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精選31篇)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_)。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愿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成為__________________職工。具體崗位按聘約執行。
第三條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養,并盡力為乙方提供職業培訓的機會。
第六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具體數額另行約定。
第七條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乙方有保守本公司秘密的義務(保密協議另行簽訂),在本合同期內及解除合同的兩年內乙方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直接任職或間接任職。在競業限制期內,公司給予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簽訂專項培訓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乙方違反服務約定期限提前解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二萬元的違約金,并返還培訓費用。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時為乙方繳納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扣繳納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和工作要求,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領導,服從工作安排。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記過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合同。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乙方隱瞞重大疾病或重大傳染性疾病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
第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九條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續訂合同,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手續。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合同,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乙方合同期滿后調離本單位的,如在本公司有股份甲方全額退還其股份及分紅;合同期間調離、辭退或開除的,公司退還股份,不再參與當年股份分紅。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應返還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給予的保密費用,并向甲方支付保密費用的二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應負相應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都應當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或者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另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4
甲 方:
乙 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托代理人 戶籍所在地地址
經營地址 在淄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⑴新訂、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無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標準 元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5
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工作,擔任 崗位(工種)。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者職責是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的乙方工作地點在 內。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按照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甲方執行法定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日、產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的工資支付制度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計時工資形式,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
第十三條 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的新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第十四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第十五條 甲方于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工資的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應繳納部分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照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亡的,其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本省市的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女職工提供特殊勞動保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及人身安全的,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依法給予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勞動合同所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者修改的;
(四)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
(五)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依法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和薪酬待遇進行變更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變更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甲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答復甲方并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乙方逾期不答復或者不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的,視為乙方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即《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五)以欺詐手段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資格證明、體檢證明等;
2、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3、與其他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而未申明的;
4、 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未聲明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九、勞動合同終止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續訂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十、賠償責任條款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簽訂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損失。甲方受到的損失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十一、特別約定條款
第四十四條 服務期約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除了甲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決定不再續延勞動合同外,勞動合同期限相應順延至服務期結束之日為止。
第四十五條 商業秘密保護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一)技術信息。
(二)經營信息。
(三) 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四十六條 競業限制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二年內,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離職之日起2年;競業限制范圍為 ;競業限制的地域為 。競業限制期間甲方將按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月底前支付。若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甲乙雙方也可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競業限制協議為準。
第四十七條 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經充分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如甲方以后依法修改規章制度,則修改的規章制度自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依據最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八條 兼職禁止
乙方保證在在合同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甲方以外的任何職務。乙方違反兼職的禁止約定,屬于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九條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設備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本勞動合同以外的活動或進行收取費用。乙方違反該約定,屬于嚴重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經濟權屬歸屬
乙方的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甲方。乙方在離職時,須歸還甲方該技術成果的資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筆記、電子文件等。
第五十一條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選擇對乙方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并降低薪酬待遇;乙方拒絕參加培訓或者轉崗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報到并開始用工,乙方違反約定逾期不向甲方報到的,視為乙方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在建立勞動關系前(即用工之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
第五十三條 離職交接約定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或者在其控制范圍內的所有有關甲方的管理、經營和產品的文件、檔案原件及復印件;
(二)甲方的供應商、客戶以及其他聯系單位和個人的名單和資料;
(三)包含機房資料和信息的軟件、磁盤、硬盤、光盤、U盤等存儲設備;
(四)甲方為乙方配備的工作工具、工作服、儀器儀表、設備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五)其他: 。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五十四條 告知義務和真實性保證
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同時,乙方也已經向甲方如實告知了本人基本情況,保證其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個人資料和以下聲明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資料和聲明違反真實性,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聲明如下:
(一)本人畢業院校: 。
(二) 本人應聘時的最后學歷: 。
(三)本人不存在與前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和競業限制義務。
(四) 本人身體健康,不存在職業病和其他不適合工作的疾病。
(五)其他: 。
乙方并保證其在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提供資料違反真實性,屬于嚴重違法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認定
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以甲方下發的加蓋公司公章的《加班通知書》為準;除此之外的乙方任何加班行為,均不屬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
第五十六條 損失追償和重大損害的認定 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乙方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是指對甲方的利益造成 元及以上的損失。
十一、通知和送達
第五十七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住址為甲方的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者掛號郵寄至該地址的,經過10日即視為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所指的勞動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內容。
第六十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本合同生效之前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等,下同)繼續有效,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但是續簽勞動合同的,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其他協議約定為準。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本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其他有關協議為準。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特殊條款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性質屬于以下 情形:
1、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屬于甲、乙雙方之間第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
2、續訂勞動合同:本合同屬于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3、變更合同:本合同屬于甲、乙雙方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合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聲明: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將本勞動合同文本一份交給乙方本人持有,乙方特此聲明。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6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單位工作_________年,根據甲方相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條、根據工作需要乙方遵守甲方對員工相關規定,乙方如有違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據國家相關規定,乙方享受甲方的相關勞保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在工作時間做好本職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工作。
第五條、乙方應按時上下班,并遵守勞動紀律。
三、勞動紀律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八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因違反勞動制度和紀律造成的傷害乙方自行承擔。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甲方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根據工作______年限協商承擔。
第十四條、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______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培訓費。
八、處罰與獎勵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七條、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八條、甲方可以隨時根據考核標準以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七)乙方所發放的工作用服裝,未經允許不得在小區外穿著,如出現意外情況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解除合同。
(八)因員工個人疾病在工作崗位上出現的意外情況甲方無連帶責任,經協商員工無法在工作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個人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或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______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秘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下列各項甲方的咨詢或文書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_____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雇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秘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對于負責或經(管)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______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知識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 (手印) 蓋章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性質: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月)。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9
甲 方(雇用單位):
法人代表:
注冊地址:
乙 方(受雇職工):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亳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亳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亳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亳州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方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還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九、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亳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0
上海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經考核,決定錄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正式職工,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雙方合同期為三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也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期以續訂合同為準。
甲方根據公司工作經營情況,安排乙方到 部門擔任工作。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調動,包括臨時性工作。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
2、乙方工資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現調整。
所有津貼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資內,不另行支付。
遵照社會保險條例要求,甲方為其交納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給乙方發放適當的獎金。
3、甲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工作需要和規章制度及本合同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施獎勵和處罰。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視經濟效益和乙方的技術水平、業務熟練程度、勞動效率、工作績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4、乙方基本職責:
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
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范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
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和出差。
5、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治療、療養期內的,以及經醫療終結確認部分或全部
喪失勞動能力的;
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合同:
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8、除按第五條第2、3、4項規定以及法律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條件外,甲乙任何一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9、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時,如乙方符合第五條第1、5、6項,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0、乙方因違反紀律而被辭退或乙方符合第七條第4項規定,則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聘用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負傷或死亡,則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金。
12、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休假等有關待遇。
13、甲方明確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勞動法》之規定,實行平均每周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14、職工必須遵守甲方有關保密資料的規定,違反上述行為者將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15、合同期滿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且書面通知對方的,則合同自動延期生效一年。
16、當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二十日內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決定書后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
上海XX公司(甲方) 受聘者__________(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1
用人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單位性質:
勞動者(乙方):性別:出生年月:
戶口性質: 戶口所在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合同期限:簽訂日期:
揚 州 市 勞 動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印 制
二 ○ ○ 二 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自年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安排在崗位(工種),并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法》第52條至第55條之規定,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通過職代會、職工大會依法確定或者其它形式協商制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國家和省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法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三)甲方應積極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經職代會、職工大會或其他法定程序討論通過。
(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但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果是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五條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按法定程序辦理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并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九條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的。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的,甲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辦畢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經依法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按下列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并償付給乙方違約金元。
(二)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經濟損失,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元。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還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未明確的,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有關條款如國家和地方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訂立或變更后由雙方簽名蓋章并于一個月內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涂改無效。
甲方(簽章):節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機構(簽章):
鑒 證 人(簽章):
年月日
附: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變更日期變更原因變更內容甲方(簽章)乙方(簽章)鑒證單位(簽章)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2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說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單位和勞動者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后,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聯系部門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聯系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身份證號碼
最高學歷技術等級
聯系電話家庭住址
個人簡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制。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家、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對招用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執行特種作業有關規定。
4、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6、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取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將理由通知工會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勞動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并將理由通知工會后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日通知甲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員工發放當月實時工資。
2、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公司固定資產及易耗品。
3、其他有關事項: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公司不牽涉任何備用金。
第九條勞動爭議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條,內容為
增加原勞動合同未盡事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簽證
鑒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愿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
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4)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五、社會保險
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規章制度。
七、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執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4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報告書
我單位職工 等 名同志(名單附后),已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
單位名稱(章): 年 月 日
注:用人單位與職工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均應填寫本報告書;本報告書一式四份,本單位、個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單位所在區(市)社會勞動保險辦公室各執一份。(其中,市內四區用人單位到市就業服務中心進行解聘備案確認。五市三區用人單位到所在區市就業服務中心進行解聘備案確認。)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 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年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 日起至
C、以完成年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 __條款(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范。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 □委托銀行發放)。
乙方在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___ _元。
(二)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A、B、C、D選其中之一):
A、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B、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C、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D、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三) 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蘇州工業園區發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 _元工資 □集體合同或規章制度規定)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期間的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 雙方依法參加園區公積金,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 酬中代扣代繳。
(二) 甲方按計劃公積金制度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乙方可通過園區公積 金管理中心發放的對賬單或園區公積金網站查詢公積金繳納情況。
(三)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 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 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二) 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七條第(二)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 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五)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條款如下: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的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法定時效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甲方對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勞動保障部門一份。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6
甲 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聯系電話: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管理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保證送貨及時,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本著長遠真誠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具體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形成勞動用工關系,乙方作為勞動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職責及工作范圍:
甲方聘用乙方為公司送貨員,負責以下工作:
1.保質保量及時地把藥品送到客戶手中。
2.貨款按次結算并及時上交,如有特殊情形不能上交者必須上報部門經理。如出現短缺、偽鈔等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3.及時收取經銷商有關的資質材料。
4.收集客戶信息、意見,建議并及時向公司反饋。
協議期限:協議期限共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一個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勞動報酬:
1.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試用期 元人民幣,試用期為一個月(可以縮短試用時間,試用期內無休息日,試用期內無請假申請,重大特殊情況可協商并經甲方批準同意,否則按《通遼市連成藥業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協議》執行)。
2.試用期過后經考試合格填寫轉正審批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按簽訂時的日期雙方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甲方負責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增加交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險一金的繳納均按通遼市社保局最低工資標準基數)。
3.工資結構: 元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考核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績效工資=滿勤工資±效率工資±獎勵工資±保密工資±提成獎勵±(獎勵、或扣罰款)
(1).基本工資:元,指已進行績效工資核算時
(2).崗位工資: (采購部經理按10條,每條10分,滿分發放全額崗位工資,未做或遺漏扣該項全部分數,否則按實際分數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4).績效工資:
<1>滿勤工資:100元(每周休息時間為一天,休息時間選在周六或周日,漏崗或本人應工作時間內請假均無此獎勵)。
<3>.保密工資:100元(堅守職業道德,對企業的相關管理制度、細則,對本部門的相關資料嚴格監控,做到不外泄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資,逾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2%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工作崗位的相關制度。
(三)在乙方沒有提出改進和合理化建議,雙方未為協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關內容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相關工作。
(四)乙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工作質量提出合理建議,甲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出相應調整。
(五)試用期滿后,雙方應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聘用協議。因乙方原因未簽訂的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聘用協議的可填寫聲明(公司根據其工作情況按試用期工資發放薪資或酌情),公司對該員工按試用期員工對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觀情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工資按新崗位同工同酬。
七:違約責任
1、試用期間或轉正后工作未滿一個月離崗,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基本工資(按通遼市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崗影響本職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夠按期支付工資,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2%滯納金 。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5000.00元(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執行,以培訓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八: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檔案留存一份(備注:為保證甲方的商業機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隨時到檔案管理處查閱,如發生爭議糾紛,乙方可執原件解決,甲方無權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的訴訟請求必須在科爾沁區內的人民法院 (備注:本協議共五頁,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有效性、每頁的下角標注出甲乙雙方均簽字按指紋)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按指紋):
乙 方(簽字、按指紋):
年月年月日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一)崗位技能:_________
(二)工作經驗:_________
(三)文化程度:_________
(四)其他條件: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限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 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范、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后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 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 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日。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_____,達到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_____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______ ,工資支付按______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
第八條 乙方的_____待遇按____________執行。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工作地點為.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
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0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
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
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
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
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
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
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
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
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
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
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
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
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2
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合同根據《勞動法》之有關規定和醫院自身工作特性訂立。
二、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特聘
在本醫院 部門從事 職務。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 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從事本職工作不受干預。
(2) 根據合同約定獲得勞動報酬。
(3) 獲得甲方提供的以本職工作相關的材料和設備使用權。
2、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與本行業本職工作相關的操作規范。
(2)遵守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和業務操作程序。
(3)維護甲方的利益,不得損害甲方的信譽。
(4) 按照甲方規定履行個人職責。
(5) 醫務人員不準分流病人,不準收受紅包,不準接受病人吃請。
(6) 坐診時間,每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業務情況進行考核。
(2)有權扣除甲方的各項應扣罰金和個人所得稅。
2、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1)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對乙方符合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承攬的工作,應承擔相關責任,不得無故拒絕。
(3)向乙方提供開展工作必須的資料、設備使用權,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酬金:
1、基本工資:
2、業務提成:
六、生效及終止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若有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本合同終止。若有合理的特殊原因,一方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本合同規定,甲方有權予以罰款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八、爭議:
如有爭議雙方盡快協商,若不能協商一致,可通過勞動仲裁、法庭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甲方:( )酒店。公司。酒樓(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甲方愿意聘用乙方做廚師工作。
一、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為甲方的頭灶廚師,不負責切配等雜活。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多于9小時,超出9小時按每小時20元計算加班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為乙方發放工資, 如甲方拖欠工資至每月發放工資日一日后乙方有權單獨取消合同并向甲方索取三倍工資以及索要工資所產生的食宿,車旅,律師,訴訟等費用。最新廚師勞動合同范本最新廚師勞動合同范本。 是否發放工資以乙方簽字為準。
五、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大寫( )元
六、甲方負責乙方的工作餐、住宿及健康證、暫住證的辦理,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
七、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八、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放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商制定于酒店規章制度中)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衛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為浪費的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具體條例協商制定于酒店規章制度中)
十、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公傷,由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一、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留、走由甲方決定。
十二、甲方承擔乙方的往返路費。
十三、如遇酒店倒閉或轉讓,后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補賠付乙方一月工資,如遇到戰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十四、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十五天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給予一月的基本工資作為賠償。(也可以不提前通知給予乙方二月工資賠償)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賠償甲方一月工資作為損失費)
十五、乙方沒有為甲方找廚師的義務。最新廚師勞動合同范本合同范本。乙方不承擔任何原因客人退菜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十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不付給乙方工資,同時乙方不承擔因病(傷)誤工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十七、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合同沒有寫明的事宜一律按勞動法為準。
希望甲乙雙方合作愉快。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公章) 乙方(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3
勞動合同書
編號: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崗位):
2、工作地點:
3、崗位職責(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A.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薪酬結構:基本薪資+績效提成+特別獎勵+福利補助
1、基本工資:試用期 元/月,轉正后 元/月。
2、績效工資:(詳見附頁)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需要,聘請乙方為我校 教師。現經雙方共同協商,就聘用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育教學的場地和必要的教學設備。
2.制定各學科的教育教學的目標和任務,并提出要求。
3.安排授課時間和教學時數。
4.隨時對乙方的教育教學工作和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5.負責對乙方的出勤情況作好記錄。
6.每個月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結合出勤記錄支付給乙方課時費。
7.對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因工作不利,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可以拒付酬金或解聘,并追究其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愛學校 愛崗位 愛學生。對學生要愛心+耐心,贏得學生的尊重與喜愛。任何情況下不得打罵學生,學會多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信任與支持。
2.堅持先備課再上課的原則,每周提前擬定上課計劃與內容。做到因材施教,把教學質量置于首位。
3.教室安全責任到位,確保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做好學生簽課記錄。
4.在聘期間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教學工作后獲得協議規定課時費。
5.乙方教學成績優異,家長滿意度高,生員多且穩定。工作滿_______年以上,可向甲方提出申請 獲得更優厚的工資待遇或獎金。
6.教學中如有好的意見或建議可向甲方提出,經商定有利學校的發展,甲方將以獎金的形式發放給乙方,以示感謝并激勵雙方共同進步。
四、工作紀律
按照學校規定,乙方在聘期間不得私下向學生及家長出售樂器及書籍等,更不可將本校學生勸退后帶到自己家中教學,此類有損學校聲譽和利益的行為與舉動,一經發現 嚴肅處理。
五、工資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學科_________學費/課時_________分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課時費在試用期后的每月_______號發放。續聘時,學校將根據教師教學考核及家長的滿意度調查給予乙方新的工資待遇。
六、其他
初聘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合格繼續履行合同,相反則取消合同。
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如雙方愿意,可續聘并重新簽訂協議書。
甲乙雙方不可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不能完成教學工作或違反學校規定造成不良后果 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如想中途辭職,需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辭職,如能提供可以勝任的代課教師,乙方經甲方同意可提前離崗。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1)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工作需加班加點的,甲方安排乙方 天調休一次,每次修 天,乙方需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無。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3450元(基本工資+全勤獎+餐補)。
第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②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②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③;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五條乙方認可下方載明的乙方地址為其有效的通訊地址,甲方的書面材料依據該地址經EMS(郵寄)有效寄出后,即為有效送達。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地址有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電子郵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6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7
甲方(單位)全稱
勞動保障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系電話
登記注冊地
單位地址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及電話
勞動保障卡號就業登記證號
戶 籍 所 在 地實 際 居 住 地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符合法定就業條件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組織建立以小時、工作日(周)或簡單勞動任務計酬,每天工作時間平均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非全日制勞動關系。
本合同不適用于已實現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兼職、離退休人員再工作、在校學生勤工儉學、勞動者為家庭或個人提供勞務等。
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種方式:
1、訂立有固定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期限。
3、以為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為下列第()種方式:
1、每周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小時。2、以完成 工作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
作 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小時。
3、其他:。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標準為每小時元;
(2)按完成工作計酬,標準為每 (月/周/日/項) 元。
2、甲方按(日/周/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工資發放形式為 (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
五、社會保險:
1、乙方采用下列第()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
(1)、以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
(2)、委托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上述勞動報酬中 包含社會保險費。不包含社會保險費的,甲方支付乙方社會保險費每 (小時/日/周/月/項) 元。
六、勞動安全保護:
1、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4、本合同終止,一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求。
八、其它約定:
1、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加點工資按 標準×%計算。
2、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生效時間為下列( )
1、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鑒證(同意/不同意),自鑒證之日起生效;
3、自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鑒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鑒證員: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鑒證日期:年月日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書面報告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8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9
甲方(用人單位):____
乙方(職工):____
名稱:____
姓名: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地址:____
現住址:____
聯系電話:____
聯系電話: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____止,期限為____月。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法定工作時間,上午8:4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如乙方中午在工作單位休息,甲方為乙方提供午間工作餐。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30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數據、薪金福利數據、經營開發信息、客戶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布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脫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并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并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31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_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