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契約居間合同書(精選3篇)
保險契約居間合同書 篇1
立合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稱乙方)
茲因乙方同意為甲方報告訂立保險契約之機會,雙方依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居間合約如下:
第一條合意事項雙方依本合約之約定成立居間關系,不適用其它勞務關系相關約定或規定,乙方同意為甲方尋覓及指示可與其簽訂保險契約之相對人,而提供簽約之機會。
第二條居間報酬保險契約因乙方之居間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約撤銷期限確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展業制度]之相關報酬標準支領報酬。
第三條合約期間本合約自甲方完成相關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無異議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為準。本合約以______月為一期,每期屆滿后一個月內如乙方無異議則視同續約。
第四條權利義務雙方同意遵守本合約之規定,乙方倘有違反本合約及其它相關辦法之約定,或為本合約約定范圍外之行為,致損及甲方或第三人權益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意管轄甲乙雙方同意如因本合約而發生訴訟時,以中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其它約定本合約之條款及甲方所訂其它相關辦法均為本居間合約之構成部分。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契約居間合同書 篇2
合約書編號:________
立合約書人:________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稱乙方)
茲因乙方同意為甲方報告訂立保險契約之機會,雙方依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居間合約如下:
第一條合意事項
雙方依本合約之約定成立居間關系,不適用其它勞務關系相關約定或規定,乙方同意為甲方尋覓及指示可與其簽訂保險契約之相對人,而提供簽約之機會。
第二條居間報酬
保險契約因乙方之居間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約撤銷期限確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展業制度」之相關報酬標準支領報酬。
第三條合約期間
本合約自甲方完成相關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無異議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為準。本合約以三個月為一期,每期屆滿后一個月內如乙方無異議則視同續約。
第四條權利義務
雙方同意遵守本合約之規定,乙方倘有違反本合約及其它相關辦法之約定,或為本合約約定范圍外之行為,致損及甲方或第三人權益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如因本合約而發生訴訟時,以中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其它約定
本合約之條款及甲方所訂其它相關辦法均為本居間合約之構成部份。
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居間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字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通訊地址:__________
保險契約居間合同書 篇3
簽約所需文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稅務登記證》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銀行開戶許可證》
5、 法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或掃描件一份。
*以上協議及證件都需加蓋公章及法人親筆簽字
甲方: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A區創業園8號樓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冊的公司,在白銀貿易領域方面具有一定的經驗和優勢;
2、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冊的公司,在所在的區域內擁有一定的資源和投資咨詢經驗。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利用自身的優勢,承擔江西泰達銀業貿易有限公司在當地區域內開發市場的職能。
2、雙方以交易手續費分成的方式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具體分成方式按照《附件一》辦理。
二、乙方的主體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2、承認公司的章程及各項業務規則;
3、具有良好的信譽和經營歷史,近兩年內無嚴重違法行為記錄;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及完善的白銀等貴金屬業務管理制度;
5、經營場所須設立在相關產業集中地區、相關產品交易市場或金融機構集中地區。辦公場所要求室內使用面積至少在300平方米以上,公共接待大廳使用面積40平方米以上,隨著客戶數量的增加可逐步擴大。
6、人員配備達到以下要求:
A、1-2名熟悉公司業務的經理;
B、3-4名熟悉相關行業現貨貿易業務的專職人員;
C、1-2名熟悉業務的市場交易風險控制人員;
D、2-3名客服人員;
E、不少于20人的專業市場開發團隊。
三、代理事項
作為貿易有限公司的代理單位,甲方授權給乙方代理如下事務:
1、代理甲方進行市場開發,包括:向客戶宣傳、介紹甲方相關業務、營銷活動、優惠內容等;
2、協助甲方辦理客戶入市交易等相關手續,并協助甲方管理;
3、辦理其他甲方授權的業務。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業務介紹資料,為乙方按本協議開展業務提供必要的資源與支持。甲方有權對乙方依據本協議提供的服務與服務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并提供指導意見。
2、甲方鼓勵客戶對甲、乙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并提供通暢的投訴與舉報通道;
3、對于客戶反映的乙方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4、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商業秘密,損害乙方的利益;
5、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手續費結算等服務;
6、甲方有權對乙方辦公場所的布置進行統一設計、統一規范;
7、甲方負責對乙方市場開發人員進行業務及職業道德培訓;
8、甲方負責通過有關渠道對乙方進行宣傳,擴大乙方的.影響,并為乙方市場開發工作提供必要的宣傳資料;
9、甲方須按本協議的要求定期向乙方支付手續費分成;
10、若乙方發生違法、違規操作行為或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11、若因不可抗力的發生以及市場競爭等原因,甲方有權調整客戶交易費用標準,并對乙方居間服務額度做出相應調整。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定期獲取甲方支付手續費分成;
2、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區域開設公司或者分公司進行業務開發及宣傳;
3、為甲方客戶提供居間服務時,應維護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業機密;
4、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或其他客戶利益,有向客戶履行風險告知義務,不得向客戶作任何投資保證或各種不合實際的承諾;
5、與客戶之間的服務關系要清晰、合法,如產生糾紛,乙方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反映給甲方,對于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與客戶自行協商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不得以不正當條件吸引客戶,如代客理財、代客交易、提供明確的交易價位提示等;
7、不得吸納已經在甲方開戶的客戶;
8、嚴禁從事非法集資等活動;
9、乙方在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時必須充分揭示貴金屬交易的風險,所有宣傳中必須在明顯位置列明“交易有風險,入市須謹慎”的風險提示;
10、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江西泰達銀業貿易有限公司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若乙方違反規定,乙方應按照規定交納罰金,如乙方拒不繳納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獲得的收益中扣除相應額度;
六、服務費分配條款
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費采用每周一返的方式進行結算,每周周二前甲方完成乙方上周服務費的核算工作,每周周四前甲方完成乙方上周服務費的支付,甲方代為扣繳乙方營業稅;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服務費支付時間順延。具體返傭細節和返傭標準見《附件一》。
七、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災、爆炸、臺風、洪水、地震、潮汐、雷電、戰爭、供電、電信及通信設備中斷、罷工、政府管制、公司暫停交易、
互聯網系統故障及通過互聯網未經許可的存取、盜竊交易敏感性數據、他人惡意地對網站攻擊病毒等事件及非可歸因于任何一方的信息傳遞中斷等任何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控制的事件)發生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作關系條款
1、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期滿若無重大違規、違紀行為本協議自動順延。
2、乙方服務區域為______省 市。
3、協議解除
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的規定或本協議內容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出現下列事由,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撤銷乙方的“代理”資格,并視后果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A、從事代理交易業務,向客戶作獲利保證或承諾共擔風險;
B、從事非法集資等活動等一切與市場開發工作無關的活動;
C、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達到甲方規定的市場開發業績的;
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行為,甲方經核實后有權扣減服務費或終止為乙方提供服務費的資格。
協議終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義繼續從事任何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
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所有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