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技術服務合同書(通用3篇)
蓄電池技術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蓄電池技術服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電動助力車蓄電池極板生產技術。
2.電動助力車蓄電池組裝技術。
3.常規化驗及電性能檢測技術。
4.內化成技術。
5.膠體技術。
第二條 具體服務細節
1.設備籌劃:根據投資規模,客戶投資意向規劃化驗、檢測、生產設備,做到周密籌劃,確保經濟實用。
2.設備布局:根據生產規模和所購買的生產設備進行車間的整體和局部的規劃,整個規劃布局按照生產許可證審批的要求進行。
3.規劃、籌建化驗、檢測室,提供所用的試劑、化驗儀器、檢測設備的購買清單。
4.對整個廠區的布局和建設提出建議供參考。
5.提供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設備等信息。
6.負責培訓化驗人員,電性能檢測人員,組裝車間、充電車間技術員各_____名,在乙方培訓基地培訓,學習時間為個月。
7.乙方在技術服務的不同時間段根據實際需要分別派遣相應的工程師或技術員到甲方進行技術指導。派遣人員的時間和數量根據實際需要由乙方確定,以不影響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8.產品生產出來后,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電性能檢測,生產出合格產品后技術服務即告結束但不影響后續的技術咨詢。因循環壽命的檢測時間個月,較長,在進行循環壽命的檢測期間不影響技術費的給付。
9.在一切技術服務結束前,乙方派人對本單位的服務工作進行全面驗收,以確保服務的質量。
第三條 技術服務進展
1.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成整個規劃草案提交給甲方,并會同甲方完成生產,檢測設備的定購工作需甲方配合。
2.設備到位后,由乙方會同設備廠對設備進行調試,此項工作天內完成。
3.原材料到位后天出產品。
4.確保工人自參培之日起月后能獨立操作。
第四條 技術服務方式
1.由乙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指導,提供所需技術資料,長期免費為甲方提供技術咨詢。部分關鍵數據如電解液配方,部分技術資料待技術服務費完全到位后給付。
2.技術資料包括:
(1)電動助力車用鉛酸蓄電池標準;
(2)鉛蓄電池用水標準;
(3)鉛酸蓄電池用電解液標準;
(4)鉛酸蓄電池超細玻璃纖維隔板標準;
(5)離子交換器使用說明書;
(6)電導率測試儀使用說明書;
(7)打碼機說明書;
(8)蓄電池生產中的化學分析;
(9)閥控式鉛酸蓄電池;
(10)電動助力車電池的生產技術;
(11)蓄電池論文集、光盤;
(12)蓄電池壽命的快速檢測方法;
(13)蓄電池操作規范;
(14)生產許可證辦理指導文件。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乙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期間,甲方應給予全力配合,以便于工作順利進行。
第六條 乙方義務
甲方正常生產后,在生產過程中如遇到技術難題,乙方長期免費為甲方提供技術咨詢,需要到現場指導時,由甲方負責來往費用。
第七條 產品質量
產品質量判定依據標準。
第八條 服務費
1.技術服務費合計共項萬元。
2.技術服務期間,甲方負責承擔乙方技術人員的生活費用和住宿。技術服務期為月,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往返路費及每月元的工資,月后甲方需要乙方技術人員繼續留下的,需支付每人每月元的工資預交公司。
第九條 付款辦法
合同簽訂后,預付定金___%;乙方人員到達甲方,或者甲方學員來到乙方學習時,付款___%;首批產品生產出來經甲乙雙方共同檢驗合格后,付清余下的___%。
第十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保密責任
一方對因蓄電池服務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蓄電池技術服務合同書 篇2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樁基檢測工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作范圍(在所確定內容前的括號內打“√”,不選則打“╳”): ( )1、低應變動力檢測: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檢測數量共 根;樁型 ,樁徑 ,樁數 根,檢測數量共 根。
提交成果:對樁身的完整性作出評價、并指出存在缺陷的性質和部位,提供樁基的設定波速及反射波形圖。
( )2、高應變動力檢測: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檢測數量共 根;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檢測數量共 根。
提交成果:判定樁基的豎向承載力和評價樁身結構完整性,提供實測曲線擬合法分析樁側摩阻力值及端承力值。
( )3、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單樁豎向承載力設計值 ,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標準值 ,試驗數量共 根;樁型 ,樁徑 ,樁數 根;單樁豎向承載力設計值 ,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標準值 ,試驗數量共 根。 提交成果:確定豎向抗壓的極限承載力標準值,作為設計依據或評價工程樁的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 )4、鉆孔抽芯檢測: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檢測數量共 根,鉆孔抽芯長度 米;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檢測數量共 根,鉆孔抽芯長度 米。
提交成果:檢驗灌注樁樁身混凝土質量、樁身混凝土強度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樁底沉渣是否符合設計及施工驗收規范要求;樁端持力層的厚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施工記錄樁長是否屬實等。
( )5、單樁水平承載力試驗: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試驗數量共 根;樁型 ,樁徑 ,樁數 根,試驗數量共 根。單樁水平承載力設計值 ,單樁水平極限承載力標準值 。
提交成果:確定水平極限承載力標準值,作為設計依據或評價工程樁的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 )6、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試驗:
樁型 ,樁徑 ,樁數 根,試驗數量共 根;樁型 ,樁徑 ,樁數 根,試驗數量共 根。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設計值 ,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標準值 。
提交成果:確定豎向抗拔承載力標準值,作為設計依據或評價工程樁的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第三條 檢測期限
1、檢測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進場之日起,至乙方提交有效的樁基檢測報告并經甲方確認為止,共計為 天。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現場簽證,檢測期限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期不予順延:
(1)因甲方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設計變更影響施工而影響工程項目進度的;
(2)不可抗力。
第四條 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檢測費用
上述單價為含稅固定綜合包干單價,此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含損耗)、機械費、儀器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金、現場文明施工、技術措施費、機械進退場費及移機費用、政府相關收費、用水、用電等一切按規范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費用。
本樁基檢測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 ),具體按甲方確認的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任何空樁、損耗均不計入工作量。
計算公式為: (二)付款方式(在括號內打“√”為選定項,不選則打“╳”)
1、 本合同簽訂,且乙方完成檢測工作并提交有效的樁基檢測報告,經甲方確認并辦妥結算手續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如下方式結算: (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樁基檢測結算總價款。
(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樁基檢測結算總價款的 %,余款作為保質金,在 土方及樁基基礎工程完成后,若實際情況與乙方提供的檢測報告內容相符,甲方則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則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質金。
2、工程量按實結算,以雙方現場辦理的工程量確認單作為結算依據。甲方現場確認人員為該項目主管工程師,工程部經理、設計代表、項目總經理。
3、以上付款,甲方將以轉帳支票或電匯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個月的承兌匯票支付的,則按開票銀行同期貼現利息補息。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須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區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扣除相應稅金后支付。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約定的標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應以正式書面形式將具體工作范圍、價款、完成時間、付款進度等主要內容通知乙方。沒有甲方正式書面委托而進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結算。
第五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甲方工程部經理) 負責對檢測工作進行全面管理,解決檢測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并參與檢測的初驗、各種驗收、簽證和工程量確認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檢測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現場檢測用水、用電接駁點(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3、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樁基檢測報告和相關文件資料后 日內予以審核決定是否確認。甲方對乙方提供任何資料(含階段性成果)的審核、確認或同意,均不免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質量瑕疵責任。
4、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各承包單位的關系,并協助解決材料堆放場地,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直接向總承包單位支付。
5、按相關規定辦理檢測所需證件、手續,提供有關的資料,包括:樁基礎平面圖、地質資料、樁徑、樁長及砼標號, 。
6、甲方負責將計劃驗樁的樁頭打平,清除浮漿,派 名員工配合現場工作。
(二)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檢測期間的全面管理。該現場代表須持有與本檢測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2、檢測工作開始前三天內應樁基檢測方案及從事檢測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報甲方確認、備案。如乙方更換檢測工作主要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同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的勘察人員,乙方應積極配合。
3、乙方應具有承接本工程檢測任務的資質并在合同履行期間維持該等資質;乙方應獨立完成本工程檢測任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檢測任務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
4、乙方須按甲方確認的具體數量進行檢測,每次檢測前須報甲方現場代表同意,并按時提交樁基檢測報告( 式 份),對其提交成果報告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5、檢測所需的樁帽由乙方負責制作。
6、檢測過程中如發現樁基設計和施工錯誤或不合理時,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7、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并經甲方確認后應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及提供齊全的
相關結算、檢測資料。若乙方未及時提供前述資料,甲方可相應順延付款時間。
8、按相關安全法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工作過程中的防火、防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如在檢測過程中損壞甲方現場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甲方有權在結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10、乙方應做到文明工作,處理好與其他在建專業施工隊伍的關系,同時遵守甲方現場施工的管理規定,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符合相關環境衛生管理的規定,做到工完場清。
11、施工人員的勞動關系、工資、福利、保險、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12、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包括乙方擅自將勘察任務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并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工程資料,并在完成撤場及移交工作后兩日內與甲方共同確認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結算。甲方在上述期限過后有權安排新的檢測單位進場施工。
13、在項目建設及備案驗收過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門或甲方要求對工程樁檢測情況提供技術意見、對檢測成果進行確認或提供補充資料等,乙方應在三日內提供各種相關資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且甲方無需向乙方為此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檢測場地的,工期相應順延。
2、若乙方全面實際履行其合同義務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未付款項的0.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合同義務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檢測預算總價款的0.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五日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應按本合同預算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4、若乙方所提交的檢測報告及有關資料不完整,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補充或重新進行檢測作業、補齊有關資料,并不得另行收費。由此造成檢測延誤的,乙方應當按本條第3款承擔逾期履行的違約責任。
5、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報告存在錯誤,乙方應雙倍向甲方支付實際勘探結算總價款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除應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外,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全部的經濟、法律責任。
6、乙方在檢測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或累計停工三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預算總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7、乙方擅自中途更換檢測工作主要負責人,或乙方現場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人員,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甲方有權以每次20xx元予以處罰,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檢測期限延誤及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8、若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包括乙方擅自將檢測任務中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的人員、設備)未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撤離工作現場并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檢測資料,乙方應向支付檢測預算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處置乙方未撤離施工現場的設備,乙方不得據此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不按時進場檢測,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的三日內仍不進場檢測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檢測預算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若乙方檢測工作未須遵守甲方對工程管理的規定,甲方有權以每次20xx元予以處罰,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11、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斗毆、損壞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況時,所產生的對甲方人員、乙方人員或第三人的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12、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檢測任務中的任何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乙方應按本合同檢測預算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3、若乙方檢測過程中如發現樁基設計和施工錯誤或不合理時,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應向甲方雙倍退還實際檢測結算總價款作為違約金且承擔賠償責任。
14、在項目建設及備案驗收過程中,如政府管理部門或甲方要求對工程樁檢測情況提供技術意見、對檢測成果進行確認或提供補充資料等,乙方未在甲方提出要求三日內提
供各種相關資料的,乙方應全部退還檢測結算總價款且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結算時若甲方實際支付的金額超出結算應支付金額的,在甲方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乙方應予返還,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返還未返還款項的0.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第六條執行。
第八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責任方應按檢測預算總價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九條 免責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 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樁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
1、經甲方確認的檢測方案,并不代表全部細節均已受認可,甲方仍然有權對檢測方案細節提出質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合甲方及審批部門的驗收標準。
2、甲方通訊地址為:;乙方通訊地址為: 。甲乙雙方保證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訊地址及其他登記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如有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提交的資料不實或相關資料變更未及時通知導致對方通知送達不到的后果,其風險責任自行承擔。一方按本協議確定的另一方通訊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視為送達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附件(共 件)
1、附件一:廉潔協議
附件一:
廉 潔 協 議
甲方:
乙方: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甲乙雙方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廉潔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開展業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如甲方工作人員確因實際情況須參加宴請、進行娛樂活動的,須事先按行政隸屬關系上一級批準。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員介紹的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七、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關業務,不得為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或給甲方工作人員報銷其個人費用,或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或為甲方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不得為謀取私利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私下達成協議。
九、乙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甲方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后續工程的優先邀請投標權。
十、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價1~5%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十一、本廉潔協議作為 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蓄電池技術服務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____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2)提供顧問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定義
1.1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咨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
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咨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文件效力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禁止轉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
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開始咨詢服務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合同變更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合同終止
8.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額外咨詢服務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
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2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
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3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
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后____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
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5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6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7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2.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范、規定,并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
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2.2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
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2.3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
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2.4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標準樣書.
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2.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2.6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免責約定
3.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