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初期股權分配合同書(通用3篇)
創業初期股權分配合同書 篇1
創始股東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全體股東經自愿、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項目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項目概況
1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信息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2項目概況
項目是一個____________,致力于______________,發展愿景是成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1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注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股權。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股權。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股權。
風險告知: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而且,全部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一定要明確股東的出資方式和金額。
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3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比例。
4公司注冊資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愿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追加投資后公司的注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1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2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第五條、表決
1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于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余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余股東均不同意,公司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重大事項
對于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占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后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1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范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并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2盈虧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3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1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滿年成熟100%。
2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3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余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余股東:
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4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系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
3款執行。
5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
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余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____%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余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
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并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1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項目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2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余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余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項目的所能給到的支持和貢獻不能低于轉讓方。
3股權分割
創業項目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
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并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并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4股權繼承
1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項目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并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2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
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項目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余股東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
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余股東或其余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后,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2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4制定、批準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5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7公司合并、分立、并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8其余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2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余股東應作出與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系。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雇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2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余股東。
3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員工,并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項目終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2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后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3本協議終止后:
1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范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項目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注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系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短信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后生效。
2、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創業初期股權分配合同書 篇2
1.總則
1.1目的:獎勵優秀員工,以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的個人利益與公司整體利益緊密結合,從而形成一種人人爭先、努力工作的企業文化。
1.2定義
1.2.1虛擬股權:是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業績、工作年限及職位等綜合情況,將公司分配給員工的現金獎勵轉為其虛擬持有公司股份的一種與登記股權相對應的名義股權。
1.2.2行權:指虛擬股權持有員工要求公司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虛擬股權約定的義務。
1. 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內的所有員工。
2.內容
2.1虛擬股權分配條件
2.1.1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過一年。
2.1.2員工的工作業績突出,在公司或部門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2.1.3員工的工作態度好,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勤勤懇懇、任勞任怨。
2.1.4員工熱愛公司、關心公司、忠誠度高。
2.2虛擬股權的性質:虛擬股權只擁有紅利的分配權,而不實際擁有股權,也不享受股東的其他權利(如表決權等),當員工離開公司時,對于其持有的虛擬股權可以采取撤銷、轉讓、變現等不同的處理方式。
2.3虛擬股權分配方法
2.3.1可分配股權總數
可分配股權總數為當年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的15%。
2.3.2配股原則
以年度績效考核為依據進行配股,具體配股方法如下:
2.3.2.1配股原則
員工本年度所得股權= 2.3.2.2員工本年度績效
員工本年度績效
2.3.2.3部門績效系數:
部門績效系數是根據配股當年各部門的工作業績來確定的,默認值如下,不同年份各部門績效系數可做不同調整,但同一年度各部門績效系數總和應為1:
研發部:40% 市場部:30%
生產部:20% 其它部門:10%
2.4紅利分配原則
員工當年應分紅利
2.5虛擬股權行權原則
2.5.1虛擬股權的行權期:
自授權之日起十年內有效(含三年等候行權期),即員工自被授予虛擬股權后的三年內不得行權,第四年方可行權。未行權部分可在有效期內繼續行使,超過有效期仍未行權的即被視為放棄。
2.5.2行權方式:
2.5.2.1虛擬股權持有員工不得在三年等候行權期后選擇一次性將所持有的虛擬股權變現或轉讓。
2.5.2.2除非董事會另行同意,否則虛擬股權持有員工只可按以下方式行使股權:
當次可行使股權 當次可行權日期
占已到期可行使股權的比例
25% 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一周年
25% 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二周年
25% 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三周年
25% 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四周年
2.5.2.3虛擬股權變現或轉讓價格以公司當年的凈資產為計算依據。
2.5.2.4虛擬股權持有員工欲全部或部份行權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該通知書須注明欲行權的詳情。
2.6其它說明
2.6.1如虛擬股權持有員工在持股期間發生變動,其虛擬股權的處理方法如下:
2.6.1.1員工在虛擬股權持有期內辭職或被公司辭退,員工自辭職或收到辭退通知書之日后的一個月內,可將到期的虛擬股權行使完畢,未到期的虛擬股權視為自動放棄。
2.6.1.2員工去世,其法定繼承人有權自員工去世日期起計12個月內全部行使所享有的虛擬股權。
2.6.1.3員工退休,員工有權自退休之日起計12個月內全部行使所享有的虛擬股權。
2.6.2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3.生效日期
本辦法從 年 月 日起開始生效。
創業初期股權分配合同書 篇3
1.總則
1.1目的:獎勵優秀員工,以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的個人利益與公司整體利益緊密結合,從而形成一種人人爭先、努力工作的企業文化。
1.2定義
1.2.1虛擬股權:是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業績、工作年限及職位等綜合情況,將公司分配給員工的現金獎勵轉為其虛擬持有公司股份的一種與登記股權相對應的名義股權。
1.2.2行權:指虛擬股權持有員工要求公司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虛擬股權約定的義務。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內的所有員工。
2.內容
2.1虛擬股權分配條件
2.1.1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過一年。
2.1.2員工的工作業績突出,在公司或部門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2.1.3員工的工作態度好,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勤勤懇懇、任勞任怨。
2.1.4員工熱愛公司、關心公司、忠誠度高。
2.2虛擬股權的性質:虛擬股權只擁有紅利的分配權,而不實際擁有股權,也不享受股東的其他權利(如表決權等),當員工離開公司時,對于其持有的虛擬股權可以采取撤銷、轉讓、變現等不同的處理方式。
2.3虛擬股權分配方法
2.3.1可分配股權總數
可分配股權總數為當年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的15%。
2.3.2配股原則
以年度績效考核為依據進行配股,具體配股方法如下:
2.3.2.1配股原則
員工本年度所得股權=2.3.2.2員工本年度績效
員工本年度績效
2.3.2.3部門績效系數:
部門績效系數是根據配股當年各部門的工作業績來確定的,默認值如下,不同年份各部門績效系數可做不同調整,但同一年度各部門績效系數總和應為
研發部:_______%市場部:________%
生產部:______%其它部門:____%
2.4紅利分配原則
員工當年應分紅利
2.5虛擬股權行權原則
2.5.1虛擬股權的行權期:
自授權之日起十年內有效(含三年等候行權期),即員工自被授予虛擬股權后的三年內不得行權,第四年方可行權。未行權部分可在有效期內繼續行使,超過有效期仍未行權的即被視為放棄。
2.5.2行權方式:
2.5.2.1虛擬股權持有員工不得在三年等候行權期后選擇一次性將所持有的虛擬股權變現或轉讓。
2.5.2.2除非董事會另行同意,否則虛擬股權持有員工只可按以下方式行使股權:
當次可行使股權當次可行權日期
占已到期可行使股權的比例
25%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一周年
25%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二周年
25%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三周年
25%三年等候行權期后的第四周年
2.5.2.3虛擬股權變現或轉讓價格以公司當年的凈資產為計算依據。
2.5.2.4虛擬股權持有員工欲全部或部份行權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該通知書須注明欲行權的詳情。
2.6其它說明
2.6.1如虛擬股權持有員工在持股期間發生變動,其虛擬股權的處理方法如下:
2.6.1.1員工在虛擬股權持有期內辭職或被公司辭退,員工自辭職或收到辭退通知書之日后的一個月內,可將到期的虛擬股權行使完畢,未到期的虛擬股權視為自動放棄。
2.6.1.2員工去世,其法定繼承人有權自員工去世日期起計_____個月內全部行使所享有的虛擬股權。
2.6.1.3員工退休,員工有權自退休之日起計_____個月內全部行使所享有的虛擬股權。
2.6.2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3.生效日期
本辦法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生效。
4.附件(無)