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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發布時間:2023-05-25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通用27篇)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

  建筑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建筑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5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后,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并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后3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后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項目為帶方案招投標的項目,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后,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項目的建筑面積進行核對確認并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后的七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余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后,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于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并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并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并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和地方性規范、規程、技術規定等。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并簽署意見。

  6.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項目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項目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并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并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并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8.6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于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托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開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

  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

  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定金;己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向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及派出機構備案。

  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勘察人__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7

  為了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昆明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昆明市建設工程安全責任事故追究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一)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相關資料。

  (三)在建的建設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做好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在編制或審核工程概預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二)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三)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六)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七)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三、違約責任

  違反本安全生產合同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本安全生產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9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  元估算設計費為  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1.1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1.2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1.3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1.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

  2.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

  3.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4.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合同簽約時間:年月日

  委托單位:(公章)設計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賬號:賬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方名稱:(簡稱甲方)

  承包方名稱:(簡稱乙方)

  第二條設計依據: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工程項目:

  設計規模:

  收費標準:%

  投資:

  預估設計費:元(結算時按實際發生數計)。

  預付設計費:元

  第四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技術要求,最終的提交時間為工程設計日開始。

  第五條本工程收費標準,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_____年修訂本執行(其未盡事宜另定補充協議)。

  第六條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示返還預付金,設計已進行的工作量按總工作量按總工作量的比例結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返還定金。

  工程設計在資料齊備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設計文件時,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雙方各自的責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設計資料,并對提供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在設計人員到現場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按國家有關規定,預付款單到戶起五日內,辦妥預付設計費的匯付手續。

  4。維護承包方設計和設計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規定的進度、份數提交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準、技術規范的設計文件和圖紙套。

  2。方案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負責,不另收費和簽協議書。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的重大修改和變更,其收費雙方另協定。

  3。負責對所承擔設計的工程進行設計技術交底;施工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設計問題。

  第九條除確屬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違反合同規定而造成損失的,應按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三)委托方

  1。由于變更建設計劃,提供資料不明確,示按期提交設計基礎資料或工作條件等原因,而造成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設計進度、增付款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后補入原協議條文,以備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設計,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費用無權請示返還,并按承包方已進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設計而造成的損失付所需要費用。

  3。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每日按應付費的萬分之五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付至承包方銀行賬戶后,由承包方開列款額與違約金相符合的收費通知單結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規劃方案,十天內委托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逾期當作方案確定,正式出圖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設計文件、設計圖紙,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損失者,除應負責繼續完善和完成設計外,并應視造成的損失大小,由雙方按受損失部分的價值,協商減收設計費款額,并補入原協議書中,以備查考。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設計結算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一條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盡事宜,將根據國家民法典,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設計項目表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

  雙方協議,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3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      勘察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蓋章):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蓋章):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范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各_________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并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嘗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復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模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英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_________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經費的_________%;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后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_________%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5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通信地址: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蓋章)

  年 月 日

  編號:

  勘察設計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

  (蓋章)

  年 月 日

  編號: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6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后,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并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后3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后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項目為帶方案招投標的項目,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后,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項目的建筑面積進行核對確認并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后的七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余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后,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于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并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并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并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和地方性規范、規程、技術規定等。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并簽署意見。

  6.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項目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項目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并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并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并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8.6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于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托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期:日期: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7

  合同編號: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2、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責任

  3.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3.2、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3.3、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3.4、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3.5、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6、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7、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3.8、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3.9、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4、乙方責任

  4.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4.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4.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4.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4.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5、勘察設計費用

  5.1、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5.2、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6、違約責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6.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6.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6.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6.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6.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6.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6.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7、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_______項解決。

  ①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8、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9、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8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規模_________;工程投資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鑒(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

  └──────────────────────────────────┘

  附件

  附表一:工程設計項目表

  ┌────┬────┬────┬───┬──┬────┬──┬────┐

  │工程編號│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 │規模│建筑層數│結構│設計內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

  ┌────┬───┬────┬────┬────────┬──────┐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  場地位置  │      │

  ├────┼───┼────┼────┼────────┼──────┤

  │設計單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務書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資料│    │要求提交資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術│   │    │    ├────────┼──────┤

  │    │   │ 內容 │    │要求提交資料份數│    份 │

  │要求  │   │    │    ├────────┼──────┤

  │    │   │    │    │附任務書附圖  │藍圖 份 張│

  ├───┬┴──┬┴──┬─┴─┬─┬┴──┬────┬┴──┬───┤

  │順序號│總圖 │建筑物│設計地│層│高度 │建(構)│結構 │對差異│

  │   │編號 │名稱 │坪高 │數│(米)│筑物等級│類型 │沉降敏│

  │   │   │   │(米)│ │   │    │   │感程度│

  ├───┼───┼───┼───┼─┼───┼────┼───┼───┤

  │   │   │   │   │ │   │    │   │   │

  ├───┴───┴───┴─┬─┴─┴───┴────┴──┬┴─┬─┤

  │  建(構)筑物基礎   │    主要設備說明     │地下│備│

  ├─┬──┬─┬─┬────┼─┬─────────────┤  │ │

  │形│尺(│材│砌│單位荷重│設│    設備基礎     │下設│ │

  │ │ 米│ │ │    │ ├─┬──┬─┬──┬───┤  │ │

  │ │ ×│ │置│(噸/米│備│形│尺(│材│砌 │單位荷│室備│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噸│  │ │

  │ │ )│ │深│)或總荷│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總荷│  │ │

  │狀│寸 │ │度│重(噸)│稱│狀│寸)│料│  │重(噸│地況│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

  ┌────┬──────────────────┬────┬─────┐

  │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份 數 │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四: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

  ┌────┬──────────────────┬──┬──┬────┐

  │序 號 │   勘察或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份數│質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0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1

  建筑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建筑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附: (1。)______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附件(1)

  附件:三

  ┌─────────────────────────────────┐

  │項目│項目│單位 │設計│單位造│工程款量│投資│設計費收│設計費│

  │編號│名稱│平方米│內容│價元/│平方米 │估算│費率(%)│(元)│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工程委托設計共

  項

  平方米

  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

  │總計

  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設計后的投資金額以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_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編號:

  本協議依據

  號建筑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

  需編制

  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

  │ 序

  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

  交付日期(或期間)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

  │序

  號 │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設單位

  (蓋章)設計單位:

  (蓋章)

  基建負責人:

  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2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根據行業特點填寫、見附件一)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見附件二)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見附件三)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 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 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合同管理辦公室意見:

  (章)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1、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2、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3、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  元估算設計費為  元。

  4、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元估算設計費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年月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承包方(蓋章):鑒(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甲方_____

  乙方____

  簽訂日期_____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6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實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制的經驗,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委托方與承包方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第三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雙方必須具有法人地位。委托方是建設單位或有關單位,承包方是持有勘察設計證書的勘察設計單位。

  第四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

  勘察合同,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委托,經雙方同意即可簽訂。

  設計合同,須具有上級機關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方能簽訂。小型單項工程須具有上級機關批準的文件方能簽訂。如單獨委托施工圖設計任務,應同時具有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方能簽訂。

  第五條 勘察設計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建設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二、委托方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

  承包方勘察的范圍、進度和質量;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

  三、勘察、設計取費的依據,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四、違約責任。

  第六條 勘察設計合同在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由雙方負責人或指定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為有效。

  第七條 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的設計費的百分之二十。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販還定金。

  第八條 一般建設工程(特殊專業工程除外)勘察設計合同雙方的責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開展勘察設計工作所的需的有關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委托初步設計的,在初步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選廠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勘察的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委托施工圖設計的,在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付給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二、承包方

  1、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設計單位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交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設計單位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第九條 建設工程的設計任務由兩個以上的設計單位配合設計,如委托其中一個設計單位總包時,可以簽訂總包合同。總包單位和各分包單位應簽訂分包合同。總包單位對委托方負責,分包單位對總包單位負責。

  第十條 委托方或承包方違反合同規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的責任:

  一、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勘察設計單位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應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對于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勘察設計單位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二、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因委托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

  三、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償付辦法與金額,由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在合同中訂明。

  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對于建設工程設計任務書以前的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選廠勘察、代編設計任務書等)以及咨詢、技術服務等其它工作的委托與承包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有關的其他問題,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本條例的規定制訂本部門的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7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承托方(乙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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