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聘請合同書(精選3篇)
銷售人員聘請合同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保障未來穩步發展,取得更好的業績。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基本內容
1.1、乙方作為甲方的前期協議聘請銷售人員,乙方自己有帶客戶到甲方公司,乙方負責與客戶業務的聯絡和溝通,工作內容包括:客戶訂單管理、客戶關系維護、產品成本核算等。乙方負責訂單上的業務往來工作,訂單交付工作。
1.2、乙方不參與公司內的日常上下班工作,但須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業務經理和總經理匯報工作進展情況,乙方的訂單交接由業務部經理負責安排相關人員全程跟進。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2.1、乙方自帶業務,甲方給予乙方高額的銷售提成,不計基本底薪。
2.2、提成計算方法:根據銷售金額的5%計算。
2.3、客戶提成結算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2.4、支付方式:全額銷售回款的當月底給乙方結算之前的銷售回款提成。
三、業務開支
3.1、此次協議合作,原則上不計業務開支(差旅費用報銷)特殊情況須向業務經理和總經理請示。
四、過失費用
4.1、乙方在訂單傳遞與交接的過程中,因乙方過失(屬乙方個人工作部分,不包括客戶更改或取消訂單)導致產品報廢或退貨不能使用的,造成甲方經濟損
失的,由乙方需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屬甲方產品質量和包裝等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除外)
4.2、乙方需在銷售回款期內回款,逾期不能回款的,乙方負責催收貨款,由此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乙方須全力協助甲方處理此事
五、甲乙雙方應積極合作、共同發展,做大做強。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需附上有效證件(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及電話:
單位(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銷售人員聘請合同書 篇2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X。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X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三條乙方 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不由乙方承擔 。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公司企業)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
銷售人員聘請合同書 篇3
甲方 ;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
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當月工資在下月八號前發放。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