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精選27篇)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注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于未能取得產品注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注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注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注冊不予批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系至注冊____工程材料采購合同范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元/
建材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型號
材質
批次
數量
價格
總價
備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小寫):¥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于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延遲交貨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
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賣方(章):
住所:住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
購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號│名稱│型號│規格│ 單位 │ 數量 │單價│ 金額 │
├──┼───┼────┼────┼───┼───┼────┼──────┤
│1 ││││││││
├──┼───┼────┼────┼───┼───┼────┼──────┤
│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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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合同法》、《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文件,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干貨副食類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信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本合同采購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詳見甲方采購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有外包裝的必須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單一制品可以免除)、凈含量、制造者及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或分裝、包裝)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無外包裝的必須保證商品干凈衛生、無雜質、無蟲蝕蟲蛀現象,保證商品干鮮,確保商品質量完好;
2、乙方所供產品不得有_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_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
3、乙方所供產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
4、乙方所供產品中應沒有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
5、乙方所供產品包裝以乙方原出廠標準為準;
6、乙方所供產品包裝原則上采用紙箱包裝,如根據貨物性質、天氣情況以及裝運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裝的,乙方應采用特殊包裝,包裝成本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貨物的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銹、防腐蝕和防震、確保到礦貨物仍完好無損;
8、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9、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物缺失、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義務與權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達第____日采購清單,訂單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并由指定的負責人簽名后遞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訂單確認后供貨;
2、食堂對采購食材的質量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于收貨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進行調換或退貨。
3、甲方因儲存、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沒收合同履約金:
(1)隨意中斷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時供貨(遲于甲方所定供貨時間24小時)。
(二)乙方責任
1、被確定為定點采購供貨單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規定項目的商品,不得跨項目供貨,否則取消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復印件;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旦發現偽劣假冒產品、以次充好產品或替代產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經過食堂驗收人員的感官檢驗、外觀檢驗和試用檢驗,若產品外觀、包裝、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檢驗不能達到食品衛生要求,當即拒收;乙方不能滿足食品的質、量及售后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員通知的時間、數量、品種、品質要求及協定的價格準時送貨,經驗收合格后簽字確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響到食堂的正常運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6、乙方不能滿足供貨要求時,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8、乙方應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示產品檢驗合格證;
9、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經發現供應產品質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貨外,將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由乙方自主確定,確保將貨物及時、安全地運送到交貨地點;
2、乙方負責產品的運輸并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包括裝貨、卸貨等全部雜費);
3、乙方應承擔全部運輸風險以及運輸所導致的事故責任。
五、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乙方交貨時間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產品到達指定到貨地點開箱驗收后為準;
2、乙方按甲方確定的訂單要求發貨,乙方于到貨2小時前,應將產品名稱、規格、明細、件數、重量等以紙質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貨、驗貨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對貨物不負保管責任;
3、乙方負責送貨至安徽__集團(____市高____區科學大道與天達__安徽__),并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甲方購買的貨物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貨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受貨物的,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貨款支付
1、乙方所供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額發票,貨款____月一結算,結算日為次月的中旬;
2、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3、甲方僅向乙方支付貨款,不接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款或者其他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后,必須于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否則視為接受對方要求;
3、乙方若發現甲方有歇業、破產、經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約定結清貨款之情形,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應付款項;
4、合同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終止合同時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貨款后方為有效;
5、乙方的業務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其作出的任何均為無效。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交付產品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超過總貨款的10%;
2、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通過甲方實質驗收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得超過總貨款的10%;
3、上述各項違約金可以累計,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補足損失。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補充協議;
2、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供貨數量除外)。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價格、驗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蓋章;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記載的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動應當于____日內告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兩份,副本陸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日期:
乙方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日期: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4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產品進貨協議書范本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供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獎勵 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 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交貨時間及地點
略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在簽訂;有效期至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需方:
單位名稱: (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數量:(單位:噸)
略
注: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甲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
量、價格、期限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定。
第三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乙方負責將油品運送至指定的地點。所有權及風險自甲方完成驗收時起轉移給甲方。
運輸方式、到站及交貨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超過規定時間仍未送貨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選擇繼續履行合同,若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當日和簽訂合同當日價格較低價格為結算價格。
油品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將油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后,甲方須及時到場監卸并驗收。
2、數量驗收:油品的數量計量應以 雙方實際結算數 為準。
3、質量驗收: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的石油產品標準執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該批次油品《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發生質量問題爭議,雙方共同委托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質量檢驗鑒定機構進行油品質量鑒定。鑒定油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還應當更換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該賠償損失。如鑒定的油品不存在質量問題,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經國家有關部門鑒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包換,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有關履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5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____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范圍及價格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供貨范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設備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
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后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
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設備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設備,用戶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
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
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
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1、甲方需支付乙方設備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項目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
2、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調試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后服務
1、所有設備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并安裝調試。
2、所有設備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
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性能指標不低于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后,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并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后相應延長。
受阻方應隨時采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乙雙方交易意愿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物料采購簡易合同。
一、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1、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合格。
三、供貨地點與供貨方式:
1、供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處理方式:
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處理方式: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8
購貨方:合同編號:
供貨方:簽定地點: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簽定時間: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一等品生產,顏色、手感、品質按我司確認的為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供貨方倉庫。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合同數量交貨,短溢裝范圍為0~+3%。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卷筒布包裝不定碼,內襯塑料袋,段長30米以上,交貨數量允許0~+3%。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購貨方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立即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決并保證不影響購貨方的交期.。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購貨方倉庫后天憑全額增值稅發票結款。
八、違約責任:交貨期每延遲交貨壹天,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計算違約金,由供貨方支付購貨方。如因數量/質量等問題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戶拒收貨物/退貨/索賠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購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購貨方:供貨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9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標的物
綜上,本合同總價款為元(含稅)。
二、交貨時間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或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交付標的物。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
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由甲方在乙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
提貨地點:。
(2)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指定地點:江西省萍鄉市經濟開發區周江管理處美孚倫石化廠區內
四、運輸責任及費用的負擔:
1、運輸方式:汽運
2、費用:運費由
五、產品的驗收
1、乙方提供的月餅必須是合法生產的,符合國家的各項衛生質量標準的要求。月餅質量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要求,并提供甲方與材料相符的QS標志內容(執行標準、配料或原料、凈重、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
2、甲方接收貨物后,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或通過肉眼能夠發現的表面瑕疵問題,應于發現上述問題2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予以補足、更換。
3、月餅的質保期為天,質量保證期內月餅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予更換貨物或退貨。
六、付款時間、方式
1、甲方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指定以下賬戶。開戶行:賬號:。
3、甲方支付相應款項時,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足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款項,由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完全地履行付款和收貨的義務。
2、甲方按時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3、乙方應及時、準確、全面地履行合同規定的交貨義務。
4、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規格需符合甲方要求。月餅原材料必須確保新鮮安全,制作過程衛生規范,若因乙方原材料或成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保證對其生產、銷售的月餅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置權或取得相關授權,無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未能及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出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導致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數量提貨的,甲方應提前72小時通知甲方,若未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
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本合同上添加、刪除、涂改的條款無效。本合同原件和傳真簽約件、復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0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家具業務,一致達成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后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家具應符合甲方的。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
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松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交貨時間:年月日
五、交貨地點:
六、合同總額:(¥)。
七、貨物明細:(依據實際情況列明貨物明細)。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八、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
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
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
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作為定金,并于貨到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后,并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并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元,該協議有效期為年,協議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后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
一、乙方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①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甲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乙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對常用藥品進行年度采購,乙方為甲方提供藥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購銷方式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發出訂單,乙方確認訂單并進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后進行確認并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向甲方提供《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合法有效證件。
2、乙方對所售藥品質量負責,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
3、乙方須提供所售藥品的生產批件和產品合格證,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
4、進口藥品需附有該批藥品的《口岸檢驗報告》和《進口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的復印件,并加蓋質量管理部門印章。
5、藥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內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個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整個有效期的18個月。
第三條藥品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產品損壞和變質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賠償損失。
第四條藥品檢驗
1、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乙方應及時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用藥。因乙方交貨不符合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用藥暫由其他同類品規藥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采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余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在購進藥品3個月內可向乙方要求換貨;超過3個月甲方仍須向乙方換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雙方書面約定外,失效藥品不能退換。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采取供需雙方一次簽約、分批供貨、分次付款的辦法實施。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可順延一年。
第六條交貨時間、地點
1、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發送批次采購計劃,乙方據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一般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七個工作日。
2、乙方交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伴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3、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合同價款及結算
1、合同藥品價款為30萬
2、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結算方式:大批量采購(一次藥品價款5萬元以上)實行批次據實結算,平常零星采購實行季度末結算,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
第八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乙方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1)乙方提供的藥品存有質量問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按1000元/日標準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的限額是合同總價的20%,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2、乙方提供藥品存在質量問題,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3、甲方預期支付貨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在發出書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故中止履行經催告后不及時改正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無法控制、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狀況,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2
需方:
供方:
雙方就采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乙方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及時送貨(送貨時應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公司執照復印件)。
六、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七、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八、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后,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之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九、貨款結算: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00000.000)名稱:銀行賬號:開戶行:
十、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3
甲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1、采購內容
1.1貨物名稱:
1.2數量:
1.3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
1.4技術參數:
2、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3、交貨要求
3.1交貨日期:
3.2交貨地點:
3.3交貨方式:
3.4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4.1質量保證期為 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4.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問題通知后應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4.3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4.4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井承擔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范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采購人修理,并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4.5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4.6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合同款支付
5.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付款 %,到貨驗收合格后按到貨總數支付相應貨款,乙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5.2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可以在報經甲方審核同意后,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產權
6.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6.2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4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7、權利和義務
7.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求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7.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7.3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8、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8.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8.2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8.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候辦理完中后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8.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8.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如甲方貨物已到達。
9、調試和驗收
9.1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后,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合同條款、競標文件要求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說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9.2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9.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9.4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9.5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
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 的違約金。
10.4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愿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有關條文執行。
13.4本合同 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商品類型麻核桃樹碼子;附報價單明細:
特別約定:
1、供方按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的商品類型供貨。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統一驗收。
3、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不合理危險。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頭樹碼子、免費嫁接。
第二條商品價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后,即有效,并作為結算貨款的依據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變動,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報價單,經協商一致,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確認。凡給需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協議適用區域內同類供貨價格。價格應包括運費、嫁接費。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簽約時,一次性給需方履約保證金元,本協議屆滿后保證金由需方如數退還供方,如供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需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并將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4、如雙方對供貨量及供價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數量為準。
第四條退換貨
1、需方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質量和品種要求,供方無條件退貨。
第五條商品驗收
1、供方應保證樹碼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實際供貨品種數量按需方實際收貨記錄為準。
3、上述驗貨,如產品質量責任由供方承擔完全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產品質量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處理。
2、因質量等問題給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和損失由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需方的信譽及商譽,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根據問題的嚴重性對供方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補充: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總經理:總經理: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文件,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干貨副食類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信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本合同采購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詳見甲方采購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有外包裝的必須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單一制品可以免除)、凈含量、制造者及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或分裝、包裝)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無外包裝的必須保證商品干凈衛生、無雜質、無蟲蝕蟲蛀現象,保證商品干鮮,確保商品質量完好;
2、乙方所供產品不得有_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_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
3、乙方所供產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
4、乙方所供產品中應沒有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
5、乙方所供產品包裝以乙方原出廠標準為準;
6、乙方所供產品包裝原則上采用紙箱包裝,如根據貨物性質、天氣情況以及裝運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裝的,乙方應采用特殊包裝,包裝成本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貨物的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銹、防腐蝕和防震、確保到礦貨物仍完好無損;
8、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9、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物缺失、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義務與權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達第____日采購清單,訂單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并由指定的負責人簽名后遞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訂單確認后供貨;
2、食堂對采購食材的質量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于收貨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進行調換或退貨。
3、甲方因儲存、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沒收合同履約金:
(1)隨意中斷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時供貨(遲于甲方所定供貨時間24小時)。
(二)乙方責任
1、被確定為定點采購供貨單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規定項目的商品,不得跨項目供貨,否則取消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復印件;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旦發現偽劣假冒產品、以次充好產品或替代產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經過食堂驗收人員的感官檢驗、外觀檢驗和試用檢驗,若產品外觀、包裝、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檢驗不能達到食品衛生要求,當即拒收;乙方不能滿足食品的質、量及售后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員通知的時間、數量、品種、品質要求及協定的價格準時送貨,經驗收合格后簽字確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響到食堂的正常運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6、乙方不能滿足供貨要求時,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8、乙方應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示產品檢驗合格證;
9、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經發現供應產品質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貨外,將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由乙方自主確定,確保將貨物及時、安全地運送到交貨地點;
2、乙方負責產品的運輸并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包括裝貨、卸貨等全部雜費);
3、乙方應承擔全部運輸風險以及運輸所導致的事故責任。
五、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乙方交貨時間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產品到達指定到貨地點開箱驗收后為準;
2、乙方按甲方確定的訂單要求發貨,乙方于到貨2小時前,應將產品名稱、規格、明細、件數、重量等以紙質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貨、驗貨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對貨物不負保管責任;
3、乙方負責送貨至安徽__集團(____市高____區科學大道與天達__安徽__),并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甲方購買的貨物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貨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受貨物的,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貨款支付
1、乙方所供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額發票,貨款____月一結算,結算日為次月的中旬;
2、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3、甲方僅向乙方支付貨款,不接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款或者其他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后,必須于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否則視為接受對方要求;
3、乙方若發現甲方有歇業、破產、經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約定結清貨款之情形,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應付款項;
4、合同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終止合同時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貨款后方為有效;
5、乙方的業務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其作出的任何均為無效。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交付產品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超過總貨款的10%;
2、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通過甲方實質驗收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得超過總貨款的10%;
3、上述各項違約金可以累計,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補足損失。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補充協議;
2、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供貨數量除外)。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價格、驗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蓋章;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記載的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動應當于____日內告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兩份,副本陸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日期: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6
甲方(買方):__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志燈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范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__x,送貨方式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貨應于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3、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后,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后,甲方檢驗后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后,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項目部)指定管理員在當天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并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后甲方(項目部)正式收貨物,并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說明情況后,不予確認,并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貨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后,甲方付貨款的60%;余額待竣工驗收合格后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后付清。
2、貸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采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5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并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甲方并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制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設備的安裝。乙方負責調試、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調試,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復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后,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并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并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范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說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于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7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X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X。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
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3
6.稅和關稅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8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家具業務,一致達成
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后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家具應符合甲方的。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松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交貨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交貨地點:
六、合同總額:_______(¥)。
七、貨物明細:(依據實際情況列明貨物明細)。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______%作為定金,并于貨到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后,并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并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元,該協議有效期為年,協議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后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一、乙方責任:
①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甲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乙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賣方/供方):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即rmb¥_______________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范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0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離岸價”、“貨交承運人價”、“到岸價”、“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或貨交承人價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或貨交承運人價交貨,和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交貨地點;和/或
.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1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則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定點向乙方購買學校幼兒所需的食品。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安全技術標準,具有相關部門的質檢報告,貨品包裝完整,標識清楚,不得摻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當日的登記報告。乙方向甲方所售食品保證質量達標,并在該食品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內不發生食品質量變異;否則,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若出現因乙方供應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經濟賠償、相關部門罰款和法律責任)全部又乙方負責承擔,并且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相應金額作為甲方的損失補償。
四、乙方必須遵守甲方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確保幼兒的身體健康,每次所購食品的安全衛生、保質保量,堅決杜絕“三無”產品和未經檢驗、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幼兒園。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期為一年,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一經簽字,既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2
買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供方為需方提供辦公家具(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金額及供貨情況說明:
見辦公家具明細表,具體發貨以需方傳真件為準按期供貨;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所供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要求;
三、交貨地點:
發貨至____________________辦公樓;
四、到達交貨地點前所有雜運費的承擔方式:
此價格為交貨地點的到貨價,之前所有運輸事宜包括運雜費由供方負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
按照國家質量標準驗收,采用外觀檢查方法;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無預付貨款,供貨完成后一次性付款至90%,留10%質保金,質保期限為一年,質保期滿無任何質量問題后一次付清;以辦公室簽字的收貨清單為結算依據;開具正式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結帳手續;
七、違約責任:
因供貨質量及規格型號不符,造成損失由供方承擔;因需方原因造成退貨,供方無法調劑時,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需方公司所在地(___)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宜:
1、辦公家具按照合同要求及時運到辦公樓后,由需方派專人對辦公家具進行核對、驗收,檢驗合格后需方方能接收;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年后沒有質量問題付清保證金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別是訂單明細表、資質資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________________需方(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3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項目》招標的結果(招標編號:__________)和“招標文件”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就以下產品和條款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及項目
編號
產品名稱
品牌/產地
配置或參數
數量
單價
金額
產品金額合計
(大寫) (小寫)
其他部分
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說明
金額
安裝費
調試費
其他
合計
(大寫) (小寫)
合同總金額
(大寫) (小寫)
二、產品的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將上述貨物全部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使用。
2、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驗收前的一切費用(包括包裝、運輸、保險、入關事宜、安裝調試等)、風險(包括損壞、滅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2、經雙方協商,采取以下___種付款方式:
a、上述貨物到貨并經甲方清點無誤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的到預付款,共計: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
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
b、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合同總金額____%(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為____個月。
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銀行保函后十個工作日內,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的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
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退還乙方該銀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凍銀行資金。
3、乙方賬戶如下:
公司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
四、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滿足合同配置的全新產品。國產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口產品必須符合產品的原廠標準及有關的國際標準。
五、產品驗收:
1、乙方完成全部項目的安裝調試并通過自驗和試運行測試后,由甲方組織項目的驗收。
2、乙方完成產品交付,在自驗、試運行正常后,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后,經一個月試運行無異常,應在乙方出具的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確認。
3、驗收時甲乙雙方應于現場依據本合同規定的驗收依據共同對商品的數量、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指標進行驗證。
六、驗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標準:(需與用戶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2、計量要求:(需與用戶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七、驗收依據
驗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標準和要求進行:
1、合同中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地、數量等款項和相關的配置情況文件(附件1),以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文件。
2、生產廠的出廠標準。
3、本合同規定的驗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務保障
1、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廠商產品,并對其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包修,質保期為____個月,從甲方對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簽字確認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2、乙方對其所供產品應能提供質保期外的原廠商技術服務支持,負責維護維修。
3、乙方對其所供產品負責安裝調試并保證能正常運行使用,應對需方的使用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4、乙方所供產品必須具有合法手續及相關的文件。如涉及知識產權,則必須是自己擁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須隨產品向需方提供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和相關的資料。如所供說明書和資料是外文的,供方應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譯成中文文件。
九、違約責任
1、貨到并試運行一個月后,甲方應及時對產品開展驗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應向乙方說明情況,與乙方友好協商適當順延。
2、甲方應按期如數支付貨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應與乙方友好協商延期支付,但須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產品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隨時收回全部產品并向甲方索賠
3、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產地、質量、性能指標、配置與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裝調試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或拒絕在驗收/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對存在的問題給予及時的圓滿的解決,原則上須在貳個月內給予解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決的應及時與甲方友好協商并須得到甲方的認同。
4、乙方對所供產品存在的問題不能如期解決,應給予換貨或退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應給予補償。
5、乙方過期或不能交付(過期達60天即視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訂產品的,乙方須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為,過期:每過一天乙方償付甲方該項合同價款的0.5%,但累計償付金額按慣例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的5%;經雙方協商不能交付的,供貨方除償付過期違約金外,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例解決。
6、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和正常使用。乙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使用所需的條件和環境要求等事項須事前向甲方說明。因未說明而造成本合同的產品不能安裝調試、正常使用,乙方應承擔責任并給予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保證該設備配套的完整,貨到既能正常安裝調試使用,如發生因缺少附備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須負全部責任,應完全給予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供方承擔。
十、爭議的解決
1、出現問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由深圳市仲裁機構協調解決,協調解決未果,依法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乙方投標文件為準,其它事項雙方協商補充。
2、本合同未作明確約定,而又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
(包括附件)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簽署時須加蓋騎縫章方為有效。
甲方:
簽署時間:
乙方:
簽署時間: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 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2. 工程名稱:設備提供、安裝、施工合同。
3. 施工范圍:
4. 工程地點:
5. 工 期:
4.1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下雨、臺風、高溫天氣及節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趕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趕工費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條給定工期內完成本工程并通過甲方全面驗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將承擔本合同價款的1‰違約金。
4.4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停水、停電(連續停水、停電超8小時)等不可抗的因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順延時間以甲方項目部簽字為準。因乙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5暫停施工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h內提出書面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達進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5. 合同價款(最終決價):
本合同屬于 合同,合同金額為: 元整(¥ 元)人民幣。 乙方不得以圖紙、報價清單或未說明之項作為追加工程款的依據。
第二條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當期進度可請款日期定為每月20日送請款單至工程部審核,次月30日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為本工程預付款為總價的 %(即元)。
2.第二期為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為保留款%(即 萬元整)作為保修金,保修期為年,期滿如無質量問題全額付清。【保修金不計利息】。
第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 甲方項目負責人:
2. 乙方項目負責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 甲方工作
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 負責組織甲方規劃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門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3. 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4.乙方送請款單以及相應證明文件齊全,甲方應按時付款。如甲方延遲當期付款金額,按當期金額月利率的1%利息作為違約金;乙方應按時保量的將后期工程完成,不得將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現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組織施工,相應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異議。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項:
第五條 乙方工作
1. 按照國家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擔負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作,以及負責 工作。最后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
2. 與甲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 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5. 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表、竣工圖、驗收記錄表以及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記錄,并移交檔案作為請款依據。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7. 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8. 做好施工現場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9.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按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并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后期的照片作為依據。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雙倍扣除乙方單項工程款。
2. 質量評定部門:甲方 、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
第七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1.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甲方、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八條 保修條款
1.保修內容、范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時期,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得從保修金中相應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條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5
甲方(采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甲乙雙方 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采購的物品內容和成交價格(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1、 交付時間:20__年5月6日。
2、交付地點:采購單位倉庫。
3、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4、驗收時間:甲方必須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后?
3?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5、驗收標準::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采購單位(甲方):供貨單位(乙方):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6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材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7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 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