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精選3篇)
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 篇1
公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使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件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墓主姓名: 與乙方關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武漢市殯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公墓使用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公墓建設、經營依據
甲方經民政部門批準建設公墓,具有對社會提供安葬服務資質。公墓名稱為 ,位于武漢市 ,批準文號為 。
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屬于國家所有。公墓墓穴使用期限為20年。
第二條 墓位基本情況
1.葬式類型。【 】墓穴葬;【 】樹葬;【 】草坪葬;【 】格位葬;【 】生態環保葬;【 】 。
2.墓穴。本合同約定乙方使用的墓穴位于 園 區,第 排,第 號位置,【 】占地面積 ㎡;【 】格位容積 m3 。
3.墓體。乙方所購買墓體類型:【 】單穴單墓、【 】雙穴合墓,型號規格如下:
【 】地面墓體型號: ,墓體石材外觀占地面積 ㎡,外形、質地及顏色,以雙方確認的樣品實物為準。
【 】格位墓體型號: ,外形、質地及顏色,以雙方確認的樣品實物為準。
【 】 墓體以本合同的附件書面約定為準。
第三條 合同總價款項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價款組成包括下列項目:
1. ;
2. ;
3. ;
4. 。
【 】墓體類型為雙穴合墓,乙方在辦理合葬時,按合葬時物價部門核定的合葬收費項目及標準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乙方于合同簽訂當日預付款 元,余款自交付預付款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五條 墓位交付與使用期限
本合同約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將符合約定條件的墓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于 年 月 日前辦理墓主入葬事宜。雙方使用、維護的權利義務自墓主入葬之日起生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墓的使用日期自墓位首次交付乙方安葬使用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遵守和宣傳殯葬、物價和合同管理法規,依法維護管理公墓,按照殯葬、物價等職能部門的相關規定收費。
2.甲方設計加工制作墓碑,應按乙方所簽碑文的清樣或小樣制作碑文;
3.定期檢查公墓,及時修復破損墓體,禁止他人涂損,保持墓體構件完整和清潔,便于辨認;
4.因甲方責任造成墓體結構松脫或構件丟失的,甲方應自發現之日起 日內補齊構件并加固維護;
5.為乙方及其親友在墓地祭祀提供道路平整、出入方便等條件;
6.因不可抗力造成墓體毀損、骨灰毀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未盡到通知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使用墓位期限屆滿后,可與甲方辦理墓位繼續使用手續。未與甲方辦理繼續使用手續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無法送達的,甲方應通過本市報刊以公告方式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或者公告確定的期限屆滿12個月后,仍不辦理續用手續或者遷移墓位事宜的,視為乙方放棄。甲方在辦理該墓位的公證事宜后,有權拆除該墓體并將骨灰盒或者遺骸盒進行深埋等處理。
8.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或者通過本市報刊以公告方式通知乙方。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殯葬、物價、合同管理法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墓位;
2.愛護公墓公共綠化及基礎設施,文明祭掃,保持墓園環境衛生,遵守墓園相關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墓區內公共綠化、基礎設施及其他墓體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責任造成其使用墓體或其構件損壞,委托甲方維修,乙方承擔維修費用。若乙方自行維修,其維修的風格應與所在墓區的整體環境保持一致并征得甲方同意。
4.本合同約定期滿,乙方需要繼續使用墓位,應當在本合同約定期滿前與甲方辦理繼續使用手續。若在逾期12個月內辦理繼續使用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間的維護管理費。
5.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八條 墓位調換、遷移相關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遷移墓位、調換墓體或者轉讓給他人使用。
2.墓位使用期內,乙方要求遷移墓位的,甲方應予以尊重,雙方協商解除或者變更本合同。
3.墓位使用期內,因政府征用墓區內土地,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采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無法書面通知的,應通過本市報刊以公告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書面通知或者公告確定的期限辦理骨灰或遺骸盒遷移事宜,逾期不辦理的,由甲方代乙方遷移并妥善保管,遷移費用和保管費用等按國家規定或相關政策予以處理。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 】乙方支付墓位預付款后,沒有按照約定期限付清余款,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仍未付清余款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通知乙方辦理預付款退還手續。
【 】本合同簽訂后滿6個月,乙方不便按約定時間辦理安葬使用事宜,乙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予尊重并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
【 】本合同簽訂后滿6個月,乙方不便按約定時間辦理安葬使用事宜,雙方可協商延期6個月。延期期滿后,乙方仍不能按約定時間辦理安葬使用事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通知乙方辦理退款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要求交付墓位給乙方安葬使用,甲方應自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履行約定事項,違約金按日計算至甲方書面通知交付乙方之日止,每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 %計算,甲方于交付乙方安葬使用墓位之日支付違約金。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于解除合同的當日退還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款和本條約定的違約金。
2.乙方提供給甲方制作碑文的清樣字跡清楚,并已經雙方簽字確認。因一方責任造成原碑改刻、換碑重刻的,由責任方承擔其費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約定的,除恢復本合同約定的墓位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與本合同總價款等額的違約金;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在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將乙方已遷移、調換或轉讓的墓位拆除,但應將骨灰盒交予乙方。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約定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2.
3.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 篇2
第一條?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征繳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繳款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______________》和其它有關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并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的批準出讓海域使用權,海域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內礦產資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資源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海域使用權出讓范圍之內。
第三條?海域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和經營活動,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所涉及的海域使用項目為_________,出讓海域位于_________________,海域使用面積_________公頃。
第五條?依照本協議繳納海域使用金的前提下,海域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起止日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權證書》確定的日期執行。
第六條?乙方只能按照所領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權證書》登載的用途作使用。在出讓期限內,乙方如需改變海域使用用途,應當在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前提下,重新報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準,并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海域使用金,重新辦理海域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乙方同意按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海域使用金。
第八條?海域使用金征繳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繳納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按一次性計征的,第一次繳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按年度計征的,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本年度海域使用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本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支付款項_________元人民幣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開戶行: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乙方逾期未支付海域使用金,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海域使用金的3‰繳納滯納金。
第十一條?甲方在收到第一次支付的海域使用金后10日內,依照規定辦理海域使用權登記手續,為乙方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權證書》,出讓海域使用權。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_____機構_____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后作為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武漢市公墓使用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日 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是一家具有__批準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__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和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從事實驗靈長類動物生產和使用的單位;
鑒于乙方及乙方所委托實驗單位是一家從事實驗靈長類動物研究和使用的合法單位;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及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實驗動物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 達成如下協議:
1、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價格
序號名 稱主要規格型號/描述數量單價(人民幣)合計(人民幣)
1食蟹猴
總計人民幣 元整
2、 質量條款及檢疫要求
1) 食蟹猴實驗動物,年齡與體重相符。本合同簽署后,如乙方要求的產品規格發生變化,應提前15日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現有產品規格的實際情況,確定交貨規格、數量及交貨時間。
2) 無傷殘,體格健康,無傳染性疾病,體內外寄生蟲檢測陰性,符合實驗動物質量標準。
3、 運輸方式
1)北京地區:甲方通過汽車運輸或其他方式將實驗動物運送到乙方指定實驗室。
2)北京之外地區:甲方通過飛機、火車等方式將實驗動物運送到乙方指定實驗室。
4、 發貨時間
1) 根據實驗進度發貨,乙方應當提前5日通知甲方,發貨時間不晚于5月10日。
2) 乙方有權到甲方飼養場地進行動物挑選,選定后,乙方須提前7日通知甲方發貨,甲方確認后按時發貨。
3) 甲方辦理林業局的批文,乙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乙方需提供法人證書復印件、課題任務書等相關文件。
5、 付款方式及時間
1) 乙方對此批實驗動物檢疫合格后,在 月 日前完成付款,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2) 甲方銀行賬號: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6、 產品驗收及質量保證
1) 乙方接收動物后應對動物進行檢疫驗收,檢疫期為 天;
2) 在乙方檢疫期間,動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退換貨;
3) 動物在實驗期間因動物質量原因引起死亡的,乙方有權要求補充動物,但乙方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7、 保密條款
1) 甲乙雙方有義務對該合同的條款內容保密,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內容
8、 合同變更
1) 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但須經過雙方確認。
9、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按照應付款數額每日0.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供貨,應按照遲延供貨貨物價款每日0.05%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雙方商定的方式解決。
11、爭議管轄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