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貨物運輸合同書(精選3篇)
特殊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托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后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
代表: 年 月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
特殊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2
貨物運輸合同(車隊)
托運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經濟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貨物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運費結算要求及結算方式:
運費結算方式: ,如為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 ,賬號: ,開戶行:
,如乙方賬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變更形式通知甲方。
二、派車要求,乙方在派車時應嚴格審核所派車輛信息的真實性,如發生乙方所派車輛信息虛假,造成貨物丟失及甲方其它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乙方在電話信息派車時,指定本部專用電話發送信息,甲方與乙方合作以指定電話派車為準,其它電話發送信息甲方不予接受,乙方指定電話為
。
三、甲方給予乙方結算運費采取見磅單結算,乙方應及時收集已派車輛磅單,及時以快件或其它方式傳遞于甲方。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約給付運輸費用。
2、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或自己過錯及自然性質而毀損、滅失時,甲方享有按貨物起運地市場價格獲得賠償的權利。
3、在貨物交付之前,有權終止運輸或變更收貨人。但因此給乙方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4、貨物需要檢驗時,應在乙方交付時檢驗,否則視為乙方已按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
5、甲方托運貨物如為危險物品,應按國家規定妥善包裝并提交乙方有關該貨物預防危險措施的材料。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發生異常情況,未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依約將貨物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足額收取運輸費用。
2、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過錯及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而造成貨物損毀、滅失時,應按貨物起運地市場價格賠償甲方損失。
3、遇有與貨物有關事項時及時通知甲方。
五、違約責任:
運輸途中乙方非因保管而擅自拆啟甲方所貼封條或擅自打水、換貨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從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雙方資質復印件)
甲 方: 乙 方:_______
負 責 人: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擔保人:_______
年 月 日
特殊貨物運輸合同書 篇3
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_年_月_日
委托人:
運輸代理入:(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于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及時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交貨地點;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咨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咨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于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并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_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行:開戶行:
分理處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