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配飾采購合同書(精選3篇)
室內配飾采購合同書 篇1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購買___戶型室內配飾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甲方向乙方購買的___x的室內家具配飾,配飾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
具體技術標準與要求和單價詳見附件報價單。
1.2 家具配飾品的供貨工期:自收到首付款后三個月內。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x元整(RMB___x。
2.2 本合同總價款包括但不限于購買的室內全部配飾、制作費、運輸費、包裝費、安裝費、人工費等甲方為購買配飾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3 合同價款的支付:
2.3.1 分期支付
A.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___;
B. 精裝修工程過半(天花、燈位開孔,燈具達到現場;墻面基層完成,墻面壁紙到達現場;門、窗套開始安裝),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作為進度款,即人民幣___x;
C. 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確認質量無異議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5%,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RMB__________________-.00) ;
D. 壹年保修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RMB____________.00) ;
2.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項的同時,必須提供正式的稅務發票。若乙方不提供發票,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該筆款項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三條 配飾的制作
3.1 乙方應在收到預付款七日之內起開始制作,關于配飾制作的具體要求與標準詳見附件。
第四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4.1 乙方供貨時間為: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于供貨后七日內,完成全部配飾的安裝工作。
4.1.1 供貨及安裝時間如有變化,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2 乙方供貨地點:乙方應按4.1款約定時間或甲方通知的時間,自行承擔運輸費用將配飾運至____樣板間內,或運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地點(北京以外的地點除外)。
4.3 運輸費用:運輸相關費用和貨物保護問題由乙方承擔。
4.4 乙方負責全部配飾的包裝并承擔包裝費用,包裝標準為:有效保護標的物完好。
4.5 乙方自行解決卸貨及卸貨工具。運送期間或送至甲方指定地點時全部或部分配飾受到損壞,乙方須立刻為甲方免費更換或維修,項目交貨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對于延期支付,乙方的到貨時間順延。。
5.2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作好現場安裝的工程配合工作。具體包括:
5.2.1為保持飾品不受損壞,交貨時現場須清理干凈,施工人員不得留在現場,工程驗收交鑰匙后乙方進場安裝擺放;
5.2.2進入樣板間的道路整潔,確保貨車能夠開入樣板間門口,如道路不具備條件,甲方應協調解決,保證貨物進入樣板間;
5.2.3保證樣板間內水、電的正常使用;
5.2.4如樣板間家具配飾已點數交接,工程又進場返工所造成的家具飾品移位與污損,乙方不再重新擺放;
5.2.5如發生上述四種任何其一情況時,乙方有權拒絕進場,同時工期順延。
5.3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所需配飾數量和型號,乙方應予調整。但甲方應在乙方交貨前向乙方提出,調整總量不超過總價值的10%。
5.4 甲方應于完成現場開荒保潔后,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時間。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 乙方依合同約定完成全部配飾的制作,保證配飾的質量符合合同約定及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6.2 本合同項下配飾在乙方交貨并且甲方組織安裝驗收認可之前的成品保護問題由乙方承擔,在安裝完畢甲方驗收認可之后的成品保護問題由甲方承擔。
6.3 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配飾的安裝,確保安裝質量。安裝配飾所需的配件、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
6.4 乙方承擔本合同中全部配飾之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張對本合同中的標的物享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抵押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5 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轉讓其應履行的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6乙方免費為甲方相關人員提供裝修配飾設計等內容講解。
6.7乙方保證提供的清單內容中超過50%的物品為本項目獨有。
6.8乙方對于國內采購的產品或家具的20%在加工及采購過程中必須通知甲方共同參加采購或對進度進行控制。
第七條 質量要求
7.1 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配飾是全新的,其質量、規格和性能等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和項目所在地相關標準、規范及設計要求,并且符合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標準以及雙方已封存的樣品的質量標準。
7.2 乙方保證其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之產品不涉及知識產權、未經授權、假冒等法律瑕疵。
第八條 樣品
8.1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后30日內向甲方提交可提供的,如窗簾布藝布樣樣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說明介紹等資料,以供檢驗和封存。甲方應及時簽收樣品。
第九條 檢查與驗收
9.1 乙方將該批配飾運至本合同約定地點后,貨物質量驗收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驗收合格標準為:已封樣物品同封樣,沒有封樣物品參考同行業中同等物品為比較基礎。
9.2 若乙方不及時派人參與現場交驗,則甲方有權自行驗收,并對質量不合格、損壞等做出記錄,視為乙方認可并負責處理。
9.3 貨物點驗:由甲乙雙方在交貨地點共同清點后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甲方指定代表若有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9.4 甲方應在貨物交付后檢查貨物數量、規格、型號及質量,并將任何短缺、超出、損壞或其它與合同不符的情況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將于五日內依據甲方通知及時予以更換、調整、補齊貨物。
9.5 各方確認,在貨物使用過程中,如貨物存在質量瑕疵的,則雖經甲方按本條約定驗收完畢,亦不視為甲方對乙方貨物質量瑕疵的認可,乙方仍應承擔質量瑕疵賠償、補償等的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損壞除外)。
第十條 保修服務
10.1 乙方承諾保修期內提供免費的保修服務,包括:非人為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非質量原因,出于人為操作或其他原因發生的問題,由甲方支付修理費用,乙方維修。質量保證期的起算時間:自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0.2 乙方承諾如甲方報修,乙方將派人于24小時之內到達現場,作出故障診斷,并在三日內修復完畢,如需返廠維修,則在五日內修復完畢(北京以外的供應商除外)。
10.3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如果發現貨物及相關配件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明產品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在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無償退換、修理,并應對由于產品質量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負責。
10.4 甲方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簡稱物業公司),實施本條所述保修管理。物業公司可代表甲方行使如下職責:
A. 代表甲方通知乙方對工程進行維修、維護;
B. 代表甲方檢查、跟蹤、配合乙方的工程保修工作;
C. 代表甲方簽發工程保修施工驗收單;
如甲方委托物業公司實施保修管理的,則甲乙雙方在結算質量保證金時,由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的乙方履行本合同情況之書面文件,雙方均同意以此書面文件作為結算質量保證金的依據。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11.1 在簽署、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雙方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雙方同意保密,未經對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許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11.2 本合同終止后,本保密條款規定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過錯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根據各自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12.2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無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日,甲方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12.3 本合同簽訂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業務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終止委托,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終止委托的,甲方需對乙方按雙方約定的工作進程所發生的實際而合理的費用予以補償,同時,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12.4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指派的人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行為。
12.5 乙方保證其依法成立并向甲方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在甲方支付價款時,乙方未提供,則甲方不予支付價款,且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12.6 乙方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為:乙方每逾期1日(包括部分遲延),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直至實際全部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配飾之日為止,如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12.7 乙方交付配飾的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及國家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更換,更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拒絕更換或更換不及時或經乙方更換2次后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由此造成其它第三方向甲方進行索賠時,甲方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且乙方必須賠償第三方之損失;乙方不能積極主動解決質量問題并賠償損失時,甲方可代為賠償,并可向乙方追索該筆賠償金,違約金的金額甲乙雙方根據損失大小另行協商。
12.8 因乙方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的違約金:
A. 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個階段的工作超過30日的;
B. 拒絕執行甲方要求其修補缺陷或更換不適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書面通知,而這種拒絕的行為使工程受到了實質性的影響;
12.9 如違約方支付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進一步補償。本合同所稱損失應包括因違約行為所導致的守約方的實際損
甲方:
乙方:
時間:
室內配飾采購合同書 篇2
目 錄
1. 合同介紹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3. 采購物品說明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7. 品質保證與維護
8. 違約與賠償
9. 保密
10. 不可抗力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2. 爭議解決
13. 合同確認
附件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采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采購物品說明
3.1 采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2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3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賬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賬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并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室內配飾采購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需方單位: (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
產品名稱 產地 規格等級 數量(t) 單價(元/t) 總價 備注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說明:本表中單價是指砂石料運到交貨地點的價格)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工程名稱:
2、產品用途:
3、交(提)貨地點:
4、交(提)貨方式:
5、交(提)貨時間、數量:
6、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后,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并做好驗收工作。
7、其他約定: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交易雙方可通過分中心銀行帳戶進行結算。
2、付款方法與期限:
雙方在合同簽訂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貨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貨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貨結束 月內 甲方付清貨款。
其他約定:
四、技術要求:
1、 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標準(生產)供應,超出產品技術標準的特殊要求,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并在3欄中寫清。
2、乙方應按國家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質量檢驗報告》。
3、其他要求: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2、驗收標準,按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驗收,如尚無國家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3、外觀質量及數量應當場驗收。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24小時內向上海市建材業質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報告。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過錯而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 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2、其他: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定:
l、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鑒證的,簽定后生效。
2、本合同簽約地點: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上海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備案一份,如鑒證、則鑒證機關二份。
供方: 需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稅號登記號: 稅號登記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