.貨物的交付和服務的提供
2.1交貨時間和地點以本合同載明的時間和地點為準。除非有對方代表的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貨物在合同中所規定的交付時間和地點。在貨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義務主動提供該貨物的生產、檢驗、運輸等詳細進展情況,也有義務接受甲方的隨時詢問。如果乙方交付貨物時弄錯交付地點,則乙方應該負責將貨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規定的正確地點,且貨物轉移到正確地點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2 采購周期是指:從甲方下達訂單到貨物抵達甲方倉庫或甲方指定交付地點的全部時間。
2.3交貨數量: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數量為準,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采購訂單中所規定的供貨的數量不得隨意變更。甲方原則上不接受超出訂單中所規定的數量。甲方采購的最小訂單量、接收數量與訂單量誤差、每批次重量等具體要求見附件a.
2.4 交貨地址/時間:按照訂單所規定的地點和時間交貨。
2.5 運輸: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輸到甲方倉庫,并負責將貨物卸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3.貨物產權和風險的轉移
3.1除非雙方另有合同,在貨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地點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之前,貨物的所有權屬于乙方且風險由乙方承擔。
3.2不論甲方是否付款,還是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轉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于甲方已經認可了貨物的質量、數量或服務,也不表示甲方對根據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權利的放棄。
4.數量和價格
4.1 具體數量價格見附件a。
4.2 無論何種原因(包括原料,人工,運輸,通貨膨脹,匯率等等),乙方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合同價格在合同期間保持不變。
4.3競爭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價格是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發現市場上有比本合同價格更有競爭力的價格,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立刻執行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利減少合同承諾的采購數量或者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及時間
5.1如果貨物已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給了甲方,甲方應該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將應付的貨款支付給乙方。貨款應該在驗收貨物合格后支付,具體支付時間見附件a.
5.2 為了保證付款符合5.1項之規定,乙方開出的所有的發票都應該送至訂單上所注明的地址。
6.貨物的質量
6.1 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雙方認可的質量標準。采購質量標準見附件b.
6.2乙方如有任何對產品質量可能產生影響的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工藝條件、質量標準和主要原材料產地變動,需至少提前一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采購物流部。由于上述變更而產生的質量問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由于沒有得到及時通知,甲方沒有足夠的時間完成對變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 乙方應接受甲方公司的質量審計或質量跟蹤。甲方將出具審計報告,對雙方一致認可的質量問題,乙方有責任按期整改并給甲方整改反饋。
7.服務的標準
7.1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訴后,必須在24小時內做出反應,并對該問題進行及時的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結果報告給甲方采購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所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義務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以確保同樣的問題不會再次出現。
7.2 甲乙雙方應該保持通暢的溝通渠道,積極溝通與業務有關的市場信息,服務反饋,新產品動態等信息。
8.貨物的有效期
8.1 乙方提供的貨物的有效期應該滿足甲方的生產、存儲、銷售以及最終消費者使用的合理周期。
9.拒收、返工、換貨和退貨
9.1 當貨物或服務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乙方交付的貨物,甲方有權選擇以下的處理方式:
9.1.1 返工:指乙方對貨物進行重新加工或者維修。
9.1.2 換貨: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更換被拒收的貨物。
9.1.3 退貨:指甲方拒收貨物后,取消該訂單,將貨物退還乙方。
9.1.4 重新提供服務:指乙方重新免費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
9.2 在發生了根據上述之9.1條款的拒收時,甲方應該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就提供的貨物有關的付款義務亦暫時停止。
9.3 乙方承擔所有由9.1條款引發的各種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9.3.1 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因條款9.1所產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包裝
10.1乙方應該根據貨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并添加標簽,包裝和添加標簽的方式應該符合中轉運輸和倉儲的要求。除非雙方已經事先以書面形式約定,否則甲方不承擔包裝的費用也不將包裝物退還。具體包裝形式見附件a.
10.2 包裝必須要符合所有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與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10.3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乙方貨物的外包裝必須是密封的。包裝外觀清潔,沒有污垢、銹跡,標簽上要求注明以下內容: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毛、凈):_________________
總件數/箱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商批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單據
乙方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提供以下單據:
11.1 送貨單(內容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項目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供應商號),必須加蓋公章。
11.2 化驗報告:要注明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驗日期,必須加蓋公章。
11.3發票:在所有的發票上都要注明采購訂單號碼和甲方貨號以便甲方及時準確地安排付款;甲方對于任何沒有上述信息的發票、交貨文件或者其他函件都不承擔付款的義務。每一個發票應該只對應一個采購訂單。
12.知識產權
12.1甲方保留其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材料、計劃、圖紙、規格、形式和/或設計中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這些項目均應由乙方全部歸還給甲方。
12.2當貨物是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模式、計劃進行制造的時候,所制造出來的貨物里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知識產權以及對于這些項目的改進和發展都為甲方的知識產權。
12.3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第三方構成了侵權,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且應該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13.保密和公開
13.1乙方應該保證其雇員和其分承包商都對于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給乙方的知識產權、規格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責任在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使用這些信息、也不將這些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現有的合同或者任何與合同有關的信息進行復制、公開或者出版。
14.違約責任
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4.2 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服務標準,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15.不可抗力
15.1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說明情況及可能延誤的時間或者說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并將延誤或者不能履行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15.2 如果合同的履行因某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發生阻礙或者延遲,那么:
當該期限超過了5個工作日的時候,雙方就此應該進行討論以減輕不可抗力的影響,也可以經雙方合意做出在當時的情況下的合理而公正的替代方案。
當該期限超過了累計或者連續60個工作日時,另外的一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立即終止合同。 15.3當甲方認為貨物不可能在應該交貨的日期后的一個合理的時間內交付情況下,甲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貨物的交付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5.4 乙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責任。
16.風險的預防和管理
16.1乙方有責任預防和控制有關的供應、質量和成本方面的風險。如果存在潛在風險,乙方有義務盡早通知甲方該風險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和可能出現的頻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預防措施。
17.合法性
17.1乙方保證貨物或服務符合合同規定,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那些與藥品、食品、消費品以及化工品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包括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以及環保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17.2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在合理的時間范圍內,迅速提供證據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許可證、檢驗報告、分析證明等。乙方還應該保證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該條款。
18.檢驗
18.1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權根據其自己的決定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到乙方的工廠現場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廠現場進行全部貨物的檢驗和試驗,也可以對批量產品進行抽檢,也可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檢驗。在規定了進行發貨前檢驗的情況下同,乙方有義務協助進行檢驗并提供甲方需要的全部相關的分析證書。
18.2乙方應該做到并保證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機構檢驗所提供的貨物符合法定的關于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規定的標準要求。
19.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
19.1乙方應該做到并保證其成員、任何一個分承包商均做到在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場所進行工作的時候,都按照相關的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進行,也要符合甲方所指定的其他適用的標準、程序。
19.2乙方應該提供有關產品危險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數據單等,并提醒甲方了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種規定和準則(法規或者其他)、或者乙方認為是該貨物和其他產品相混合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19.3由于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為引起了與廢物的排放、有害物質或者其他污染物有關的索賠或者損失,乙方應該承擔任何第三方對于甲方的索賠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20.信息方面的責任
20.1乙方應該對其所提供的圖紙、數據、包裝詳細情況或者其他具體細節中的錯誤和遺漏負責,而不論這些資料是否已經被甲方批準或認可。但是,由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中的錯誤和遺漏不在此列。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置計算機耗材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供貨方選擇
乙方每季根據實際需要最終確定當季購買耗材數量。
第二條買賣標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計算機耗材(以下簡稱“貨物”),但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對所需貨物的品牌、種類、數量調整的權利。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2、3項執行:
1、本合同附件一約定的標準
2、如所購貨物為乙方指定廠商所生產的貨物,則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為甲方所要求訂購的原廠商生產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貨物,貨物品質與原廠商提供的貨物內附說明書一致,并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在按照貨物內附說明書安裝、使用、維護的情況下運轉良好。
第四條貨物的運輸及交貨
1、交貨方法:由甲方負責采用適當的運輸方式將貨物安全運至乙方指定交貨地點:開封分行本部或各網點。
2、甲方交付的貨物應具有適于前款約定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甲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震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4、本合同項下的貨物應當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說明、配套軟件、文件等相關技術資料,資料應當是清晰、正確和完整的。
7、乙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接收
一、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地點,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對貨物進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對甲方所交貨物是否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各項目相符進行初驗,初驗后應由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
三、本合同項下貨物所有權自貨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之時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安裝及驗收
一、對于無需甲方負責安裝的貨物,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接收貨物后7日按照本條第三款的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署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過2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貨物之日起3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二、對于由甲方負責安裝的貨
1、甲方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內到乙方指定地點進行貨物安裝。
2、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場地、電源等條件,甲方在安裝前應對乙方提供的場地和電源等環境進行檢測,認為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甲方工作人員在安裝過程中應當嚴守乙方工作場所的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
3、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兩個工作日內)按時完成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貨物安裝調試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內開始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報告。
4、如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3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裝調試工作完成之日起5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5、設備安裝后初次運行所需的耗材應由甲方隨設備提供。
三、驗收標準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七條貨物維護維修、技術支持及培訓服務
一、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術支持服務: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
(4)甲方必須明確至少兩名專職負責人,負責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貨工作。
(5)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甲方的技術工作人員應當自接到乙方技術需求后8小時內達到乙方貨物所在地點,并在到達現場后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排除故障并使其達到正常運行狀態。如故障無法現場解決,甲方應當首先用自有備用設備進行替換,以保證乙方貨物的正常運行。
(6)其他約定:甲方維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過5天,維修途中的部分貨物必須提供備件(如硬盤、集線器等等),否則視為違約。
二、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2)其他約定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一、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價款、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二、支付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所指定的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以本合同封面中所注明的為準,如有變更,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知乙方,通知應加蓋甲方公章。
三、乙方應當按照下列1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驗收合格后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
(1)乙方應當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貨款:貨款每二個月結算一次。
(3)本合同規定的供貨年度結束后,乙方應當根據乙方實際購置的耗材數量和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總貨款。乙方在收到發票和甲方付款申請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貨款。
四、甲方應當在下列第項約定的期限內,根據乙方要求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該款項發票并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應價款前個工作日內。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項后的
第八條知識產權和保密條款
2、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業秘密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后壹年。
第九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所交貨物存在損壞或短缺的,或者貨物品種、品牌、型號、規格、產地或制造廠商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6日內對貨物進行更換或補足,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同時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需更換或補足的貨物的價款乘以30%計算,但甲方能在交貨期限前更換或補足貨物的,可不支付違約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選擇行使下列權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約定而需更換的貨物的價款乘以10%的'違約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貨款并支付貨款總金額2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逾期交貨或按本條第一款約定需更換、補足貨物但逾期未更換、補足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交貨(更換、補足)部分貨物的價款乘以逾期天數乘以5%計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貨(更換、補足)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損失。如甲方逾期1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貨(更換、補足)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對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承擔維護維修、技術支持以及培訓服務的,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于超過時限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應按照貨款總金額的0。05%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于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應就每一違約事件按照貨款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六、因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及與該貨物有關的技術、附屬設備等存在瑕疵從而在使用過程中給乙方或相關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甲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造成本合同項下貨物毀損的,甲方應當予以修復或更換,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當在乙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日之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貨款的,甲方同意乙方從未支付貨款中抵扣相應數額的款項。
第十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無違約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貨的,甲方應予同意,但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一、如因戰爭、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該方履行期限可相應順延,對于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消除后盡快通過快遞郵件或傳真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時間超過10日,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以后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嘗試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協商解決爭議的書面通知后10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爭議解決協議的,則任一合同方有權按照下列第1項規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并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在訴訟或_____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滿后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報價要求:
第十六條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稱“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存在沖突之處,應當以本合同內容為準。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技術協議:
一、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產品符合標準,并經提供產品合格證及詳細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電氣接線圖等)。
二、產品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產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完全符合甲方詢價規格書中的各項要求。貨物品質保證期為月,以到貨之日起計算。
三、產品售后服務:
乙方人員提供現場指導和技術咨詢,貨物品質保證期內,因制造廠商在設計過程中的缺陷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負責。保證期過后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服務。
四、未盡事項:
1)乙方保證本技術協議中凡與甲方詢價規格書有差異的內容,已單獨列出,并陳述原因,供買方確認。
2)乙方保證本技術協議中未在差異項列出的內容完全符合甲方詢價規格書中的要求。
3)乙方保證凡甲方的詢價規格收中有要求,但在本技術協議中遺漏的內容,由乙方負責。
五、本技術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技術協議做為產品采購合同的附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8
采購單位(甲方):
供 應 商(乙方):
簽 訂 地 點 : 簽 訂 時 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供貨一覽表
序號產品
名稱商標
品牌規格
型號生產
廠家數 量單位單 價
(元)金 額
(元)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 (小寫):
第二條 質量保證
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按照原廠商在產品說明書中的規定。
第三條 貨物所有權保留及風險轉移
1、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貨款之前,本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乙方交付貨物后,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貨物的運輸方式:
2、運輸費用:
第五條 交付
1、 交貨時間:
2、 交貨地點:
第六條 接收與異議
1、 采用送貨上門和自提方式交貨的,在乙方交付貨物時,甲方應立即對貨物品牌、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進行檢查驗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當驗收。對于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可以拒收,但應在當日內出具書面意見,說明拒收的理由。否則視為貨物驗收合格。若無正當理由又拒絕簽收的,甲方應當承擔貨物送至雙方約定收貨地點后的一切風險。
2、 采用代辦托運方式交貨的,自貨物運達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依照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約定對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進行驗收。甲方如有異議的,應自貨物運達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但甲方在此期間對貨物負有免費的暫時性的保管服務的義務。
3、 乙方采用廠商直接向甲方交付貨物的,廠商直接向甲方交付貨物的行為,視為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的行為。甲方在其收貨或其指定的最終用戶收貨后_ 個工作日內需向乙方出具蓋有甲方公章的收貨證明。如甲方對廠商交付的貨物有異議的,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廠商交付之日起_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逾期不出具合格收貨證明或不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交付的貨物驗收合格。
第六條 設備安裝
1、是否需要安裝: ,安裝地址:
2、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第七條 售后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2、貨物保修期:
3、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
第八條 付款條款
1、甲方以轉賬方式支付貨款。對于甲乙雙方交接發票、結算票據事宜,雙方一致認同:甲方取得發票并不代表甲方貨款已付清,貨款已付清是以甲方貨款全部到乙方指定賬戶為標準。
2、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整(¥ 元整),付款方式按第 項執行
(1)、甲方簽訂合同 日內支付 %貨款,即 整(¥ 元整);到貨(安裝、調試完) 個工作日付清剩余貨款,即 (¥ 元整)。
(2)、到貨(安裝、調試完)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100%。
第九條 違約條款
(1)乙方交貨物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外包裝經雙方確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則雙方可重新協商合同價款。
(2)在乙方送貨和乙方代辦托運的交貨方式中,如因甲方錯誤告知交貨地點和接貨人,致使乙方無法按時送達,乙方除不承擔任何責任外,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壹份。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 (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9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采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 定義
1.1.1 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稅供貨
價數量備注
合計:
1.1.2 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 3 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 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 配送費率:
1.1.4 降價:包含但不限于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 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戶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 退貨手續:
1.1.7 含稅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稅金等各項費用。
1.2 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 ,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1.3 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 90 天內按(原含稅中標價-現含稅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區域(客戶)為廣西北海,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戶)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 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簽、說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 10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 60 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 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 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 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
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 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
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定的地點:
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
并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臺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 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 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 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 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 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稅法、GSP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于稅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
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 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 付款期限:
□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稅發票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周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稅發票開票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R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7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 醫院當期匯款后于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 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 電匯或 1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2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3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6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12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3.3 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后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并解決完畢后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后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 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戶的庫存并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戶: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承兌收款賬戶: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后,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賬號被注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 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 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 甲方應采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說明書要求保溫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采取相應的保溫或冷藏措施。對于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溫箱運送,并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溫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 由于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戶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戶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 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 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 1.6 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 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 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 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 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于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 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退換貨運費、產品銷毀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 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 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 乙方的下游客戶(包括但不限于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 要求退貨時;
6.4 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 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戶);
6.6 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 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 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 7 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并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毀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 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 甲方自提(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貨證明及提貨人身份證明)
□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 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采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 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后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20__年12 月31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 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包括但不限于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 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 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 3‰作為違約金。
1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 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 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 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 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 相應沖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于乙方。
10.7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分立、合并、注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 3 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后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 甲方(公司注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注銷后的權利義務承繼人) 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 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稅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稅率差異產生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于:
10.8.1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并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征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稅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稅率銷售;
10.8.1 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0.8.2 國家增值稅改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稅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稅率的發票;
10.9 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于/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托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 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0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后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北京市___x。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后20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后,再進行批量生產。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制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 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制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后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并驗收合格后,須在三十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百分之三十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
乙方業務代表: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蓋 章: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1
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_________(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該_________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商品,殘、次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四、采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
B.甲方年采購額低于_________元。月均采購低于_________元。
C.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
B.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2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資源、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招標文件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向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第一條藥品品種、數量、價格
1.采購藥品品種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詳見藥品采購清單(附件一),合計:品種為_____個,簽約金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含增值稅,稅率:_____%。
2.藥品的價格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中標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為甲方的入庫價格。
(2)中標藥品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調整價格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及時調整中標供貨價格(原則上按中標供貨價格同比例調整)。
第二條質量標準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并與投標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批次檢驗記錄或合格證。
第三條藥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協商。
第四條包裝標準
1.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和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批次檢驗記錄或合格證(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注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并加蓋經營企業公章)。如為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量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復印件,
并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配送服務
配送由乙方負責。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供貨通知/省醫藥招標采購網上的采購計劃為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后48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乙方負責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并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第六條驗收方式乙方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的`當日,雙方現場進行數量和外觀驗收。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采購中標的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中標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2.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并在貨物驗收入庫后___/日內結清貨款。
3.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于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4.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
5.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藥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標藥品。
6.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中標藥品時,不存在該藥品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如產生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7.乙方應對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于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8.乙方供應藥品在醫院使用過程中,因受舉報、抽檢等檢查出現質量問題,屬生產經營企業責任的,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期限等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配送藥品或提供伴隨服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每延誤7日,違約金為遲交藥品貨款的5%,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
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藥品貨款的50%;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后,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還應當履行應盡義務。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3.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每遲延支付7日,違約金為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直至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為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0%;當甲方未支付貨款金額達到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書面向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報告。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滿10日前,一方當事人就續約一事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履行期滿終止。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自動續約至下一輪招標采購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可選擇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2./仲裁委員會解決糾紛。
第十一條需要雙方明確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認識已達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文件、資料、數據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于有利競爭地位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變更,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規定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專人、速遞或傳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冊地址向對方發出。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速遞在發送后第三天被視為送達;
(3)傳真方式以順利發出當天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代理機構一份,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成立。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不得違背招標文件及本合同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由甲方在七日內將補充協議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談判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意向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為準。本合同與河南省醫療機構藥品購銷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增加供、需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級別、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陶瓷磚GB/T4100-20_系列標準。
三、交貨、運輸方式、裝卸責任及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乙方供應的陶瓷必須按質、按量、按甲要求的時間將貨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現場,數量由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破損的磚不計算數量。
2、運輸方式:上、下車費用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
3、產品使用項目名稱和地址:
四、驗收方法:供需雙方應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共同對貨物進行驗收,貨物風險自需方簽收后由需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七、雙方約定事項:
1、需方保證該批產品只用于上述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為,需方除應將該批產品按市場零售價補齊外,另需承擔該批產品零售價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產品,在包裝和質量上與供方所發貨物一致時,在不影響供方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損),可以多退少補。
3、本合同約定數量為暫定數量,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4、該批產品價格僅對上述項目有效,需方有保密義務。對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損失,供方有權要求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該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并加蓋公章,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和鄱陽縣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稱、品種、型號、規格
1.1本合同物資規格型號、單價及數量:見附件一《訂貨明細表》。
2.質量要求及質量保證期
2.1 質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項執行:
2.1.1 按照 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最新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1.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 符合甲方施工質量要求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須共同對材料進行取樣送 甲方指定地點 進行全項試驗,取樣試驗需達到設計強度。
2.2質量保證期為 12 月,從建設項目經主管部門初驗運行之日起計算。
3.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1 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貨數量原則上以乙方攪拌站出站銷售單據上數量為準,由甲方現場指定收方人員核實簽字后生效,若經甲方現場實際收方發現與銷售單據上數量不符時,以甲方現場實際量方為準。供貨過程中雙方對供貨數量若有爭議,由甲方隨機抽取供貨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過磅核實,若出現數量不足,本批次供貨數量按此抽檢缺少比例逐車扣減數量。
4.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4.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銹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4.3 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4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5.供貨方式
5.1 供貨時間及地點: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計劃數量安排組織生產、
加工和運輸,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時內送貨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點(地點)。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5.2 運輸方式及保險:
5.2.1乙方負責辦理物資在運抵目的地途中的運輸和保險;如甲方負責安裝的,則貨物運抵現場移交后的保險責任仍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
5.2.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人員毀損、傷亡等安全事故或發生對周圍環境、水流、道路、樹木、作物等損害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各種賠償費用,并由乙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5.2.3 乙方應在物資裝車/船前24小時之內以傳真形式將合同號、物資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船號及啟運日期通知甲方現場聯系人。
6.驗收
6.1 乙方將甲方通知所需材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通過甲方授權的現場材料負責人 彭紅波 及現場質檢人員 馬志龍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及時告知乙方,由此產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確認合格后以過磅(或驗方)方式進行計量,計量結果經乙方送貨人員復核無誤后,現場材料負責人開具收料單據,送貨人員簽認,乙方送貨人員簽認應有乙方書面身份確認證明并交甲方,作為結算依據。
6.2甲方抽樣送檢復測以甲方所在工程監理部門認可的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物資,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物資,并承擔該物資在檢測期間存放于甲方場內的保管及倉儲費、該部分物資的檢驗費用、該部分物資相關退場費用。
7.結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點驗合格后,憑甲乙雙方確認的收料單及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發票、運雜費發票及付款申請書按月(季)向甲方結算貨款。
7.2 甲方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后,作為支付的依據。如甲方資金周轉困難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時,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甲方在質量保證期滿后三個月內,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但并不解除乙方對物資該負的質量責任)時不計息按規定返還質量保證金。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糾紛,且質量糾紛的解決日期超出質量保證期,則質量保證金待糾紛最終解決后30日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無責。
7.4合同階段性貨款結算支付比例同時遵循建設單位對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物資結算比例的原則,即物資結算支付的貨款不超過建設單位對甲方所支付的對應的工程進度款。
8.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8.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 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2 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9.雙方責任
9.1 甲方
9.1.1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1.3 受業主或建設單位影響調整工程項目計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調整相應的供貨計劃及付款時間,乙方應按調整后的計劃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種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處和利益輸送;乙方不得以何種形式向甲方輸送利益和好處,一經發現,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2.3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資需求計劃后必須按照要求開始供貨;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后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沒有甲方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分包、轉包。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交貨日期順延,如7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貨計劃發貨,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甲方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及其他實際損失。
10.1.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1.4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10.1.5 其它約定: 無 。
10.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 乙方保證有能力按照合同約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滿足合同要求,應向甲方償付本合同總價款的 10%(5%-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造成的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10.2.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給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時,乙方應立即無條件的將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現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2.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4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同意代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10.2.5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10.2.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 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貨物后,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仍可追究乙方質量責任,并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8 其它: 無 。
11.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 2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不可抗力,則采取下列方式進行解決。
12.1.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稅費
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14.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產生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的鐵路法院(無鐵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管轄法院)起訴。
15.其他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5.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審查部門蓋章后生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蓋章) (蓋章)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業務聯系人: 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公章)
審查部門負責人:
訂貨明細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