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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發布時間:2023-06-09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精選31篇)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乙方經甲方批準,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于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遵照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工作單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并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后,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

  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深圳華為公司用錢鼓勵近萬名員工辭職競崗、沃爾瑪突擊裁員,近期一些企業的“異動”在社會上掀起風浪,人們猜測此舉是為規避新法。盡管兩家企業均對外否認這一動機,但其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將是誘使其他企業“跟風”,成為具有傳染性的事件。然而對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是否真會損害企業的正當利益因而讓企業望而生畏,勞動法專家王向前表示,這是企業對新法的誤讀,也是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的體現。

  導火索:《勞動合同法》第14條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14條,關于推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被外界普遍認作是此次企業“異動”的主要導火索。

  按照第14條的規定,在同一單位工作十年或以上的員工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界認為,一些企業準備或正在裁掉工作接近十年的老員工,就是為了規避這一條款可能給企業帶來的“負擔”。

  新法起草:

  不能讓短簽現象無限泛濫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副教授王向前,作為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論證工作的主要專家之一,在立法過程中最先向起草機關提出了推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建議。

  王向前說,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包含三種形式: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最初,《勞動合同法》的初稿關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對于《勞動法》未進行任何修改,照搬了三種“期限”,允許雙方自由約定。

  然而實踐證明,所謂的自由約定實際上就是用人單位說了算,結果造成這些年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極其嚴重。目前,很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長的也就是3年,更為普遍的是一年一簽,甚至半年、三個月的都有。“如果繼續允許自由約定,實際上是法律的.一種放任,會使得這種短期化現象無限泛濫。”

  實際目的:

  他想用誰就用誰

  用人單位偏好簽訂短期勞動合同,說好聽點是為了保持用工的靈活性,說通俗點就是領導想用誰用誰。如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若要解除合同,則必須具備法定情形,否則不能隨意剝奪勞動者的就業權;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則必須支付經濟補償。

  王向前指出,用人單位簽訂短期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以終止代替勞動合同的解除,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雇員權益:

  飯碗不穩難保其他權利

  如果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處于一種很快到期的狀態,用人單位隨時可以剝奪勞動者的飯碗,在這種威脅下,勞動者實際上喪失了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的能力,更沒有談判的籌碼。所謂的協商,必然僅成為紙上的權利,實際還是用人單位說了算。

  王向前表示:“如果連飯碗都不能保障,勞動者是不敢去主張其他權利的。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勞動者將永遠匍匐在資本的腳下抬不起頭來。”

  橫向比較:

  解除員工合同代價很高

  據王向前所知,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原則上都只允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哪怕是對剛畢業的大學生。

  其他允許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國家,也有相應的制度來保障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比如美國,用人單位要解除合同必須具有正當的理由,否則須承擔高額的賠償。而且美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打官司,如果勞動者勝訴,其律師費是要由用人單位來賠償的;反之,勞動者不需要替用人單位承擔律師費。所以,美國用人單位在解除一個員工的勞動合同時是非常慎重的。

  雇主利益:立法已經予以特殊照顧

  王向前表示,對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他的主張是,原則上一次性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除非有法律上的特殊原因,否則不允許簽訂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期限為任務的勞動合同。這樣設計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就業穩定。全國人大最終采納了這一意見,但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也做出了權衡,并最終得出了一個折中的意見:連續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王向前表示,此結果反映了國家在立法上的平衡原則。立法機關根據中國的國情,很好地平衡了勞資雙方的利益,盡管沒有達到西方發達國家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程度。

  “用人單位應當明白,新《勞動合同法》和之前相比雖然加大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但仍然遠不及發達國家的保護水平,所以用人單位要知足!”

  觀念矯正:

  無固定期合同不是鐵飯碗

  有一種反對意見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回到了計劃經濟時代的“鐵飯碗”。王向前表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是必須合法解除,不允許用人單位濫用解除權。

  王向前表示,新法要求用人單位在裁員的時候要有法律上的依據。比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因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就要求用人單位要預先制定自己的錄用條件,而且要在招錄時跟員工講明,并且在試用期內要經過考核和認定。而不是像現在好多企業一樣稀里糊涂,什么錄用條件也沒有,在裁員上具有很強的隨意性。

  立法原則:

  各國都向勞動者傾斜

  《勞動合同法》的宗旨是側重保護或者傾斜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王向前認為,“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法》都采取一種規避態度,很大一部分的心理根源是他們認為新法對他們太嚴苛。其實這是錯誤的觀點。”

  針對勞動關系當中資強勞弱的現實,《勞動合同法》必須傾斜保護。全世界各個國家的勞動法都遵從這一原則。

  但傾斜保護不等于無原則的向勞動者傾斜,而是傾斜有度,即傾斜到勞資雙方的利益平衡為止。

  王向前表示,法律規范的設計目標是努力實現雙方的利益平衡,并維持這種平衡。表面上《勞動合同法》的一些條文是傾斜的,但事實上是做到了勞資雙方的利益平衡。

  因為勞動關系本身是不平衡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之下,處于弱勢地位,利益本身就是向用人單位傾斜的,所以法律要進行矯正。這也體現了《勞動合同法》的另一個原則——平衡原則。事實上,立法機關恰恰是考慮了用人單位的心理承受能力,在立法時做了相當程度的讓步。

  “從另一個角度講,《勞動合同法》也規定了勞動者的許多義務,如辭職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而美國的勞動者提前2周就可以請辭,這再次表明我國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弱于西方的。”

  傾斜保護:

  實現合作與雙贏

  更長遠地看,傾斜保護對用人單位實際上也是有利的,可以實現雙贏。

  “如果簡單地認為對勞動者有利,就是對用人單位不利,是一種非常膚淺的理解。勞資關系雖然有一定的對立性,但是對立也是以合作為基礎的。大家首先愿意坐到這條船上,雙方才有利益可言,然后才涉及切蛋糕的問題。企業的發展最根本上來講是靠人,而不是靠錢,人力資源應該是第一位的。如果企業對勞動者做到公平對待,勞動者就有積極性和較高的忠誠度,就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效益。”

  用人單位:

  應當強化社會責任意識

  王向前認為,一些用人單位認為新法對他們不公的想法以及對法律的規避態度,實際上正體現了他們的社會責任意識太弱。

  “勞動者把最好的年華獻給了企業,不能因為他們老了,干不動了,就一腳把他們踹開。企業仍然可以將他們調換到其他能夠勝任的崗位,以保持企業的活力。”

  王向前表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比,在法律上,勞動者絕對是第一位的。因為,國家之所以允許你成立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是因為你可以為自然人提供服務,包括提供就業崗位、稅收以及產品等。如果企業不對社會有所貢獻,國家根本不會讓其存在。“用人單位不能總想著自己掙錢,而不去考慮自己應該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起碼應該兼顧私人利益和社會利益。”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及平等原則,簽定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期 限

  (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為年;

  (二)自本合同簽定時起,乙方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表現優秀者可一個月后轉正,試用期不合格,甲方有權辭退乙方;試用合格后,自行轉為正式員工;.

  (三)乙方從事工作,在聘期內,甲方如工作需要,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調整。

  二、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為元∕月,轉正后基本工資為元∕月;

  (二)乙方總工資∕月=基本工資(含績效獎___元∕月)+業務提成+補貼+超額獎+團隊貢獻獎+競賽獎+其他福利;

  (三)公司每月的20號發放員工上月的工資,工作時間:五日八小時制。

  三、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 乙方在公司工作服務滿十二個月后,公司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

  (二) 公司在年度結算后,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增長及員工在一年中的工作表現來核發年終獎金;

  (三)公司將根據經濟效益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及績效考核結果,在每年年初調整(增加或減少)員工的工資和補貼。

  四、 合同的條件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據公司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有侵占、挪用甲方錢、物以及收受賄賂行為的;

  (4)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機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患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五、 勞動紀律

  (一)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二).所從事的工作涉及到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如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辭職的,除按中途違約支付違約金外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待正式接班人員到位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解約,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當月工資并需支付甲方違約金。

  六、 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乙方因公負傷可享受公司規定的醫序待遇,如因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公司不承擔責任;

  (二)合同期內乙方因公負傷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發基本工資;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日工資中已包括勞動保護及其它福利。

  七、合同的實施和批準

  (一) 公司員工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 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有關規定抵觸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三)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序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四)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生效,有效期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七、合同發生糾紛,由本公司所處區域人民法院處理。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4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后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公司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聯系電話: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于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并接受。 第十七條 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北海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非因工負傷,均按國家和北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穿戴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乙方存在貪污受賄或其它不廉潔行為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第二十八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本合同約定繳納保險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的除外。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并積極配合甲方將其本人的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事檔案遷出;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2、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等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 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二條 乙方不辭而別,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第三十條、第九章規定的義務,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 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后,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述情形的,則按該條規定處理。

  第九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理解無誤。

  第三十五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六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與該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系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托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緊急狀態聯系人或該聯系人拒絕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其他事項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個月開始計算。

  (2)試用期從_____________個月開始。

  (3)乙方應在下班前值班。

  注:《勞動合同法》對《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進行了調整。解除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其中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而終止。換句話說,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不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即使同意,協議也是無效的。

  規定到達時間的理由是:《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成立日期為用工日期(一般以到達日期為準),勞動者在簽訂合同后從未到達崗位,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較高,應約定到達時間,以至于后來約定的合同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工作地點。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程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要條款。“勞動者因生產經營需要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者“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會寫入合同。理由如下:工作調整是一種變更合同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因此,該協議涉嫌剝奪勞動者協商和變更合同的權利,免除用人單位法律責任和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度。

  1、實行固定工作時間,每日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工作時間不固定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2)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享受同等時間的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資。

  (注:加班的工資標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3)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和單位規定的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要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體系;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禁止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績效考核確定。

  (2)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資形式:

  1、小時工資。乙方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人民幣/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績效考核進行核定。甲方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崗位發生變化的,按照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

  3、其他形式的工資。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或甲方指定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的第一天。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合同應注明勞動者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績效考核確定。“甲方指定單位”解決勞動合同所在單位與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就業”的情況。“25號”比正常工資發放時間晚5天,以避免在合理期限內出現工資發放延遲的情況。

  (4)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加薪的機會。(注:漲工資在合同中要寫明。)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的部分由乙方繳納。

  (2)乙方患工傷(死亡)和職業病的,有權依法獲得醫療和經濟補償。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4)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雙方達成共識;

  2、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5、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應保留招聘信息,以保留雇傭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甲方完成工作任務,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修訂。員工有欺詐行為的,勞動合同也可以按照第三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能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合理的報酬;

  2、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提供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合理的崗位和培訓機會;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的發展機會;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起草,未作修改。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支付乙方培訓費用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照《培訓/教育協議》的規定執行。

  (2)在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甲方有權了解與乙方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簡歷、資格或就業證明,以及之前的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書面承諾其真實性。如果甲方因故意遺漏或隱瞞上述基本信息而被騙簽訂勞動合同,將被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導致對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確認本合同自始無效,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3)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達日期到達崗位,本合同在到達日期到期后自動失效,但經甲方批準的除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是,如果本合同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以附件內容為準。

  (5)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合并或分立,本合同繼續有效,并由繼任單位繼續履行。

  (6)在合同期內,因乙方的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乙方無權進行商業開發。

  (7)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雇用任何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競爭性的業務。

  (8)乙方應對合同期內獲得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需要的甲方員工)泄露。乙方違反保密義務,視為嚴重違約。

  甲方:

  乙方:

  日期: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營業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工作時間執行以下 條款。

  (一)A、標準工時工作制。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

  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23 日為發薪日。

  (二)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基本工資

  (三)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按月基本工資為標準結算。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保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

  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給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實人事資料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移交正常工作并經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宣布解散的,或因門店經營不善、租賃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資、閉店或不可預定的天災、事故導致門店無法繼續營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

  (1)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未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

  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后的三日內書面告之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 《梅爾卡蘭奴門店員工行為管理規定》

  (六)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正常上班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正常上班需要,擔任崗位正常上班。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正常上班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正常上班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正常上班;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正常上班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正常上班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正常上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正常上班時間不超過標準正常上班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正常上班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正常上班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正常上班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正常上班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正常上班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正常上班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正常上班制度和正常上班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正常上班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正常上班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正常上班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上班,經過培訓或調整正常上班崗位仍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正常上班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正常上班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正常上班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_________。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地址及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_________。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自治區的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專業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并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范圍。

  2)根據企業不斷地生產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第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天早上七點三十分上班,根據實際情況下班,{一般在19點至20點下班}

  第五條:勞動報酬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4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1)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2) 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3)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 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2

  單位:_____市印刷廠根據《____市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市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試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螢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_____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后工資:元。

  4、定級后工資: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法定代職表或法定委托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動合同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

  第八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九條甲方按月以銀行轉賬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第十條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轉正后,業績不達標的(具體業績考核另行頒布);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第十九條 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2.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3.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乙方(員工):

  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系。為適用短期用工實際情況,特對相關問題做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以 ,單項工程完成之日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工作范圍: ;工種:______;數(質)要求:按圖紙施工,質量驗收符合當地質量驗收標準。

  三、工資報酬:

  1.工資分配方式

  1)計時(每天每月工資標準 )

  2)計量(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計時工資每月按考勤足額支付;計量工資每月按工作進度支付 80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余款待任務完成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甲方應制作工資表,并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托他人代領。

  3、工資發放為次月30日發放上月工資。

  4.本合同中約定的計量計時工資均已包括工資、加班費、進出場費、和其他任何補貼費。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并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乙方要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作業。乙方給他人造成傷害的,承擔賠償及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4、乙方須按甲方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內容并滿足質量驗收規范要求;如乙方挑肥揀瘦、擅自遺留尾項且不按甲方要求及時完成收尾,甲方在結算時有權按遺留工作單價的'3倍扣違約金另行組織其他人員施工;乙方每完成一個驗收批,甲方須及時組織驗收,如因甲方不及時檢查驗收造成驗收時大面積的不合格,責任由甲方承擔。

  5、乙方進場需辦理實名制登記,辦理門禁卡每卡交20元制卡費。乙方須通過門禁卡每日打卡考勤作為工資結算依據,如無考勤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6、結算流程:所有工作一旦完成,質量驗收合格后,7天之內給予辦理結算手續,結算辦理完成后一月內支付余額人工費,若乙方不按照流程走,違反程序上訪及到勞動局上訪,每次處罰人民幣3000元整。

  7、甲方委托 為現場簽工負責人,班組長現場簽認的工程量單須在7天內交簽工負責人簽確,無現場簽工負責人簽字確認的量單甲方有權不予承認。

  六、對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他約定:

  1、單方面終止合同應提前15天申請或通知對方;

  2、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工資為90%,試用期滿合格后繼續留用,不合格甲方付乙方試用期工資,乙方自行退場。

  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項目部備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勞動合同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 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 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同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老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本錢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公道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目,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均勻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 、甲方實行天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為休息日。

  B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遵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縱規程。乙方對甲方治理職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盡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剝削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公道進步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 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 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 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8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工會活動

  第五條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9.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結束后恢復原來工作。

  第九條工會及其支部應通告工會干部的名單,所屬部課名、就任離任的日期及其書記的名單、錄用退職的日期。

  第十條工會及其支部為進行工會活動,使用工會事務所及公司的設施、物品、場所時應事先征得公司的認可。

  使用公司的設施等時不能用于工會業務以外的宣傳、廣告以及政治目的。工會及其支部需要宣傳、報道、通知等可使用規定的布告欄。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條公司按本章規定的基準對工會會員進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需要錄用職工時,從15歲以上的志愿者中經過權衡決定錄用者。

  第十三條新錄用者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以正式職工身份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公司可取消錄用。試用期滿14天后取消錄用時,應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由于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會員或改變會員擔任的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公司在決定調動時應充分考慮會員本人的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因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派遣會員去公務部門、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第十六條公司錄用大量員工時,應事先與工會、工會支部聯系,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當會員大量調動、派遣、轉任時,應就有關基本事項與工會、工會支部協商。

  第十八條工會會員有下列情況時,給予不同期限的休職:

  1.因疾病、傷病(不包括工傷)長期缺勤者的休職(見下頁表)。

  2.因事故缺勤已達1個月繼續缺勤時給予2個月休職。

  3.派遣在外時為整個派遣期間。

  4.就任國會議員、都道府縣知事、市町村長等公職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職,且公司認為必要時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屬第1款、第2款的休職,當公司確認其休職原因消失時,可提前讓其復職或根據情況予以延長。

  屬第3款、第5款的休職期限后給予復職。

  休職期限

  缺勤開始時的連續工齡

  休職開始日期

  結核性

  疾病

  高血壓、癌、神經系統疾病及跌打損傷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內

  缺勤已達4個月

  17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0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1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5年至20__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3個月

  16個月

  14個月

  20__年至20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9個月

  24個月

  18個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達6個月

  33個月

  30個月

  24個月

  第十九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經審查后給予褒獎:

  1.工作誠懇為人表率。

  2.工作效率顯著出類拔萃

  3.提出有益于業務或發現業務上問題的重大報告。

  4.事業上有發明創造及刻苦鉆研。

  5.防止了災害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情況下建立功勛。

  6.當他人遇難時積極搶救。

  7.參加與業務有關的進修、教育、比賽活動,成績優異。

  8.為國家、社會作出功績,成為公司職工的榮譽。

  9.其他被公認為有必要給予褒獎的事跡。

  第二十條會員工齡滿20__年、滿25年以及滿35年時給予褒獎。

  第二十一條褒獎按下列方式授予:

  1.獎狀;

  2.獎品;

  3.獎金;

  4.獎勵休假。

  褒獎將在公司內張榜公布。

  第二十二條對有特殊功績的人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三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之事由,被認定程度輕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顯悔改表現時,免于懲戒處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事由,可給予懲戒。

  懲戒分為譴責、扣罰工資、停止工作及懲戒解雇四種。

  1.譴責時交付處分說明書以戒將來。

  2.扣罰工資時交付處分說明書,每次扣罰金額為一天平均工資的50%,一個月的總額為月工資總額的10%以內,以戒將來。

  3.停止工作時交付處分說明書,停止其30天以內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

  4.懲戒解雇不需事先預告,隨時解雇。懲戒處分在公司內張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有關解雇和停工處分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會員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據情節給予停止工作、扣罰工資或譴責處分:

  1.無正當理由,隨意曠工。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勤。

  3.在廠內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廠內修理制作個人東西。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離開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無正當理由,妨礙生產。

  6.偽造欺騙有關工休、外出的手續、報告。

  7.因喧嘩、酗酒、風紀不整等不良行為擾亂工作場所的秩序。

  8.對公司和公司內人員進行中傷誹謗、敗壞他人信譽等不當行為。

  9.不認真管理火源或未經許可私自點火。

  10.違反有關預防災害及保健衛生的規則或指示。

  11.因消極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破壞性災害、重大業務事故或影響了公司的信譽。

  12.在公司的設施內(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經許可張貼傳單或廣告等。

  13.在業務上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嚴重損害公司職工的名譽。

  15.類似上述委不得體的行為。

  職工對上述行為給予幫助、共謀、教唆或煽動者,與上述處分相同。

  第二十六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給予懲戒解雇處分,但可酌情給予停工或扣罰工資的處分:

  1.無正當理由,無故連續7天以上曠工。

  2.對公司的人員施行暴力威脅或綁架關押他人。

  3.未經許可拿走或企圖拿走公司物品。

  4.未經許可攜帶對公司秩序、安全衛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破壞、丟失、濫用、藏匿公司的設備、動力、資材、機械、工具、產品、文件或宣傳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做了自己權限以外的行為或無故不遵守上級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當的禮品或詐取錢物,以謀私利。

  8.依據刑法被判為有罪。

  9.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偽造經歷、采用欺騙手段進行公司。

  11.未經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經常受到懲戒處分、警告,但無悔改之意。

  13.屬前條各款,情節嚴重。

  14.類似上述很不得體的行為。

  會員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對其他各款的行為提供幫助、進行共謀、教唆或煽動的,與上述處分相同。

  會員作出上述行為,公司認為其出勤將給工場秩序帶來很壞影響時,在作出懲戒或處分決定前,令其休職。

  第二十七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可給予退職:

  1.因本人原因申請退職。

  2.到達退休年齡。

  3.調任所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給予解雇:

  1.根據第二十六條給予懲戒解雇處分的。

  2.神經和身體殘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業務能力或業務成績明顯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職期滿后的。

  5.就任第十八條第4款公職,沒有辦理休職或休職期滿后沒有復職的。

  公司在根據本條第3款作出解雇決定前,為激發其工作能力,應先考慮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解雇會員時與工會或工會支部協商。

  第三十條屬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應提前30天預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如支付工資可相應縮短預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預告解雇時,如本人提出申請,可按所剩預告天數支付平均工資后隨即解雇。

  第三十一條屬第五十四條第4款公傷休假期間及第五十四條第9款生育休假期滿后30天內不可解雇。

  公傷休假者治療3年尚未痊愈,須取得公傷保險年金待遇后給予解雇。

  第三十二條退休年齡為60歲。

  第四章勤務

  第一節勤務

  第三十三條會員每天就業時間為8小時45分。分為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和休息時間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終了時間的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公司因電力、煤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范圍內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就調整工作時間的上下班時間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總部和分店的就業時間另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由于業務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與工會協商延長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提早上班、加班、臨時召回上班),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4小時,一周不超過12小時。但是,確有緊急業務情況時,屆時與工會支部協商確定延長實際工作時間。從事有害業務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一周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五條18歲以上的女子超時勞動及深夜勞動事項按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執行。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時30分。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讓未滿18歲的會員超時勞動或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勞動。

  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可讓16歲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條因災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緊急情況下,可不受前3條和第五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制約,在必要的限度內延長實際工作時間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長實際工作時間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可讓會員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業時間及交接方法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條因業務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常規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時間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時間制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條警衛人員、汽車駕駛員、宿舍管理員等屬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3款規定的人員,不適用本章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之規定。上述工作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及休假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條因業務上的關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則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出差。出差期間作為工作時間,但如有上級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費另與工會商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派遣會員外出工作(依據勞動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條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值班,有關值班規定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條對給未滿1歲的嬰兒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請,可去哺乳場所一天兩次,每次有30分鐘的哺乳時間。

  第四十六條會員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須辦理規定的手續。

  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需辦私事外出時,應得到公司認可。

  第四十七條會員缺勤時應通知規定的手續得到公司認可。

  因私傷病達7天時,應遞交醫師診斷書,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證明。

  因傷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時應說明具體的理由。

  第四十八條會員因下述事由不得已遲到、早退時,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1.行使選舉權等其他公民權。

  2.因工負傷,治療疾病。

  3.執行公務。

  4.天災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為預防傳染病而切斷交通或公司認為有必要停工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不允許進入工場或退出工場:

  1.被認為風紀不整或有礙于衛生。

  2.攜帶不屬業務用的火器、兇器及其他危險品。

  3.其他類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條會員出入工場時除經過規定手續、得到許可外,不得將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或帶出工場。

  第二節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條會員的休假日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國民節日。

  5.7月16日(公司創立紀念日)。

  6.勞動節。

  7.本條第1款與本條第4款的國定節日重疊時為星期一。

  8.5月4日。

  因業務關系不能休息時,根據與工會支部的協定給予倒休。

  第五十二條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與工會的協定可讓會員在上條休假日里勞動。但不安排未滿18歲的會員在上條第1款的休假日里勞動。

  18歲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會員在休假日勞動后,應在2周內給予相應天數倒休。

  第五十三條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常規工作時間結束后至第2天工作時間開始止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第2天為休息日。

  第五十四條會員能夠申請下列的休假,但是,會員應在當天工作開始前申請預定休假的天數:

  1.年休假

  連續工齡1年內每年10天

  連續工齡1年以上2年以內每年12天

  連續工齡2年以上3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3年以上4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4年以上5年以內每年14天

  連續工齡5年以上6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6年以上7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7年以上8年以內每年16天

  連續工齡8年以上9年以內每年17天

  連續工齡9年以上20__年以內每年18天

  連續工齡20__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數則轉入第二年,但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續轉。

  如會員申請休假時間有礙于業務正常進行,則更改其休假時間。

  2.慶喪休假

  (1)婚姻(包括結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喪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調動休假

  因工作調動,公司認為有必要搬家時給予下列時間,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數:

  單身赴任

  攜家屬赴任

  家屬阻撓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內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負傷或患病為醫師的診斷書所提出的時間,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診斷書。

  5.公務休假

  (1)就任都道府縣市區町村會議員的會員出席議會或執行其他業務的時間。

  (2)根據勞動工會法、勞動基準法、職業穩定法執行公職以及根據公安委員、教育委員、農業委員、民生委員等法令執行公共性職務的會員執行公務所需要的時間。

  (3)作為證人、鑒定人、旁證人出席法院或相應的機構活動時所必需的時間,但與私人有關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規定的休假如不妨礙公務,公司可依其申請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災休假

  遭受天災(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給予公司認為必需的時間,與會員分居的受到會員撫養的家屬也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7.交通中斷休假

  因天災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斷不能出勤時給予必需的時間。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發生傳染病患者時,為預防傳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認為必要的歇工時間。

  9.生育休假

  預產期8周(多胎為10周)以內以及產后8周為產婦休假時間。但產后6周,本人申請復工,且醫師認可時,公司可準許復工。

  10.其他休假

  經期勞動有顯著困難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給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給予延長。

  第五十五條因天災、電力限制、機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給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節連續工齡

  第五十六條連續工齡以月為單位計算(未滿月舍去)。從會員錄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職之月止。經過試用期后正式錄用者連續工齡從試用之月起計算。

  第五十七條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員將原公司的工齡與本公司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培訓生、技校生及臨時職工被錄用為正式職工后,計算其正式職工前的工齡。

  第五十八條第十八條規定的休職期間按下列方式計算連續工齡:

  1.第1款(長期病假)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職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第五章報酬

  第一節總則

  第五十九條會員的報酬均由本章規定。但與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就業天數不同時,另與工會商定。公司不對非工會會員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如工會有意見,將聽取之。

  第六十條公司不以女子為由給予女子比男子差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報酬分為工資、退職金、年金、休業津貼及其他報酬。

  第六十二條有關退職金與年金另與工會商定。

  第六十三條工資分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除計劃職員)、撫養和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

  第六十四條標準內工資水平另與工會商定。

  伴隨標準內工資水平的變化,必要時可修改本章有關工資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成績原則上每年支付兩次獎金。

  第二節基本工資

  第六十六條基本工資作為月工資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條中學、高中、工業中專、大學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資與工會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員的初次基本工資可個別決定,但其最低額度另與工會商定。

  第三節附加工資

  第六十八條附加工資按職務種類、職務等級及特種職務確定。計劃職務的附加工資分為定額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額部分根據出勤天數支付,考核部分經考核后支付。

  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要職務以及間接或直接技能職務的附加工資經考核后支付。

  工師、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條附加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定額部分

  定額

  ------×出勤天數(以規定工作日為準)

  20.58

  休假日、節日等參照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資×考核率

  第七十條上條的定額及考核率的平均數和最低數與工會另行商定。

  出勤天數為工場平均出勤率以上時,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數。

  計劃職務的考核項目為職務、技能、勤懶;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考核項目為技能、勤懶。

  第四節職務工資

  第七十一條職務工資支付給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人員。

  職務工資率根據對職務的評價后制定的職務等級確定。

  第七十二條職務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2.技能職務

  非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間接承包者

  評定基準(一)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評定基準(二)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有關工場工作效率數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1.12

  ----------×實際工作時間×效率數

  164.66

  效率的計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實施細則與工會支部商定。

  3.特種職務

  根據職務內容參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條職務工資率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條暫行職務工資率如下:

  1.職務等級

  職務等級第1級至第4級的人員被任命下術職務以下者,適用下述工資率:

  職務種類

  職務等級

  主管職務

  技能職務

  1級

  2級

  3級

  4級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2.年齡調整

  (1)技能職務年齡在23歲以上,為4級以下職務者適用4級工資率。40歲以上5級以下職務者適用5級工資率。

  (2)主管職務年齡在25歲以上,為3級以下職務者適用3級工資率。

  第七十五條初任工資率如下:

  (1)主管職務

  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2級工資率。

  (2)技能職務

  技校或日立工業專科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3級工資率。

  中學畢業后直接進廠或相當于上述者為2級工資率。

  第七十六條職務變動時按下述辦法辦理:

  1.職務提升時直接適用提升后的職務級。

  2.職務下降時下述期間仍適用原職務級,期滿后改為下降后職務級:

  (1)因本人責任為3個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傷)為6個月。

  3.支援廠外派遣外了時為外出全部時間。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非承包者屬下列

  情況作為100%出勤對待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作為100%實

  際成績效率對待支付職務工資:

  1.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公司認可的工作時間內的工會活動。

  2.第四十五條的哺乳時間。

  3.第四十八條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權、因工負傷及因疾病治療遲到、早退或外出時間。

  4.第五十一條的年末開始、國民節日、公司創立節、五一節。

  5.第五十四條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3款的調動休假。

  7.第五十四條第6款的遭災期間為下列時間(略)。

  8.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八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非承包者屬下述情況作為50%出勤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者作為50%實際成績效率支付職務工資:

  1.第四十八條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災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預防傳染病而遲到、早退的時間。

  2.第五十四條第6款遭災期間中超過前條第7款的時間。

  3.第五十四條第7款的交通中斷休假。

  4.第五十四條第8款的預防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間2天以內的期間。

  6.上述各款以外的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下列時間的情況不支付職務工資:

  1.第五十一條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遲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時間(不包括第四十八條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條的情況)。

  3.第四十九條的禁止進入工廠的時間。

  4.第五十四條第2款的慶喪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5款的公務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過2天的`期間。

  7.第一百二十七條禁止就業的時間(工資計算月達一個月的期間)。

  8.第一百二十八條因限制就業被縮短的時間。

  第八十條公司對會員不從事本職工作而從事零雜工作時,對從事零雜工作時間的效率作中下處理:

  1.因無工作(本工作沒有的狀態)命令從事的零雜工作作為90%的實際效率對待。

  2.有本職工作,被命令從事零雜工作作為100%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一條公司當會員無工作可做時,對無工作時間的效率作為82%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二條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重勞力、危險、有害、高熱等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或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時,根據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資率。

  有關特殊工資率及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以及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種類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條公司于基準月內當承包者的工廠平均效率超出107%時,調整為107%,低于93%時,調整為93%。

  效率為107%至93%之間時,不進行調整。基準月原則上為增薪的實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資表修改之月作為基準月與工會協商后決定。

  第五節津貼

  第八十五條公司向會員支付撫養地區津貼。撫養地區津貼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條撫養親屬指以下所述親屬,與會員一起生活、依靠會員的收入維持生計者:

  1.配偶(包括事實配偶)。

  2.60歲以上的直系親屬。

  3.18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及弟妹。

  4.患重殘疾的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區町村長證明被撫養者屬3代親屬以內的親屬,且公司認為合適的人。

  第八十七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直接履行規定的手續向公司申報:

  1.成為新職員或復職后有撫養親屬。

  2.有了新的撫養親屬。

  3.撫養親屬死亡。

  4.撫養親屬中有人不具備撫養條件。

  第八十八條撫養地區津貼從前條第1款或第2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開始支付;從前條第3款和第4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的第二個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條公司對下述會員超時工作10小時以上給予10小時、不滿10小時給予相應的超時津貼:

  1.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員及相當于營業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2.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技術員及相當于營業技術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但不包括進廠1年以內的人員及常駐國外的人員。

  第九十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加班時對其加班每1小時支付下述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30%

  第九十一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在第五十一條規定的休假日加班時,雙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40%

  對第五十一條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條屬前2條會員在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加班時,除支付前2條規定的加班津貼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貼。

  深夜工作津貼對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接班工作時支付交接班津貼。

  交接班津貼的標準另與工會商定。

  交接班津貼根據上述的標準,在考慮交接班的種類和內容的基礎上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九條的工作,根據工作的內容及期間支付津貼。

  津貼額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替工作時支付交替津貼。

  交替津貼對交替工作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六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時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貼,其金額另與工會商定。

  第九十七條公司除本節規定外,按需要另設津貼時,其津貼的種類及額度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六節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條公司向會員明確說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止工資的明細科目、在該月的工資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資支付日為休假日時提前一天支付。

  工資支付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條公司在支付工資時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額:

  1.所得稅、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民稅。

  2.各種社會保險費。

  3.公司宿室修理費或宿室租用費。

  4.每月規定的工會費。

  5.日立公司互助會會費及個人負擔費和貸款的月歸還費。

  6.厚生年金的個人負擔費。

  7.住宅貸款及特別貸款的償還費。

  8.住宅分期付款費及銀行分期付款費。

  9.向職工銷售物品費。

  10.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費用。

  第一百條公司在會員遇下列各款情況需籌集費用時,對其申請可在工資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資:

  1.本人或撫養親屬結婚、生育、喪葬。

  2.本人或撫養親屬遭遇天災或其他災害或受傷、患病。

  3.本人或撫養親屬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鄉一周以上。

  4.其他與上述各款相應的情況。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對會員符合第五十四條第4款時,停止支付那個期間的工資,而支付第六章規定的工傷休假補償費。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在會員取得第五十四條第9款的生育休假時,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三條公司對第五十二條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條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資。但撫養地區津貼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根據第五十五條讓會員休息時不支付工資而支付休業津貼。

  休業津貼的金額如下:

  1.因天災事故、電力限制、機械故障等原因休業,休業1小時支付工資的75%。

  2.因公司業務原因休業,1小時支付小時工資的82%。

  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急劇變化,造成減量生產時的休業,在同一個工資計算月份內,第2次前,休業1小時給予小時工資的90%,第3次以后,給予小時工資的95%。

  第一百零五條會員缺勤時的工資按下列處理:

  1.出勤天數不滿工資計算月全月時,基本工資、撫養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全額支付;附加工資、職務工資按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二條處理。

  2.從工資計算月第1天起對月終連續缺勤時,不支付該月的工資。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對會員屬于第十八條第3款或第5款時,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對會員缺勤開始后7天內沒有申請請假或沒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時,不支付該時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八條公司對會員在工作時間組織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時,除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但屬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時,不支付加班津貼。作為爭議行為的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誓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時,按下列公式調整工資額度: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除去額定部分)+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其他津貼指常駐津貼、駐在津貼、調整津貼、沖繩特別津貼、支援津貼、宿室勤務津貼

  第一百一十條日工資額的計算將1個月就業天數定為20.58天,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將1天工作時間定為8小時。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協議的小時工資如下列: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特別工資率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協議的平均工資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平均工資。

  第七節其他工資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對會員上下班所需交通費,每月超過300日元的費用以交通補助費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時全部由個人負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按前條公司為會員購買月票,當會員在月票有效期內退職時,收回月票。

  第六章災害補償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當會員負傷、患病或死亡時,依據本章規定,給予補償或救濟。

  第一百一十六條根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會員因業務負傷或患病時,給予必要的醫療費用;治愈后如留有殘疾時給予補償;如因工死亡時給予遺屬必要的補償并提供喪葬費。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司對第五十四條第4款的工傷休假職員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稅以后的平均日工資。如職員依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享受病假補償待遇、傷病補償年金以及依據勞動災害保險特別支付金規則享受病假特別支付費、傷病特別年金,根據其金額限度,不支付本條規定的補償費。

  在享受工傷休假期間,如工資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補償費也相應增額;工資水平降低時,將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減額。

  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工傷疾病及醫療補償的范圍、殘疾補償的殘疾等級、遺屬補償費的范圍及順序等,均按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條會員非因工負傷、患病留有殘疾時,根據殘疾程度作如下區分給予支付殘疾救濟費:

  殘疾程度

  殘疾補助費

  終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資+(工齡×3天日工資)

  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30天日工資+(工齡×2天日工資)

  只能從事輕便勞動

  20天日工資+(工齡×1天日工資)

  上述殘疾補助費在會員傷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條會員因重大過失負傷或患病時,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補償費、殘疾補償費或殘疾補助費,但只限于行政官廳認定的因工負傷或患病的情況。公司依據本條,在接受行政官廳認定時,聽取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安全衛生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章福利衛生

  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為了提高會員的福利衛生,努力改善充實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運動場等其他福利衛生設施。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努力發展福利互助會。

  第八章安全衛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為工廠的安全衛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為實現上述目的,在每個工廠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必要時,建立設施;貸款購置安全衛生用具;配備醫生。

  會員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持衛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工廠長指名的委員及選任的委員組成,但委員中的若干名由工會推薦。

  委員長招集安全衛生委員會,就審議的內容向工廠長申報。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工作的必要事項由工廠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公司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健,對會員進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教育培訓。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會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診斷。

  除上述規定,認為有必要時,對全部或部分會員進行健康診斷或采取預防接種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條公司對患傳染病及精神病或勞動將導致病情惡化等醫師認可的人員,停止其就業。

  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司對下列人員作為健康照顧者采取限制就業、縮短工作時間、改變工作內容、治療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齡20歲以下,就業6個月以內者。

  2.結核病毒轉化陽性反應不滿1年者。

  3.因病或身體虛弱需要一定保護者。

  4.孕婦。

  第一百二十九條按照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滿18歲及孕婦、產后不滿1年的女子從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讓缺乏經驗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員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作為培訓對象的人員不受上述的限制,給予必要的技能培訓。

  第九章申訴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申訴指對勞動待遇、作業條件,以及人事管理等與勞動協約、就業規則有關的各項規定的解釋或運用有不平不滿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員對公司的申訴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決。

  第一百三十二條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廠申訴處理委員(以下稱工廠委員)雙方各3人組成。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會方面的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及有關的工廠委員雙方各4人組成。

  工廠委員原則上從100名工會會員中挑選2名以內,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遞增1人的比例從工會會員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工廠委員接受工廠會員有關申訴處理的委托后,對事實進行調查并認為妥當的話,向公司該課長提出申訴。

  課長應對申訴迅速向工廠委員答復。課長的答復未能解決問題時,課長可以直接召集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與工廠委員協商,在3天內努力解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該申訴通過上述階段仍沒有解決時,工廠委員可將對該申訴協商的經過記載書面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某申訴涉及兩個課以上的問題或牽涉到整個事業所的問題,實際上在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無法處理時,可將該申訴提交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當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和本人有異議時,可通過工廠委員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上訴的申訴,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應迅速召開會議,努力在7天內予以解決。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多數工廠內存在同一種類的申訴或事業所處理委員會正在審理的申訴有同一性質問題從另一工廠提出時,經過核實可以合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通過上述階段仍解決不了的申訴可移交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訴的處理得到本人認可或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表明該申訴已最終解決。對該事項不能再通過其他形式作為申訴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條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必要時安排書記員作記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申訴處理委員姓名及所屬單位名稱雙方互相通知。

  公司為處理申訴安排申訴處理委員出差時,對出差費用公司給予工會支部以補償。

  第十章團體談判及爭議處理

  第一百四十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互相間的團體談判均在本章規定的談判委員會內進行,雙方應真誠努力解決問題。

  團體談判原則上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團體談判在下述事項內進行:

  1.有關勞動待遇事項制定協議協定。

  2.根據協議協定,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決定的協議協定的內容。

  3.修訂協議協定。

  4.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之間有關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申訴。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工會或工會支部計劃舉行團體談判時,通過書面或口頭將談判事項及出席談判人員相互進行聯系,協商談判時間、場所等為順利開展談判工作的事項。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進行團體談判通過中央談判委員會及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上述談判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和事業所所長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談判委員和工會、工會支部指定的工會方面的談判委員各15名以內的人員組成。談判委員會必要時,可設專門委員會處理特定的事項。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1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一下第一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一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士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分局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底薪、加班費,其底薪標準為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公式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勞動工資報酬,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接觸、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接觸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約定:

  八、其他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附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0

  單位名稱(甲方)

  職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勞動手冊編號: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鉆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并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

  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

  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

  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鑒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鑒證;經鑒證后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鑒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人(蓋章)鑒證機關(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年月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1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 _______。

  第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_______用品和_______用品。

  第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發放形式

  1、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元)。

  2、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2

  企業和員工之間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就是鑒定勞動合同,主要是為了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所鑒定的合同,下面為大家提供一份私營企業勞動合同書范本,供參考。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蓋章)合同鑒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形式: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實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資按雙方約定執行,但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確定,實行技能等級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崗位技能等級為 ,試用期工資為 。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工作表現和日常出勤狀況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間,并按照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4、甲方應在每月15日發放乙方的工資。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甲方以轉賬形式將工資轉入個人工商銀行工資卡中。

  6、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雙方依法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7、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批準,30日后方可離職。未經甲方批準提前離職者,甲方應扣除乙方違約金(30天工資),并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額承擔。

  5、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乙方協商按照 條規定的繳納保險

  第十一條 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給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繳納,甲方發放的工資中包含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環境。

  第十六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乙方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不按規定提前通知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 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5

  鄉鎮企業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大象法律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 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6

  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為期1個月。試用期內工作不足15天的離職者一律不給予工資,如試用不合格的做滿一星期的甲方給予工資。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_______元/月的工資報酬。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每月___日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六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七條 商業保密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經調查屬實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7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x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8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_______元/月的工資報酬。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每月___日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工資按照國際規定執行。

  5、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事項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2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______月。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C、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享受國家法定假日(由乙方自主確定并申報甲方批準)。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甲方《員工考勤與享假制度》的各類假期并按規定請假(乙方病假,須持甲方認可的定點醫院病歷、報告單和病假證明,經部門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準假)。

  (三)、甲方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發生設備故障,需要乙方參加緊急處理或及時搶修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標準時間規定的限制。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在次月發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考核工資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元。

  七、社會保障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執行,同時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員工考勤與享假制度》、《員工手冊》、《安全管理規定》、《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等)公布后,作為本合同履行的依據。

  (二)、乙方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和調配,履行勞動義務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合同。

  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等情況必須屬實。②嚴格執行甲方的員工管理制度、崗位說明書和崗位操作規程。③服從甲方的指導并考核合格。④符合甲方崗位身體適應能力和崗位技能接受能力。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達成變更協議的。

  (五)、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對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員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3、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______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

  十二、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3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形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實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資按雙方約定執行,但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確定,實行技能等級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崗位技能等級為,試用期工資為。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工作表現和日常出勤狀況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間,并按照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4、甲方應在每月15日發放乙方的工資。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甲方以轉賬形式將工資轉入個人工商銀行工資卡中。

  6、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雙方依法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7、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批準,30日后方可離職。未經甲方批準提前離職者,甲方應扣除乙方違約金(30天工資),并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額承擔。

  5、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廠礦企業勞動合同書 篇3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省____區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民法典》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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