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通用9篇)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基本條款
(2)招標項目采購需求
(3)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投標報價表、教材供應服務方案、服務承諾分等全部投標文件
(4)中標通知書
(5)甲、乙雙方商定經(招標人)確認后的補充協議
二、合同范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
三、服務內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應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內容詳見采購文件《項目需求》及應答文件中所列內容和“合同基本條款”。
四、合同金額
4.1根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內容,中標折扣: ;本項目結算金額以實際驗收教材的實洋數為準,按實洋付款;實洋數=碼洋×(折扣÷100)。
4.2合同總金額是指貨物及貨物運抵指定交貨地點的各種費用和售后服務、稅金、加工整理、檢驗費及其它所有費用的總和。
五、付款條件
本項目無預付款,教材款按學期結算,春季學期教材款于6月30日之前付清,秋季學期教材款于12月30日之前付清。
六、履約保證金
6.1履約保證金金額:
6.2履約保證金形式:
6.3由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按上述6.1、6.2條規定(遞交到甲方指定賬戶)提交履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簽訂合同。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的)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如數(無息)退回乙方。
七、教材供應及服務期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招標代理機構執一份。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帳 號:
開 戶 行:
手 機:
傳 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2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規規定,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產品名稱品牌規格(kg/件)數量(T)單價(元/T)金額(元)備注
三、雙方儀定并遵守下列條款:
1、 質量標準: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2、 運輸方式及到站港,費用負擔:運費由需方承擔,卸車費用由需方承擔。
3、 計重包裝:按需要電子過磅重量為準,包裝袋不回收、不計價、不計重。
4、 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5、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規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適用不可抗力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爭儀,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6、 合同有效期:貨款結清終止。
7、 違約責任:解放合同糾結方式:雙方協商解決或由需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8、 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并嚴格執行,如有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按合同第7條處理。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安樵儐巍钡膬热輵▏O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執行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15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買受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兩份,各留存1份。
買受人:______(章)
出賣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5
采購人(甲方) :
供 應 商(乙方):
項 目 編 號:
簽 訂 地 點: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標文件(采購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成交)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根據成交通知書的內容, 本合同的總金額為(大寫): (¥ 元 )。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稅金、服務、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名稱、商標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標文件規定及投標文件承諾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招標文件規定或投標文件承諾的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利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2.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或投標文件承諾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4.乙方保證將要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或投標文件承諾的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如有缺失應在合理的規定時間內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采購人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方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驗收項目,其驗收時間以該項目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為準,驗收結果以該項目驗收報告結論為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后,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 三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五條 安裝和培訓
1. 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 乙方投標文件承諾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由采購人和乙方共同協商決定 。
第六條 售后服務、質保期
1. 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2. 貨物質保期:
3. 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后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 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但不得超出合同價的10%。
2. 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采購人一次性支付給中標人合同金額的30%,項目初驗通過采購人支付中標人合同金額的45%,項目終驗通過支付合同金額的付款25%。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金額:人民幣 元整(¥ ),由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成履約保證金,并由_ _賬戶代管。
履約保證金退付方式、時間及條件: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合同約定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由乙方向__提供《政府采購項目履約保證金退付意見書》及《政府采購項目合同驗收報告》(詳見附件), 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帳方式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第九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產品名稱、商標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鸥鼡Q: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瀑H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峭素浱幚恚阂曳綉诉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達甲方現場處理的時間(詳看售后服務承諾書)小時內。
3. 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4. 上述的貨物質保期為 年,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一條 調試和驗收
1.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委托第三方 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后,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 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按招標文件約定承擔方負責。
第十二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使用說明書(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名稱、商標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 5%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 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
3. 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罰。
4. 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甲方無故延期退付履約保證金的,每天向對方償付未退付履約保證金3‰的違約金。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余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 甲乙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內容涉及貨款額的5%,違約內容涉及貨款額的5%不足以賠償經濟損失的按實際賠償。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
1. 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 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被授權代表簽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
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 除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托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書;
2.投標函;
3.商務條款偏離表和技術偏離表;
5.開標一覽表分項報價表;
7.售后服務方案。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順序在先者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6
賣方:
買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協作的原則,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銷售本合同約定貨物,達成下列一致條款: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序號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計量
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品牌要求
二、質量標準及產品質保期:按買方標準及質保期加工制造及驗收(如有提供樣品,需按樣品品質驗收),賣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產品規格及材質供貨。
三、質量保證及技術標準:
1.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在設計、性能、技術和材料方面是按買方所要求,其性能完全符合國家或買方標準。
2. 買方收到產品后在7個工作日內發現賣方所提供產品在數量、外觀和規格與上述異議,賣方應該補償經濟損失(補償金額按當時所損失金額計算)。
3. 產品質保期 1 年,保質期內,如買方發現品質問題,賣方需無條件的配合做退換貨處理或及時配合到現場指導解決。
四、出貨文件:隨貨附發貨明細、產品檢驗報告,需按合同要求填寫清楚訂單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及材質。
五、交貨期: 5 天。賣方收到買方訂購單后于“賣方簽章”處簽字蓋章回傳給買方,并按訂單貨期要求交貨至買方指定地點。
六、運輸方式:按買方指定之交貨地址準時交貨,運費買方付。
七、付款條件:
八、逾期交貨:賣方如逾期交貨,賣方應每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如超過15天,買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合約并向賣方按預付款金額加倍收取罰金。
九、風險承擔:貨物運輸到買方收貨地點未經買方確認收貨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貨物到達買方收貨地址并經買方清點簽收后,賣方交付義務履行完畢。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加蓋公司合同章后生效。買賣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當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有效。
2、如未在合同規定期內付款,賣方有權取消合同,并保留索賠權利。
3、本合同傳真件經與原件核對無異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队嗁弳巍纷鳛殡p方往來訂貨依據,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1、合同文件解釋順序:本合同及其附件,合同補充協議書應相互解釋,互相說明,如果本合同與其附件,合同補充協議書的內容之間產生矛盾,按照時間順序以最后約定的內容為準。
2、 買賣雙方均應對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嚴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密,否則受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取相應賠償.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合同實施的過程當中,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所在地法院仲裁。
供 方(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____________
二、數量:__塊。
三、價格:__。發票要根據甲方的要求開具,并提供出廠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四、驗收標準:甲方會同相關技術管理人員,倉管員,按合同相關規定驗收,如乙方所送貨物質量、數量、規格不符國家標準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按實際情況簽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承當運輸、裝車、卸車費用,并由施工工地相關人員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貨日期: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及時供應,并確保在__之內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供貨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乙方承當。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如甲乙雙方遇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結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按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代表:___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8
甲方(需方):
簽訂日期:
乙方(供方):
簽定地點: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 產品名稱、規格、價格金額等參數;
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小計備注
備注:以上價格為現款價格,僅限于清單中所列材料價格;不含其它任何費用。
二、 結算辦法:付清全款發貨(預付50%貨款,發貨前付清全部貨款。)
三、 交貨日期:預付款到乙方指定賬戶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 天乙方發貨。
四、 運輸方及費用負擔:□汽運 □航運 □快遞 □中鐵 。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甲方所在地運輸單位提貨完畢,即視為乙方完成交付任務。若運費途中造成的產品損壞,應由甲方與物流公司協商解決。
五、 甲方委托收貨人: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收貨地址: ,乙方將其視為甲方法定委托的收貨人。
六、 配件:乙方標配。
七、 質量參數要求:按LED行業標準生產
八、 驗收標準及期限:按合同產品參數、數量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貨后3天內提出,確認之日起一周內將產品發回給乙方,逾期視為驗收合格。
九、 產品服務:免費返廠保修一年,不提供上門服務,不可抗力及人為原因造成的產品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之內。
十、 包裝方式:采用 □紙箱 □其他 。(除標配紙箱包裝外,其它方式包裝方可由客戶選擇,費用另計)。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若甲方毀約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將已付預付貨款作為違約金折抵給乙方;
2、 由于甲方首期貨款未到乙方賬上,乙方交貨日期可順延;
3、 按照本合同的結算方式、日期將款薦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如未按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總金額1%的滯納金。
4、 甲方未及時完全向乙方支付合同所有款項前,本合同產品所有權歸屬乙方。
十二、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若有異議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簽約日期:
購銷產品貨物合同書 篇9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郛a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莓a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挢浛罴百M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佼a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罰款。
、诋a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的罰金。
、郛a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的罰金。
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的罰金。
、畚窗匆幎ǖ臅r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茏蕴岙a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罰金。
、菸窗匆幎ㄈ掌诟犊睿垦悠谝惶,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的罰金。
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_______需方單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