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旅游用地流轉合同書(通用3篇)
農村旅游用地流轉合同書 篇1
甲方(流轉方):
乙方(承轉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支付。乙方 (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 )元/畝,合計 (¥ )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對流轉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方各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旅游用地流轉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林廳
制定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五年一月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湖北省內森林資源流轉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參照使用。
二、簽約之前,雙方當事人應當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雙方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可以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三、合同簽訂前,當事人應當了解森林資源流轉法律法規,可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咨詢。
四、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在選擇項前的□打√。相關條款空格處是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者補充約定的,應當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五、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者刪減。修改條款具有《民法典》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該條款無效。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七、本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八、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或者摁手印。
九、本合同編號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按統一規則填寫。
十、本示范文本由湖北省林業廳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釋,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使用。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 □農村居民____□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________
為規范森林資源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湖北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特定術語和規范
。ㄒ唬┍竞贤Q的森林資源流轉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林地的使用權人,在不改變林地所有權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或者林地經營權,依法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行為。
。ǘ┥仲Y源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愿、有償、平等、公開誠信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林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流轉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最長不超過70年或者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同一森林資源兩次流轉的間隔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ㄈ﹪猩仲Y源流轉應當遵守國家關于國有森林資源流轉的規定,按照管理權限,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及其他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并將流轉方案向社會公示不少于三十日,依法公開進行招標或者拍賣。
(四)集體統一經營的森林資源流轉,應當將森林資源基本情況、流轉方式、最低保留價、收益分配方案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提前公示不少于三十日,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流入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合同。
。ㄎ澹┺r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林權的流轉,應當經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協商一致。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六)合資經營、合作經營或者權屬共有的森林資源流轉,應當依法征得合資方、合作方或者權屬共有方的同意。
。ㄆ撸┝謾嗖扇』Q、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權屬變更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
。ò耍┥鷳B公益林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轉以及權屬不清的森林資源不得流轉。
第二條 流轉標的物及流轉
。ㄒ唬╊A定林權流轉的林權證書號(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共計________畝。
。ǘ┝鬓D林地、林木交付現狀(林種、樹種、蓄積量或株數等):____________________。
。ㄈ┘追浆F通過□轉包 □出租 □互換 □轉讓 □入股 □作為出資、合作條件□招標 □拍賣 □其他__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乙方對其流入的林地、林木應當依法開發利用。
。ㄋ模┘追綄ⅰ趿值亟洜I權 □林木所有權 □林木使用權流轉給乙方。
。ㄎ澹┝鬓D森林資源的主要經營方向為_____________,林木采伐利用方式___________。
(六)流轉林地上的附屬建筑和資產情況及處置方式(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
。ㄆ撸┥仲Y源流轉期限從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_年。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將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ㄒ唬┮再Y金進行計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_______元,面積____畝,共計為______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_____年__月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期,每期___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___%。合同生效后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_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_______元,共_______元。以后每___年于當年__月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以實物或者實物折資進行計價或者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竞贤Ш骭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___日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袡嘁婪ǐ@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森林資源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植樹造林,采伐后及時更新造林。
。ǘ┯袡嘣诒竞贤s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ㄈ┧峁┑牧值亓帜緳鄬賾逦、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ㄋ模┨峁┧鬓D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國有森林資源流轉有關批準文件等證明材料。
。ㄎ澹┎桓缮婧推茐囊曳降纳a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婪ㄏ碛惺茏屃值厥褂、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林業生產經營。
。ǘ┌春贤s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和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ㄈ┮婪ò匆幎ㄉ贽k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ㄋ模⿷斪龊迷炝峙嘤洳煞ホE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不得閑置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依法保護依托森林資源生存的珍貴、瀕危和有益的或者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生長并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以及古樹、名木,依法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攪栏癜凑諊液捅臼×謽I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ㄒ唬┰诹鬓D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二)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___日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林木保有量不少于____________,少于或者超過該數量的林木的處理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
。ㄋ模┖贤K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ㄒ唬┤缂追竭`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ǘ┘追綉春贤幎ò磿r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ㄋ模┮曳綉凑蘸贤幎ò磿r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ㄎ澹┳砸肆值卦炝志G化約定期滿___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綠化約定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造林綠化的林地。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采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跸蛴袡喙茌牭娜嗣穹ㄔ禾崞鹪V訟。
第九條 附則
。ㄒ唬┍竞贤幢M事宜,經流出方、流入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條款(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竞贤援斒氯撕炞稚w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流出方、流入方、林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流轉林地四至范圍附圖;
3.流轉林權基本情況信息;
4.甲方《林權證》復印件;
5.屬于國有森林資源流轉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依法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主管部門批文復印件。
6.屬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7.屬再流轉的,出讓方應提供原流出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及權利相關人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8.其他:
附件:
森林資源流轉基本情況信息
預定流轉林地、林木交付現狀(林種、樹種、蓄積量或者株數):_________________。
預定流轉林地上的建筑及附著物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旅游用地流轉合同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北省森林資源流轉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方式:轉讓。
二、轉讓期限:50年,即20xx年 月 日至2059年 月 日。
三、轉讓標的: 畝林地的使用權(其中天然林地 畝,退耕還林地 畝),地名、坐落、四至界限見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
四、轉讓林地的用途: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
五、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乙方按叁拾壹元/畝給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元為林地轉讓金;乙方在轉讓林地上營造的林木所產出的原木,乙方按市場價格的10%作為轉讓林地的補償,用現金付給
甲方。市場價格以縣級物價部門核定的為準(下同)。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享受原已退耕還林的政策補助及其他相關惠農政策。
(2)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林地約定的收益。
(3)轉讓林地在乙方未開發利用前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補償(扣除乙方已支付的轉讓金);轉讓林地在乙方開發利用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成材林木補償的10%和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土地補償。
2、義務
(1)確保所轉讓林地的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不是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搞好轉讓林地上的森林資源管理。
(5)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登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的使用權和自主營造的林木及產品的所有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所營造的林木及產品。
(2)有權享受除國家惠農政策以外的優惠政策和扶持。
(3)林地轉讓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所營造的非成材林木補償的100%或成材林木補償的90%。
2、義務
(1)維持轉讓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為林業生產服務的設施除外)。
(2)依法抓好轉讓林地的林木采伐和植樹造林,落實補植和管護措施,確保工程建設檢查驗收合格。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資源管理,落實管護措施。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應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后,持本人申請,憑原有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到咸豐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林權變更登記。
3、乙方因生產經營使用甲方的道路、水源等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維護。
4、乙方在基地建設中若需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轉讓林地的林農。
5、甲方在其轉讓的林地內所必需的宅基地、墓地,乙方應無償同意。
6、轉讓林地上原有林木的處理約定:
(1)雜灌木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時,甲方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砍伐,運至離山林最近的能行駛貨車的公路,乙方按市場價格予以收購,或者由甲方依法自行處理;若乙方組織砍伐,乙方按市場價格的10%給甲方予以補償。
甲方需要生活燒柴,可依法自行砍伐。
(2)商品材
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時,甲方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砍伐、依法處理,或者運至離山林最近的能行駛貨車的公路,乙方按市場價格予以收購;若乙方組織砍伐,乙方按市場價格扣除砍、制、運(運至離山林最近的能行駛貨車的公路)成本后給甲方予以補償。
(3)自用材
甲方需要自用材,由乙方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甲方按規定的地點、時間、樹種、數量自行砍伐。
7、乙方允許甲方拾取經營采伐利用后的剩余物用于生活燒柴。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捺印并經發包方簽章同意后即生效,原甲乙雙方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即廢止。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申請發包方調解,調解不成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處理或向咸豐縣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處理結果或仲裁結果不服的,向咸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合同期滿,在國家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若甲方有意繼續轉讓,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甲方不愿繼續轉讓,乙方在流轉林地上營造的林木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