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門市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住宅門市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路) 號 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并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二、返還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住宅門市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
住址單位:____________住址單位: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市___區___小區___棟___單元___樓___號一屋一廚門市,使用面積35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租用期限__月。
二、 每月租金___元,乙方第一次付__個月租金合計_____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一個月支付,租期滿不續租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或通過訴訟解決。
三、 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他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或經營,并負責物業費,包燒費的支付,市內的水、電、煤氣、衛生、電話、治安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 乙方交給甲方水、電、煤氣、電話、房屋、等費用押金人民幣___元,還房時,乙方不欠任何費用,甲方全部返還人民幣___元,如欠費用則由乙方補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 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房內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借、轉賣、改變房屋結構,如因管理不善發生水災、火災及人為損壞或違法行為,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權利(蓋不退還乙方交付的任何費用)。
六、 甲方中途終止合同要返還已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國家占用土地或動遷,乙方需無條件搬出,甲方退還余下的租金,雙方均不屬違約。
七、 乙方在承租期已滿,沒有說明續租和簽約,占房不交、整天鎖門、聯系中斷七天之后,甲方可打開房門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負并應補交所有拖欠費用。
八、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1份,并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九、 電表指數:民用表:____公用表:____
煤氣指數:_____ 水表指數:____
十、 退房時,乙方應將承租方的室內(外)恢復原樣。
十一、 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 已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住宅門市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就門市租賃達成以下共識: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門市出租給乙方作美發經營使用。乙方不得將該門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該門市進行違法犯罪等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31號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7 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乙方在原承租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合同剩余時間內使用該門市)
第三條:稅后租金(僅限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31號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人民幣壹萬零伍佰元整(小寫RMB10500元整)租金由乙方一次性將現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給甲方,甲方將出具收款收據為憑。若乙方不按約定繳納租金,本合同作廢,甲方有權收回門市。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30前將屬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離該門市所屬空間以外。
第四條: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乙方要求繼續承租該門市,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簽訂合同,可以續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協商。若合同前一個月沒有簽訂新的合同,則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之日前將屬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離該門市所屬空間以外。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用以及各種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并繳納。若因不繳或遲繳以上費用所產生的罰款和滯納金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方交給乙方水卡一個、卷閘門鑰匙兩把、天然氣智能卡一個、天然氣用戶本一個,以乙方向甲方出據收條為憑。
第七條:乙方需繳納給甲方保證金人民幣伍佰元整(小寫RMB500元整),以甲方出具收據為憑。乙方保證屬于甲方所有的門窗、隔樓、樓梯、衛生間、水、電、氣等設施和窒內裝修的墻面、天花板和地面磁磚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由乙方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合同期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八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愛護及使用租賃物及租賃物中的附屬設施,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乙方承擔租賃物及水、電、天然氣設施、門、窗、墻體、衛生間、閣樓等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轉租給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與第三人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失效。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轉租,甲方有權單方收回門市并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壹仟元整(小寫RMB1000 元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繼續使用該門市,甲方不予退還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義務將鑰匙、水卡、天然氣卡、天然氣本1 個等手續當天返還給甲方,否則應當承擔人民幣壹仟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后,裝修費用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將鑰匙、水卡等物件交還甲方,并在當天無條件搬走全部剩余貨品及貨架、貨柜。室內裝修和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如在約定時間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消防安全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非法和犯罪活動,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若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雙方應本著公平、公正原則自愿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經三方調解或訴訟途徑加以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