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設物業服務合同書(精選3篇)
公共建設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組織名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公共建設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為物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現就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相關事宜,經甲、乙 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為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 乙方為該項目原物業管理承包人。 現在該項目物業管理重新招投標中,經甲、乙雙方協作
努力,甲方取 得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中標資格, 并與業主單位簽訂了該項目物業 服務合同(見附件) 。 二、為保持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延續性,甲方經乙方要求同意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承包給乙方。承包的期限、內容、面 積、地點與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為一致。 即本協議承包期限為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解除和終止時, 本承包協議也同時解除和終止。
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該項目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價格為 元/年,該費用由乙方負責協調業主單位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轉入甲方的指定賬戶中, 該費用未及時到賬或到賬不足的, 乙方同意先期墊付, 或在本協議乙方承包費用支付中相應核減。
四、乙方應按質按量完成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內容和范圍包括該項目安全防范和清潔保潔工作 (具體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準) ;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承包費用核定為該項目物 業服務包干費用扣減本協議第五、 六條約定款項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后的余額。 在業主單位物業服務包干費用足額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約責任 和義務后, 甲方于每次月 10 日前按月均攤支付前月承包費用給乙方, 但屬乙方應付未付款項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費前代為扣付。
五、甲方于每個物業服務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計提該項目年管理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干費用的百分之 五 計。同時按該同等比例 每月均攤扣留款項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 在本協議正常解除或終止時, 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約責任和義務后,甲方不計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罰扣相應履約保證金。
六、 乙方同意甲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包干費用每月計提并負責繳納相 關物業稅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干費用的百分之 五點七計, 如物業服務稅率標準有變, 以實際標準調整為準。
七、經協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員協助乙方進行溝通和管理以及業 務指導和監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員工作補貼計人民幣 1500 元,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費用中扣付。
八、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選派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按業主單位和甲方的標準要求,對該項目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和日常維護工作。乙方選派的工作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和管理, 乙方按其標準承擔并須按期支付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費用等, 同時報于甲方備案并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九、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業主單位和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 和監督,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為業主單位提供優質物業服務。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在該項目物業服務 中如發生人員和財產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損害和賠償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十、 在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期間, 乙方應主動維護甲方信譽和形象, 對甲方和業主單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見,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 員應認真對待并積極落實,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 情節嚴重的,經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內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 權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一、該項目物業服務所需人員、服裝、工具、設施設備以及有關物 料和成本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業主單位提供的物業服務用房,以及相關環境場所和設施設備交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和使用, 本協議期滿時 應確保其完好狀態下歸還業主單位, 如有損毀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照 價賠償;乙方如需甲方臨時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關費用標 準經協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協議約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損失的,均應承擔有關責任并負責 賠償。
十三、其他事項: 1、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諾:本協議旨在承包甲方中標的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與甲方僅為承包與發包 關系,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系,或是甲方的員工,并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乙方在選派工作人員時應盡責告知義務,并承擔 相應責任和后果。 2、乙方應按規定與其選派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提供社會保險, 相關費用由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擔, 甲方可提供相關協助并在乙方承包費中直接劃扣代繳。 3、為完善管理,乙方應主動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保險,確保其選 派工作人員在物業服務中受到意外傷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險賠付。
十四、在本協議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 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政策 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如因該類抵觸的調整涉及本協議的根本原則,甲、乙雙方應以積極的姿態另行商議解決辦法,確不能解 決的,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 甲、 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 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業主單位備案一份, 自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代表人: 聯 地址:
業主單位: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XX市XX區。
公共建設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根據《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