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場地出租合同書(通用3篇)
煤炭場地出租合同書 篇1
出租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房屋經友好協商,在完全自愿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房屋概況
1.位置該場地房屋位于
2.面積該處場地共計畝。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鑒于乙方前期要平整土地及房屋建設,第一年租金為每畝元整,共計元整
該處場地租金第二年度起每畝元整,每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元
2.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以現金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合同期內如果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房屋,乙方無條件服從,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不得提出補償要求。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多退少補。
②甲方允許乙方正常使用水電設備,水費、電費,乙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繳納。
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轉讓該土地房屋。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保證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場地,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護租賃場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動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質。
②租賃期間,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土地房屋轉租他人經營或使用。乙方自負盈虧,按時交納一切稅費,自行處理債權債務,不得以甲方資產抵押。
③乙方場地房屋的租賃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如若違反法律法規,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賃費,逾期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其他條款
①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②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再有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④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場地出租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
就本合同第一條所指的地面活動(“有關活動”)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有關活動
(1)活動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舉辦時間和地點
a)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責任
(1)由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將校內的體育館演出場地租與乙方,作為本次活動廣州賽區的其中一個準決賽會場。如因校內主管部門需占用同一場地,則甲方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通知乙方,并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逾期通知,則視為甲方違約。
(2)甲方負責活動當天的場地保安工作;
(3)甲方允許乙方/或乙方邀請的其它人于活動時間內在活動現場的舞臺上進行表演;
(4)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的燈光及音響系統予乙方使用,并提供活動所需的電力,同時須派出專業的控制人員協助乙方;
(5)甲方負責提供獨立的VIP化妝間及公用化妝間各一個;
(6)甲方將提供一個獨立的儲物室供乙方村放活動物料;
(7)甲方將于校內人流密集的地點提供兩個面積不大于2米×4米的空間供乙方作為活動咨詢點使用;
(8)甲方將容許乙方的舞臺及燈光音響等相關活動設備提早于活動前一晚(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場進行安裝及調試的工作,以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
(9)在乙方的相關物料進場并進行安裝調試時,甲方須提供場地的電力工程人員在場協助;
(10)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眾透露本合同的內容和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到的有關乙方的任何保密性商業信息。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及時提供其委托甲方就有關活動向有關部門報批手續的授權委托書以及有關活動的具體方案;
(2)乙方應按照有關國家機關批準的有關活動內容舉辦有關活動。如因為超越有關國家機關批準的有關活動范圍引起的有關活動被取消,乙方將負全部責任;
(3)乙方邀請的第三方搭建或執行公司,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協調工作;并確保搭建工作的安全,如產生不良隱患應及時排除解決;并對此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眾透露本合同的內容和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到的有關甲方的任何保密性商業信息。
四、費用和支付
(1)乙方總共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所指服務的費用;
(2)乙方應在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作為預付費用,甲方應在收到款項后提供相應的收據;
(3)乙方將在整個現場活動結束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將剩余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_佰元整(RMB_____),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予甲方。甲方應在收到款項后提供相應的收據;
(4)除本合同規定之外,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各自承擔由于其各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國法律規定的有關稅費和政府規費;
(5)乙方在按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全數支付了有關費用后,對甲方不再負有任何支付義務。
五、陳述和保證
(1)該方是根據其成立地法律設立并有效村續的企業。
(2)該方有權及/或得到授權簽署本合同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本合同在正式簽署后對該方有效且具有約束力,另一方可根據本合同行使其權利和利益。
(3)該方已獲得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所必需條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合同的一切其他行動。
(4)本合同的簽署將不會導致該方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合約及適用法律。
六、違約責任
(1)當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下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時,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作的聲明和保證為不真實或不正確的,違反或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而蒙受的一切損失。
(2)違反本合同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師費。
七、終止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其在本合同下的義務為止。
(2)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如任何一方發生以下任一情況,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并(但第(e)款除外)要求對方就本合同的終止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相關的賠付責任:
(a)嚴重違反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
(b)進行清盤或類似行為;
(c)于任何法律程序中被裁定為破產;
(d)有關活動未獲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或雖經批準,但被有關部門中途下令停止舉辦;
(e)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義見下文)使其無法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連續達3個月之久。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受影響一方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合理地防止及避免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受到妨礙,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從速以電傳、傳真或掛號空郵信件通知另一方,并須在其后的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詳情及書面證明,證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對于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損失,任何一方均無權向另一方提出賠償要求。
九、通知
除非經另一方事先通知更改地址,否則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有的通知均應以專人派送、特快專遞、傳真或掛號郵件發往下述通訊地址:
如送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送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代表處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場地出租合同書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面積 平方米,用以婚慶服務。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年支付制,每年租金為 ( );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7、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 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