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精選31篇)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
供 方:
需 方:
工程名稱:
供貨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 建設,由
承建的 項目的預拌混凝土供應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需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種及單價向需方提供預拌混凝土。
序號強度等級普通混凝土單價(元/m3)訂貨量(m3)高性能混凝土單價(元/m3)訂貨量(m3) 備 注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少于50m3,則增加泵送臺班費1500元/次。
2、使用46米及以上泵車,混凝土單價增加5元/m3。
3、潤泵砂漿按當次澆筑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預拌商品砂漿在同標號混凝土單價基礎上加100元/m3。
4、早強砼(Z)單價增加20元/m3;;樁基混凝土單價增加4元/m3;水下混凝土單價增加10元/m3;抗裂纖維混凝土(X)單價增加30元/m3。
5、粒徑5~10㎜細石混凝土單價增加30元/m3。
6、抗滲混凝土(P6~8)單價增加10元/m3;(P10)單價增加14元/m3;(P12)單價增加18元/m3 ;膨脹砼(W)單價增加30元/m3。
7、若混凝土需要摻加特殊材料,由需方提供材料的,其質量由需方負責,供方按混凝土數量加收3元/m3人工費。
8、樓高33~50層在合同單價基礎上加25元/m3,51層以上價格面議。
9、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需方合同簽約代表或合同約定代表所簽認的函件為本合同附件予以承認。
10、如因原材料市場價格變動,混凝土價格作相應調整。
二、訂貨與發貨:
需方每次訂貨時,須提前24小時由負責人以書面或傳真(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300m3時須提前48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通知中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等,遇有臨時變更的,需方須提前4個小時通知供方,否則需方應對供方已發貨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三、計量及校核簽收:
1、計量與驗收:以供方送貨單(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數量、強度等有關數據由需方簽收人員進行校核簽收;每次供應的尾數由需方確定,只能報一次尾數(即只能有一車裝載少于10m3),超過部分按車收取空載費〔﹝10m3—實際裝載量〕×30元/m3〕;一次訂貨少于混凝土車額定容積量時,同樣收取空載費。
2、校核: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容重按2400Kg計,負誤差不超過2%。如需方對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需方可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檢次數≧3車次,以抽檢的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發貨單)與該基數負誤差超過2%時,則當次抽查的視為負誤差,當天當批(次)按超出部份折扣減負誤差;
施工場地內有地磅,經雙方同意,也可每車過磅的方式進行計量,以實際混凝土凈重值除容重為該車實際裝載方量。最終以實際總方量辦理結算。
3、需方簽收(認)人員名 稱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現場簽單驗收人員結算及對賬確認人調價函確認人
4、未經雙方認可,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及對賬單上的數據和其他書寫內容,均以原單數據為準。
四、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需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未在結算單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簽收的供方送貨單(發貨單)為結算憑證,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2、超過30個日歷天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緩建或停建,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兩個月內付清所有混凝土貨款。
4、本工程項目按:
5、按以下雙方約定支付貨款:
6、發票與賬戶信息:
〔1〕需方開發票信息: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需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供方試驗人員須旁站見證,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40分鐘內完成。
3、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和GB/T50081-20__的規定進行。如混凝土的試塊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已確認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強度或抗滲等級達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和支付鑒定費,屬需方原因由需方負責。供方向需方提供混凝土資料一式四份。
六、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未經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質,并應盡快卸出攪拌車,如超過3小時仍不能卸出攪拌車,造成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報廢時,屬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須簽收,并負責安排場地卸出處理;屬供方原因影響的則由供方負責。卸料前需方現場簽收人員必須核實送貨單(發貨單)上所標明的強度等級、澆筑部位,一經簽收視為確認。
七、雙方義務、責任
1、供方義務、責任
2、需方義務、責任
八、雙方簽訂合同的公章,必須是雙方單位法定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如采用項目公章和項目負責人簽字,必須有單位法人委托書確認。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供貨(除不可抗力外),每推遲一天,供方按需方當次要求供貨金額的0.5‰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2、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貨款,供方有權暫停(或緩)供混凝土,并按需方應付貨款總額的(0.5‰)/天向供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供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資料管理員必須及時按照驗收的要求,把準確的工程名稱、澆筑部位及澆筑時間提供給供方(試驗室),否則由于資枓的原因造成不能驗收由需方負責。
2、供方開具的發票不能作為需方已付款憑證,需方在使用轉帳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須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3、本合同不得單方面修改,如需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字加蓋公章方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執兩份,供方執兩份。本合同有效期為: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結束并付清貨款之日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糾紛,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向:[ ] 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項目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 方供 方
單位名稱:
通訊地址:
簽約代表:
電話號碼:
傳 真 機:
收 件 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通訊地址:
簽約代表:
電話號碼:
傳 真 機:
收 件 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
需方:
工程名稱:
供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3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3
供方:
需方:
工程名稱:
供貨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 工程商品混凝土購銷的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
二、訂貨與發貨方式:
1、需方每次訂貨時,須提前 小時以上由負責人以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預訂貨通知單通知供方,每次澆筑前 小時由指定的聯系人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 m3時須提前 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通知中應明確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特殊要求等,遇有臨時變更,需方須提前 小時通知供方,否則需方應對供方已出貨的混凝土予以簽認和結算。
2、需方應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下月所需混凝土的月計劃,內容包括時間、數量等。
3、原則上供方應按時供貨,若遇供方生產高峰期,雙方可以協商調整供貨時間,但調整的供貨時間與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相差不得超過 天。
4、需方在定貨單以外小批量( m3)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應提前 小時以上通知供方。
5、供方發貨單要求由攪拌機操作人員簽發,并正確填寫車號、混凝土標號、數量、使用部位、特殊要求及簽發時間。
三、計量及校核簽收:
1、以供方送貨單上標明的經需方人員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每次供應的最后尾數由需方確定,只有報一次尾數(即只能有一車裝載少于 m3),超過部份按車( 實際裝載量)× 收取空載費。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kg/ m3計,負誤差不超過 %。如需方對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需方也可以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撿時,供需雙方必須有專人在場,雙方簽字確認,以三車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與該基數負誤差超過2%,則當次抽查的視為負誤差,則當次供方供給需方所有車次的混凝土按超出部分扣減負誤差。
2、需方指定混凝土現場簽收人員: ,結算人員: ,若有變動需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供方,否則供方有權拒絕供貨。非合同指定的簽收人員接收貨物時,供方有權拒絕交貨,且相關損失由需方承擔。
3、經需方簽收的發貨單作為供應量結算的依據,需方不得隨意更改供方的發貨單,更改的發貨單以供方發出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四、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結果作為判斷依據。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需方承擔,由需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取樣并制作試塊,取樣前通知需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的卸料量的 至 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 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 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國標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 mm坍落度允許偏差正負 mm,≥ mm坍落度允許偏差 正負 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3、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供方承擔,并向需方提供各分部工程混凝土品種、強度等級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資料一式三份。
4、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J107-87和GBJ82-85的規定進行。如混凝土的試塊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已確認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強度或抗滲等級達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和支付鑒定費,屬需方原因由需方負責。
五、雙方責任:
1、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未經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質,并應盡快卸出攪拌車輛,如超過 小時仍不能卸出攪拌車,造成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報廢時,屬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須簽收,并負責安排場地卸出處理,屬供方原因影響的則由供方負責。因混凝土屬特殊商品,如需方已通知供方訂貨,供方按需方訂貨要求已投料生產后,(除供方原因外)供方車輛到達需方必須無條件簽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方承擔。
2、泵送混凝土供方負責將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負責現場布管及卸管,布管所需的馬凳由供方負責提供,需方負責提供架子、塔設和加固,固定泵送管的架子必須安全牢固以滿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3、需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在施工過程中,需方不應少于 次表面收漿抹面工作,且要及時覆蓋養護(塑料薄膜),以免產生裂縫,如需方施工不符合上述工藝要求而產生裂縫,其責任由需方負責。
4、供貨前需方應清理出滿足供方車輛行走的道路,需方負責在工地出口處設洗車平臺,方便供方清洗車輛,確保供方車輛輪胎不帶泥沙出工地;需方辦理相關施工點占道施工審批手續,承擔因占道問題引發的城管或交警等部門對供方攪拌車、泵車、拖泵的罰款;保證工地內道路順暢。安全、水電及照明滿足施工要求,電量須達到 千瓦以上。在交貨地點設標志,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卸料現場為供方提供沖洗的水源,并且排水暢通,通知供方進場察看,供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機施工安全時,供方有權拒絕送貨。
5、需方施工現場環境及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
6、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提供詳細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
六、單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責任:
1、單價、付款方式及期限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執行,否則按本合同執行,需方不能拖延結算時間。混凝土單價按桂林市同期非泵混凝土含稅信息價下浮 結算。
2、以上單價為普通混凝土單價,如有抗折、早強等要求,則按提高一個等級結算。
3、需方如需零星混凝土,每車少于 m3(包括 m3)時,加收運損費 元/車。需方如需自卸料混凝土,以攪拌車到達工地時間為準兩個半小時以內卸出,超出卸料時間影響混凝土質量,供應方概不負責
4、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合同總量約 m3。
5、合同簽訂完成基礎工程若 天內無混凝土供貨交易,視為工程緩建或停建,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所有混凝土貨款。
6、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若工程在 個月內還未能履行合同,此工程則視為緩建或停建,該工程在開工前的混凝土單價供方可要求另行商定。
7、按本約定支付貨款:
7.1所用混凝土的付款方式按每月底對清當月所使用混凝土數量,在下個 日前付清上月使用混凝土貨款。
7.2本工程在天面梁板封頂的混凝土前,必須辦理已供應混凝土的結算付款手續,方能繼續供應混凝土
7.3屋面封頂后兩個月內付清全部貨款
7.4凡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欠款,需方按每月 支付供方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8、需方需將貨款及運費匯至本合同指定的供方帳戶,如需方支付現金,在供方向需方出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時需方可予以支付,否則一律視為未付。供方向需方開具的稅務發票不作任何支付憑證,支付款項須以供方收到需方現金或銀行轉帳憑證為據。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單位代付貨款給供方時,需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單位蓋章認可。
9、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在 m3以下(含 m3),則加收 元/次。10、混凝土坍落度:自卸 mm,泵送 mm,大于 mm時單價增加 元/ m3。
11、潤泵混凝土按當次澆筑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
12、混凝土供應要求及價格: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為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結束并付清貨款之日止。
開具混凝土銷售發票的名稱為:
稅號:
地址及電話:
開戶行:
賬號:
需方供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負責人:
簽約代表: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負責人:
簽約代表: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4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方單位:(章)
供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5
需方:
工程名稱:
供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3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
二、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
1、一般情況:
泵送按合肥市當月信息價下浮個____點,非泵送砼在當月實際交易價的基礎下浮10%,再減20元/m。
2、約定事項:
S6抗滲加10元/m S8抗滲加15元/m S10抗滲加18元/m防凍劑加10元/m早強劑加10元/m細石砼加10元/m膨脹劑加10元/m如需抗裂纖維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費2元/m
四、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圖紙含量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一周內確認供應量,在每月30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金額,則認為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五、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購方在澆筑混凝土5000m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體結構封頂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二次結構、屋面、樓地面等累計達____m3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m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以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發生的.量按此次單車計量為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T14902-20____《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驗收評定標準》等執行。
2、在預拌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3、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所產生的一切因砼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日萬分之計算,并承擔乙方為實現責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保全費、乙方聘請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時內,應書面形式或電話預約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根據(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____%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相關部門查驗及存檔。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備案存檔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方雙方協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雙方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澆注方式:
詳細地址:
一、合同日期
二、預拌混凝土結算單價、技術要求等詳見附屬文件
三、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乙方預拌混凝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結算:
按乙方運輸到施工現場并經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運送單載明的數量計算方量。甲方指定在運送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及結算依據。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達到方結算一次,乙方憑甲方簽字驗收的運送單7日內進行結算。甲方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余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
2、月結: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結算上月所供應混凝土全部貨款,當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余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采用第種結算方式,付款方式為:。
五、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合同簽訂完畢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進度由專人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預拌混凝土供應申請,其內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詳細澆筑部位、澆筑時間及其它特殊技術要求,并在次日供應時間前1小時再次與乙方電話確認,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車到達現場。
雙方有義務對天氣預報進行關注,當遇有對施工及工程質量不利的天氣因素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如甲方不予采納,因天氣所造成的相應損失及質量問題全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如甲方單次澆筑方量超過500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便于乙方準備充足的原材、設備、車輛等保障更順暢供應。
乙方運送混凝土到達甲方指定施工現場前,甲方必須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場地堅固、道路暢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車支車、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環境,并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以保障人員及設備車輛的順暢、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攪拌車到達現場后等待時間不超過分鐘,以免影響混凝土質量。
甲方準備澆注的結構部位必須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與乙方聯系混凝土發運,由于甲方組織施工、澆注技術及保障條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后未能在小時內澆筑完畢,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規范要求,及時充分振搗,適時抹面及充分養護,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乙方有權予以監督。由于甲方不按規定進行養護以及因施工組織、生產工藝不當等原因導致乙方混凝土強度等技術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施工期間出現特殊情況須中途停止混凝土澆注,甲方必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
預拌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單方加入水、外加劑或摻和物等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
按合同內容和技術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貨款結清后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
保證按甲方書面通知混凝土數量、強度等級等要求及時供貨到甲方指定現場,并聽從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并接受施工現場人員對混凝土的數量、質量的隨機抽查。
根據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安排供貨,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貨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供應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供應不能繼續時,免除雙方的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
六、其他約定:
1、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雙方及時分析解決。
2、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如沒有按照本合同中規定的周期及方式進行混凝土貨款結算,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要求甲方結清全部款項,貨款未結清之前,乙方有權暫扣相關技術資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規定,以當次結算總金額的日5加收違約金。
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供應相應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難以預料到的特殊情況時,應本著長期合作、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決。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拒因素時,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加蓋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對乙方所供全部貨款全部結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9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0
甲方:(購貨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甲方的重點供應商,主要負責甲方商品的供應。
二、采購主要內容及價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磚;具體型號為:
三、質量檢驗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書進行檢驗。
三、交貨方式、接貨地點、接貨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訂貨流程
1、交貨方式:以甲方發出的采購通知(甲方采購清單)上約定的發貨時間為準。
2、到貨地點:
3、訂貨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貨物清單,乙方按期備貨;
b、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發貨給機料員,并提供一份清單給甲方的機料員;
c、乙方在發貨時保留一份單據,同時提供另一份單據給甲方;
d、到對賬付款時段時,乙方須提供單據與甲方對賬,然后進行結算。
四、貨款的結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分農歷三個時間段付款的辦法進行分階段付款。貨款按人民幣進行結算。
五、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提出書面異議并出具處理意見,在驗收完畢前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乙方可以拒絕收貨;或雙方協商退貨,退貨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甲方亦可拒絕提貨。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4、除甲方指定接貨人員以外,不得與其他人員進行貨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協商解決。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辦人:代辦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1
(簡稱甲方)
供應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
二、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
1、一般情況:
泵送按合肥市當月信息價下浮個點,非泵送砼在當月實際交易價的基礎下浮10%,再減20元/m³。
2、約定事項:
S6抗滲加10元/m³ S8抗滲加15元/m³ S10抗滲加18元/m³防凍劑加10元/m³ 早強劑加10元/m³ 細石砼加10元/m³膨脹劑加10元/m³如需抗裂纖維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費2元/m³
四、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 圖紙含量 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一周內確認供應量,在每月30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金額,則認為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五、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購方在澆筑混凝土5000m³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體結構封頂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二次結構、屋面、樓地面等累計達20xxm3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以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發生的量按此次單車計量為準 。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驗收評定標準》等執行。
2、在預拌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3、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所產生的一切因砼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日萬分之計算,并承擔乙方為實現責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保全費、乙方聘請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時內,應書面形式或電話預約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根據 ( 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相關部門查驗及存檔。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 貳 份,備案存檔 貳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2
甲方(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國際輕紡城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建筑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第二條 供貨時間
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以便及時確定供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數量、規格和質量要求。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質保書及《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證書》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須保證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同時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相關規范要求。
產品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11968-20xx國家標準 ,容重嚴格控制在≤3。
第四條 運輸、包裝、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乙方 承擔。
2、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員指定的位置卸貨。
3、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著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送檢測中心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必須按批以木板托盤進行打包包裝,合理損耗不超過1.5%(即每百塊內廢塊、斷塊數量不超過1.5塊)。
5、到現場的材料數量必須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發現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數量,都按此次的數量進行結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無理取鬧,影響工地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貨到現場有破損的加氣塊(不在合理損耗范圍內)在收貨時扣除。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項目物資部 李靈生、王利、張英 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月底對賬時,甲方按合同條款約定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作為支付的依據。乙方結算時,須提供國家正規發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發票,甲方不予支付結算款。
結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氣塊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應加氣塊料款的80%,如此類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結束供貨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應到現場的墻材,其規格、質量、數量必須滿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應的加氣塊達不到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需無條件退貨并承擔因此對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加氣塊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墻材質量問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時,應提前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規定貨銀兩訖后自動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2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中鐵十七局集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開 戶 行: 開 戶 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支行 帳 號: 賬戶:
稅 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3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范文二
一、雙方當事人
供 方: 合同編號:
需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對提供的混凝土質量負責,符合現行國標,標準按GB/T 14902—20xx執行。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安全責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數量及強度等級應在供貨前兩天列出書面計劃或電話聯系供方,由供方及時準確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應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混凝土澆搗接近結束時如需增減混凝土數量,需方必須將估計結果在供貨結束前一個小時與供方調度聯系,否則造成后果(損失)由需方負責承擔;需方不得違章要求供方強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供方負責運輸、泵送,其費用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中。
五、混凝土計量方法:以供方的發貨單并由需方收料員簽字驗收后的單據作為砼結算數量依據,需方可隨時監督并對數量進行抽檢核實。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雙方每月5日前對賬,每月10日內需方付供方已核對過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結束后 內付清。
七、驗收標準:按混凝土質量標準GB/T14902—20xx驗收,由供方按時提供符合質檢要求的技術資料作為驗收資料。
八、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嚴格按合同執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權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時應提前一天與供方調度聯系;
九、違約責任:依照《合同法》追究違約責任,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否則一切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十、發生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瀝青混凝土》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特訂立本瀝青混凝土攤鋪合同,供雙方以資信守:
一、瀝青混凝土攤鋪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市政工程
2、地 址:
3、瀝青混凝土要求:機動道為4cmAC—13C型細粒式瀝青混凝土+粘層+6cmAC—20C型粗粒式瀝青混凝土+0、5cm下封層+透層
4、工 程 量:以現場實際量測工程量為準
5、工 期: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二、技術要求
(一)、瀝青混凝土面層
1、瀝青
瀝青采用AH—70,質量要求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xx)(下稱《瀝規范》)表4、2、1—2“道路石油瀝青技術要求”的規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規格應符合《瀝規范》表4、8、3的規定,質量要求符合《瀝規范》表4、8、2的規定。
3、細集料、填料
細集料的質量要求符合《瀝規范》表4、9、2的規定,礦粉的質量應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規格應符合表4、9、3的要求,機制砂或石屑應符合表4、9、4的要求。
(二)、粘層
1、在瀝青上面層和下面層之間設置粘層。
2、瀝青:粘層瀝青采用快裂的撒布型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范》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乳化瀝青的用量0、3—0、6L/m3,應待乳化瀝青破乳、水分蒸發完畢之后方可鋪筑瀝青上面層。
(三、)下封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下封層。
2、瀝青:粘層瀝青采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范》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下封層采用單層式瀝青表面處治,集料采用S14規格,集料
(四)、透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透層。
2、瀝青:粘層瀝青采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范》表
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2的規定。
3、透層瀝青用量1、0—2、0L/m3。
二、瀝青混凝土攤鋪的質量要求:
1、乙方根據合同要求,按國家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組織生產瀝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級配、瀝青含量、出廠溫度、到現場溫度等),并提供瀝青混凝土出廠合格證;甲方按國家現行標準及合同中的技術要求驗收,并隨時核實瀝青混凝土的實際重量。
2、瀝青混凝土攤鋪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并提供瀝青抽提、馬歇爾試驗等相關試驗檢驗資料。
3、因瀝青混凝土質量及攤鋪質量不合格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發生的全部費用。
4、瀝青混凝土攤鋪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現場兩臺進口瀝青攤鋪機同時攤鋪,并配備相關的碾壓設備(手推式震動壓路機、雙G鋼輪壓路機(2臺)、膠輪壓路機等)。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攤鋪第一層瀝青混凝土后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 60% 工程款,在第二層攤鋪完畢之后付給總量 60% 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
四、供應瀝青混凝土的其它要求:
1、甲方應做好攤鋪瀝青混凝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以及攤鋪期間的現場調度及安全工作,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攤鋪任務提供便利條件。
2、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事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并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五、合同變更:
1、甲方如對瀝青混凝土供應規格、數量等提出變更要求,應提前4小時向乙方提出。
2、瀝青混凝土在攤鋪過程中,甲、乙雙方如變更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質量標準等事項,要求變更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變更憑證,否則產生的.質量問題由變更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的瀝青混凝土質量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損失費用由乙方賠償。
2、因甲方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造成攤鋪延遲,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每延誤一天甲方罰款5000元/天,依次累加。
七、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于20xx年 月 日簽訂于
訂貨方(蓋章):
年 月 日
供貨方(蓋章):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4
需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民法典》《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小區工程建設。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小區。
三、供應混凝土量_______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產品名稱:
2、強度等級:
3、坍落度(cm):
4、數量(m3):
5、單價(元/m3):
6、工地運輸方式:
7、總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_______車,且平均欠量大于_______%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_______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__《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_______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_______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_______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______牌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_______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_______%,其余部分_______次_______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2)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3)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執______份,供方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過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項目供應預拌混凝土,以滿足項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產品要求、交貨地點及單價:
1.2 采用泵送(含汽車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6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8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早強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防凍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膨脹劑的混凝土(摻量8%~12%)加 元/ M3;采用細石砼在上述相應標號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抗裂纖維的混凝土(摻量為0.8kg/M3)加 元/M3。
1.3上述所需的膨脹劑、抗裂纖維采用 品牌,單價已包含膨脹劑或抗裂纖維的材料費、加料配合費、倉儲堆放費等。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提供,但甲方保留甲供的權利,并乙方承諾免費提供堆場和配合加料。
1.4加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混凝土的價格不受混凝土標號等級而影響(不論標號高低,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
1.5本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應價格按照每次對賬上月份《 工程造價管理》公布的 市信息價下浮點數作為成交價,在供貨過程不受市場原材料漲跌及其他因素而影響,在任何情況下定價模式不予調整。
1.6上述價格包括但不僅限于材料費(不論塌落度大小,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運輸費(不論運距遠近,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混凝土泵車臺班費,混凝土輸送泵管的運輸、裝車、卸車、使用費,損耗、配合費、稅金等一切涉及商品混凝土供應的相關費用的砼入模價格。
2、產品質量
2.1乙方須確保所供混凝土符合GB50204-20xx、GB/T14902-20xx及國家其他相關標準和工程設計、施工的要求。
2.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對所供的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并留置試件作抗壓抗滲等檢驗,并須及時向甲方提供已供應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
2.3乙方所供混凝土必須嚴格按照配合比單配料,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28天強度必須達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2.4 混凝土的早期強度必須滿足項目挖土工期需要。
2.5由于乙方原因如機械故障、車輛不及時、坍落度偏低,造成泵管堵塞所損耗的混凝土由乙方負責。
2.6乙方所供混凝土原材料的相關資料需報甲方備案,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變更。
3、供應范圍
3.1由甲方指定項目供應范圍(棟號、區域),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3.2如乙方在指定區域供貨不及時,甲方有權臨時更換供應商供貨,并追加處罰乙方不及時供應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產品數量及計量方法
4.1產品數量:在合同量范圍內供貨,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需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4.2計量方法:按車過磅計量,以磅單標明的數量為準。
4.2.1方量以項目地磅計量為準(每車過磅),每車過磅數量參照乙方提供級配單容重累加(C30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70kg/M3),并要求在物資確認單上寫明車牌號、計量數據、計算方式和實際方量。
4.2.2若項目部無條件過磅時,甲方則每7天、15天或30天進行不定期以外部過磅或現場量方的方式予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若甲方抽驗數量少于乙方送貨單數量(誤差超過2%),則該批次所供混凝土數量按抽驗缺少比例予以扣除。
4.2.3甲方每次抽檢時,乙方應派人到場,雙方共同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拒絕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則視同乙方對甲方單方面的抽檢結果予以確認有效。
5、產品交付
5.1交貨地點: 。乙方所供貨物卸貨地點必須為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否則,所發生貨款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不予結算。本合同僅適用于 項目混凝土的供應。
5.2 甲方每次應當提前24小時通過 下單的方式將混凝土需求計劃通知乙方(通知應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澆筑時間、部位和方式等),乙方應按照通知要求送貨至甲方指定的混凝土施工現場,并按要求將混凝土卸入甲方提供的輸送泵內或非泵送的指定地點。
5.3 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卸車及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卸貨。
5.4 交貨時,乙方應隨貨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質量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合格證、檢測報告)。
5.5 乙方應確保項目混凝土澆筑施工的連續性,若因混凝土運輸等乙方原因造成項目中途停工或出現質量問題,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6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施工需要,對工程中需進行特殊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專業指導建議。
5.7 每批次混凝土供貨前,乙方應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單。乙方還應隨貨提供各等級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及其他有關混凝土質量的技術資料(包括各種原材料質量證明的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對混凝土質量進行驗收的依據之一。
5.8 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確保已經了解并知悉產品運輸交通狀況和交貨卸車環境以及政府的交通管制政策措施,不得以此為理由就延遲供貨提出抗辯。
6、產品的驗收及異議處理
6.1 乙方送貨到交貨地點后,甲方指定專門的驗收人員(以甲方的書面通知
為準)對混凝土的數量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查驗,并在 分鐘內在現場進行坍落度檢測,如符合相關標準及工程設計、施工要求,則上述驗收人員應共同在《物資確認單》上簽字確認,并以此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有效依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簽收,直至乙方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將混凝土坍落度調配至符合要求。
6.2 乙方應隨車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限將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等技術指標調配至符合,否則,乙方須立即將該批次混凝土全部運離施工現場,并在交貨期限內重新更換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否則,乙方除應承擔混凝土丟失、損毀風險及場地占用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 甲方應確保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以保障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進出作業現場。乙方車輛及人員應當服從甲方安全施工的統一調度指揮,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6.4甲方應負責解決作業現場用水、電及照明問題,并協助乙方處理對卸料地點路面的交通指揮及混凝土車輛卸料而引起的擾民問題。
7、結算與付款
7.1結算方式:每月20日雙方進行對賬結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一個結算周期),雙方在月結算單上簽字蓋章確認,乙方開具等額有效機打材料發票(一票結算),如乙方所供貨物當月未進行結算,甲方可視為乙方自愿放棄結算,并不再另作結算。
7.2驗收和結算依據:以甲方書面指定現場 人以上材料驗收人員共同簽署的《物資確認單》作為雙方的結算依據,若有人員變動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7.3付款:(具體與供應商談判為準)
每筆付款前乙方須開具有等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前三個對賬周期不支付貨款,第四個月前支付前三個月對賬周期的 %,之后按照上一條款的結算周期對賬,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對賬價款的60%混凝土款,以此類推,至全部主體結構封頂(即屋面澆注結束)后六個月內付至80%,余款在全部結構封頂后一年內付清。
8、違約責任
8.1乙方須確保供應,如乙方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包括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退換貨所造成的逾期交貨),應從逾期之日起按照1000元/小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交付或者更換合格產品為止。若乙方逾期超過12小時,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供貨和終止本合同,同時不免除對乙方逾期交貨1000元/小時的處罰,乙方承擔買甲方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
8.2供貨過程中,如由于乙方產品質量或服務的原因,甲方隨時可以增減方量或終止本合同,且已供貨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的最長時間進行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利息和額外費用。
8.3乙方如未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工程返工及工期延誤等在內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8.4甲方逾期付款達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5雙方一致同意:每月結算時,應就本月發生的違約責任予以書面確認,并予以扣回或補償,逾期不補。
8.6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部分無法履行或全部無法履行,雙方均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通知對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進一步擴大,在此基礎上,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可相應地得到減輕或免除。
9、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安全責任
10.1 乙方應對其派出的送貨和卸車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在卸車過程中,乙方人員應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在產品運輸及卸車的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0.2 乙方人員嚴禁穿拖鞋、硬底鞋及酒后進場作業,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出現場必須按甲方有關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得隨地散落混凝土及在現場沖洗車輛,否則,甲方有權按照200元/次對乙方進行處罰。
11、環保要求
乙方所送物資必須符合國家環保相關標準,否則,將在驗收時全部予以退回。
12、通訊
12.1 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專人送達、EMS專遞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相應收件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若以專人送達的,則視為在實際交付時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專遞方式發送的,則在發出后第三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收件人;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則以電子郵件進入收件人提供的電子郵件服務器等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即視為送達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機: 手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12.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3、其他約定事項
13.1合同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2.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折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6
需方:浙江華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蕭儲(20_)36號地塊華成河庒第二標段
供方: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3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7
甲方(需貨方):_______
甲方(需貨方):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依法保障雙方的經濟利益,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施工工程名稱:
平涼市涇川縣
二、產品名稱、運輸方式、數量、單價、金額
備注:甲方確保所需混凝土總量大于10000立方米,否則在以上單價的基礎上提高30元!以上單價為普通混凝土的單價,若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此單價另行協商。
三、供貨日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貨期內,甲方應在澆筑混凝土前一天向乙方提交書面產品供貨確認單,以便乙方安排生產進度,保證甲方的施工計劃。供貨確認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以簽字為準,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供貨聯系卡電話聯系供貨。
四、質量標準
乙方加工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應符合國家GB/T149-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產品質量樣品由雙方共同提取、分別保存,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為準。
五、計量方式:
以供貨方提供數量,需方簽字,供貨單累計計量總量為準;需方在對混凝土計量有疑議時,有權對所送貨物進行抽檢,若經雙方確定抽檢數量不足,供方按供貨不足部分進行補償。
六、結算方式
1、以運輸小票的實際數量計算,工地簽字確認。
2、每1000m混凝土結算一次,甲方付貨款金額的90%,完工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七、其它事項:
1、按需方要求送到現場的混凝土,因需方原因不能使用,責任由需方承擔:
2、按需方要求運送到現場的混凝土,必須按混凝土使用要求澆筑和養護,因需方自行加水或后期養護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責任由需方自負,供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確保乙方運料車輛在施工場地行駛通暢并及時卸車,運混凝土車到達施工現場后卸車時間不得超過90分鐘,否則承擔不利后果。
4、甲方建設單體工程確認定購乙方混凝土,則整個單體工程應全部使用乙方混凝土,如甲方擅自攪拌混凝土或擅自改變供應單位,并將混凝土用于所建工程,工程出現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雙方約定的違約金為本合同總價款的20%,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8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及造成責任的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GB107-87、GB14902-20__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在發(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送)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當即時通知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及間接損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長造成的機具、管理費用的增加、業主及客戶的索賠費用等。)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當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 甲方要按照上述標準及合同約定對砼質量、數量、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在發(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甲方每澆注一次混凝土量超過300m3,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申報混凝土生產委托單,300m3以內混凝土量應提前24小時向乙方申報混凝土生產委托單,如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的,甲方應提前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單的混凝土型號組織生產,因甲方填寫委托單出現的錯誤或8小時內接到通知來不及變更的,導致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一、結算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每澆筑一批次砼,若發現有一車不夠數量,則本批次砼所有車的砼數量均按不夠數以每車結算。甲方有權隨即對每車砼的數量在任何計量準確的秤上抽查。
2.對混凝土砂漿、墊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3.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3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具體付款方式見二條)。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須預付每次用量的80%價款。
2.每次價款完全支付期限:1條所指日期的15日內(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2條提到日期后的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 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在三、6條提到的時間內提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 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混凝土在運輸中的遺撒而造成的相關責任乙方負責)。
(4) 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專人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 應遵守國家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 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多要或澆錯部位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 供貨前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 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澆筑通知單,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約定或法定方式解決。
(5) 澆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6) 乙方在施工現場負責混凝土泵車及罐車的安全責任,如發生翻車、傷人等事件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不服從甲方的違章指揮。
(7) 混凝土在運輸、澆筑等過程中發生意外(如車禍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8) 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應采取抽樣檢測,即見證取樣.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樣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樣檢測一次,對于取樣檢測的試塊,每次由乙方負責制作標養一組、600℃.d一組,同條件二組(規范、標準、質檢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監理指定的檢測中心檢測,其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若試塊不合格、回彈則由乙方負責并出具所有費用;若回彈不合格,其相關一切責任(經濟、社會)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沒有連續澆筑而造成施工過程中出現
3.乙方在接到甲方澆筑通知單后,乙方安排生產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澆筑砼的時間基礎上提前8小時通知甲方準備。沒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供應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權扣除乙方20__元每次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人員野蠻作業不服從指揮,辱罵甲方管理人員,甲方有權每次罰款1000元(從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5. 乙方按甲方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裁決,一切費用由敗方承擔。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債權債務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3. 供應量預計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據兩家商砼廠家的供貨速度、砼質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標)及服務質量給予適度增減.商砼廠家供應量及質量、服務不能滿足要求者,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19
買受人: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0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況及人員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地距離(公里) 結構/層數
預算砼量(m3) 開始供應日期
負責人姓名 報料員姓名
電話 電話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1、甲方及該項目業主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寫的調查表格資料;
三、交貨時間、地點、訂貨、發貨: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時,須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權報料員以電話及手機信息形式同時將計劃通知乙方,計劃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澆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確認后,將按此計劃將預拌好的混凝土準時送到工地交給甲方,甲方負責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計劃自甲方報出后,如遇到臨時變更,甲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對乙方按變更前要求出廠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2、乙方在實際向甲方供料時一并提供《送貨單》,甲方應對乙方已發料的《送貨單》予以簽認和結算,由甲方本合同約定的收貨聯系人親筆簽字確認。
姓名 聯系電話
四、價格(以下報價含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各等級砼價格表:
強度等級普通砼泵送砼備注
單價(元/ m3)單價(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時,單價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費用:車載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汽車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 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若3小時內無法完成60m3泵送,則需按600.00元/小時的臺班計費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攪拌車運送水時,按300.00元/車價格計費;泵車已到達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務的,泵車放空費按600.00元/次計費;若泵車到達現場后等待開工超2小時的,按300.00元/2小時計費。
3、抗滲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摻UEA膨脹劑在原普通砼單價基礎上每立方增加:摻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6、細石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強砼在現行普通砼單價基礎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潤管劑100.00元包/,除潤管砂漿價格按當次澆搗同等級混凝土單價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價格另議。
9、價格變動: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供貨價格,并簽訂調價補充協議;協商未果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貨款。如甲方沒表示異議又繼續需要乙方供應混凝土,則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調整后的價格。
五、數量:
1、混凝土供應量以m3為計量單位,結算時以甲方的砼簽收員簽收的隨車送貨單數量或月結算單為準。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結算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結算單后三天內由甲方指定人員確認本月供應量及總金額。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時間內簽字確認,視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送貨單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3、甲方若對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有異議,有權隨時核查乙方送貨攪拌車內混凝土的實際數量。乙方實際供貨數量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臺攪拌車實際裝載量求得。混凝土拌合物密度以乙方所提供并經甲方確認的《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容重規定,按攪拌車實際裝載量由卸貨前后攪拌車的質(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車次以上(包含三車次)的平均值偏差為±2%,則認定乙方送貨數量合格,過磅費用由甲方負擔;否則判定乙方送貨數量不合格,除過磅費用由乙方負擔外,乙方當天該部位該批次所供數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簽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說明:
1、按月結算。當月貨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類推,直至項目澆搗完畢。
2、30天內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完成,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視為該項目澆筑完畢。甲方須在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內付清所有貨款。
3、如甲方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乙方的貨款,則甲方按銀行承兌匯票的貼息支付乙方的費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貨款給乙方時,甲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第三方蓋章認可。
5、甲方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未經雙方授權,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的數據或書寫其他內容均視為無效。
6、全部貨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關技術資料,如甲方拖欠貨款,乙方有權不交付相關的驗收資料。
七、技術要求:
1、乙方按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保證混凝土的現場塌落度、現場試塊強度兩個指標,若有其他指標或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2、凡一次澆搗大體積(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應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甲方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在現場配置試模及塌落度筒,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以及《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要求時,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構件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塊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
5、甲方送檢試塊時,須通知乙方到場,并得到乙方對送檢試塊的認可,否則乙方對檢驗結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6、試塊檢驗結果不合格時,甲方須委托國家規定的資質機構對構件進行復檢,若復檢合格,復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復檢不合格時,對施工、養護過程無異議的構件,乙方除承擔復檢費用外,還須承擔該構件技術處理所涉及的直接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后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混凝土質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規定的標準(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更改約定的重要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執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權具備驗收知識的人員在混凝土供貨現場卸貨前對乙方混凝土進行當場驗收,并簽收乙方送貨單。
5、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及支付貨款,不得以驗收后的混凝土出現裂痕、變異等為由拒不支付貨款。
6、甲方驗收時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檢驗單、配合比報告單等資料,并據此進行現場抽樣檢驗,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入泵前取樣檢驗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甲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取樣前監理和乙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后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如混凝土的試塊經檢測單位試驗出現不合格的,甲方應在試塊達到齡期后的三日內通知乙方前往檢測單位了解情況并確認結果,超過試塊齡期三日內未接到有關試塊強度問題的通知則視為混凝土合格,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經確認的試塊檢驗結果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相關檢測費用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一致認可以現場試塊強度作為評定混凝土強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
8、交貨驗收: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驗收并簽字確認。對有異議的,甲方應在兩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逾期則視為認可其質量。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若乙方所供應的混凝土拌合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須按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時,乙方有權自行停止供貨,并暫緩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資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停工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擔。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24小時不間斷地保證供應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無法正常供應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術處理等直接費用由乙方負擔。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貨款前通過其它外購、自制等途徑獲得混凝土,均視為違約。甲方須按所欠貨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還須按欠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貨款。
4、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卸料時間:攪拌車到達工地后,甲方應及時安排卸料,并于90分鐘內(從車到工地時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時間過長、停電、機械故障、路況等問題其他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貨超時而引起的一切質量問題、費用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每車卸料時間若超過90分鐘后,甲方應在超時后按每小時補償車輛費用100.00元給乙方,由此造成質量出現問題的,與乙方無關;每車若超過四小時沒有卸完料的,視為乙方已交付質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權對混凝土作出處理,甲方需對該車混凝土進行簽收、結算和付款。
2、卸料過程:甲方應派員監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問題導致施工困難時,應及時和乙方聯系,協商處理,不得擅自對混凝土進行處理(如隨意加水等),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單車方量:甲方單次獨立結構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時,增加240.00元/車攪拌車燃油費,如超時,在送貨單上注明,費用累加。
4、尾數計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時乙方負責運送一次尾數,若由于甲方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數車次時,乙方在送貨單上注明屬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車的空載費。
5、道路:供貨前甲方應清理出滿足乙方至少10立方/車裝載量的行走道路,甲方辦理特殊區域通行、占道及夜間施工審批手續。
6、安全:甲方負責工地道路正常硬化暢通,確保乙方運輸車輛的行車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負全責。乙方運輸車輛要服從甲方調度安排,積極配合施工。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若因乙方違反規定或不按規范操作導致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7、衛生:甲方須在工地車輛出入口設置供水裝置,供乙方清洗攪拌車,若甲方未能設置供
水設施,乙方有權拒絕供貨,并因車輛污染路面,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由甲方負擔相關費用。在供水設施完備的情況下,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進場察看,乙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
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送設備施工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9、泵送設備:使用車載泵時,乙方負責車載泵操作及相關技術指導;甲方負責水電、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對乙方提供于施工現場的泵送設備(如管扣、泵管)負有保管義務和責任,出現丟失由甲方按市場價賠償。使用過程中合理損壞的,乙方應及時更換新的設備或配件。
輸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負責按指定的時間將混凝土輸送設備運至需方工地。
⑵供方只負責對車泵在施工現場的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現場施工均由需方負責。
⑶需方負責提供沖洗泵送設備的水源及場地。
⑷供方負責提供車泵給需方使用,并在保證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圍內將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場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車泵泵送能力范圍,由需方自行負責。
⑸供方設備在施工現場出現故障(如:泵車堵管、爆管等情況),需方應協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時解決現場余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況下不允許站人,也不允許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內有空氣時打空炮及爆管傷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壓壞施工面模板及傷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時施工人員盡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內有壓力使混凝土飛出傷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壓到人。
④需方應提醒工地施工人員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發生意外爆管而傷人的情況。
⑤泵送混凝土出現爆管、堵管時,乙方現場布管人員應及時處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費由乙方承擔。
⑺車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使用車泵作業時,施工人員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軟管,應用繩子拉住軟管末端后移動軟管,防止臂架甩動推倒工人發生意外。
②施工面臂架下嚴禁站人,因車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壓頂升,若發生油缸泄壓等意外情況時,臂架下沉后碰傷臂架下的人員。
③泵送獨立柱混凝土時,應搭置相關的安全防護支架,施工人員應使用安全帶,防止臂架擺動使工人摔下受傷。泵送樓面等部位時施工人員不應站在樓板邊緣,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⑻擺泵位置應硬化或較堅固,防止設備支撐腿下沉側翻傷及他人。
⑼刮大風及雷雨天氣,應停止作業,防止臂架傷人及雷擊。
⑽施工面應離高壓線至少8米遠,防止車泵臂架在移動中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10、 每次訂貨甲方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當天混凝土需求計劃范圍內,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產時,此生產出的混凝土應視為甲方已購買,甲方須如實簽收。
11、乙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甲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
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須自行處理。
1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與其他混凝土供應商簽訂該工程的混凝土采購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項的憑證。甲方使用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需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13、經甲方簽收的《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達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雙方往來信函等文件送達地址。
一方可以當面送交、郵寄、快遞等方式向對方送達文件,對方應當予以簽收。若對方不予以簽收的,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自交郵或交快遞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視為已送達。
若一方變更地址或聯系電話,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 號:
稅務登記證號: 稅務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銀行對公賬號:
公司名稱: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甲方就 工程所需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供應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強度(Mpa)規格(mm)單價(元/m)數量(m)金額(元)備注
合計金額(大寫):
本合同數量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按實結算。
四、供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所需要產品的規格,提前壹天通知乙方供貨,以確定所需產品的數量、規格和質量要求。本次供貨量以預付款到帳后大約在本年底內完成。
五、質量要求:乙方在供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質保書及《XX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推廣應用證書》等證明材料,乙方必須供應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和規范要求。產品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11968-20xx國家標準,容重嚴格控制在650kg/m。乙方必須提供每批產品符合驗收規范規定的所有證件及報告,并負責制作試塊。
六、運輸方式、交貨及收貨
1、所有蒸壓加氣塊由乙方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交貨地點:具體位置以甲方通知為準。
3、乙方貨到后,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初驗,若初驗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退貨,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送檢復試后,若產品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乙方應立即做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索賠相應的損失。
4、數量驗收:甲方材料員對乙方加氣塊實測實量,并為乙方開具收貨憑據。如因運輸或卸車造成大量破損的,甲方則依據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扣除。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按本合同約定單價,甲方需預付貨款,乙方方可發貨。
2、每月15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出具的收料單開具完稅發票,交甲方財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接到甲方計劃后必須及時供貨,如因乙方供貨不及時而耽誤甲方施工,乙方需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如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索賠。
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 做出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購貨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甲方的重點供應商,主要負責甲方商品的供應。
二、采購主要內容及價格:____________水泥混凝土透水磚;
具體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檢驗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書進行檢驗。
三、交貨方式、接貨地點、接貨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訂貨流程;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甲方發出的采購通知(甲方采購清單)上約定。
2、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訂貨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列出所需貨物清單,乙方按期備貨;
b、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發貨給機料員,并提供一份清單給甲方的機料員;
c、乙方在發貨時保留一份單據,同時提供另一份單據給甲方;
d、到對賬付款時段時,乙方須提供單據與甲方對賬,然后進行結算。
四、貨款的結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分農歷三個。
五、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視為。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乙方可以拒絕收貨;或雙方協商退貨,退貨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4、除甲方指定接貨人員以外,不得與其他人員進行貨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協商解決。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3
需 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甲方:
乙方:
時間: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4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商品混凝土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材料的名稱、單價和數量:共計¥ ( 仟 佰 整)。
二、乙方供應試驗材料必須滿足:
1. 乙方供應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際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2.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和數量及時供應。
3. 乙方加強質量控制,為甲方提供優質合格產品。
三、供貨時間、運輸
1. 甲方應提前三天將供貨計劃通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后應在甲方計劃三天內供貨。
2. 由乙方負責混凝土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達指定地點后,甲方及時派收料員對混凝土的數量進行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貨到指定地點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此次貨款。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貨款1%的違約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 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均應提前10天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時,雙方辦理結算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貨款結清后此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將甲方承建的寶安區環路西鄉段接線工程由乙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為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質量,特訂立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原材料的其它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
二、 技術標準:
(一) 預拌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有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二) 強度的實驗結果評定以GBJ107《混凝土強度檢驗標準》為準。
(三) 其它需列出的標準:普通 砼餓他落度為120MM以內(含20㎜)。
三. 訂貨與發貨方式:
(一) 甲方每次要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電話通知,寫明澆筑時間、混凝土標號、數量和所用部位。由甲方指定專人與乙方調度關系,以乙方調度的電話記錄為準。
(二) 甲方在訂單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如施工圖紙發生變更,將混凝土用語訂單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層有大孔洞或軟土、跑模等),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 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混凝土標號、數量、使用部位和簽發時間。
四、 交貨方式:
(一) 甲方應在有監理人員作見證的條件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及規范對混凝土進行抽樣檢驗。養護至規定齡期后,送相關質檢站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以此抽樣檢驗的結果作為混凝土質量評定依據。
(二) 本合應在施工現場派專人指揮車輛進出和卸料,提供夜間照明,保證保證車輛安全;并提供水源沖洗攪拌車,確保不帶泥土上路。
(三) 本合同履行地為深圳寶安區所在地。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后,甲方應派專人歉收,確認混凝土數量和使用部位,防止其它工程的砼或不同標號的砼用錯地方。
五、 混凝土量計算方法:
1、 甲方應指定專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送貨單,結算時供貨數量按簽單上數量計算;
2、 甲方若對混凝土數量有懷疑,可以用地磅稱重形式抽查(當批三車平均值做為抽查結果),在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容重±2%的范圍內為合格,結算方量按送貨單方量計算不做調整,若抽檢結果負偏差超過±2%的范圍時,則當批混凝土數量可按偏差值折算扣減。
六、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每月結算一次,并在次月10前支付月度結算貨款的測合格,30日內付清余款。
七、 雙方責任:
(一)、甲方項目負責人: ,材料結算員: 現場指定簽單人:
(二)、因現場抽樣檢驗的試塊不合格,當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協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彈等方法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主體工程驗收時,采取回彈或抽芯檢測砼強度,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該工程主體驗收不合格,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如該工程砼結構出現質量問題,由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檢驗,以專家組根據檢驗結果作出的分析結論作為裁決依據,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1)、因交貨前混凝土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施工或養護、澆注不當造成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四)、混凝土運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時內卸完,造成的質量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須在大方量砼澆筑時派專人在現場協調調度車輛,監督砼質量。
(五)、雙方應在每月3日前結算完上月砼數量及金額,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雙方不能按時完成結算,則甲乙將視同確認乙方結算單為準。
(六)、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時,乙方有權隨時停止供貨。
(七)混凝土卸料及澆注過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則造成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八)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緩建,甲方須在停工或緩建之日起30天內付清全部貨款。
八、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變更或解除,需經雙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時間抗力事件影響履約,應立即將情況通知對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 有爭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保證將所有砼配合比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及時送達甲方技術辦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6
一、雙方當事人
供方:
需方: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對提供的混凝土質量負責,符合現行國標,標準按GB/T 14902—20xx執行。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安全責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數量及強度等級應在供貨前兩天列出書面計劃或電話聯系供方,由供方及時準確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應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混凝土澆搗接近結束時如需增減混凝土數量,需方必須將估計結果在供貨結束前一個小時與供方調度聯系,否則造成后果(損失)由需方負責承擔;需方不得違章要求供方強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供方負責運輸、泵送,其費用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中。
五、混凝土計量方法:以供方的發貨單并由需方收料員簽字驗收后的單據作為砼結算數量依據,需方可隨時監督并對數量進行抽檢核實。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雙方每月5日前對賬,每月10日內需方付供方已核對過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結束后 內付清。
七、驗收標準:按混凝土質量標準GB/T14902—20xx驗收,由供方按時提供符合質檢要求的技術資料作為驗收資料。
八、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嚴格按合同執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權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時應提前一天與供方調度聯系;
九、違約責任:依照《合同法》追究違約責任,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否則一切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十、發生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7
合同編號: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況及人員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地距離(公里) 結構/層數
預算砼量(m3) 開始供應日期
負責人姓名 報料員姓名
電話 電話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1、甲方及該項目業主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寫的調查表格資料;
三、交貨時間、地點、訂貨、發貨: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時,須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權報料員以電話及手機信息形式同時將計劃通知乙方,計劃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澆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確認后,將按此計劃將預拌好的混凝土準時送到工地交給甲方,甲方負責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計劃自甲方報出后,如遇到臨時變更,甲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對乙方按變更前要求出廠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2、乙方在實際向甲方供料時一并提供《送貨單》,甲方應對乙方已發料的《送貨單》予以簽認和結算,由甲方本合同約定的收貨聯系人親筆簽字確認。
姓名 聯系電話
四、價格(以下報價含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各等級砼價格表:
強度等級普通砼泵送砼備注
單價(元/ m3)單價(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時,單價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費用:車載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汽車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 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若3小時內無法完成60m3泵送,則需按600.00元/小時的臺班計費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攪拌車運送水時,按300.00元/車價格計費;泵車已到達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務的,泵車放空費按600.00元/次計費;若泵車到達現場后等待開工超2小時的,按300.00元/2小時計費。
3、抗滲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摻UEA膨脹劑在原普通砼單價基礎上每立方增加:摻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6、細石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強砼在現行普通砼單價基礎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潤管劑100.00元包/,除潤管砂漿價格按當次澆搗同等級混凝土單價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價格另議。
9、價格變動: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供貨價格,并簽訂調價補充協議;協商未果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貨款。如甲方沒表示異議又繼續需要乙方供應混凝土,則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調整后的價格。
五、數量:
1、混凝土供應量以m3為計量單位,結算時以甲方的砼簽收員簽收的隨車送貨單數量或月結算單為準。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結算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結算單后三天內由甲方指定人員確認本月供應量及總金額。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時間內簽字確認,視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送貨單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3、甲方若對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有異議,有權隨時核查乙方送貨攪拌車內混凝土的實際數量。乙方實際供貨數量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臺攪拌車實際裝載量求得。混凝土拌合物密度以乙方所提供并經甲方確認的《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容重規定,按攪拌車實際裝載量由卸貨前后攪拌車的質(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車次以上(包含三車次)的平均值偏差為±2%,則認定乙方送貨數量合格,過磅費用由甲方負擔;否則判定乙方送貨數量不合格,除過磅費用由乙方負擔外,乙方當天該部位該批次所供數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簽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說明:
1、按月結算。當月貨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類推,直至項目澆搗完畢。
2、30天內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完成,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視為該項目澆筑完畢。甲方須在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內付清所有貨款。
3、如甲方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乙方的貨款,則甲方按銀行承兌匯票的貼息支付乙方的費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貨款給乙方時,甲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第三方蓋章認可。
5、甲方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未經雙方授權,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的數據或書寫其他內容均視為無效。
6、全部貨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關技術資料,如甲方拖欠貨款,乙方有權不交付相關的驗收資料。
七、技術要求:
1、乙方按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保證混凝土的現場塌落度、現場試塊強度兩個指標,若有其他指標或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2、凡一次澆搗大體積(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應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甲方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在現場配置試模及塌落度筒,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以及《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要求時,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構件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塊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
5、甲方送檢試塊時,須通知乙方到場,并得到乙方對送檢試塊的認可,否則乙方對檢驗結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6、試塊檢驗結果不合格時,甲方須委托國家規定的資質機構對構件進行復檢,若復檢合格,復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復檢不合格時,對施工、養護過程無異議的構件,乙方除承擔復檢費用外,還須承擔該構件技術處理所涉及的直接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后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混凝土質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規定的標準(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更改約定的重要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執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權具備驗收知識的人員在混凝土供貨現場卸貨前對乙方混凝土進行當場驗收,并簽收乙方送貨單。
5、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及支付貨款,不得以驗收后的混凝土出現裂痕、變異等為由拒不支付貨款。
6、甲方驗收時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檢驗單、配合比報告單等資料,并據此進行現場抽樣檢驗,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入泵前取樣檢驗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甲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取樣前監理和乙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后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如混凝土的試塊經檢測單位試驗出現不合格的,甲方應在試塊達到齡期后的三日內通知乙方前往檢測單位了解情況并確認結果,超過試塊齡期三日內未接到有關試塊強度問題的通知則視為混凝土合格,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經確認的試塊檢驗結果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相關檢測費用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一致認可以現場試塊強度作為評定混凝土強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
8、交貨驗收: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驗收并簽字確認。對有異議的,甲方應在兩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逾期則視為認可其質量。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若乙方所供應的混凝土拌合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須按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時,乙方有權自行停止供貨,并暫緩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資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停工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擔。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24小時不間斷地保證供應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無法正常供應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術處理等直接費用由乙方負擔。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貨款前通過其它外購、自制等途徑獲得混凝土,均視為違約。甲方須按所欠貨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還須按欠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貨款。
4、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卸料時間:攪拌車到達工地后,甲方應及時安排卸料,并于90分鐘內(從車到工地時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時間過長、停電、機械故障、路況等問題其他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貨超時而引起的一切質量問題、費用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每車卸料時間若超過90分鐘后,甲方應在超時后按每小時補償車輛費用100.00元給乙方,由此造成質量出現問題的,與乙方無關;每車若超過四小時沒有卸完料的,視為乙方已交付質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權對混凝土作出處理,甲方需對該車混凝土進行簽收、結算和付款。
2、卸料過程:甲方應派員監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問題導致施工困難時,應及時和乙方聯系,協商處理,不得擅自對混凝土進行處理(如隨意加水等),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單車方量:甲方單次獨立結構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時,增加240.00元/車攪拌車燃油費,如超時,在送貨單上注明,費用累加。
4、尾數計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時乙方負責運送一次尾數,若由于甲方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數車次時,乙方在送貨單上注明屬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車的空載費。
5、道路:供貨前甲方應清理出滿足乙方至少10立方/車裝載量的行走道路,甲方辦理特殊區域通行、占道及夜間施工審批手續。
6、安全:甲方負責工地道路正常硬化暢通,確保乙方運輸車輛的行車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負全責。乙方運輸車輛要服從甲方調度安排,積極配合施工。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若因乙方違反規定或不按規范操作導致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7、衛生:甲方須在工地車輛出入口設置供水裝置,供乙方清洗攪拌車,若甲方未能設置供
水設施,乙方有權拒絕供貨,并因車輛污染路面,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由甲方負擔相關費用。在供水設施完備的情況下,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進場察看,乙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
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送設備施工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9、泵送設備:使用車載泵時,乙方負責車載泵操作及相關技術指導;甲方負責水電、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對乙方提供于施工現場的泵送設備(如管扣、泵管)負有保管義務和責任,出現丟失由甲方按市場價賠償。使用過程中合理損壞的,乙方應及時更換新的設備或配件。
輸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負責按指定的時間將混凝土輸送設備運至需方工地。
⑵供方只負責對車泵在施工現場的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現場施工均由需方負責。
⑶需方負責提供沖洗泵送設備的水源及場地。
⑷供方負責提供車泵給需方使用,并在保證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圍內將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場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車泵泵送能力范圍,由需方自行負責。
⑸供方設備在施工現場出現故障(如:泵車堵管、爆管等情況),需方應協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時解決現場余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況下不允許站人,也不允許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內有空氣時打空炮及爆管傷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壓壞施工面模板及傷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時施工人員盡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內有壓力使混凝土飛出傷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壓到人。
④需方應提醒工地施工人員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發生意外爆管而傷人的情況。
⑤泵送混凝土出現爆管、堵管時,乙方現場布管人員應及時處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費由乙方承擔。
⑺車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使用車泵作業時,施工人員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軟管,應用繩子拉住軟管末端后移動軟管,防止臂架甩動推倒工人發生意外。
②施工面臂架下嚴禁站人,因車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壓頂升,若發生油缸泄壓等意外情況時,臂架下沉后碰傷臂架下的人員。
③泵送獨立柱混凝土時,應搭置相關的安全防護支架,施工人員應使用安全帶,防止臂架擺動使工人摔下受傷。泵送樓面等部位時施工人員不應站在樓板邊緣,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⑻擺泵位置應硬化或較堅固,防止設備支撐腿下沉側翻傷及他人。
⑼刮大風及雷雨天氣,應停止作業,防止臂架傷人及雷擊。
⑽施工面應離高壓線至少8米遠,防止車泵臂架在移動中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10、 每次訂貨甲方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當天混凝土需求計劃范圍內,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產時,此生產出的混凝土應視為甲方已購買,甲方須如實簽收。
11、乙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甲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
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須自行處理。
1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與其他混凝土供應商簽訂該工程的混凝土采購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項的憑證。甲方使用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需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13、經甲方簽收的《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達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雙方往來信函等文件送達地址。
一方可以當面送交、郵寄、快遞等方式向對方送達文件,對方應當予以簽收。若對方不予以簽收的,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自交郵或交快遞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視為已送達。
若一方變更地址或聯系電話,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 號:
稅務登記證號: 稅務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銀行對公賬號:
公司名稱: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8
甲方(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工 程 名 稱: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 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 合同項下建設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購銷事宜協商一致,訂本合同,雙方共 同信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貨品種、數量、單價、運輸費、泵送費、合價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商品砼C10方255
商品砼C15方265
商品砼C20方275
商品砼C25方285
商品砼C30方295
商品砼C35方310
商品砼C40方325
商品砼C45方345
備注?此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56828.76㎡,暫定總方量為26000m3,最終結算數量以實際用量為準。本價格為送到施工現場開具收據價格,抗滲P6、P8混凝土增加15元/m3,細石混凝土增加15元/m3,使用37m 汽車泵增加30元/㎡,使用37m以上汽車泵增加35元/m3;每批采用現金支付泵費時,泵送費按上述價格每方下調5元。冬季施工費增加15 元/㎡,自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
2、供貨時間:
3、交貨方式: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現場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 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由乙方負責組織聯系運輸車將商品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隨商? 品混凝土到達的應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報告》、開盤鑒定等其他完整的技術資料和證件,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應聽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統一調配,服從指揮。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專人驗收并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攪拌量不足,運輸能力不足及不可預見意外特殊情況(如高壓線路停電、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乙方保證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況下保證工程混凝土的連續性澆筑。
三、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要求;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數據、資料進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3、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鹽水泥。
4、砂子:中砂。
5、石子:連續級配5-25mm。
6、塌落度為:mm。
四、訂貨、送貨
1、甲方指定? (身份證號碼)為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王購銷事宜負責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簽訂予以確認(如果? 人員發生變更,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用書面訂單或傳真通知乙方,明確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澆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3 天通知乙方。
2、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車次、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筑部? 位和發貨時間。
五、計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運到施工現場雙方簽認的收料單數量為結算依據。
2、甲方指定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土購銷負責人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發貨單? 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3、乙方保證所供應的混凝土符合JGJ55-20xx;J64-20xx標準(容重2350kg -2450kg/m3之間)。甲方可隨時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業務人員到場,雙方見證、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
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29
出賣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 合同簽訂地點:
買受人: (章) 出賣人: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電話:傳真號: 傳真號: 郵編: 郵編: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等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買賣雙方共同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標的及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的產品、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進行驗收,并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出賣人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買受人首先檢測混凝土質量,如合格,保證自貨物送達施工現場起1小時內卸貨完畢,并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有質量異常現象,買受人應即時通知出賣人確認核實后,買受人有權拒收并作退貨處理,所退貨物的貨款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買受人已收貨,但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貨單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超過2個小時,則視同買受人對此部分的數量以及質量沒有任何何異議,預拌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若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超過1個小時,無論是否卸貨完畢,買受人均須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并對所簽收的混凝土的質量負責,出賣人有權處置本車混凝土。
3.買受人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起24小時內書面通知出賣人,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買受人首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經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驗機構確認,屬于買受人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屬于出賣人出廠產品質量的原因,其造成買受人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4.買受人如認為出賣人供貨到現場澆筑的預拌混凝土的數量出現與交付驗收混凝土送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應當在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并根據《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貨款于10日內付清。買受人未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應視為買受人對送貨數量無異議。
5.非因出賣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現場位置而導致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環保,環衛以及相領關系等事宜致使供貨受阻,買受人應負責安排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二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 買賣雙方約定,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買受人現場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貨款結算。
2.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出賣人原因中途停工,導致買受人停止使用出賣人的預拌混凝土時,買受人應自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貨款。
3. 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貨款,出賣人可在書面通知買受人5日后,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
第三條 合同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買受人:
1.根據施工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賣人提供所需預拌混凝土的標記、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就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出賣人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供貨。上述計劃給買賣雙方確認后,如買受人不能按時接收貨物,應提前12小時通知出賣人,并再次書面確認接收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出賣人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協調解決。
4.預拌混凝土運送到買受人的施工現場后,買受人授權的施工現場驗收應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及加蓋驗收專用章;作為預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權轉移的依據。買受人必須在簽訂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時將驗收人員的名單,驗收人員的簽字以及驗收專用章的印模書面通知出賣人。驗收人員有變更的、買受人應提前7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若買受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出賣人,則預拌混凝土送貨單簽收人即為買受人指派的合同貨物簽收人。
5. 按照國家及天津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
6.對預拌混凝土澆筑后及時采取養護措施,混凝土澆筑后達到一定強度,方可拆模,拆模應在混凝土上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溫過程應根據強度發展情況據實確定,底模拆除應根據結構類型、跨度和同條件試塊強度,嚴格按規范執行。承擔由于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出賣人:
1. 根據本合同中約定的產品,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要求向買受人提供合格的預拌混凝土。
2. 供貨前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預拌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3.出賣人運送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買受人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買受人,提供優質服務。
4.嚴格按照經買賣雙方確認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預拌混凝土。如因設備臨時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時、按量供貨,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與買受人重新確定供貨時間。
5. 接到買受人提出的應預拌混凝土數量及表現質量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至第三款解決。
6. 澆筑混凝土后,向買受人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四條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項目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 出賣人負責合同標的物的運輸,運輸終止地為買受人施工現場地面,以上運輸不包括將標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運送。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出賣人行使抗辨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買受人行使抗辯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其限給付貨款,視為違約,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按照延期付款總額,以日0.01%的比例來計算,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由于國家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買賣雙方之外原因導致預拌混凝土停止供應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內用書面形式予以答復,另一方不同意變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復的視為未變更、解除,但依據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權的除外。
2.買賣雙方連續發生多筆買賣業務的,除買受人向出賣人以書面方式明確指示并得到出賣人的同意外,買受人所支付的貨款均按照先結舊帳再結新帳的原則結算。
3. 有關本合同的傳真,函件、已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及其對賬單均為本合組成部分。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30
甲方:
乙方:
經過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項目供應預拌混凝土,以滿足項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產品要求、交貨地點及單價:
1.2 采用泵送(含汽車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6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8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早強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防凍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膨脹劑的混凝土(摻量8%~12%)加 元/ M3;采用細石砼在上述相應標號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抗裂纖維的混凝土(摻量
1.3上述所需的膨脹劑、抗裂纖維采用 品牌,單價已包含膨脹劑或抗裂纖維的材料費、加料配合費、倉儲堆放費等。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提供,但甲方保留甲供的權利,并乙方承諾免費提供堆場和配合加料。
1.4加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混凝土的價格不受混凝土標號等級而影響(不論標號高低,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
1.5本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應價格按照每次對賬上月份《 工程造價管理》公布的 市信息價下浮點數作為成交價,在供貨過程不受市場原材料漲跌及其他因素而影響,在任何情況下定價模式不予調整。
1.6上述價格包括但不僅限于材料費(不論塌落度大小,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運輸費(不論運距遠近,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混凝土泵車臺班費,混凝土輸送泵管的運輸、裝車、卸車、使用費,損耗、配合費、稅金等一切涉及商品混凝土供應的相關費用的砼入模價格。
2、產品質量
2.1乙方須確保所供混凝土符合GB50204-20xx、GB/T14902-20xx及國家其他相關標準和工程設計、施工的要求。
2.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對所供的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并留置試件作抗壓抗滲等檢驗,并須及時向甲方提供已供應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
2.3乙方所供混凝土必須嚴格按照配合比單配料,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28天強度必須達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2.4 混凝土的早期強度必須滿足項目挖土工期需要。
2.5由于乙方原因如機械故障、車輛不及時、坍落度偏低,造成泵管堵塞所損耗的混凝土由乙方負責。
2.6乙方所供混凝土原材料的相關資料需報甲方備案,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變更。
3、供應范圍
3.1由甲方指定項目供應范圍(棟號、區域),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3.2如乙方在指定區域供貨不及時,甲方有權臨時更換供應商供貨,并追加處罰乙方不及時供應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產品數量及計量方法
4.1產品數量:在合同量范圍內供貨,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需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4.2計量方法:按車過磅計量,以磅單標明的數量為準。
4.2.1方量以項目地磅計量為準(每車過磅),每車過磅數量參照乙方提供級配單容重累加(C30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70kg/M3),并要求在物資確認單上寫明車牌號、計量數據、計算方式和實際方量。
4.2.2若項目部無條件過磅時,甲方則每7天、15天或30天進行不定期以外部過磅或現場量方的方式予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若甲方抽驗數量少于乙方送貨單數量(誤差超過2%),則該批次所供混凝土數量按抽驗缺少比例予以扣除。
4.2.3甲方每次抽檢時,乙方應派人到場,雙方共同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拒絕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則視同乙方對甲方單方面的抽檢結果予以確認有效。
5、產品交付
5.1交貨地點: 。乙方所供貨物卸貨地點必須為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否則,所發生貨款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不予結算。本合同僅適用于 項目混凝土的供應。
5.2 甲方每次應當提前24小時通過 下單的方式將混凝土需求計劃通知乙方(通知應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澆筑時間、部位和方式等),乙方應按照通知要求送貨至甲方指定的混凝土施工現場,并按要求將混凝土卸入甲方提供的輸送泵內或非泵送的指定地點。
5.3 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卸車及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卸貨。
5.4 交貨時,乙方應隨貨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質量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合格證、檢測報告)。
5.5 乙方應確保項目混凝土澆筑施工的連續性,若因混凝土運輸等乙方原因造成項目中途停工或出現質量問題,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6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施工需要,對工程中需進行特殊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專業指導建議。
5.7 每批次混凝土供貨前,乙方應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單。乙方還應隨貨提供各等級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及其他有關混凝土質量的技術資料(包括各種原材料質量證明的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對混凝土質量進行驗收的依據之一。
5.8 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確保已經了解并知悉產品運輸交通狀況和交貨卸車環境以及政府的交通管制政策措施,不得以此為理由就延遲供貨提出抗辯。
6、產品的驗收及異議處理
6.1 乙方送貨到交貨地點后,甲方指定專門的驗收人員(以甲方的書面通知
為準)對混凝土的數量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查驗,并在 分鐘內在現場進行坍落度檢測,如符合相關標準及工程設計、施工要求,則上述驗收人員應共同在《物資確認單》上簽字確認,并以此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有效依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簽收,直至乙方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將混凝土坍落度調配至符合要求。
6.2 乙方應隨車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限將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等技術指標調配至符合,否則,乙方須立即將該批次混凝土全部運離施工現場,并在交貨期限內重新更換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否則,乙方除應承擔混凝土丟失、損毀風險及場地占用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 甲方應確保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以保障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進出作業現場。乙方車輛及人員應當服從甲方安全施工的統一調度指揮,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6.4甲方應負責解決作業現場用水、電及照明問題,并協助乙方處理對卸料地點路面的交通指揮及混凝土車輛卸料而引起的擾民問題。
7、結算與付款
7.1結算方式:每月20日雙方進行對賬結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一個結算周期),雙方在月結算單上簽字蓋章確認,乙方開具等額有效機打材料發票(一票結算),如乙方所供貨物當月未進行結算,甲方可視為乙方自愿放棄結算,并不再另作結算。
7.2驗收和結算依據:以甲方書面指定現場 人以上材料驗收人員共同簽署的《物資確認單》作為雙方的結算依據,若有人員變動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7.3付款:(具體與供應商談判為準)
每筆付款前乙方須開具有等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前三個對賬周期不支付貨款,第四個月前支付前三個月對賬周期的 %,之后按照上一條款的結算周期對賬,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對賬價款的60%混凝土款,以此類推,至全部主體結構封頂(即屋面澆注結束)后六個月內付至80%,余款在全部結構封頂后一年內付清。
8、違約責任
8.1乙方須確保供應,如乙方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包括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退換貨所造成的逾期交貨),應從逾期之日起按照1000元/小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交付或者更換合格產品為止。若乙方逾期超過12小時,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供貨和終止本合同,同時不免除對乙方逾期
8.2供貨過程中,如由于乙方產品質量或服務的原因,甲方隨時可以增減方量或終止本合同,且已供貨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的最長時間進行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利息和額外費用。
8.3乙方如未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工程返工及工期延誤等在內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8.4甲方逾期付款達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5雙方一致同意:每月結算時,應就本月發生的違約責任予以書面確認,并予以扣回或補償,逾期不補。
8.6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部分無法履行或全部無法履行,雙方均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通知對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進一步擴大,在此基礎上,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可相應地得到減輕或免除。
9、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安全責任
10.1 乙方應對其派出的送貨和卸車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在卸車過程中,乙方人員應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在產品運輸及卸車的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0.2 乙方人員嚴禁穿拖鞋、硬底鞋及酒后進場作業,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出現場必須按甲方有關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得隨地散落混凝土及在現場沖洗車輛,否則,甲方有權按照200元/次對乙方進行處罰。
11、環保要求
乙方所送物資必須符合國家環保相關標準,否則,將在驗收時全部予以退回。
12、通訊
12.1 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專人送達、EMS專遞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相應收件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若以專人送達的,則視為在實際交付時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專遞方式發送的,則在發出后第三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收件人;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則以電子郵件進入收件人提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機: 手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12.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3、其他約定事項
13.1合同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2.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折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篇31
需方(甲方):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供貨地點: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預拌混凝土購銷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混凝土品種及單價
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種及單價向需方供應上述工程項目的預拌混凝土。
序號強度等級單價(元/m3)容重
(T/ m3)預定產品方量預定供應時間說 明
非泵泵送
1C15//按照國家標準GB/T14902-20__執行
1、所有產品為含稅單價。
2、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少于 50 m3,則按 1000 元/次收取臺班費。
3、混凝土坍落度:自卸80~120㎜,泵送120~180㎜,要求大于180㎜時單價需增加20元/ m3。
4、潤泵砂漿按當次澆筑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
5、早強混凝土單價增加20元/ m3,水下混凝土單價增加25元/ m3。
6、石徑5-10㎜的混凝土單價增加40元/ m3,抗折加20元/ m3。
7、防水混凝土(P6單價增加20元/ m3,P8單價增加30元/ m3),膨脹混凝土單價增加50元/ m3。
8、摻加膨脹劑等外加劑材料的混凝土,若需方提供外加材料的,供方按混凝土數量加收5元/ m3人工費。
9、泵送樓層超過20層(含20層),增加20元/ m3。
10、如因市場價格變動,經供需雙方協商價格作相應調整。需方需用C35以上強度的,每立方增加15元。
11、如運距超過10公里的,商品砼單價=原單價+(2元/公里×(實際運距公里數-10公里))。
12、按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2C20//
3C25//
4C30//
5C35//
6C40//
7C45//
8C50//
9C55//
10C60//
上表說明:訂貨數量暫定 立方,最終按實際供應與簽收數量結算。
二、計劃與發貨
1、需方每次訂貨時,須提前 小時由項目負責人或委托人以以書面或傳真、電子信箱、手機短信、微信等方式將計劃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計劃表中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澆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訂貨計劃報出后,如遇臨時有變更的,需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供方,否則需方應對供方已出廠的混凝土給予簽收。供方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三、計量及校核簽收
1、由需方簽收人員按供方發貨單上標明的數量進行簽收,作為供方供應量結算的依據。需方指定1~2名簽收人員,若有變動,需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供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責。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進行驗收。
需方簽收員(姓名): 身份證號: 電話:
需方結算員(姓名): 身份證號: 電話:
2、每立方混凝土拌和物重量以配合比容重為標準,負誤差不超過2%。如需方以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需方也可對任意車次抽檢,以三車次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與該基數負誤差超過2%時,則本批次已供貨量按抽查出來的負誤差折減計量。
3、每批次供應的最后一車數量由需方確定,每批次同一標號只允許一車裝載量小于運輸車輛的額定載量,即只能有一車裝載量少于額定裝載量;實際裝載量少于額定裝載量超過一車的從第二車開始收取空載費,空載費=(額定裝載量—實際裝載量)×30元/ m3。
4、卸車期限: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未經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質,并應盡快卸出攪拌車,如超過3小時仍不能卸出攪拌車,造成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報廢時,屬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須簽收,并負責安排場地卸出處理;屬供方原因影響的則由供方負責。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雙方按實際供應與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
2、雙方按以下約定支付貨款:
雙方按月對賬結算。每月5日前對上月發生量對賬完畢,15日前結清上月貨款。逾期付款的,需方按欠款總額2%/月向供方支付資金占用費,直至所有貨款結清為止。
3、本合同的貨款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4、超過(含)30 天內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緩建或停建,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需方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結算并付清所有混凝土貨款。
5、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單位代付貨款給供方時,需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單位蓋章認可。
6、需方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需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未在結算單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簽收的供方送貨單(發貨單)為結算憑證,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未經雙方授權,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的數據或書寫其他內容均視為無效。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1、按下列有關標準、規程的要求驗收:
(1)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
(2)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3)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辦法》;
(4)GB50164-20__《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5)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6)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2、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需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取樣前通知監理和供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抵交貨地點時的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3、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辦法》的規定進行。如混凝土的試塊經檢測單位試驗出現不合格的,需方應在試塊達到齡期后的三日內通知供方前往檢測單位了解情況并確認結果,超過三日者視為合格,一切責任由需方負責;經確認的試塊檢驗結果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已確認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強度或抗滲等級達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和支付鑒定費,屬需方原因由需方負責。供方向需方提供預拌混凝土資料一式三份。
六、雙方責任
1、可泵混凝土泵送時由供方負責將需方訂貨的各種強度等級的可泵混凝土泵送至需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定的施工部位(樁基礎除外),兩種以上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進行泵送施工時,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入模部位由需方負責控制,供方負責現場布管及卸管,但布管所需的架子及馬凳等級物料需方負責,并為供方提供塔吊配合泵送管道的安裝與拆除,固定泵送的架子由需方架設及加固,并確保滿足混凝土泵送施工的安全要求。
2、需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泵機生產剩余的混凝土。
3、供貨前需方應清理出滿足供方車輛行走的道路,需方辦理特殊區域通行、占道及夜間施工審批手續。做好現場管理工作,保證工地內道路暢通和安全;負責提供照明和水電;確保滿足工地施工要求;在交貨地點設立標志,安排專人指揮車輛;需方負責在工地出口處設立洗車平臺并配備專人清洗車輛,確保供方車輛輪胎不帶泥沙出工地,否則,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部門對供方車輛等設備的罰款;需方事前通知供方進場察看,供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送設備施工安全時,供方有權拒絕送貨。
4、需方施工現場環境及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
5、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應提供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
6、需方在施工過程中部分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時,則供方不再承擔本工程混凝土的成品質量責任,并有權停止供貨及終止合同。
7、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如需方對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流動性進行調整時,必須有供方技術人員在現場指導下由供方負責進行。未經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質,否則供方不承擔該批次混凝土的質量責任。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訂立后,需方中途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供方中途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規定預計總價款3%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簽訂本合同前,供需雙方應互相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本合同簽訂后,需方不得再與其他混凝土供應商簽訂該工程的混凝土采購合同。
2、供方開具稅務部門規定的增值稅發票,稅率3%;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發票不作為需方已支付款項的憑證,需方使用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需方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3、供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必須真實有效,且發票屬性與交易事項一致。如果供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是虛假、虛開的或因該發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需方被稅務部門處罰或受到其他損失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供方承擔。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發生糾紛,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 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結束并付清貨款之日止。
供 方需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章):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