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合同書(通用3篇)
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貿市場物業管理需要,經公開招標,決定將____________農貿市場物業管理交于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負責物業管理,經雙方協商,結合招標要求,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管理范圍
東起____________路、西至____________路、南起____________、北到____________路。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招標要求,協助乙方處理好市場中原有的滯留問題。
2、甲方對乙方具有督管權力,對乙方的管理實行經常性督查,按甲方要求對市場進行管理。
3、甲方在條件允許范圍內處理好市場經營戶物業費上繳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招標要求,自覺履行好自身的義務,接受甲方的督查和管理。
2、乙方要保證在市場內有專職管理和保潔人員在X名以上,工作人員的年齡要求在______周歲以內,人員工資由乙方自行發放,甲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補助。
3、乙方要按時保潔,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留死角。
4、乙方保證每年的精品城市檢查中,保證考核不在倒數之列,每年要有3次以上位于前列。
四、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同。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農貿市場辦公室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合同書 篇2
市場物業管理者(甲方): 簽訂地點: 市場物業使用者(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維護市場正常經營秩序,保障市場有序運行,共同創造繁榮、興旺、規范的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物業名稱 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實行物業市場經營管理。
第二條 期限自日。
第三條 市場物業基礎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 號。
第四條 乙方物業類型(房屋、柜臺、攤位)樓層 間數 使用面積 用途
第五條 市場物業管理費用繳納方及期限
1、水費: 繳納方式
2、電費: 繳納方式
3、衛生費: 繳納方式
4、保安費: 繳納方式
5、其他費用:繳納方式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制訂、監督市場物業經營管理規定;
2、 組織市場經營者學習法律、法規、規章,增強經營者守法意識,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3、 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4、 收集、公布市場消息;
5、 在市場內設立受理消費者投訴點、電話,及時協助有關部門解決糾紛;
6、 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及其他必要的設施和服務;
7、 建立切實可行防火、防盜、衛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確保市場安全有序;
8、 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市場活動;
9、監督乙方遵守交易規則,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在市場內從事經營,必須辦理工商注冊手續,按核準經營范圍懸證經營,不準擅自變更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經營方式;
2、進入市場經營,必須服從市場統一管理,遵守市場有關規定和制度,規范經營行為;
3、經營時,在經營場所明顯處有公示標志;
4、依法經營、誠信守約、出售商品明碼標價,向購買者提供有效票據;
5、使用租賃經營的不得擅自轉讓、轉租他人使用,也不得變買或作抵押品;
6、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防盜、防火等安全措施和公約,不得擅自亂用亂接電器和線路,切實做好市場安全防范工作,負責正常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
7、不以任何借口在市場內搭蓋房屋、棚披,影響市容,不擅自在地面、墻壁挖坑打洞,破壞建筑結構或改變使用物業性質,如需改變營業用房產權、性質、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辦理手續。
第八條 市場經營者在合同生效之日 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物業管理費 押金,此合同期滿退回乙方。
第九條 物業所有者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他人,應當重新訂立本合同。
第十條 物業所有者出賣物業,須在3個月前通知物業使用人,在同等條件下物業使用人有優無購買權。
第十一條 物業使用人轉移、轉讓物業給第三人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注銷、終止手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雙方協商一致,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合同書 篇3
物業管理項目: 電話:
委托人(業主): 棟 層 號 電話:
受委托人/公司: 電話: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戶內
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筑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
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筑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
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筑、電氣、給排水、采暖、空調、消防、電
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
管理公司部協商,并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采用不銹鋼或噴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并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托方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授委托人/公司(簽章) 通達別*莊園物業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