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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發布時間:2024-01-27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精選30篇)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方所承攬的運輸業務保質保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以其運力參與甲方所承攬的運輸業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一般規定

  1、簽訂合同的雙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或委托單位的證明文書(委托書)或雙方確認的有效證明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采取電話、傳真、簽單或辦理運單手續等方式進行。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明確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及裝、卸地點、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聯系方法和注意事項,為乙方順利完成運輸任務提供便利。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貨物運輸必須的相關憑證和文件,倡導文明服務,熱情周到、耐心細致地為乙方做好服務和解答工作。

  3、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商務事故,但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4、甲方接到乙方正確、有效的送貨回執后,應及時收回運輸費用,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撥付運輸費用。

  5、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或被甲方客戶(含甲方客戶轉讓權利)追償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6、甲方有權根據甲方業務單位(客戶)的服務范圍、要求、考核規定等(統稱規定)制訂或轉發相關規定,乙方應積極配合并執行。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運甲方所承攬的運輸貨物時,所調派車輛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負責,其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2、乙方接受承運業務后,應保證人員、車輛迅速、及時到達指定裝貨地點。所調派的人員、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性能完好,車型滿足貨物裝載要求;消防安全器材和輔助工具(油布、繩索、緊固器等)必須配備齊全,完好有效。

  3、乙方在裝卸貨物時,應盡監裝、監卸的責任,應做好驗貨手續。應準確無誤與發貨

  人、收貨人點件交接,并在收、發貨單上簽字認可。裝載貨物時,應嚴格遵照貨物所標識的裝、放要求,不得違規裝載和違章指揮,因裝載不妥造成貨物損害,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4、乙方所調派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24小時暢通,必須按照客戶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如實反映運輸中的情況。未經許可,駕駛員、押運員不得隨意改變行駛路線和裝卸貨地點。

  5、乙方在貨物運輸途中,應做好車輛和貨物的安全檢查,中途停車、就餐、住宿必須將車輛停放具備安全設施的停車場。必要時,應派專人看管。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情況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案和通知甲方,并做好現場清點、處理記錄,未經許可乙方無權處理貨物。

  6、乙方對承運的貨物應保證安全、及時、準確送到指定的收貨地點及單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貨物滅失或貨物逾期到達,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乙方在完成任務后,應及時把正確、有效的收貨憑證交付甲方,以便及時結算、劃撥運輸費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誤結算或不能結算運輸費用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8、由于甲方過錯造成運輸費用的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索賠要求。

  四、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若因業務運作模式發生變化,雙方積極協商另按新模式簽訂新的合同或補充協議;如協商不成,則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相關條款或約定而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在應付給乙方的運輸費中扣除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相等金額的運費,用以抵消甲方的損失。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論何種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甲方與業務單位合同解除或終止除外)。

  4、如發生運輸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年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合同以月為單位自動延續至雙方簽訂新的合同,但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利益損害時,甲方無需乙方同意即可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

  托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托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注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

  托運方: 承運方:

  負責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 負責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3

  甲方(托運方):青島鳳凰印染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乙方(承運方):青島旺通達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托運貨物主要為 ,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于門衛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

  依次: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 乙方將憑據交齊后,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后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 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并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后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于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雇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

  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后,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 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后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后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后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

  相關材料。

  11、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 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 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 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

  別行政區及中國臺灣)的管轄。

  2、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此業務正文)

  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附件2: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于201 年 月 日在青島市簽署。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4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__________公斤,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市_____街_____號,貨物到達地點:_____市_____街_____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并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后,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運人:____________(蓋章) 承運人: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5

  甲方:廣東______有限公司(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在甲方產品(旋轉式壓縮機)的運輸業務上同乙方進行合作,并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品種

  家用空調用旋轉式壓縮機及配套附件。

  第二條貨物起運及送達地點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順德至全國各地、異地子倉庫銷售發貨、子倉庫調撥發貨所涉及的公路運輸服務。

  第三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甲方的產品是屬于高精密機械加工產品,其所采用的包裝符合國家標準和安全要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小心愛護,按照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及時、安全、完整地送達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在甲方規定的運輸時限內,將貨物安全送達指定收貨地點(見附件二《運輸時限表》),貨物運輸時限指從貨物裝車后離開甲方大門登記時間2小時后算起至貨物送達收貨地點車輛運輸途中所需時間。

  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20__元/日的處罰(不可抗力、交通事故除外(須有事故證明)。如果因此導致甲方被客戶處以罰款時,則此罰金也由乙方向甲方交付。

  2、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地址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由此而增加的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3、在貨物運輸業務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執行。

  4、甲方應采用與乙方約定的信息傳遞方式(電話、傳真或互聯網等)向乙方下達準確的貨物運輸指令,運輸指令內容包括:貨物品種、數量、發運地、目的地、交貨期限、運輸方式等。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合理的組織車輛時間,完成車輛組織和調度工作,運輸調車時間發往廣東省外車輛最長不超過4小時、廣東省內車輛調度時間為1小時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

  6、甲方必須提供送貨憑證、保險單證(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雙方協議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客戶關系,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的處罰。

  8、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進行配載,如因配載貨物造成甲方產品及產品外包裝污染、損壞的,一經發現將予以1000元/次處罰。并賠償貨物損失。情節嚴重的予以停運直至取消運輸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同時向甲方提供提貨介紹信和車牌號碼。

  乙方派出的承運車輛營運時間不超過年并且車況完好,符合空調壓縮機的裝載要求。車輛必須干凈、平整、無異味,并有防雨、防盜設施。駕駛員要求有兩年以上駕齡且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承運車輛司機須配備有手機,并保證白天至少有一部手機處在開機狀態。

  2.乙方每次在甲方倉庫裝車時,應嚴格遵守倉庫管理制度規定,服從倉庫現場人員管理。同時乙方要核對清楚貨物的型號、數量、附件、外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甲方貨物如數、完好托運。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提前一小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電話通知(甲方提供收貨人聯系電話)。以便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承運期間如果發生貨物損失、缺少、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甲方向客戶承擔的違約責任。

  4.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地點。

  5.乙方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人對貨物進行驗收,收貨人須如實在簽收單上簽字并加蓋收貨單位公章,收貨內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須加蓋收貨單位公章,否則一律無效。

  6.貨物發出后,乙方應通過GPS定位系統或電話跟蹤方式指定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跟蹤監控,定時、完整、真實、準確地完成跟蹤信息的反饋。

  7.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支付違約金。

  8.車輛在行駛途中,如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塌方等)、交通事故、機械故障等原因影響正常交貨期限的。乙方應在事故發生時,立即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報告,由甲方根據情況做出處理意見。如隱瞞事實,不按規定報告的,甲方經證實后將予以1000—20__元/次的處罰。造成逾期交貨的,同時按第四條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200元償付給甲方。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第四條的有關規定處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

  3.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

  4.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法參見第七條。

  第七條貨物運輸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托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交通事故(翻車、撞車)情況,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事故處理后,應及時將出險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交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同時按甲方要求將貨物妥善處理和保管,防止事故品的遺失。在保險公司現場勘查和處理完畢后,由乙方負責將事故品如數運回甲方倉庫,運費由乙方自理。

  3、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愈期未提供出險資料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款從乙方貨物運輸風險押金中扣收。

  4、乙方在承運期間如發生屬保險范圍外的損失(如公路運輸中的貨物遺失和被盜),在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按貨物的發票金額在事發日起的三十天內向甲方做出全部經濟賠償。如果因此導致甲方不能按期向客戶交貨,并被客戶處以罰款時,則此罰金也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但罰金最高限額為貨物價值的5%。賠償金和罰金甲方可從乙方貨物運輸風險押金中扣收。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貨物運輸費用按雙方商定的運輸價格表(見附件一)執行。運輸價格表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常情況下合約期內運價不變,如確需變動,均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

  2、每月末,乙方在次月日前,根據當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并提交甲方審核確認,經甲方審核確認后,由乙方開具公路運輸統一發票。每月運費在安全到貨后60天結算完畢。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

  簽收單是乙方貨物是否送達和運費結算憑據,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貨物送達后的半月內將簽收單返回給甲方指定的物流主管。如有延誤或遺失,甲方將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如因簽收單的延誤或遺失,不能按時結算運費的,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九條運輸風險保證金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后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萬元。

  合同期滿后,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一周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附件有:《20__銷售年度貨物運輸價格表》、《20__銷售年度貨物運輸時限表》,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雙方必須共同執行。

  4、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分歧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雙方協定由托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定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6

  甲方:廣東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托運方)

  乙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在甲方產品(旋轉式壓縮機)的運輸業務上同乙方進行合作,并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家用空調用旋轉式壓縮機及配套附件。

  第二條       貨物起運及送達地點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順德至全國各地、異地子倉庫銷售發貨、子倉庫調撥發貨所涉及的公路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甲方的產品是屬于高精密機械加工產品,其所采用的包裝符合國家標準和安全要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小心愛護,按照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及時、安全、完整地送達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嚴格在甲方規定的運輸時限內,將貨物安全送達指定收貨地點(見附件二《運輸時限表》),貨物運輸時限指從貨物裝車后離開甲方大門登記時間2小時后算起至貨物送達收貨地點車輛運輸途中所需時間。。

  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20__元/日的處罰(不可抗力、交通事故除外(須有事故證明)。如果因此導致甲方被客戶處以罰款時,則此罰金也由乙方向甲方交付。

  2、  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地址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由此而增加的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3、  在貨物運輸業務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執行。

  4、  甲方應采用與乙方約定的信息傳遞方式(電話、傳真或互聯網等)向乙方下達準確的貨物運輸指令,運輸指令內容包括:貨物品種、數量、發運地、目的地、交貨期限、運輸方式等。

  5、  甲方必須給予乙方合理的組織車輛時間,完成車輛組織和調度工作,運輸調車時間發往廣東省外車輛最長不超過4小時、廣東省內車輛調度時間為1小時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

  6、  甲方必須提供送貨憑證、保險單證(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  在雙方協議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客戶關系,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的處罰。

  8、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進行配載,如因配載貨物造成甲方產品及產品外包裝污染、損壞的,一經發現將予以1000元/次處罰。并賠償貨物損失。情節嚴重的予以停運直至取消運輸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同時向甲方提供提貨介紹信和車牌號碼。

  乙方派出的承運車輛營運時間不超過5年并且車況完好,符合空調壓縮機的裝載要求。車輛必須干凈、平整、無異味,并有防雨、防盜設施。駕駛員要求有兩年以上駕齡且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承運車輛司機須配備有手機,并保證白天至少有一部手機處在開機狀態。

  2.乙方每次在甲方倉庫裝車時,應嚴格遵守倉庫管理制度規定,服從倉庫現場人員管理。同時乙方要核對清楚貨物的型號、數量、附件、外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甲方貨物如數、完好托運。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7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托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后: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并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托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托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托運人負擔。

  2.托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托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___天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托運人為個人的,托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8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_____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_____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_____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9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回天系列貨物,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價值及包裝標準: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二、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三、收貨人名稱和詳細地址:以甲方發貨單為據。

  四、運輸質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據甲方托運的貨物,提供合適的運輸車輛,以公路運輸方式將甲方貨物按時完整的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貨物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接收貨物,甲乙雙方在貨物發貨單上簽字后,貨物即交付給乙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將“發貨單”交給甲方指定貨物接收人簽字或蓋章后,交接貨物。將其中回執聯或貨物收條帶回交給甲方,至此本次貨物運輸任務完成。

  六、運輸期限:2-5天。

  七、運費范圍和結算標準:見附件

  八、運費結算方式:見回單結算。

  九、雙方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乙方按照甲方出廠價格進行金額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或將貨物錯運,錯交收貨人,致使貨物未能如期到達時,乙方應將貨物無償的運到甲方的指定地點交貨,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錯運造成貨物丟失,按九條1款進行賠償。

  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不負責賠償責任:A錯報、匿報貨物重量、規格、性質、數量;B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包裝容器不良;C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的變化。如果因上述情況給乙方帶來損失,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在接收貨物之前需對A、B兩條中的狀況提出質疑,否則視同乙方認可。

  4、貨物在承運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車、大霧天氣等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時,乙方應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將交貨時間最多順延兩天,如乙方出現上述情況未通知甲方,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交貨承諾期延期的,三天以內按1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三天以上的超過三天按3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貨到目的地后及時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不能滯留。

  6、乙方應在貨送達后一個月內將客戶簽字的發貨單返回交甲方商務部,憑回執單即可按清單中送貨數量及協議價格標準開具增值稅發票隨時結算運費。

  7、乙方必須確保甲方產品在運輸、搬運過程中不損壞,不弄臟,注意保護產品的標識,并注意通風防塵,防濕、防變形。以免損壞甲方產品的形象。對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按甲方要求制訂和實施相應防護措施,滿足產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失亦由乙方按九條1款承擔責任。

  十、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的發貨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與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雙方均有權于甲方所在地訴諸法律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執行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0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合作范圍: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運輸貨物的需求,及時調派車輛運輸甲方的貨物,承運車輛的車況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第三條運輸價格的確定及支付

  1、運輸價格:每次運輸之前需先確認運價

  2、運費結算期限為月結30天,即當月發生的運費于下個月結清

  3、付款方式:轉帳

  第四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日至20年月到期后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要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自動繼續有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1

  (一)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特點

  公路貨物運輸是汽車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明確相互權利關系的協議,公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運合同的特點外,還有下列幾個特點。

  第一,承運人必須是經過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持有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國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對運輸工具、司機進行管理,明確職責,以確保貨物運輸的安全。

  第二,具有門到門的優勢和特點。公路汽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是全程運輸合同,即交由公路承運人通過不同的運輸工具一次完成運輸的全過程。

  第三,承運人的許多義務是強制性的,如定期檢修車輛,確保車輛處于適運狀態;運費的計算和收取必須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不得亂收費等。

  (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賠償金的一般處理原則

  承運方的主要違約責任

  ①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

  ②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

  第一,不可抗力;第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第三,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第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第五,托運方的過錯;第六,有押運人且不屬于承運方責任的;第七,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③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規定處理。

  ④貨物賠償價格,按實際損失價格賠償。如貨物部分損失,應按損壞貨物所減低的金額或按修理費用賠償。賠償費用應專賬支付,不得在運費內扣抵。

  托運人的違約主要責任

  ①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②由于托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

  T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T錯報笨重貨物重量;

  T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制作標志。

  ③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方負責賠償。

  ④由于托運方責任給承運部門造成損失,或因捏報而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時,除由托運方負責賠償外,必要時應交有關部門處理。

  ⑤托運方對承運方的賠償要求,凡起運前發現而要求賠償的,由起運車站負責處理,其他由到達站負責處理。但行車肇事所引起的貨運事故,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就近車站,會同當地監理部門和有關單位作出現場記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⑥要求賠償有效期限,從貨物開票之日起,不得超過6個月。從提出賠償要求之起,責任人承擔應在2個月內作出處理。

  收貨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

  ①收貨人逾期領取貨物要承擔貨物的倉儲保管費;

  ②收貨人應當補交托運人未交或者少交的運費,遲交的要承擔滯納金;

  ③因收貨人的取貨行為而造成公路承運人其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違約金和賠償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賠償金。但違約金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并在明確責任的次日起10日內償付。逾期支付按日支付滯納金。貨物滅失、短少的,應按此部分貨物價值賠償;貨物變質、污染、損壞按照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者修理費賠償。賠償價格應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

  (三)簽訂公路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恰當選擇公路汽車貨物運輸的類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2

  托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

  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將甲方托運產品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起運,通過公路的運輸方式運至甲方的收貨人地點。

  2、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的.運費。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在每次要求裝運日期1天前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乙方提供托運計劃,并與乙方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托運貨物自行辦理運輸保險。

  2、運輸計劃如有變更或調整,甲方必須提前6個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車輛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應按雙方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甲方的要求進行貨物裝載和運輸,除甲方配送的零擔外,乙方不得夾帶任何其它貨物。運輸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轉駁貨物給其它車輛,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中途更換司乘人員。否則,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2、乙方自甲方計劃下達24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到指定門點提貨,并于裝貨當日啟運和雙方約定到貨期限內送達指定收貨客戶(時間以裝貨次日起算);遇特殊情況逾期到達,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3、乙方必須切實保證貨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貨物短少、損壞、污染或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方應主動請求保險、公安、交警等部門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并迅速與甲方取得聯系。

  4、貨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須核實收貨方經辦人員的身份,經確認無誤方可卸貨,并辦妥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必須將收貨憑證回單及時送回甲方。若貨物錯送、被冒領,或因單證缺失引發糾紛,其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甲方反饋在途貨物及時動態,并依據甲方要求每日書面或電話反饋所有在途貨物動態。

  四、運費結算:

  以雙方確認的運價為準(見附表),運價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后執行,否則按事先簽訂價格結算。

  五、爭議處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爭議,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違約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本月內該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5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托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后: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 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并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托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托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托運人負擔。

  2.托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托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___天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于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托運人后,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復的,承運人有權委托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后,余額返還托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托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托運人為個人的,托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134135

  貨物托運單

  托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托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人未按托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 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 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 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8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__________公斤,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市_____街_____號,貨物到達地點:_____市_____街_____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并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后,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運人:____________(蓋章)承運人: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9

  序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于_______________)

  鑒于締約國認識到需要制約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特別是有關此種運輸所使用的單證和承運人責任的統一條件,特協議如下:

  第一章 適用范圍

  第一條

  1.以營運車輛的公路貨物運輸的每一合同,不管締約方住地和國籍,凡合同中規定的接管和交付貨物的地點位于兩個不同國家,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締約國者,本公約均適用之。  2.在本公約中,“車輛”是指在1949年9月19日公路交通公約第四條中所規定的機動車、拖掛車、拖車和半拖車。

  3.本公約也適用于屬本公約范圍內而由國家或政府機構組織所從事的運輸。

  4.本公約不適用于:

  (a)按照任何國際郵運公約條款而履行的運輸;

  (b)喪葬運送;

  (c)家俱搬遷。

  5.除使本公約規定不適用于締約國的邊境運輸或授權在運輸活動中公約的使用完全限于代表物權之運單的締約國區域外,締約國同意不以雙邊或多邊的特殊協議來修改本公約的任何規定。

  第二條

  1.除適用第十四條規定外,當載貨車輛上的貨物沒有從車輛上卸下,而其部分路程由海上、鐵路、內河或航空接運,則本公約應依然適用于全程。如果經證明,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貨物所發生的任何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不是由于公路承運人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而僅由于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和由于其它運輸方式承運的原因而發生的某事件所造成,如果貨物運輸合同本身是根據該運輸方式貨物運輸法規定的條件由發貨人和該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所簽訂的,則公路承運人的責任不應由本公約確定,而應按照其它運輸承運人責任的方式來確定。但如無所述條件,公路承運人的責任應由本公約確定。

  2.如果公路承運人同時也是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則他的責任也應按本條第1款規定來確定,但就其以公路承運人和其它運輸方式承運人的身份應作為兩個不同當事人看待。

  第二章 承運人負責的對象

  第三條

  在本公約中,當承運人的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在其受雇范圍內行事,承運人應對這些代理人、受雇人和為履行運輸而使用其服務的任何其它人的行為和不行為一如他本人的行為或不行為一樣負責。

  第三章 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四條

  運輸合同應以簽發運單來確認。無運單、運單不正規或丟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成立或有效性,仍受本公約規定所制約。

  1.運單應簽發有發貨人和承運人簽字的三份正本,這些簽字可以是印刷的或如運單簽發國的法律允許,可由發貨人和承運人以蓋章代替。第一份應交付發貨人,第二份應交付跟隨貨物,第三份應由承運人留存。

  2.當待裝貨物在不同車內或裝有不同種類貨物或數票貨物,發貨人或承運人有權要求對使用的每輛車、每種貨或每票貨分別簽發運單。

  1.運單應包括下列事項:

  (a)運單簽發日期和地點;

  (b)發貨人名稱和地址;

  (c)承運人名稱和地址;

  (d)貨物接管的地點及日期和指定的交付地點;

  (e)收貨人名稱和地址;

  (f)一般常用的貨物品名和包裝方法,如屬危險貨物,說明通常認可的性能;

  (g)件數和其特殊標志和號碼;

  (h)貨物毛重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數量;

  (i)與運輸有關的費用(運輸費用、附加費用、關稅和從簽訂合同到交貨期間發生的其它費用);

  (j)辦理海關和其它手續所必須的通知;

  (k)不管有任何相反條款,該運輸必須遵照本公約各項規定的說明。

  2.如可適用,運單也應包括下列事項:

  (a)不允許轉運的說明;

  (b)發貨人負責支付的費用;

  (c)“現款交貨”費用的金額;

  (d)貨物價值和交貨優惠利息金額的聲明;

  (e)發貨人關于貨物保險所給予承運人的指示;

  (f)議定的履行運輸的時效期限;

  (g)交付承運人的單據清單。

  3.締約國可在運單上列上他們認為有用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

  1.發貨人應對由于下列事項不確切或不當致使承運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  (a)在第六條第1款(b)(d)(e)(f)(g)(h)和(j)項所列事項;

  (b)第六條第2款所列事項;

  (c)發貨人為使運單簽發或目的在于將其列入運單而給予的任何其它事項或指示。  2.如果應發貨人要求,承運人將本條第1款所述事項列入運單,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承運人應被視為他已代表發貨人如此辦理。

  3.如果運單未包含第六條第1款(k)項所列的說明,承運人應對由于有權處置貨物者的不行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

  第八條

  1.當接管貨物時,承運人應核對:

  (a)在運單中對件數及其標志和號碼申報的準確性;

  (b)貨物的外表狀況及其包裝。

  2.當承運人對本條第一款(a)項所述的準確性無合理的核對方法,他應將他的保留條件連同其理由記入運單。同樣,他應對貨物外表狀況及其包裝所作出的任何保留說明理由。除非發貨人在運單上明確同意受此種保留所制約,否則此種保留對發貨人不應有約束力。  3.發貨人應有權要求承運人核對貨物的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數量。他也可要求對貨物的內容進行核對。承運人應有權對此種核對產生的費用提出索賠。核對結果應記入運單中。  第九條

  1.運單應是運輸合同成立、合同條件和承運人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

  2.如運單中未包含承運人的特殊保留條件,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應認為當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貨物和包裝外表狀況良好,件數、標志和號碼與在運單中的說明相符。

  第十條

  除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其包裝不良是明顯的或承運人知道其缺陷卻未對此作出保留,否則由于貨物包裝不良對人員、設備或其它因素不予負責,他僅應對本條中造成滅失、損壞或延遲他應負責范圍內的那些因素負責。

  1.為在交付貨物前辦妥海關或其它手續,發貨人應在運單后隨附必需單證或將其交承運人支配和提供承運人所需全部情況。

  2.承運人無責任調查這些單證和情況是否準確或適當。除非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對由于這些單證和情況的短缺或不正規所引起的損壞,發貨人應向承運人負責。  3.承運人對運單所規定的和跟隨運單的或交存承運人的這些單證,由于滅失或不正確的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擔一個代理所負的責任,但承運人所支付的賠償以不超過如貨物滅失所支付的賠償為條件。

  第十二條

  1.發貨人有權處置貨物,特別是以要求承運人停止在途貨物運輸的方式來改變貨物交付地點或將貨物交付給非運單所指定的收貨人。

  2.當第二份運單交給收貨人時或當收貨人按第十三條第1款行使其權利時,則該權利即告終止。此自以后,承運人應聽從收貨人的指令。

  3.收貨人有權自運單簽發之時起處置貨物,如果發貨人在運單中注明有如此說明。  4.如收貨人在行使其處置貨物的權利時,已指示將貨物交給另一方,那末其它人無權再指定其它收貨人。

  5.行使處置權應遵照下列條件:

  (a)發貨人或如在本條第3款所述情況下擬行使權利的收貨人出示上面已列明對承運人的新指示的第一份運單和向承運人賠償由于執行該指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滅失或損壞。  (b)當指示到達執行人手中時執行該指示是可能的,同時既不干擾承運人的正常工作的進行,也不妨礙其它貨物的發貨人或收貨人;

  (c)該指示并不造成貨物的分票。

  6.由于本條第5款(b)項的規定,當承運人不能執行收到的指示時,他應立即通知給他該指示的人。

  7.未執行本條規定的條件中所給予的指示,或已執行指示而未要求出示第一份運單的承運人,應對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向有權提賠人負責。

  第十三條

  1.當貨物到達指定的交貨地點后,收貨人有權憑收據要求承運人將第二份運單和貨物交給他。如果貨物滅失已成立或在第十九條規定的期限屆滿后貨物并未到達,收貨人對承運人有權以其自己名義享受運輸合同產生的任何權利。

  2.援引本條第1款所授權利的收貨人應支付運單中所應支付的費用,但就此事如有爭執,除非收貨人已擔保,否則不應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

  第十四條

  1.如果由于某種原因或者根據運單規定的條件,在貨物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前執行合同已經或成為不可能,承運人應按第十二條規定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

  2.但是,如果情況允許按不同于運單規定的條件進行運輸和如果承運人不能根據第十二條規定在合理時間內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他應采取他認為對有權處置貨物者最有利的措施。

  第十五條

  1.如果貨物到達指定交付地點后的情況妨礙貨物交付,承運人應要求發貨人給予指示。如果收貨人拒絕接貨,發貨人應有權處置貨物而無需出示第一份運單。

  2.即使收貨人已拒絕接貨,但只要承運人未從發貨人處收到相反的指示,收貨人仍可要求交貨。

  3.當收貨人行使第十二條第3款的權利而指示將貨物交付另一人后發生交貨受阻的情況,本條第1、2款應適用,一如該收貨人是發貨人,另一人是收貨人。

  第十六條

  1.除非要求得到指示和執行該項指示而發生的費用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疏忽所引起,否則承運人應有權享受償還該費用的權利。

  2.在第十四條第1款和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承運人可為有權處置貨物者立即卸貨,自此以后運輸應視作終結。然后,承運人應代表有權處置貨物者掌管貨物。但承運人也可將貨物委托給第三方掌管,在那種情況下,他除履行合理謹慎選擇第三方的責任外,不負任何其它責任。在運單中應付的費用和所有其它費用應以貨物擔保。

  3.如果貨物易腐或貨物的狀況證明如此、或當棧租費將超過貨物的價值,承運人可出售貨物而無需等待有權處置貨物者的指示。在其它情況下,如果在合同期限屆滿后,承運人未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收到要求他合理執行的相反的指示,他也可將貨物進行出售。

  4.如貨物已按照本條被出售,在出售的貨款中扣除由貨方承擔之費用后的余額應歸有權處置貨物者所支配。如果這些費用超過貨款,承運人應有享受其差額的權利。

  5.出售貨物的手續應由貨物所在地的法律或習慣來確定。

  第四章 承運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1.承運人應對自貨物接管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生的全部或部分滅失和損壞以及貨物交付中的任何延遲負責。

  2.但如果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是由于索賠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是由于索賠人的指示而不是由于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由于貨物的固有缺陷或承運人不能避免的情況和承運人不能防止的結果所造成,承運人應免除責任。

  3.對由于為履行運輸而使用之車輛的不良狀況或由于承運人已租用其車輛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承運人不應免除責任。

  4.遵照第十八條第2至第5款,當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在下述一種或一種以上情況中產生的特殊風險所引起的,承運人應予免責:

  (a)當已在運單中明確議定和規定使用無蓋敞車。

  (b)如貨物根據其性質,在無包裝或未予妥善包裝時易于損耗或損壞的情況下,無包裝或包裝不良;

  (c)由發貨人、收貨人或代表發貨人或收貨人所從事的貨物搬運、裝載、積載和卸載;  (d)特別是由于斷裂、生銹、腐爛、干燥、滲漏、正常損耗或蟲蛀特易造成全部滅失或部分滅失或損壞的某些貨物的性質;

  (e)包裝上標志或號碼不足或不當;

  (f)承運活動物。

  5.根據本條,承運人對造成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的某些因其它貨物的損壞以及由此所引的任何費用,發貨人應對承運人負責。

  1.對第十七條第2款所規定的原因之一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承運人應負舉證責任。  2.當承運人確定案情中的滅失或損壞能歸因于第十七條第4款所述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特殊風險,則應推定就是這樣引起的。但索賠人有權證明滅失或損壞事實上不是全部或部分歸因于這些風險之一。

  3.如有大量短少或整件的滅失,此種推定不應適用于第十七條第4款(a)項中所述情況。  4.如貨物由裝有特殊設備以便保護貨物不受熱、冷、溫度變化或空氣濕度影響的汽車承運,除非承運人證明他對這種設備的選擇、維修和使用的情況均已采取了理應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照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索賠第十七條第4款(d)項規定的利益。

  5.除非承運人證明,根據情況他已采取了一般理應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第十七條第4款(f)項的利益。

  第十九條

  當貨物未能在議定的時效期限內交貨,或雖無此種議定時效期限,在考慮到實際情況后,運輸的實際期限,特別是分票運輸,在通常情況下組成整票貨物所需要的時間超過了允許一個勤勉承運人的合理的時間,則視為延遲交付發生。

  第二十條

  1.在議定期限屆滿后三十天內或如無議定期限,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起六十天之內貨物未交付的事實應視為貨物滅失的最終證明,所以有權提出索賠的人可視貨物已經滅失。  2.有權提賠人在收到對滅失貨物的賠償時,可提出書面要求--在賠償支付后一年期間如貨物被找到,應立即給他通知。對他的此種要求應給予書面確認。

  3.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十天之內,在交付運單上應付費用和退還他收到的賠償金(減運其中包括的費用)后,上述有權提賠人可要求將貨物交付給他,但不損害第二十三條中交貨延遲賠償的任何索賠和如可適用的第二十六條。

  4.如無第2款提及的要求或在第3款所述三十天期間無任何指示或在賠款支付超過一年后貨物仍未找到,承運人有權根據貨物所在地的法律處理該貨物。

  第二十一條

  如果貨物已被交付收貨人而未按運輸合同條款收取承運人應收取的“現款交貨”費用,承運人應向發貨人負責賠償不超過該費用的金額,此種賠償不妨礙他對收貨人的訴訟權利。  第二十二條

  1.當發貨人把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交付承運人,他應將危險的確切性質通知承運人和如有必要時指出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如此種情況并未列入運單,發貨人或收貨人可通過一些其它方式負責舉證證明承運人了解由該貨物運輸所造成危險的確切性質。

  2.在本條第1款所述情況下,承運人不知道貨物的危險性質,則危險貨物可能隨時隨地由承運人卸載、銷毀或使之無害而無需給予賠償;再者,發貨人應對接管或運輸引起的所有費用、滅失或損壞負責。

  第二十三條

  1.如果根據本公約規定,承運人負責賠償貨物的全部和部分滅失時,這種賠償應參照接運地點和時間貨物的價值進行計算。

  2.貨物的價值應根據商品交易所價格,或無此種價格則根據現行市價,或如無商品交易所價格或現行市份,則參照同類、同品質貨物的通常貨價決定。

  3.但該短缺的賠償額毛重每公斤不超過25法郎。“法郎”意指重10/31克,其黃金純度為千分之900的金法郎。

  4.此外,如果貨物全部滅失,運輸費用、關稅和有關貨物運輸發生的其它費用應全部償還;如貨物部分滅失,則按遭受滅失部分的比例償還,但不付另外的損壞費用。

  5.在延遲情況下,如索賠人證明損壞是由此引起的,承運人應支付該損壞不超過運輸費用的賠償。

  6.只有在貨物的價值或交貨的優惠利息已根據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條作申報時,才可索賠較高賠償額。

  第二十四條

  發貨人憑支付雙方議定的附加費,可在運單上申報超過第二十三條第3款所規定的限額的貨物價值。在此情況下,申報的金額應代替該限額。

  第二十五條

  1.如果貨物損壞,承運人應對貨物降低價值的該部分金額負責,其計算則參照第二十三條第1、2和4款確定的貨物價值。

  2.但賠償不可超過:

  (a)如整票貨物損壞,在全部滅失情況下所支付的金額;

  (b)如僅部分貨物損壞,在部分滅失情況下所支付的金額。

  第二十六條

  1.如果貨物滅失或損壞或超過議定時效期限,則發貨人憑支付議定的附加費,可以將金額列入運單的方式來確定交貨時的優惠利息的金額。

  2.不論在第二十三、二十四和二十五條中關于賠償如何規定,如交貨優惠利息一經申報,已證明的額外滅失或損壞的賠償直至申報利息的全部金額可予索賠。

  第二十七條

  1.索賠人應有權索賠應付賠償金的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的利息應從向承運人書面提出索賠之日起,或未提出索賠則從法律訴訟之日起計算。

  2.計算賠償額如不是按提賠國家的貨幣來表示時,則應按照賠償支付地當天所采用的兌換率來換算。

  第二十八條

  1.根據適用的法律,本公約內運輸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導致的合同以外的索賠,承運人可援引免除其責任或確定或限制賠償金的本公約的規定。

  2.按第三條規定,如承運人對應予負責的某一方的貨物的滅失、損壞或延遲的合同以外的責任有爭議,該承運人也可援引免除承運人責任或確定或限制賠償金的本公約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1.如損壞不是由承運人的故意不當行為或根據受理該案的法院或法庭的法律認為相當于故意不當行為的承運人的過失所引起,則承運人無權援引免除或限制他的責任或推卸舉證責任的本章的規定。

  2.如果故意不當行為或過失是由承運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或為履行運輸他所利用其服務的其它人所作,當這些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是在其受雇范圍內行事時,則同樣規定應予適用。再者,在這種情況下,該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無權就其個人責任援引第1款本章的規定。

  第五章 索賠和訴訟

  第三十條

  1.如果收貨人接管貨物時未與承運人及時檢驗貨物狀況或如有明顯的滅失或損壞,在不遲于交貨的時候,如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在交貨后七日內(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未向承運人提出保留說明滅失或損壞的一般性質,則接收貨物的事實應作為他收到運單上所載明的貨物的初步證據。如貨物滅失或損壞不明顯,則所述保留應用書面作出。

  2.當貨物的狀況已經收貨人和承運人及時檢驗,只有在滅失或損壞不明顯而且收貨人在檢驗之日起七日內(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已向承運人及時提出書面保留的情況下,才允許提出與本檢驗結果相反的證據。

  3.除非自貨物置于收貨人處置時起二十一天內已向承運人提出書面保留,否則交貨延遲不予賠償。

  4.在計算本條規定的時效期限時,根據實際情況,交貨日或檢驗日或將貨物置于收貨人處理之日,不應包括在時效期限內。

  5.承運人和收貨人應相互為進行必需的調查和檢驗提供各種合理的方便。

  第三十一條

  1.本公約中運輸所引起的訴訟,原告可在雙方協議約定的締約國的任何法院和法庭提起,也可以在下列地點所屬的國家的法院或法庭提起:

  (a)被告的通常住所或主要營業所、或者經手訂立合同的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的所在地;或

  (b)承運人接管貨物的地點或指定的交貨地點。

  而不得在其它法院或法庭起訴。

  2.關于本條第1款所述索賠,如已向根據該款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法庭提起訴訟或此類法院或法庭已就此項索賠作出判決,除非受理第一次訴訟的法院或法庭的判決在提起新訴訟的國家不能執行,否則相同當事人之間不得基于相同理由提起新的訴訟。

  3.如果就本條第1款所述的任何訴訟,由一個締約國的法院或法庭作出的判決在該國已經生效而可以執行,一旦在任何其它締約國辦妥所需手續,該判決也可以在該締約國執行。所需手續不應涉及審理案件的實質問題。

  4.本條第3款規定適用于審理后的判決、缺席判決和法院裁定所確認的和解,但不適用于臨時判決或使全部或部分敗訴的原告賠償訴訟費用以外的損失的決定。

  5.對本公約運輸所引起的訴訟,不應向在締約國之一有住所或營業所的任何締約國國民要求費用擔保。

  第三十二條

  1.按照本公約運輸所引起的訴訟,其時效期限是一年,但如是故意的不當行為,或根據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認為過失與故意的不當行為相等同時,時效期限為三年。時效期限開始起算的時間是:

  (a)如貨物系部分滅失、損壞或交貨延遲,自交貨之日起算;

  (b)如系全部滅失,以議定的交貨期限屆滿后第三十天,或如無議定的交貨期限,則從承運人接管貨物之日起第六十天開始起算;

  (c)在所有其它情況下,在運輸合同訂立后滿期三個月時起算。

  時效期限開始之日不應計算在期限內。

  2.時效期限因提出書面索賠而中止,直至承運人以書面通知拒絕索賠并將所附單據退回之日為止。如索賠的一部分已承認,則時效期限僅應對有爭議部分的索賠恢復計算。收到索賠或答復和退回單據的舉證應由援引這些事實的當事人負責。時效期限的計算不應被具有同一標的的進一步主張所中止。

  3.除上述的第2款的規定外,時效期限的延長應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決定。該法律也應制約新的訴訟權利的產生。

  4.時效已過的訴訟權利不可以通過反索賠或抵銷的方式行使。

  第三十三條

  運輸合同可以包含給予仲裁庭管轄權的條款,如果該條款規定仲裁庭應適用本公約。

  第六章 連續承運人履行運輸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如受單一合同所制約的運輸是由連續公路承運人履行,則其每一承運人為全部營運負責。鑒于其接受貨物和運單,第二承運人和每個連續承運人即成為在運單條款中運輸合同的當事人一方。

  第三十五條

  1.從前一承運人處接受貨物的承運人應給前一承運人載有日期和簽字的收據,他應在第二份運單上登記他的名字和地址。如適用,他應在第二份運單和收據上列入第八條第2款的規定的那種保留。

  2.第九條的規定應適用于連續承運人之間的關系。

  第三十六條

  除基于同一運輸合同索賠的訴訟中提出的反索賠或抵銷以外,有關滅失、損失或延遲的責任的法律訴訟只可向第一承運人、最后承運人或在發生滅失、損壞或延遲的這一段運輸中履行那段運輸的承運人提起,一個訴訟可以同時向這些承運人的幾個提起。

  第三十七條

  已根據本公約規定支付賠償的承運人應有權從參加運輸的其它承運人處享受取得該賠償及其利息和由于索賠發生的所有費用,并遵守下列規定:

  (a)對滅失或損壞負責的承運人應單獨負責賠償,不管此賠償是否由他或另一承運人支付;

  (b)當滅失或損壞是由二個或二個以上承運人的行為所造成時,每個承運人應按其所負責部分按比例進行分攤。

  (c)如不能確定屬于那個承運人的責任,滅失或損壞則應在上款(b)項規定的所有承運人之間按比例分擔賠償。

  第三十八條

  如某一承運人無力償還,應按支付給其它承運人的運費按比例在其它承運人中分攤他應支付和支未付的賠償部分。

  第三十九條

  1.如賠償金是在訴訟通知書已遞交給被告承運人并已給予法庭之后司法當局所決定的,則根據第三十七及三十八條,被告承運人無權對提賠的承運人所提出的支付有效性提出爭議。

  2.要提起訴訟而行使其追索權的承運人可向有關承運人之一常駐國家的或合同是通過有關承運人在該地的主要營業所或分支機構或代理訂立的國家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法庭提出索賠。所有有關承運人均可作為一訴訟中的被告。

  3.第三十一條第3、4款的規定應適用于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條所述的判決。

  4.第三十二條規定應適用于承運人之間的索賠,但時效期限應從按本公約規定確定支付賠償金的最終司法判決之日開始計算或如無此種司法判決,則從實際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第四十條

  承運人應有權在他們中間同意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條以外的其它規定。

  第七章 違反公約的規定無效

  第四十一條

  1.遵照第四十條規定,直接或間接違背本公約的任何規定,概屬無效。該規定的無效不涉及合同其它規定的無效。

  2.特別是給予承運人的保險利益或任何其它類似條款或任何轉嫁舉證責任的條款,均屬無效。

  第八章 最終條款

  第四十二條

  1.本公約向歐洲經濟委員會成員國和按委員會職權范圍第8款以咨詢身份接納入委員會的國家開放,以供簽字或加入。

  2.根據歐洲經濟委員會職權范圍第11款可能參加委員會某些活動的國家,在本公約生效后通過加入公約可成為本公約的締約國。

  3.本公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開放以便簽字。自此以后,則本公約開放,以便加入。

  4.本公約須經批準。

  5.批準或加入書應由聯合國秘書長保管。

  第四十三條

  1.本公約在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述五個國家交存批準或加入書后第九十日生效。

  2.對在五個國家交存其批準和加入書后批準或加入的任何國家,本公約應在該國交存批準或加入書后第九十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1.任何締約國將其退出要求通知聯合國秘書長即可退出本公約。

  2.在秘書長接到退出通知之日起十二個月后,退出應予生效。

  第四十五條

  如果在本公約生效后,由于退出因而締約國數目減少到不足五個,本公約應自最后一個退出生效之日起中止生效。

  第四十六條

  1.任何國家可在交存其批準或加入書時或在此后任何時間,以向聯合國秘書長通知的方式宣布本公約應擴展到所有或任何國際關系由其負責的地區。本公約應從秘書長收到通知后第九十日或如當天在本公約還未生效,則自生效之日起,將其適用范圍擴展到通知書指定的地區。

  2.已按前款作出聲明將本公約適用范圍擴展到國際關系由它負責的任何地區的任何國家,可根據第四十四條規定聲明該地區分別退出本公約。

  第四十七條

  在二個或二上以上締約國有關本公約的解釋或適用的任何爭議,在當事各方不能通過談判或其它方式解決的情況下,可應有關締約國任何一方的要求,遞交國際法庭解決。

  第四十八條

  1.在簽字、批準或加入本公約時,每個締約國可聲明其不受本公約第四十七條所約束,其它締約國不受有關作出這樣保留的締約國的第四十七條所約束。

  2.任何已作出如第1款所規定之保留的締約國,可在任何時間以通知聯合國秘書長的方式撤銷此種保留。

  3.對本公約不能允許有其它保留。

  第四十九條

  1.在本公約生效三年后,任何締約國以通知聯合國秘書長的方式,要求召集以重新審議公約為目的的會議。秘書長應將此要求通知所有締約國。如果在秘書長通知后四個月之內,不少于四分之一的締約國通知秘書長贊同此要求,則應由秘書長召集重新審議的會議。  2.如果根據上款召開會議,秘書長應通知所有締約國和要求他們在為期三個月之內提出他們希望會議考慮的這種提案。秘書長應至少在該會議召開之日前三個月將會議的臨時議程連同這些提案的文本分發給所有締約國。

  3.秘書長應邀請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涉及的所有國家和按第四十二條第2款已成為締約國的國家參加按照本條召開的任何會議。

  第五十條

  除第四十九條規定的通知外,聯合國秘書長應將下述事項通知第四十二條第1款所述國家和第四十二條第2款所述已成為締約國的國家:

  (a)第四十二條中的批準和加入;

  (b)根據第四十三條本公約的生效日期;

  (c)第四十四條中的退出;

  (d)根據第四十五條本公約的中止;

  (e)根據第四十六條收到的通知書;

  (f)根據第四十八條第1、2款收到的聲明和通知書。

  第五十一條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本公約正本將交存聯合國秘書長。他應將已被證明的真實文本分發給第四十二條第1、2款提到的每一國家。

  為此,下列經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在本公約上簽字,以資證明。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于__________。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寫成。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簽字議定書   在進行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簽字時,下列經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同意下述聲明和解釋:

  1.本公約不應適用于大不列顛及北受爾蘭聯合王國和受爾蘭共和國之間的貨運。

  2.關于第一條第4款,下列簽署人負責談判制定家俱搬遷和多式聯運合同的公約。

  下列經正式授權的各簽署人,在本議定書上簽字,以資證明。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運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地點: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1

  甲方(委托方):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2

  合同范本欄目

  (一)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特點

  公路貨物運輸是汽車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明確相互權利關系的協議,公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運合同的特點外,還有下列幾個特點。

  第一,承運人必須是經過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持有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國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對運輸工具、司機進行管理,明確職責,以確保貨物運輸的安全。

  第二,具有門到門的優勢和特點。公路汽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是全程運輸合同,即交由公路承運人通過不同的運輸工具一次完成運輸的全過程。

  第三,承運人的許多義務是強制性的,如定期檢修車輛,確保車輛處于適運狀態;運費的計算和收取必須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不得亂收費等。

  (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賠償金的一般處理原則

  承運方的主要違約責任

  ①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

  ②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

  第一,不可抗力;第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第三,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第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第五,托運方的過錯;第六,有押運人且不屬于承運方責任的;第七,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③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規定處理。

  ④貨物賠償價格,按實際損失價格賠償。如貨物部分損失,應按損壞貨物所減低的金額或按修理費用賠償。賠償費用應專賬支付,不得在運費內扣抵。

  托運人的違約主要責任

  ①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②由于托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

  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錯報笨重貨物重量;

  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制作標志。

  ③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方負責賠償。

  ④由于托運方責任給承運部門造成損失,或因捏報而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時,除由托運方負責賠償外,必要時應交有關部門處理。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3

  甲方(托運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托運貨物主要為 ,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________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________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于門衛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

  依次:________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________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 乙方將憑據交齊后,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后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 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________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并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后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于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雇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

  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后,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 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后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后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后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

  相關材料。

  11、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 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 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 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

  別行政區及中國臺灣)的管轄。

  2、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此業務正文)

  附件1:________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附件2:________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章:________

  甲方: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 月 日在青島市簽署。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4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具體明細內容以托運單據記載為準托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路線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到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甲方嚴格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到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系人、收貨聯系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合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關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____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重視物流流服務,應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住處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到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容不得涂改,如有涂忙亂必須由收貨方在涂改處注明并簽字,否則一律無效。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貨物,否則,乙方應其扣留貨物價值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 第____款。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運輸貨物的需求,及時調派車輛運輸甲方的貨物,承運車輛的車況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第三條運輸價格的確定及支付

  1、運輸價格:每次運輸之前需先確認運價

  2、運費結算期限為月結30天,即當月發生的運費于下個月結清

  3、付款方式:轉帳

  第四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后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要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自動繼續有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約日期: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6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合作范圍: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運輸貨物的需求,及時調派車輛運輸甲方的貨物,承運車輛的車況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第三條運輸價格的確定及支付

  1、運輸價格:每次運輸之前需先確認運價

  2、運費結算期限為月結30天,即當月發生的運費于下個月結清

  3、付款方式:轉帳

  第四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后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要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自動繼續有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7

  甲方(托運人):_____

  乙方(承運任):_____

  本著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資委托乙方從福建南平轄區內運輸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設備倉庫內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規則條款。

  一、甲方貨物為一臺”QTZ63塔式起重機”,裝車要求:超寬及超高、超長。對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罰款及運輸安全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的補助。

  二、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在裝車后,乙方貨運車輛隨車人員均需簽署裝車清單,若物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損壞,乙方均按購置價賠償甲方損失。

  三、雙方約定16米高低板價格為:元/輛,14米高低板價格為:元/輛;甲方要求乙方配備2部16米和2部14米車,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所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險及罰款和利潤的費用。乙方貨物到達甲方合肥所在駐地后,經清點完畢后,一次性支付清運費。

  四、乙方車輛必須準時到達裝貨現場,并協助甲方裝車,乙方自行綁扎固定牢靠。若發生延遲,造成的甲方吊車及裝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

  五、乙方車輛不得在裝車及卸車現場和運輸過程中故意刁難,不服從裝車順序及車載貨物的數量安排。如發生上述事宜,乙方應負責協調、溝通。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貨物達到后付清運費費用,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調撥計劃和公路運輸管理的規定簽訂。

  第二章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承、托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后,托運方應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屬于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簽訂;屬于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托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托單位證明。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位名義簽訂,對委托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五、貨物的交接手續;

  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十、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9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任):

  本著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資委托乙方從福建南平轄區內運輸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設備倉庫內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規則條款。

  一、 甲方貨物為一臺”QTZ63塔式起重機”,裝車要求:超寬及超高、超長。對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罰款及運輸安全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的補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在裝車后,乙方貨運車輛隨車人員均需簽署裝車清單,若物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損壞,乙方均按購置價賠償甲方損失。

  三、 雙方約定16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 14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甲方要求乙方配備2部16米和2部14米車,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所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險及罰款和利潤的費用。乙方貨物到達甲方合肥所在駐地后,經清點完畢后,一次性支付清運費。

  四、 乙方車輛必須準時到達裝貨現場,并協助甲方裝車,乙方自行綁扎固定牢靠。若發生延遲,造成的甲方吊車及裝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

  五、 乙方車輛不得在裝車及卸車現場和運輸過程中故意刁難,不服從裝車順序及車載貨物的數量安排。如發生上述事宜,乙方應負責協調、溝通。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貨物達到后付清運費費用,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30

  甲方(即托運方):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______》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____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后所簽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民法典》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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