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精選33篇)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成都鷺祥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汽車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車租賃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的出租車豫 租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
二、在乙方經營合同期限內,甲方賣車時隨時收回車輛,終止合同,除甲方賣車時收回車輛外,甲乙雙方不得違約,違約方要支付對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車押金 元(大寫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賃金 元(大寫 ),每月號前一次性交清,租賃金____市場價漲落,乙方如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五、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一切完好無損,車上所帶配件是新車出廠時所帶配件一樣不少,另外有一滿箱油,行駛證、營運證、車輛等級評定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用證、計價器周檢證、天然氣鋼瓶使用證。
六、甲方在收回車輛或乙方在退交車輛時,也必須和甲方交乙方時一樣,若是車輛和機器損壞、配件缺少、汽油不滿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夠,一切還乙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租賃期間,出現的各種違法和交通事故:酒后開車、肇事逃逸、超速行車或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雇其他人開車肇事和利用車輛進行違法行為等保險公司不賠償的事故,一律由乙方個人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如乙方出事連帶到甲方,甲方的各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九、乙方駕駛中所違規行為,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十、乙方租賃期內,乙方及乙方雇用的其他人發生意外事故及傷害,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
一、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甲方第________年的保險費上漲。上漲部分由乙方承擔。
十
二、乙方租賃期間,國家和公司所給的一切優惠和獎勵油補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
三、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則,所出現的一切責任后果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
四、乙方租用期間每月要按規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參加例會,如不參加例會,罰款由乙方承擔。
十
五、本車每10000公里以內換一次機油,包括空氣濾芯、機油濾芯、汽油濾芯,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機油時要通知甲方在場)。
十
六、私自更換汽車原廠配件給其他車輛,乙方應按原廠配件價格雙倍賠償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從押金扣20%的處罰金。
十
七、押金在租車協議期滿后,乙方退交車輛15天以后退還,如有違章,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所有費用,都由押金內扣除,若押金不夠賠償,一切還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
八、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牌照_______),為________用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租用期定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____元,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后,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因乙方人為原因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更換相應的車輛,修繕費用由甲方負責。
7、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乙方與甲方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則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8、乙方保證在使用該車輛過程中從事合法活動,如乙方違法使用該車輛造成甲方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并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10、對于在該車輛交付后,乙方使用過程中繳納保險責任、維修責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后乙方在占有和控制該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6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7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_元/月,于每月_日支付_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第九條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租賃汽車____輛,車型號: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顏色: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底盤號: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租賃汽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三、甲乙雙方商定由駕駛員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___專人駕駛租賃汽車。
四、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及期限。
1、租賃期內每輛車每一天租金________元。每一天可用________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元。每超一小時加收___________元。起租按天計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租金。包月車輛按每月30天計算,包月價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元,每月可用________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數加收租金。
2、辦理租賃、還車手續須在甲方營業期內。營業時光為每一天8:00-20:00。
3、租金能夠現金或者承兌匯票支付,使用承兌匯票需待款到甲方賬戶后,乙方方可提車。
4、租金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預付人民幣________元,于還車之日結清。租賃期在一個月以上的,于每月________日(節假日順延)結算支付一次。乙方應將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賬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認可付款。
5、乙方租賃甲方的汽車,須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含違章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租賃期滿無其他意外情景,由甲方不計息退還乙方。違章押金在還車兩個月后,查詢用車期間無違章時退還。
6、對租金、修理及其他費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計算滯納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權無條件地將租賃汽車先不經通知而收回,并有權解除與乙方的租賃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收回車輛過程而發生的差旅食宿等費用。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保證租賃車輛出租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附件齊全有效,并與乙方書面交接清楚。
2、負責對租賃汽車進行正常維修及定期保養。車輛的間隔里程為5000公里,正、負不得超過200公里。
3、負責對租賃汽車在揚州市區境內非人為路拋的急修,乙方承擔相應的服務費用。
4、負責對租賃汽車的保險投保,險種包括:□強制險、□車損險、□三者險、□車上人員險、□盜搶險、□玻璃破碎險,及其他隨車保卡載明的險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協助乙方處理使用租賃汽車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有關的索賠手續。
6、甲方跟據乙方需要可配備駕駛員一至兩名。向乙方供給有償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法定證件、公章及相關文件必須真實有效。偽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對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后果及法律職責負全部職責。
2、乙方應認真了解、檢查和掌握租賃汽車的各種性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當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賃汽車損壞及附件遺失、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發生各類機件故障及事故車修復,須到甲方指定修理廠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廠修理。歸還車輛時,經檢驗因乙方自行送外廠修理,換了非正宗零部件,車輛修理需重新進行的,乙方承擔所以造成的修理費用和重新修復的擱車損失費用。
4、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交管部門、當地保險機構和甲方報險,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異常通知的,應當按照甲方或者保險機構通知的要求處理。
5、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事故,必須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事故處理結束次日起三日內,乙方須將處理機關的處理結果及證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處理保險索賠手續。因乙方原因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6、車輛發生損壞或發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索賠款賠付之前,修理費及處理事故、醫療等費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險公司賠償后,由甲方領取賠償金返還乙方,但乙方須按車輛修理費(與事故職責無關)以如下比例補償甲方:修理費用在六萬元以下按20%補償;六萬元以上的按30%補償。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事故造成車輛報廢的,乙方按重置價向甲方賠償。造成破壞的,乙方向甲方承擔租賃汽車從損壞至修復上路期間的擱車損失。
7、乙方自備駕駛員,須持法定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件,并有____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歷。非本合同注明的駕駛員無權駕駛租賃汽車,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駕駛員需每日檢查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如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補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所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9、嚴禁酒后駕駛租賃汽車,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禁使用租賃汽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進行營利活動,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10、以乙方對租賃汽車上的特性標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亦不得私自拆裝、附加它物于租賃汽車,否則發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裝租賃汽車車體(件),一經發現,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如乙方私自拆裝里程表,造成租賃車輛無法計費,甲方除正常計費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費用。
12、此租賃車輛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抵押、倒賣、被設置留置權或其他權利負擔,否則構成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光里歸還租賃汽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過規定的還車日期7天,乙方未還到上述指定地點,甲方將有權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該車或上報有關司法部門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乙方歸還汽車時,必須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頁還回日期上注明,需由甲方接車人簽收后方可歸還,否則視為乙方未歸還車輛。
14、乙方還車時車況必須與《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甲方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新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時,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賃汽車的,須于每月底最終一日將租賃汽車運行公里如實報給甲方,以確保租賃汽車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級別保養。乙方必須按甲方的保養、檢測要求及時將租賃汽車送到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或者檢測。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車輛脫保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按每脫保一次,賠償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計由乙方承擔經濟職責。
16、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租賃車輛須妥善保管,停放地點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光,有權對租賃汽車的使用與保養,保管情景進行檢查,乙方須給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賃汽車丟失及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賠償。
17、如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甲方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
七、其他約定
1、乙方注冊名稱、地址、通訊電話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后七日內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或法院寄給乙方住所地的送達材料被退回,則視為已送達乙方。
2、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的全部費用(含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由乙方自理。還車時,存油低于提車時的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已使用的燃料費用。
3、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有聘用駕駛員或者非甲方配備駕駛員的主觀故意職責,發生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交通管理部門的罰款及其他懲罰性損失。
5、租賃期間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景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條款作相應的調整。
6、雙方簽訂本合同后還須填寫甲方的相應附件表格及車輛交接清單。所填寫的表格及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長租賃期的,應于租賃期滿7天前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的規定辦理延期合同,未簽訂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收取超時費用。
8、乙方聘用甲方駕駛員的,須支付甲方駕駛員工資福利費用_________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駕駛員每周工作為40小時,每一天為8小時。每超一小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加班費用,按月累計交納。其他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處理。
9、乙方必須保證租賃汽車每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參加車輛例行保養和性能情景檢查。逾期不參加檢查的視為乙方違約。
10、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需要更改資料,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補充或者修改。
八、違約職責
1、如一方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租金20%的違約金。并賠償對方所以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在使用租賃汽車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承擔前文違約職責外,甲方有權隨時收回租賃汽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乙方仍應承擔違約的賠償職責。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車輛在__________交付給乙方。
十、本合同自簽訂蓋章時發生法律效力,至車輛歸還,費用結清之日終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賃汽車過程中發生的未了的經濟職責情景,乙方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免責,仍由乙方對相應后果承擔職責。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轄。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已由甲方充分說明,乙方已逐字看過并對以上條款全部理解。
甲方:
乙方:
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一輛,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年,即租賃期至年月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________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________(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于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并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于每月 _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后,甲方將余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后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余時間在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于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并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后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后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后生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1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蘇E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 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3 頁,一式 2 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2
甲方:(出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承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年:甲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為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
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
乙方(章):負責人:
__年__月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3
甲方(出租方)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聯系電話: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 型號: 顏色: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 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計 元(大寫: )押金: 元(大寫: )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三、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 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四、行駛區域:在 范圍內。
五、起始地點: 返還地 。
六、甲方的權利: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七、甲方的義務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八、乙方的權利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九、乙方的義務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合同范本)使用租賃車輛。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減輕責任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十一、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1)提供虛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6.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十二、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十三、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十四、其他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4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信息牌。
(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稅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并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出租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后還車,押金將于下一工作日內退還。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后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后將余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并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 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于每月 _________ 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后,甲方將余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后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余時間在 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于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 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 ,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并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 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 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后車輛維修索賠 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 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后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 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以個人工資、財產、物 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采取緊急措施, 收回車輛,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后生效。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效證件(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效證件(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
顏色:_____
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為期貳年。
押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貳年。
首付: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續交全年租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以此類推支付下一年的費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將此車收回。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4.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承擔此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如(保險、保養、維修、違章等)。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
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7
江蘇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 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于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8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 本合同為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 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 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為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為一天)為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為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稱“元”) ?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為_____付。
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為? 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為: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不計利息返還? 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于租賃期滿后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 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為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為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 車輛交接
第九條 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并將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了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并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 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后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于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承擔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后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于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為,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后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 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為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于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于五千元時)。
3 由于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 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 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D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了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 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 及時答復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 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范圍(五環)內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 協助乙方處理發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 負責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 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 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 乙方名稱住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 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于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 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 租賃車輛如需添加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設備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征標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壞。
8 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9 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 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 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并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
1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 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并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并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附加條款: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0
承租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擔保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
出租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__________
終止時間:__________
限駛公里:__________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_____
付款約定:__________
備注: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季、______元/______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
擔保方簽字:__________
中介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____-車架號為___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2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盡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_X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3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 出租方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組織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承租方駕駛證類型:承租方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約定事項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載人數為九人以下的載客汽車__ __輛,具體情況約定如下:
本表不夠,可另附表填寫
(1)按租期:起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 終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租期 日時 分。日租金 佰 拾 元。超過租期的,每小時租金 元。乙方現付押金 元。
(2)按里程:限時里程__ __公里。租金 佰 拾 元。超過限時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現付押金元。
2.租車及還車地址:租車地址;還車地址 。(租賃壹輛以上車輛,有約定不同租車及還車地址的,可另行說明。)
第二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車輛、承租方和第三者損害,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約定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承租方拒絕承擔保險賠償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賠權利。
第三條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承擔車輛財產險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義務
1.承租方是以單位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承租方是以個人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隨車攜帶車輛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租賃汽車證》及相關標志、標識。
4.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超速、超員、超載、酒駕和疲勞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5.承擔因不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設備,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租、破壞租賃車輛及隨車物品。
8.租賃車輛發生損毀、被盜搶或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到公安部門接受處理。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的,應予以更換。
2.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車輛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擔保條款
1.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2.承租方如采用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擔保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5、出險后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后,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系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5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事項及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備案及相應證件的配發。
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條件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自有10輛以上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車輛,車輛行駛證件齊全有效,車輛類型為核載人數為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
(三)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可供企業20%以上自有車輛停放所需停車場地。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向所在地設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
5.自有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含檢驗記錄欄)、《機動車登記證》及復印件;
6.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7.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8.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汽車租賃服務流程和規范、服務投訴處理制度、租賃車輛維護保障制度、車輛防盜搶騙等治安防范等制度措施。
(二)受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
1.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請人當場補全或者更正,當場不能補全或者更正的,原則上應當場出具注明日期且加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職權范圍的,應出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三)許可前公示和現場審查
對已受理的汽車租賃經營申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申請的有關情況在本部門網站或辦公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或結束后,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人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有關條件和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實地查驗。
(四)許可決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在受理汽車租賃經營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依據查驗及審核結果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并抄告設區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
(五)許可結果公告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后,應將許可結果在其網站或辦公場所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公眾查閱。
四、汽車租賃證件使用規范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許可決定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租賃的車輛配發《租賃汽車證》。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偽標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外廓尺寸為40×28cm,材質為157克銅版紙,國徽與帶“DL”的邊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字
型采用燙金,右下角印有“福建省運輸管理局監制”字樣。副本外廓尺寸為18×13cm,封面墨綠色帶國徽。《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副本用于記錄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年度質量信譽考核結果、變更結果等情況。
2.《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包含“閩交運管許可×字號、業戶名稱、地址、經濟類型、經營范圍、證件有效期、核發機關、核發日期”等內容。副本除有與正本相同的內容外,還有分支機構及地址、變更記錄、檢查(考核)記錄、年度質量信譽考核記錄等。“經濟類型”按國有,集體,私營,個體,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臺以及其它經濟分類。
3.《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證號格式為“閩交運管許可×字號”,其中“×”為全省九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漳州開發區的簡稱,從福州到寧德按順序分別為榕、莆、泉、廈、漳、龍、明、南、寧,嵐,前六位為行政區劃代碼,后六位為自然數編號。鑒于招商局漳州開發區未列入國家行政區劃代碼范圍,“×”也用“漳”,編號前6位使用漳州市轄區的區劃代碼350601。
4.證件有效期為四年,經營者應當在到期前十日內到原發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換發。
(二)《租賃汽車證》
1.《租賃汽車證》證件尺寸為9.0×6.2 cm,材質為205克
銅版紙,采用防偽標志,封面墨綠色,外廓尺寸為10.5×7.5 cm,。
2.《租賃汽車證》正面是車輛有關內容,背面粘貼車輛45度角紙質彩色照片,然后塑封,《租賃汽車證》有效期4年。
3.《租賃汽車證》內容為業戶名稱、地址、經營許可證號、車輛號牌、車輛類型、座位數、車輛尺寸、經營范圍、核發機關等。其中“經營許可證號”填寫經營許可證上后12位阿拉伯數字,“車輛號牌”填寫車輛號牌號碼加上號牌顏色,“車輛類型”填寫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填寫行駛證上核定的載客數(含駕乘人員),“車輛尺寸”填寫車輛外廓長寬高尺寸,以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的數據為準,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無登記外廓尺寸的,以同型號車輛使用說明書或車輛公告目錄上數據進行核定。
4.《租賃汽車證》證號按9位編號,格式為“閩交運管×字000000001號”,其中“×”為九個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簡稱,招商局漳州開發區的“×”也用“漳”。“000000001”前3位取行政區劃代碼的后三位數(第一位區分設區市,2、3位區分縣級),漳州開發區使用“601”;最后六位為自然數編號。
五、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程序
自有車輛300輛以下的汽車租賃經營者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應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行政許可。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6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7
甲方:
乙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噸位:______。車牌號:______。顏色: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行駛證號:______。納稅證號:_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______。方向情況:______。燈光情況:______。車輛成新度:______。車輛外觀:______。隨車工具:______。其他情況:______。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______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后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_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后,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8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平方米(建筑面積)。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甲方應于年月日將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元整(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乙方以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日以前繳納,先付后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為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后予書面簽收。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并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周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并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為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后,乙方將添置的設備搬走,并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并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并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A:
乙方B: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方:
經辦人:
聯絡地址:
日期:
電話: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3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效證件(身份證):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效證件(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為期貳年。
押金:共計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
租金:共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貳年。
首付: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時止續交全年租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以此類推支付下一年的費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將此車收回。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4.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承擔此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如(保險、保養、維修、違章等)。
第五條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
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擔保條款
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31
出 租 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32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X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X元/月,于每月X日支付X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X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33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X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X元/月,于每月X日支付X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X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