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精選30篇)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為▁▁室▁▁廳▁▁衛□;平房為▁▁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朝向:▁▁▁▁□;建筑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傭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第八條轉委托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間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
出租人: (下稱甲方) 聯系電話:
住所地:
承租人: (下稱乙方)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為合法經營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座落于 面積約為 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作 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范圍內使用房屋,并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范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協議書提前解除或終止的,租賃期間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租金按_____元/M2/月計算,月租金計為 元,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繳納(每個季度按三個月計算)。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給付首次租金_____元后使用;以后租金在當個季度期限屆滿前十日內繳納下一季度的租金。
乙方所用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同意由甲方統一代收并承擔公攤及水、電損耗費用。乙方應當及時按甲方通知期限如數繳納,逾期超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期間,為經營或與經營有關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費用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2、甲方應按約定條件及時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時給付租金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
2、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4、乙方應盡善良管理職責,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及有關財產。
5、乙方不得轉租、與他人合租、出借、交換等,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改變協議書約定的內容。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7、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甲方財產,亦不得以甲方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8、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六、協議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時,本協議書自行終止。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履行協議的,本協議書提前解除。
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條件的,本協議書終止履行。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提前終止協議履行,乙方應當承擔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無論基于何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書履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并結清應承擔的有關費用,乙方對承租房屋有裝飾裝修的,乙方無償移交給甲方享有。
七、其它約定
1、協議書履行期間,承租房屋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維修及管理。
2、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甲方有權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財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協議期限內若遇拆遷、改制、破產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按實際天數結算租金及乙方應承擔費用。
4、乙方確認乙方的聯系方式或通訊地址為 ,甲方通過合理方式發送的任何書面通知發出過,視為甲方對乙方的有效送達。
5、財產移交清單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影印件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八、若因本協議書履行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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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______元,計人民幣(大寫)______,交納方式為______付。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支付應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水電氣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__噸,電______度,氣______方。
第七條: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補充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電、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支付。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二.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墻、頂等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如房屋門、窗、水、電等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三.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四.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的,在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五.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在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如因國家建設(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和押金不予退還。
七.合同終止后(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10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并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騰空并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八.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乙方未購買,甲方將房產轉讓給第三方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此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九.房屋及其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 方: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身份證號:_x
聯系方式:_x住址:__x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身份證號:_x
聯系方式:_x住址:__x
甲方將鄭州市_x路_小區x#樓x#住宅用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乙方每三個月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十天內支付。押金為x元整。租賃期滿且乙方不再租賃的,甲方在乙方繳納水費、電費、燃氣費、采暖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且確認屋內家具家電等設施沒有損壞后退還給乙方。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該房屋用途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電等設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損失。
4.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3個月檢查一次,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5.房屋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采暖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6.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8.租賃期滿,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約定: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鋪一個
(2)柜子一個
(3)電腦桌一個。
(5)空調一臺(型號_)
(6)熱水器一臺(型號_)
(7)電視一臺(型號_)
(8)房間鑰匙兩把
(9)燃氣IC卡一張
(10)櫥柜含灶具煙機一套(_)
(10)座便器、洗手盆、花灑等。
(11)窗簾等
(二)當前的水、電、氣等表狀況:
(1)水表戶號_x現為_度;
(2)電表戶號_現為:_度;
(3)燃氣戶號_現為_度。
五、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從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入住日為x年x月x日。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6
出租方(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承租方(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廈門市_______區______路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室內設備和裝修包括__________等。
一、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二、租賃期限:
從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月租金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應每______向甲方交付_____幣___________元整。每次付款應提前______付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幣___________元整作為押金,到合同期滿,且乙方交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后,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在租賃期間:
乙方應負責交付__水、電費__煤氣費__電話費__有線電視費__衛生費__小區管理服務費等費用。“√”或“X”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有延遲支付租金,則每天按延遲租金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延遲租金達_____天的,甲方有權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有家具雜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視為廢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并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七、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則作為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乙方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出租屋及配套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認為需要裝修該房屋時,須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裝,但不可損壞原有的建筑結構,乙方在交還房屋時應負責恢復原狀。
十、租賃期滿,乙方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時,若有家具雜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可視為廢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一、 乙方應遵守《廈門市暫住人員登記管理規定》暫住人員租賃住房的.,應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十二、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中介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中介方執壹份以備案。
十四、 中介費為壹個月的租金,甲、乙雙方各付半個月,甲方應付_____,乙方應付_____,簽約當日付清。
十五、 合同簽訂之日的電表底數________,水表底數_______,煤氣表底數________。
甲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_,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乙方:(簽字):_____
聯系電話:_____聯系電話:_____
房屋租賃注意事項:
第一部分,明確出租、承租雙方的主體資格,以規避二房東出租、無權人出租等可能存在的風險。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并附有雙方身份證號及各自的復印件。同時,需要確定出租人的簽字人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并當場簽字,對簽訂人身份的謹慎是因為:首先,要防范簽字人本人是所有權人親屬或密切聯系人又無委托授權書,比如房主的兒子在無委托授權書的`情況下和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次,要核對簽字人和房產文件中的所有人是一致的,以求有效避免二房東或無權處分人的惡意欺詐行為。相應的,對承租人的身份也要進行明確并對其是否有權轉租、更換他人居住進行一個明確的約定。
綜上,對誰租給誰這一事實,不僅要清楚的核對雙方身份,在合同中還需要寫明住房用途: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第二部分,是對房屋具體情況的明確。
首要的是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其次是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寫明住房內雙方商議確定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此項亦可由家具清單表單列一頁)。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因為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相應的,租賃前的檢查是為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家具損壞。對于正常使用中的不可抗力損壞,則應由出租人在約定期限內著手解決。第三是對房屋的修繕和裝修約定。雙方約定好的拆、改、擴建或增加等住房變動需要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
第三部分,是合同的執行、終止和相關的權利義務。
第一是租賃方式和租金押金結清(合同的執行和終止),都應該有明確的日期約定和相應的違約責任條款。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要注意的是,交房、租金和押金支付時限和違約情況下的處理方式以及收房、押金退還和違約情況下的處理方式需要清楚規定,并最好有一個明確的期限規定。
第二是相關費用的明確。主要是物業、水電等生活費用支付責任進行一個書面的確認。如果有比較特別的費用,則應提前寫明是哪一方的支付責任。
最后,違約責任需在合同中寫明。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規定的違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在相應情形時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或者雙方約定好的修繕行為如果產生了不良后果如何處理。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西安市新城區陜機司社區二區7號樓6單元7樓110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
二、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月(大寫元/月),先付后用,本次收取,下次收款日為。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賃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元),租賃期滿,乙方無違約、欠費,則甲方應全額無息返還該保證金。
三、該房屋租賃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租賃期滿若甲方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如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并如期將房屋歸還并付清相關費用。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對室內設施進行清點,如有短缺,則可據實自行向乙方索賠。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賃使用期內發生的水、電、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按時交納至相關收費部門。合同簽訂時:水表,氣,電表。并轉交乙方鑰匙把、電卡壹張、氣卡壹張,合同結束時交回。
五、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損壞內部設施或從事違法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租賃期內如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房屋及其設施的,則乙方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由此發生人身傷亡,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日期:日期: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店鋪門面基本情況
1、店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店鋪面積約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甲方向乙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
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
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
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
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賠償損失。
造成后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
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
拖欠租金的行為。
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提出賠償。
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并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并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承辦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簽訂地點: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 2、房屋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復,那么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三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 元,大寫 .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 以后每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押金
押金 元,大寫 整。該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五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墻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 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后,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九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二條: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后。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2
對房屋租賃合同效力認定問題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一、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
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二、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1994年通過的《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產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2、產權有爭議或者產權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屬于違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標準的;6、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7、法律、法規禁止的。
而建設部1995年以第42號令發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于違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應是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和確保國家稅收之策。
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日益頻繁,一切交易手續應越簡便越好,登記制度會制約交易的進行。此論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自身的特征,與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應有權屬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作為房屋所有權中占有權及使用權出讓,當然也應予以登記備案。
還有人認為,現行合同法在規范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并未出現關于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鑒于低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不得與高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相抵觸,以及新法吸收舊法的原則,房屋租賃可以不進行登記備案。這種說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腳。
合同法關于租賃的規定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財產的租賃。但房屋的租賃,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有特別法規來規定,并不違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與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同時調整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時,優先適用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實際上,合同法無對租賃要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并沒有否定有要求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價值的抵觸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四、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此外,還要審查房屋出租是否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是,則在出租人明知情況下,租賃合同無效。
【問題二】 承租人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在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后如何處理
(一)對承租人裝修物價值的認定。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賃房屋期內根據租賃合同的用途對房屋進行裝修的,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均規定,裝飾物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歸出租人無償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間,往往因為合同無效或者當事人約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裝修物,這就存在對裝飾物現價值的確認問題。筆者認為,首先應由租賃雙方對裝修物進行協調,這樣既解決了問題,同時也節省減少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則由法院委托評估評估機構對裝修物的價值進行評估。一般評估是按照裝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計算折舊,房屋裝修物的使用年限應與租賃期限相符,故裝修物收回時的現價值應當按照租賃期限的計算標準的折舊。
(二)對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及補償。
裝修物在法律上屬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6條對添附物的規定是: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的,財產所有權人同意增添,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這是對裝修物如何處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則規定。由于我國的《民法通則》對添附物的處理沒有直接規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又過于籠統,所以在審判實踐中難以把握。對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及補償主要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形成的裝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修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對裝修物現價值進行評估,并歸出租人承頂;若出租人不同意裝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修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進行評估,其裝修物的損失由出租人對承租人作適當的補償。如果是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2、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承租人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及形成的裝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對裝修物進行評估,其裝修物損失由出租人對承租人作適當的補償。若出租人不同意裝修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其裝修物無償歸出租人所有,因承租人有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3、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雙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形成的裝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對裝修物的現價值進行評估,其裝修物的損失根據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來分擔。若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裝修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問題三】 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糾紛的問題
房屋屬違章建筑物,對此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對此都有了明確的規定,本是無庸置疑的。但就目前廣東的情況來看,農村為發展經濟,積極招商引資辦廠,沒有經過任何規劃、報批、報建,建起了大量的廠房、工棚,表面上是以廠房出資他人(多為臺商、港商)合作辦廠,實質上是出租廠房收取租金。顯然這樣的'租賃行為是非法的,是不應受到法律保護的。現實中,農村集體收入很大一部分是靠這種違章建筑出租獲取的,村民的分紅也就靠這一塊。不幸的是很多外商賺足了錢后,有的長期拖欠租金,有的逃跑了,有的甚至留下一身債務要村集體來背。這種現狀目前較突出,起訴到法院,法院又無法依法予以保護,村民怨氣大。
法院現在處于一種兩難境地。一方面要依法辦案,不能明知是違章建筑出租,也給予保護。另一方面,法院作為地方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的維護者,又不忍看到村民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因為法院的依法辦案導致村民對法院工作的誤解,是任何法院領導都不愿看到的。對類似這樣的違章建筑出租問題,我們在審判實踐中究竟應如何處理,是困擾基層法院法官的一大難題。
對違章建筑出租案件如何處理,有多種觀點。
一是認為租金可以適當保護。即首先認定違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實際已租用房屋或場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仍應給予一定的補償,因為租賃合同的無效不象其他買賣合同,可以返還,租賃是一種行為合同,沒法返還。在計算補償費時按房管部門評定的租金標準計算。筆者認為,不管采用何種計算方法,只要對租金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認了違章建筑出租的合法性,與認定違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前提相矛盾。
二是認為,對于違章建筑出租的非法所得應依照《民法通則》第134條第3款的規定對非法活動的所得予以收繳,以懲罰亂建亂租,沖擊、擾亂正常的房屋租賃市場的行為。站在村民的角度來看,違章建設的廠房、工棚出租的租金不能通過合法途徑收回來,感情上是很難接受的。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違法亂建的后果不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利益的驅動下冒險而已。同時,要批評的是我們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失職、失察和縱容。如果政府職能部門對農村的違章建筑加大監督、處罰力度,相信不會造成今天的尬尷局面。
對違章建筑的非法所得應予以依法收繳。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規范房屋建筑、租賃市場的需要,這個代價遲早要有人來付出。更嚴格地說,行政執法部門沒有對這種違章建設行為進行處罰,已是很照顧農村經濟發展了。其實,這樣的光收房租、坐吃山空的經濟發展是沒有多大價值的。
以上就是本次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如何解決怎么解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糾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屋損壞賠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房屋損害侵權問題展開。詳細分析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賠償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東北軍用儲運站將其住所地的庫房及場地出租給華宇快運部,該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57萬元,租金按季度結算。東北軍用儲運站負責出租庫房、場地的其他相關事項。同時約定,華宇快運部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東北軍用儲運站,并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未滿租期的半額租金,作為對東北軍用儲運站的經濟補償。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東北軍用儲運站為履行合同,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簽訂的租賃庫房的租賃合同,并退還博雅商場10個月租金4.2萬元,對場地南側圍墻拆除、樹木砍伐,為此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人工費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華宇快運部單方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現東北軍用儲運站訴請華宇快運部因違約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2萬余元。
二、法院的認定與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東北軍用儲運站與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信原則,按合同所約定條款履行應盡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合同生效后,雙方按合同約定分別履行了其相應義務,東北軍用儲運站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的租賃合同,退還其租金42000元,為拆圍墻、伐樹支出工資1800元,已造成經濟損失43800元。因華宇快運部單方無故解除合同,除造成東北軍用儲運站上述損失外,還造成其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損失。因此,華宇快運部應承擔因其單方違約致東北軍用儲運站的各種損失。判決:一、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經濟損失43800元;二、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違約金23750元;三、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沈陽華宇快運部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調解結案。
三、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本案判決能否損害賠償金與違約金并存的問題。如果不考慮合同效力的問題(違約責任以合同有效成立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縱使當事人有過失,對方有損失,也不發生違約責任),筆者認為本案不應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從立法和司法實踐來看,均承認違約金具有雙重性質,即懲罰性和賠償性的性質。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從這條可以看出,主張違約金時,可以損失額作為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的法定依據。由此可看出違約金主要體現為補償性,其以補償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這就說明在專為遲延履行而約定違約金場合,違約金與實際履行可以并存,此時有懲罰性違約金存在的空間,但此為例外。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責任構成如下:(1)違約行為;(2)債權人受有損失;(3)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違約一方沒有免責事由。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損害賠償的突出特點表現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于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著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但也有少數例外情況,欺詐違約行為的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就是例外情況。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個規定只是損害賠償的例外,并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綜上,違約金、損害賠償均以補償性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決定了二者原則上不能并用。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在補償性上,都能使違約相對方得到全面的補償,違約金或損害賠償單獨適用,違約相對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護。根據公平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亦不應當并用。因此,本案原審法院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認定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本質上等同,違約金責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損害賠償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強調違約金是一種約定的條款,因此它是優先于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我們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補救方式以及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數額。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首先實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當事人沒有確定違約金條款的時候,這樣可以使用法律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時候,可以在繼續使用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違約金是優先于損害賠償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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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商議,現就有關門市房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為 ,其營業室面積約 平方米。
二、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計年。租賃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為 元,房租在租期內,每次繳納一年房租費用。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乙方如果不按時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產,乙方違約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裝潢問題。現有裝潢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進行裝潢,應該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合同期滿后其裝潢設施不得人為損壞,無償留給甲方。
五、設備、設施問題。屬于營業性設施、設備為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帶走。屬于房產設施和水、電設備為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動。
六、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經常進行房屋和水、電、氣的安全和防火檢查,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過400 公斤/ 平方米,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氣、清潔費用,并負責門市前的日常保潔和治安工作。房屋在繳納租金后拆除,甲方須退換乙方所剩余繳納的租金。
七、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擅自將門市房轉租給他人,如果有特別情況,需要經過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簽字方可以轉讓,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賃期間除房產稅以外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電押金 元。租賃期滿待乙方交清當期水電費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計息)。
十、經營期滿時,乙方應該保證燈亮、排污暢通,門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損壞,乙方應按價值賠償(自然陳舊不在此列)。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 (蓋章) 承租方: (蓋章) 代表人: (簽章) 代表人: (蓋章) 電話: 電話: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和《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位置
所租賃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年零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賠損失: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或擅自調換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兩個月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過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可請公證機關協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財產,將該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使用性質
經營性使用
第四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月租金____________元,另外,水、電、暖氣費自理。
2、承租人于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______清半年或壹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滯納金。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5
答辯人:,地址:徐州市X室。
法定代表人,酒店經理
被答辯人:,男,漢族,生,身份證號碼,住X室。
因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并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根據和簽訂的《樓房租賃合同》可知,租賃合同的甲方為,乙方為,在他們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答辯人尚未成立,答辯人也并沒有與簽訂該房屋租賃合同。雖然該租賃合同在經過他們雙方簽字后,已經成立并生效,但是成立生效的合同只能約束合同的當事人,答辯人并不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因此該合同對答辯人不具有約束力,更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據該合同起訴答辯人,要求答辯人依據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違約金,違背了合同的相對性,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起訴答辯人于法無據,即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二、與之間并不存在違法轉租的行為。
答辯人自20xx年8月23日成立至今,法定代表人一直是,期間從未變更。在酒店成立后,由于不善于經營酒店造成虧損,為此,委托幫助經營酒店,管理經營酒店是為了要回欠款,并沒有所說的在未經其同意下將所租房屋轉租給情形,原告所述的`事實是錯誤的,請法院依法查明。
三、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和違約金并無事實依據。
被答辯人向主張訴求的前提條件為被答辯人對所訴房屋擁有所有權,即要有權屬依據。依據被答辯人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僅憑一份房屋租賃協議,尚不足以證明被答辯人對于現使用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因此,被答辯人向主張的解除合同、支付租金,無事實依據。
四、并不存在違約行為。
在租賃合同簽訂生效后,先行支付了部分租金,之后在向索要正式發票時,遭到斷然拒絕,后經多次催要,亦不予理會。在不開具發票的情況下,享有先履行抗辯權,可以拒絕繼續支付租金。因此,不存在違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可見,開具發票是法定義務,必須履行這一法定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的明確規定顯然將承租人拒付租金的“正當理由”作為抗辯支付租金的法定理由。開具發票是法定義務,索取發票是法定權利,不依法履行法定義務,亦可以依法維護其法定權利,拒絕支付租金。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開具發票是一種違法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即國家稅收的流失,并且是故意為之,而拒付租金損害的是利益,當這兩種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首先考慮國家利益,或者兩者必須同時兼顧,不能因為保護個人利益而損害國家利益。綜上,被告并不構成違約,屬于合法實現自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的當事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與之間也并不存在違法轉租的行為,不存在違約行為;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的訴求并無事實予以支持,應當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C 月 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6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路弄號室;房型規格;居住面積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沐浴空調冰箱彩電洗衣機微波爐吊扇音響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用于乙方使用,乙方承擔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房屋設施設備見備注。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
自日起至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本人住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房屋租賃到期后,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在合同時間內搬離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先租。
如乙方續租,需在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交納續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
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水、電、閉路電視費、燃氣費、電話費、垃圾費,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
用。
2)因目前房屋所在小區不繳納停車費、物業費和取暖費等,此協議租金不含以上費
用,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征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乙方應積極協
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以及設施損壞
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事故或人生傷害的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或口頭同意,轉借、轉租、裝修、承租房屋。
2)損壞承租房屋或設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口頭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家庭住房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以居住的房去經營。
5)合同到期內提前一個月,沒有交納下次房租費,視為不租,合同無效。
甲方有權
租給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逾期未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如乙方租期未滿需退房,甲方概不退還押金。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驗收時雙方共
同參與,如水、電、家具、電器、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三日內向雙方說明。
2、乙方在租房期間水、電、家具、電器損壞,由乙方承擔配件維修費用。
3、乙方應于房屋租期滿后,將承租房房屋及附屬設施、家具電器設備交還甲方。
應保
證房屋及設施、水、電、家具、電器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的計算,多退少補。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況。
4、本院停放車輛不收任何費用,丟失車輛由車主自己承擔相應損失。
第九條:押金
水、電、家具、電器信譽保證押金,房屋押金為,合同簽訂之日起繳納,房租期滿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原數退還乙方。
甲、乙雙方驗收水、電、家具、電器能正常使用后由甲方驗收簽名。
乙方需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條款內容。
補充條款內容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備注:家具與電器清單:
大衣柜、小衣柜、床(2張)、席夢思(2張)、沙發、茶幾、電視柜(2張)、床頭柜、餐桌、餐椅(4把)、電腦桌、空調(2個)、彩電、機頂盒、冰箱、熱水器、洗衣機(均為甲方所有)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簽字后生效。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8
(_____)房租賃合字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況載于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現有設施及裝飾、裝修情況
設施情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裝修情況:
1.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墻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對該房屋(__________)①不進行裝修②進行裝修,費用自理,同時增添設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甲方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 該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年租金總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第七條 租金結算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部分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第九條 租賃期內,該房屋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由__________方負責;由于使用不當或裝修造成損壞的維修由__________方負責;維修責任方延誤維修或維修不當,給對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保證該房屋產權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其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如需轉讓或抵押房屋,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保證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如出賣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該房屋,如需改變用途,應征得甲方同意或簽訂補充協議,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可解除合同;
2.欲對房屋進行改建、裝修或增添設施,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對涉及到墻體、樓板、支撐立柱等承重構件的改動,增加房屋荷載,以及從事危及毗鄰房屋和整棟房屋安全的活動,必須經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鑒定、批準,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設計的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認可,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裝修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并可解除合同;
3.如將該房屋轉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簽訂轉租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轉租合同,擅自轉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解除合同;
4.因使用不當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5.乙方應在租賃屆滿時,將該房屋交還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乙方在交還房屋時,必須保證該房屋原有設施完好,乙方增添的下列設施不得拆卸: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同時甲方按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由甲方按實際損失賠償;
2.甲方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時間交付租金,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約定追究乙方的責任:
1.終止合同,同時乙方按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按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提前解除的;
2.經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鑒定為危險房屋不能繼續使用的。
第十五條 在租賃期內該房屋因政府規劃決定拆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雙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約定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雙方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交納有關規費,領取《房屋租賃證》。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
第二十二條 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附件(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將上面租合同約定其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方,在本合同協議生效前,承租方當償還清________年房屋租金6.6萬元,水費0.82萬元(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份)時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否則本協議不生效。
二、承租方與受讓方的受讓時限和形式由雙方協商決定,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有權優先續簽下一輪的房屋租賃合同。
三、轉讓后的租金由受讓方直接交付給出租方,交付時限和數額接原合同約定不變,承租方與受讓方約定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
四、轉讓前商場所發生的債權和債務以及稅、費由承租方承擔,之后的債權債務和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房屋座落在_________、間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房屋質量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
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_____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_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1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經協商,甲方將____間____層共計______平米門面房租給乙方經營________。雙方就租賃事宜達成合約,具體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為___年。
三、租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時間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方驗房并檢查乙方經營期間有無物業、工商等不良欠款,無糾葛后由甲方退給乙方。
六、租賃期間此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需轉讓,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并收取一定金額的轉讓費。
八、乙方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必須在物業和甲方允許條件內施工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固定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乙方可優先承租,乙方續租不成,一切裝修后形成的固定設施如:地板、門窗、燈具、樓梯扶手、爐灶排煙設施等,乙方無條件完好留給甲方,反之,乙方必須給甲方將房屋恢復原狀。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抵押或轉借或另作其他經營。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到期沒有按時交納各種費用的,包括約定的房租繳付時間。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單反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2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于市___區____路___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____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二條、租賃期共個月,甲方從年月日將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者轉借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屬于違約,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不得擅自房屋結構和用途,如乙方對房屋設施故意造成損害的,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如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應征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修繕
房屋出現建筑設施質量不合格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給予協助,不得阻撓施工;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或設備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以天數計算由甲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出租方:(蓋章)簽名承租方:(蓋章)簽名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第二條
租賃期限:_____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___個月付清。
第四條
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
2、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月/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復,那么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___元,大寫______,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以后每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該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墻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__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____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___元違約金。
第九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后,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備案一份。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后。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求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5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臵、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________廠房(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生產廠房及辦公使用___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需提前三個______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_租賃費用
3.1租金
租金為年租金。每間廠房______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4.1租賃費用半______年交付一次,乙方應于每______年5______月1日和11______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______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5.1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5.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5.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合法經營、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承租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6.2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本企業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6.3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臵滅火器,嚴禁將車間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條裝修條款
7.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7.2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需提前三個______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責。
8.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并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一條(附加條款)
11.1乙方所用水電費按市場規定的供給價加損耗費計費。
11.2乙方從業人員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負責辦理。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______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6
甲方(房 主):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
一、甲方將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嘉和園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樓_________號的房屋(房產證號:_________房權證_________字第64640-1號)出租給乙方作為居住使用。
二、租期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止,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包括物管費和每月數字電視費)大寫:(__________整)。
四、保證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本合同作為本期月租金和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
五、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2、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電、水、液化氣和寬帶等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附:電表底數___ ___;水表底數___ ____;以上數據由乙方自行核對,自行填寫。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六、其他條款
1、合同期內,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發生甲方能力范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合同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于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合同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合同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5、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合同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
七、設施 、設備清單
序號、名稱、單位、數量、備注
_________寸長虹彩電(含數字電視機頂盒)套_________含_________個遙控器
玻璃電視柜_________個
玻璃茶幾_________個
桔紅色皮沙發_________套
餐桌_________套_________含_________把木椅子
飲水機(含凈水桶)_________臺
大床_________張
進門鑰匙_________把
消毒柜_________個
抽油煙機_________臺
洗衣機_________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合同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本租房合同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為準。
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壹式貳份,每份壹張壹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7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方為發展地方經濟,帶動農村人口就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本著資源再利用的原則,經研究決定,現將閑置多年的原吝家村吝家小學出租給乙方使用。
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房屋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學校坐落在官路鎮吝家村,場地約占地15畝,校舍建筑面積約為800平方米。
二、租賃起付日期和期限
1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賃期15年。
2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學校,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學校租金為肆仟元年(4000元年)。
2付款方式:采取按年度付款方式。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個年度租金必須于上一個租賃年度期滿一個月前交清。
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四、租賃
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學校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甲方收取租金的使用情況與乙方無關,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村民小組或村民個人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代表應出面調停并且甲方需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租賃期間,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及房屋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
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6租賃期間,房屋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
7租賃期間,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間其它條款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3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申請仲裁。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貳分,雙方各執壹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8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 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 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 ___;位于第____層,共_____〔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 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其中每年/月為 元)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 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____ _____ __授權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29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租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保證已依法取得對該房屋的轉租權,如甲方未取得該房屋的轉租權致使本合同無效或解除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請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標準:_________元人民幣/月,租賃期內該房屋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變。如房屋所有權人上漲租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合同保證金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甲方應保存并向乙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交付:合同期滿乙方未續租的,應向甲方交付所承租房屋。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轉租
甲方認可,乙方可不經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轉租過程中取得的轉讓費等一切費用歸乙方所有。
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有義務與接受轉租方重新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2、不承擔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該房屋,否則應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租賃期內,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
關于資金的退還,如有一方拖延歸還資金,每日將收取應歸還資金的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
證照號碼: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簽章:
證照號碼: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房地產合同書 篇30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廠房等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房屋、廠房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平米、廠房面積_____________平米。合計_____________平米。
第一條 租期、租金及交納方式:
1、 租賃期限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年租金為:________人民幣;
3、 租金半年支付甲方一次,即________元;
4、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上繳款方式,即乙方在合同約定付款期限前十天內交付足額的款項,方可使用;
5、 乙方按年租金百分之十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欠費、甲方無利息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乙方的經營范圍享有知情權;
2、 甲方對乙方的安全責任有指導權;
3、 甲方對乙方應交或拖欠款項有催告權;
4、 甲方對乙方違約責任由中止合同權;
5、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乙方收款憑證;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對租賃房屋,廠房的合法使用權;
2、 乙方享有獨立自主進行經營的權利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按合同約定,即使向甲方交納租金和其他各項費用;
4、 租賃期間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交納具體數額的水、電等費用;
5、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好安全隱患的防范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廠房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7、 乙方有節約用水、用電及其它能源的義務;
8、 乙方有配合甲方各項工作的義務;
9、 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單位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個人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證件的義務。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中止并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租賃場所的,擅自在廠房外存放貨物的;
2、 利用租賃場所存放國家明令禁止的各類危險物品的;
3、 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的。
第五條 特別約定:
1、 在本合同項下或自然發生的合同中止時,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為其協助辦理的營業執照等作為依據向甲方索要任何經濟補償和損失;
2、 在乙方承租期間如遇政府或本村對該租賃場所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和發生自然災害時,屬于不可抗力的,致使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承租期間對房屋的裝修及其它違章建筑由乙方自行解決處理與甲方無關,并承諾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經濟損失和補償且限期內搬出租賃成場所。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在此基礎上雙方簽訂本臨時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后,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任何一項條款的行為,都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進行支付違約金、滯納金。違約金計算按當年合同租金總額(按照365天計算)的萬分之五/日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滯納金計算按當年合同租金總額(按照365天計算)德日租金支付守約方滯納金。
第七條 租賃期滿后合同自然終止,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要繼續承租的,乙方可享有優先與甲方洽商續租事宜,如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共同認可,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期內,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屬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屬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