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書(3)(精選29篇)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相關條款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全部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根據合同約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賃車輛,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將車輛過戶給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協助承租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由承租方負擔。如過戶時須提供占地證明等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承租方可以選擇退還車輛或以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購買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約定費用。
3. 按車輛性能要求、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年檢及維修保養。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 承擔不高于2%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賃車輛狀況
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為 。車號 ,顏色 ,發動機號碼 ,車輛識別號碼 。
第六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共計 _______月。
第七條 租金、押金及違章保證金約定
1.單車車輛租賃價格為人民幣¥ 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人民幣 _______元整 。
2.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_______元整,及違章保證金 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叁個月,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該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沒有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出租方應將違章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
5.租金采用預付費方式,租金按 支付。根據承租方情況,每 支付租金日期最遲不得超過 。
6.租金、押金及違章保障金一經商定,不隨國家政策及市場變化而變動,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條:租賃汽車質量問題的處理(特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承諾的索賠期內車輛)
租賃汽車質量問題應由出租方負責向廠家索賠。索賠過程承租方有權參加。超出廠家規定索賠期限和項目,與出租方無關。
承租方無權以租賃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應自行解決索賠期后和索賠范圍之外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 保險約定
1.出租方負責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為車輛投保,被保險人為出租方。險種必須為第三者(2萬元以上)、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保單復印件交承租方。
2.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3.雙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內所有國家規定的車主負責制中,車主應承擔的所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并承諾保證承擔全部車主責任。
4. 在履行合同期內,與本合同指定車輛有關的任何違規、交通違法及肇事行為,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損失(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車輛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車主責任、駕駛員責任以及相關的所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須賠償出租方所有損失(合同預期利益損失包括在內)。
5.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及人員傷害等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及責任。
6.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滅失情況,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須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處理、車輛維修/保養/車檢、車輛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買汽車的期間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結清前,租賃車輛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后),使承租車輛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須在保險公司定損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租金,車輛殘值歸承租方所有。
第十條:車輛的保養、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對租賃車輛按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檢修,以保證其良好的運行車況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須保證其駕駛員有證按章駕駛。
3.承租方對租賃車輛承擔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如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 要求承租方即時付清租金余額及一切應付款項。
B 從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當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違約金。
2.當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租金時,出租方除有權采取上述前款規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權按應付租金12‰的標準,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將從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滯納金為止。
3.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賃車輛所有權屬于出租方,不得作為承租方財產列入破產清算范圍。承租方在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將租賃車輛抵押、出售、還債、出資或作其他處分行為(除非承租方已結清所有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非法行為。
4.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交納保險、車船使用稅而給承租方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條所述損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結清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解除合同,并有權采取第十一條之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主張任何權利。
出租方如辦理過戶與上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相沖突,承租方允許推延過戶期限一年。期間該車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為辦理。
出租方可根據承租方要求將車輛過戶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辦理過戶時,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租賃車輛延期過戶的,承租方應繼續向出租方交納保險費、驗車費、車船使用稅及代管費等相關費用并繼續對車輛使用期間引發的各種責任及造成的各種損失負全部責任。同時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政策就車輛代管的事宜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當事人均有權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及附則
1.本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 簽訂。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______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相關條款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全部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根據合同約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賃車輛,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將車輛過戶給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協助承租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由承租方負擔。如過戶時須提供占地證明等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承租方可以選擇退還車輛或以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購買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約定費用。
3.按車輛性能要求、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年檢及維修保養。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承擔不高于2%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賃車輛狀況
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為。車號,顏色,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號碼。
第六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月。
第七條租金、押金及違章保證金約定
1.單車車輛租賃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
2.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抵押金_______元整,及違章保證金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叁個月,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該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沒有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出租方應將違章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
5.租金采用預付費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據承租方情況,每支付租金日期最遲不得超過。
6.租金、押金及違章保障金一經商定,不隨國家政策及市場變化而變動,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條:租賃汽車質量問題的處理(特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承諾的索賠期內車輛)
租賃汽車質量問題應由出租方負責向廠家索賠。索賠過程承租方有權參加。超出廠家規定索賠期限和項目,與出租方無關。
承租方無權以租賃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應自行解決索賠期后和索賠范圍之外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保險約定
1.出租方負責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為車輛投保,被保險人為出租方。險種必須為第三者(2萬元以上)、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保單復印件交承租方。
2.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3.雙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內所有國家規定的車主負責制中,車主應承擔的所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并承諾保證承擔全部車主責任。
4.在履行合同期內,與本合同指定車輛有關的任何違規、交通違法及肇事行為,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損失(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車輛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車主責任、駕駛員責任以及相關的所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須賠償出租方所有損失(合同預期利益損失包括在內)。
5.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及人員傷害等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及責任。
6.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滅失情況,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須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處理、車輛維修/保養/車檢、車輛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買汽車的期間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結清前,租賃車輛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后),使承租車輛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須在保險公司定損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租金,車輛殘值歸承租方所有。
第十條:車輛的保養、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對租賃車輛按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檢修,以保證其良好的運行車況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須保證其駕駛員有證按章駕駛。
3.承租方對租賃車輛承擔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如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要求承租方即時付清租金余額及一切應付款項。
B從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當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違約金。
2.當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租金時,出租方除有權采取上述前款規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權按應付租金12‰的標準,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將從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滯納金為止。
3.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賃車輛所有權屬于出租方,不得作為承租方財產列入破產清算范圍。承租方在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將租賃車輛抵押、出售、還債、出資或作其他處分行為(除非承租方已結清所有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非法行為。
4.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交納保險、車船使用稅而給承租方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條所述損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結清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解除合同,并有權采取第十一條之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主張任何權利。
出租方如辦理過戶與上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相沖突,承租方允許推延過戶期限一年。期間該車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為辦理。
出租方可根據承租方要求將車輛過戶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辦理過戶時,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租賃車輛延期過戶的,承租方應繼續向出租方交納保險費、驗車費、車船使用稅及代管費等相關費用并繼續對車輛使用期間引發的各種責任及造成的各種損失負全部責任。同時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政策就車輛代管的事宜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當事人均有權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及附則
1.本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簽訂。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特別約定
(下無正文)
(下無正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賃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沖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于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于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于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合同范本《北京市租賃合同》。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4
合同簽定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出租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并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后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鑒、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須加注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系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后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并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志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表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后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復,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系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續租,并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志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復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后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并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____日后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后,余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八、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并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后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5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____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____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圍:只限__________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_____元,節假日_____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_____元,節假日_____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準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7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______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______-______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______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______-______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______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表,如有發生按日里程______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并獨立于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分
還車: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分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8
甲方:
乙方:(個人)
雙方就冷藏車租賃合同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福田牌冷藏車一部,租期為兩年。租金為每月伍仟兩百元整(油料由甲方提供)。
2、甲方與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車輛如需保養、維修、年審時,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和運輸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拒絕。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賃費用,工作時間為每天八小時。如因甲方的需要經常加班,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加班費用。
4、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車輛的保養、保險、維修和駕駛員的工資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生產和運輸的安排,乙方有義務承擔裝車和卸車的工作。
6、在履行合同期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向對方賠付年租金的50%.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企業)
甲方:
乙方:(個人)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9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與承租方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3.乙方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四、甲方職責
1.甲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9個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為5天。如需額外加班,加班費為每小時_________元。法定休息日每小時_________元,法定節日每小時_________元。
2.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并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3.甲方自行支付司機工資,車輛保險費,汽油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4.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5.甲方須按乙方要求時間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6.如甲方需要占用乙方工作時間進行車輛的維修保養和司機休假時甲方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替換車輛和司機,乙方應予以理解配合。
7.甲方在工作期間,因自身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證件,不影響雙方簽定的汽車租賃合同的執行,因此造成的車輛及乙方外人員損傷和公安交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均與乙方無關,應由甲方承擔。
8.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9.在合同期內甲方必須保守在工作中知曉的關于乙方的商業機密。
五、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7.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實際使用里程為每月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其他
1.因國家政策導致物價變動時,雙方應友好協商適當調整租金予以解決。
2.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個月租金后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于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后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愿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后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后還車,押金將于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后將余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a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并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占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于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八條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汽車承租方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范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并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相關條款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全部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根據合同約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賃車輛,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將車輛過戶給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協助承租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由承租方負擔。如過戶時須提供占地證明等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承租方可以選擇退還車輛或以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購買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約定費用。
3. 按車輛性能要求、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年檢及維修保養。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賃車輛狀況
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為:____________ 。車號: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車輛識別號碼 :____________。
第六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共計 _______月。
第七條 租金、押金及違章保證金約定
1.單車車輛租賃價格為人民幣¥ 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人民幣 _______元整 。
2.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_______元整,及違章保證金 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叁個月,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該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沒有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出租方應將違章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
5.租金采用預付費方式,租金按 支付。根據承租方情況,每 支付租金日期最遲不得超過 。
6.租金、押金及違章保障金一經商定,不隨國家政策及市場變化而變動,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條:____________租賃汽車質量問題的處理(特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承諾的索賠期內車輛)
租賃汽車質量問題應由出租方負責向廠家索賠。索賠過程承租方有權參加。超出廠家規定索賠期限和項目,與出租方無關。
承租方無權以租賃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應自行解決索賠期后和索賠范圍之外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 保險約定
1.出租方負責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為車輛投保,被保險人為出租方。險種必須為第三者(20萬元以上)、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保單復印件交承租方。
2.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3.雙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內所有國家規定的車主負責制中,車主應承擔的所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并承諾保證承擔全部車主責任。
4. 在履行合同期內,與本合同指定車輛有關的任何違規、交通違法及肇事行為,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損失(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車輛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車主責任、駕駛員責任以及相關的所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須賠償出租方所有損失(合同預期利益損失包括在內)。
5.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及人員傷害等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及責任。
6.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滅失情況,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須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處理、車輛維修/保養/車檢、車輛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買汽車的期間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結清前,租賃車輛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后),使承租車輛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須在保險公司定損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租金,車輛殘值歸承租方所有。
第十條:____________車輛的保養、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對租賃車輛按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檢修,以保證其良好的運行車況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須保證其駕駛員有證按章駕駛。
3.承租方對租賃車輛承擔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違反合同的處理
1.如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____________
A 要求承租方即時付清租金余額及一切應付款項。
B 從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當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0%的違約金。
2.當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租金時,出租方除有權采取上述前款規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權按應付租金12‰的標準,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將從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滯納金為止。
3.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賃車輛所有權屬于出租方,不得作為承租方財產列入破產清算范圍。承租方在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將租賃車輛抵押、出售、還債、出資或作其他處分行為(除非承租方已結清所有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非法行為。
4.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交納保險、車船使用稅而給承租方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條所述損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結清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解除合同,并有權采取第十一條之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主張任何權利。
出租方如辦理過戶與上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相沖突,承租方允許推延過戶期限一年。期間該車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為辦理。
出租方可根據承租方要求將車輛過戶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辦理過戶時,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租賃車輛延期過戶的,承租方應繼續向出租方交納保險費、驗車費、車船使用稅及代管費等相關費用并繼續對車輛使用期間引發的各種責任及造成的各種損失負全部責任。同時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政策就車輛代管的事宜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合同的修改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當事人均有權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合同及附則
1.本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 簽訂。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特別約定
(下無正文)
(下無正文)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日期: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車租賃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的出租車豫 租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
二、在乙方經營合同期限內,甲方賣車時隨時收回車輛,終止合同,除甲方賣車時收回車輛外,甲乙雙方不得違約,違約方要支付對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車押金 元(大寫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賃金 元(大寫 ),每月號前一次性交清,租賃金____市場價漲落,乙方如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五、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一切完好無損,車上所帶配件是新車出廠時所帶配件一樣不少,另外有一滿箱油,行駛證、營運證、車輛等級評定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用證、計價器周檢證、天然氣鋼瓶使用證。
六、甲方在收回車輛或乙方在退交車輛時,也必須和甲方交乙方時一樣,若是車輛和機器損壞、配件缺少、汽油不滿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夠,一切還乙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租賃期間,出現的各種違法和交通事故:酒后開車、肇事逃逸、超速行車或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雇其他人開車肇事和利用車輛進行違法行為等保險公司不賠償的事故,一律由乙方個人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如乙方出事連帶到甲方,甲方的各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九、乙方駕駛中所違規行為,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十、乙方租賃期內,乙方及乙方雇用的其他人發生意外事故及傷害,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
一、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甲方第________年的保險費上漲。上漲部分由乙方承擔。
十
二、乙方租賃期間,國家和公司所給的一切優惠和獎勵油補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
三、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則,所出現的一切責任后果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
四、乙方租用期間每月要按規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參加例會,如不參加例會,罰款由乙方承擔。
十
五、本車每10000公里以內換一次機油,包括空氣濾芯、機油濾芯、汽油濾芯,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機油時要通知甲方在場)。
十
六、私自更換汽車原廠配件給其他車輛,乙方應按原廠配件價格雙倍賠償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從押金扣20%的處罰金。
十
七、押金在租車協議期滿后,乙方退交車輛15天以后退還,如有違章,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所有費用,都由押金內扣除,若押金不夠賠償,一切還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
八、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4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5
承租人:
出租人:
一、甲方租賃乙方工程汽車名稱:
二、月租金:
三、施工地點:
四、租賃期限:
五、付款方式:
甲方負責汽車進出場運輸費:、租賃期滿個月退場費由乙方支付,如施工不足個月,甲方承擔乙方車輛的出場費即合計進出場費由甲方承擔。
六、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期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2、在租賃期內,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汽車上自己拆除任何零部件,汽車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幫助配合,租賃期內汽車的燃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保證燃油的質量,如果不能保證燃油的質量,造成的汽車損壞由甲方賠償,甲方允許乙方每月三天的汽車維修及保養期限,不超過三天不得扣除租金,超過天數按月平均租金減扣。乙方未超出叁天修車時間,則由甲方按月租付給乙方租金。
3、乙方派駕駛員人,甲方負責承擔駕駛員食宿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駕駛員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及合理化管理,不得無故脫崗,在確保正常作業的情況下,有特殊情況可以向工地領導人請假。
補充協議:
5、甲方在租賃期間僅享有汽車使用權,甲方不得轉租、轉借或未經乙方同意更換工地。
6、甲方安排汽車作業每天不超過小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汽車不得正常工作,甲方需晚上加班作業時,應在出工前安排駕駛員休息,以保證加班安全。
7、在施工中,由于甲方為事先明確表示,造成下電纜、管線、電線、樹林等受損壞,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全部賠償責任有甲方承擔。
8、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工地后,如:交警、運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物由甲方協調處理。
9、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汽車損壞,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租賃期內,無論是自然原因,還是甲方原因,以及其它原因導致汽車停工,甲方均應按期支付乙方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拖欠乙方租金。
10、在租賃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租賃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后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甲方拖欠乙方租金,甲方應按拖欠資金總額月百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應退還甲方為此所支付的進出場費并賠償因停工所造成的10萬元損失。
八、乙方駕駛人員在工作期間,要服從甲方調度及工作安排,注意安全,確保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違章操作汽車和違章作業,如違章作業造成人身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在工作期間要保護機駕人員的人身安全,不得打、罵駕駛人員和損害乙方汽車,由于甲方非法開采和非法施工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雙方應認真按本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通過協商調解,如調解不成則約定提交綿陽市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并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月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違法、違規活動;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盈利性運輸;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7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 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8
出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噸位: 車牌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號: 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 方向情況: 燈光情況: 車輛成新度: 車輛外觀: 隨車工具: 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 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 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后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后,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公司車輛租賃合同協議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 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1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并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東風雪鐵龍C5 20xx款 2.3L 尊馭型、顏色為白色小轎車一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貳萬元(20xx0元),租金陸萬元(60000元),共捌萬元整(80000元)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轉賬。 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
4、 租車時間為365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費及車輛使用中的停車費、洗車費、高速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 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五日內補齊其金額。
8、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9、 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10、 乙方如有遠出自駕游里程超過3000公里以上的里程需告知甲方,在此期間產生的保養費用乙方承擔,如在異地需要保養時,乙方保養地點必須為甲方認可或者甲方指定的東風雪鐵龍聯網4S店。
11、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非法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500—1000元的違約金。
12、 承租車輛在租用期內,不得使用超過60000公里,40000公里后乙方自費保養,超出租用期限如未能及時歸還車輛或辦理續租手續的,則車輛的使用費用按照300元/天計算。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期限內,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及保險(全險)以及正常使用非人為不可控的機械故障維修費用,。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1000元罰金。
4、 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5、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6、雙方試用期為30天內 ,在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各自有無理由收回車輛退回車輛的權力,在此期間收取正常使用時期的租金,在30天內任意一天乙方提出退車請求甲方可按實際使用天數240元每天計算,如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后合同期內,甲方提出收車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交納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乙方提出退車請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處理并繳納在使用期間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等相應費用,乙方在保證歸還車輛完好甲方即可按照年租金平均值退回剩余租金和全部押金,如甲乙雙方都沒有提出收回或者退回車輛,則按合同條款照常履行。
7、乙方在租用期間所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由乙方負責,甲方保證在乙方租用前處理完違章和罰款,保證乙方車輛正常使用。
8、如遇國家政策或者重大節日會議,實施交通管制,單雙號限行或者日常限行車輛不能正常行駛,乙方負責停車費,在限行期間不能正常使用天數,以累計方式補給乙方同等天數,補給乙方限行天數后合約日期自動往后順延相應天數,也可折算租金或者折算現金給乙方。
9、租用合同到期后,甲方賣車或者再次出租本車輛,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和購買的權力。
10、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
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1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單位車輛出租給乙方做使用。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
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
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
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
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
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
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照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 違章 ﹑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于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后,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 駕駛證 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 扣分 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 承諾書 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 年檢 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 交通事故 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 法律法規 ,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出租方認可后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修復后方可行駛,否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并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 公司 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 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 連帶責任 ),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動,否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系,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后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 交通違章 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 民事責任 。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X)
承租方(簽字蓋X)
擔保人(簽字蓋X)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5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6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 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術語解釋
1. 出租方:獲北京市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元/月、元/天、元/小時。
6. 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 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8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1.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_元/月,每月______日結算一次。
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_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
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交納滯納金。
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
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
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篇29
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有償租賃甲方客運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_______份。
甲方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號______________、甲方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汽車名稱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每月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后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資格,營運手續真實有效:_________
2、為乙方提供頂燈、計價器、座套、滅火器等設施,費用由_______承擔;
3、負責辦理車輛全部營運手續,費用由_______承擔;
3、負責繳納第一年的車輛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5、有權依照《沈陽市道路客運市場管理條例》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
7、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并辦理保險理賠;
8、乙方不遵循職業道德,經教育仍不改正,情節嚴重并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暫停乙方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文明行車;
3、按時交納租金及各種代收代繳稅費:
3、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由乙方交付各項保險。其中:_________第三者責任險( )、五座的座位險及交強險( )、年損險( )、火險( )、盜搶險( )、玻璃險( )、不計免賠險( )等。交付方式:_________甲方代交( ),乙方自行交付( ):_________
5、有權依法自主經營,可雇用符合行業管理規定的從業人員(需報經甲方批準、并到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6、有權對甲方的經營管理提出改進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保養并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應接受行業利用車輛載體進行公益廣告宣傳;
8、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稅費增減可隨時進行調整;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正常向甲方繳納租金和稅費;
9、在合同履行期問,應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檢車、檢表、交暴力保險等事項,如不按規定辦理出現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無特殊情況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將營運手續交還甲方。無特殊情況下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在合同約定情況出現時,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單辦解除合同應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_________
1、乙方逾期未繳納租金,經書面催告_______天仍不繳納的;
2、乙方擅自將車輛用于質押、變賣或拆改車輛,至使車輛無法繼續從事出租汽年運營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車輛的;
3、乙方利用車輛從事非法活動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或者觸犯刑律被判刑入獄的;
5、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蠻違法經營,嚴重損害甲方聲譽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喪失勞動能力的;
2、甲方違反政府有關規定濫收費用,給乙方帶來經濟損失的;
3、甲方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或吊銷許可證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自逾期交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3、因甲方責任導致乙方無法上路合法經營或被處罰,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終止出租汽車標書使用權,在__________________歸還甲方一切營運手續,超出期限按規定補交租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
□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______________法院判決。
第九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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