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材銷售合同書(通用3篇)
工程建材銷售合同書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承建的郯城縣景都國際花苑小區二期工程高層所需建材(木材)均由乙方提供。
二、驗收方法:由甲方現場驗收,乙方應確保質量合格,如出現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時負責處理解決。(木方規格允許范圍在±2mm)
三、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法
1、交貨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堆放驗收場地,保證貨運道路暢通。
2、交貨地點:施工現場。
3、交貨日期: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運輸費:包含在貨款內。
5、付款方式:所用材料款在所建樓號正負零完成后十日內付70%;主體五層完成后十日一次性付清。
四、產品價格
木方以立方米計算(1900元∕m3)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材銷售合同書 篇2
賣 方: 地 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買 方: 地 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國的 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推薦合同通用版83;銷售合同通用版83;家電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煤炭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房產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批發商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圖書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產品代理熱門標準協議書3;中英文銷售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墊底銷售合同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賣 方:(蓋章)代表人:X年X月X日買 方:(蓋章)代表人: X年X月X日
返
工程建材銷售合同書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管件銷售合同事宜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總價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工程所需,供予甲方的'產品及產品價格(詳見附件),總貨款為人民幣元。
第二條:
驗收方法乙方所供產品嚴格按照樣品質量標準驗收,并提供產品檢驗報告及合格證。
第三條:
貨款及結算方法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此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2、貨品到達當日且驗收合格,甲方須付于乙方合同總價之%,為人民幣元。
第四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甲方提供材料驗收場地,保證貨運道路暢通。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
4.運輸費:運費由方承擔,貨品裝卸由方承擔。
第五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責任
1、貨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退貨。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品種、規格、質量等,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總值%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4、乙方送貨,如甲方拒絕驗收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所訂條款,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注銷或更改,如任何一方要求注銷或變更合同視為違約,違約一方須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總額%的作為補償金。
2、如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在取得對方主管部門同意后,本合同可以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
第七條:其它約定
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調解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內,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蓋章后生效,本工程結束后自動解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