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國人員管理合同書(精選3篇)
公派出國人員管理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受校長_________委托與出國人員_________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_________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_________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_________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為乙方國內保證人,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派出國人員管理合同書 篇2
甲方(借調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出單位):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因工作開展需要,經協商一致,借調乙方員工 身份證 :至甲方從事阿爾及利亞機電安裝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簽署本協議。
一、借調期限
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 __月__ _日止,為期_____個月。如借調時間調整,由甲方雙方協商確定。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借調人員的簽證及相關手續,包括國內交通費、出國機票及保險等
2、負責借調人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如發現不服從管理或重大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 有權將借調人員遣返回國。
3、承擔借調人員借調期間的各項費用,包括工資、傷亡保險和伙食費及其他補貼費用等。
4、如借調人員在阿發生的任何傷亡、工傷事件,一切賠償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借調人員。
2、負責借調人員的工資發放。
3、與借調人員的勞務合同簽訂。
四、費用及結算
1、借調人員的出國工資按每天元計算,每月號前發放到乙方指定賬戶,由乙方代發借調人員工資。伙食補助每天元,或甲方負責
五、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其他約定,雙方可另行約定,以作此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派出國人員管理合同書 篇3
委托方 (甲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在 (地點)就 出國留學項目(以下簡稱培訓項目)委托培訓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培訓項目、對象、目標
1.1培訓項目名稱:
1.2培訓對象及人數:(詳見附件一)
1.3培訓目標:
2. 培訓期限及地點
2.1培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培訓地點:
3. 培訓方式及要求
3.1培訓方式:
3.2培訓要求:
3.2.1甲方提出培訓需求,乙方根據甲方的培訓需求,在 日內提出培訓計劃和培
3.2.2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附件二),落實培訓的時間、地點、教師及相關培訓設施,并保證培訓目標實現。
3.2.3如乙方調整培訓方案、課程內容或時間,應當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確認后方可調整;乙方應于 日內提出新的培訓方案,該方案在雙方確認
3.2.4培訓總課時 小時。除假期外,每天上課 小時,每周上課 天,每周共計 小時。
3.2.5培訓結束后,乙方為完成全部課程且經考試合格和論文答辯通過的學員
3.3課程內容:
3.4師資配備:
3.5其他約定:
4. 聯系人及職責
4.1甲方指定 為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指定 為聯系人, 聯系方式: 。
4.2聯系人負責接收和傳遞各種書面文件,指導留學人員辦理各項手續,協調
5. 培訓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培訓費用每位留學人員 年 (幣種),總價(大寫): (幣種),(小寫): (幣種)。
5.2培訓費用是培訓方在培訓過程中發生的與培訓相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
5.3支付方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
5.3.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或培訓結束后 日內),乙方開具收據或發票,甲方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5.3.2分期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支付培訓費用總價的 %;培訓結束,乙方開具收據,甲方支付培訓費用總價的 %;
5.3.3其他約定
5.4付款方式:轉帳。甲方依約定將相關款項付至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戶行:
賬 號:
6. 甲方權利和義務
6.1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了解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有權對學校安排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教學設備設施等與學習有關的問題提出變更意見;
6.2有權根據需要派出人員到乙方考察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
6.3對派出留學人員進行國內基礎培訓,派出前達到 專業技術/語言水平;
6.4提供出國留學人員在培訓國培訓期間的相關費用,包括房租、生活費、交通費、意外傷害保險等;
6.5辦理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簽證等出國手續;
6.6其他約定:
7.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支付培訓費用;
7.2有權按照當地法律、法規和乙方的規定對出國留學人員進行管理;
7.3針對出國留學人員當前專業技術/語言水平制定培訓方案,并提供滿足教學
7.4協助出國留學人員辦理前往培訓國的留學簽證、出入境簽證、居留證等相關手續,為出國留學人員在中國向培訓國駐華使館簽證處申請留學簽證時提供一切必要之便利,并保證在培訓期間簽證有效;
7.5向出國留學人員告知培訓國在教育、留學等與出國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規及乙方的規章制度,保證出國留學人員能夠知悉并遵守;
7.6保證出國留學人員享有和本國學生同等免費使用計算機中心、圖書館等教育設施和設備的權利;
7.7為出國留學人員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條件,向出國留學人員提供免費的醫療救助,并根據甲方的意愿,協助出國留學人員辦理醫療保險;
7.8每 (月)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甲方通報。當出國留學人員出現不宜繼續接受培訓的情況時,應及時與甲方溝通,雙方協商解決;
7.9為甲方出國考察培訓情況的人員辦理有關出國簽證手續,協助甲方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進行考核,并提供相關資料。
7.10聽取甲方提出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等與培訓有關的意見,按要求整改并組織實施;
7.11培訓結束時,為參加培訓的出國留學人員頒發畢業/結業證書,并負責辦理出國留學人員離校手續;
7.12在培訓期間,乙方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學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并與甲方積極合作,防止出現甲方學員出國逾期不歸等情況。
7.13 其他約定
8. 保密
雙方對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相關原始資料、信息互負保密義務,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 時間內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其他任何事項。
9. 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遲延支付培訓費用的,每遲延 日,應當承擔延遲支付部分款項 %的違約金;
9.1.2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未按本合同約定實施培訓方案或者未按甲方要求對實施方案進行整改,應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因此導致培訓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的培訓培訓費用,并應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9.2.2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培訓目標,應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9.2.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培訓項目轉委托第三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9.2.4因乙方原因造成培訓人員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9.2.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如甲方要求繼續履行,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繼續履行;
9.2.6其他約定
10. 合同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0.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合同:
10.2.1乙方不具備培訓條件或被取消培訓資質;
10.2.2乙方未按約定實施培訓方案;
10.2.3因乙方原因造成培訓人員傷害拒不賠償的;
10.2.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培訓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后 日仍未支付的;
10.2.5出國留學人員不服從乙方管理,給乙方造成不良影響,且甲方不協調處理的。
10.2.6 乙方針對甲方提出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等與培訓有關的意見,未按要
10.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其他約定
11.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及其有效性、終止、解釋、簽署以及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解決受已頒布或屆時頒布的 (國家)法律管轄和保護。
11.2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違反、終止或無效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爭端或權利主張(以下簡稱“爭議”)應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問題,則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地點是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
11.3在發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處于協商、仲裁或任何其他程序期間時,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余下部分項下的權利,并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余下部分項下的義務。
12. 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2.3本合同中文/英文/(其他語種)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其它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